中美稅收協定終止的三重衝擊:個人稅負激增、跨境投資震盪&全球稅改聯動

北京時間2025年2月21日,美國總統唐納德·特朗普簽署了《美國優先投資政策備忘錄》(原文為America First Investment Policy,以下簡稱“備忘錄”)。其中,最值得關注的是,這個備忘錄在政策措施方面特別提出,為減少美國投資者對中國投資的興趣,將考慮可能暫停或終止(review whether to suspend or terminate)《中美雙邊稅收協定》。
《中美雙邊稅收協定》(以下簡稱“中美協定”)簽署於1984年,並於1986年正式生效實施。《中美協定》參照國際通行的稅收協定範本,在消除雙重徵稅、降低稅負成本、跨境徵管合作等方面為兩國納稅人釋放制度紅利,在過去接近40年的時間裡,《中美協定》為促進中美兩國之間的經濟合作、國際貿易、跨境投資和人員往來等方面,做出了偉大的歷史貢獻。可以說,正是在《中美協定》的制度紅利下,大量先進的美國資本、技術和管理得以快速進入中國,極大推動了中國改革開放的程序和市場經濟的騰飛。
一、對個人的影響:稅負激增與合規風險
1. 跨境收入雙重徵稅風險顯著上升
股息、利息與特許權使用費稅率跳升
根據現行《中美稅收協定》,股息、利息和特許權使用費的稅率上限為10%。若協定終止,中國個人從美國取得的股息和利息收入將按美國國內法30%稅率扣繳(非居民稅率),而中國對特許權使用費的稅率可能恢復至20%(企業所得稅)或累進稅率(個人所得稅,3%-45%)。例如,一名中國投資者從美國公司獲得100萬美元股息收入,協定終止後稅負將從10萬美元增至30萬美元。  
薪資與財產收益的雙重徵稅
協定失效後,稅收抵免機制失效。
例如,一名中國公民在美國工作年薪20萬美元,可能需在美國繳納約5萬美元所得稅(按24%聯邦稅率),同時在中國按45%累進稅率補繳差額(約4萬美元),實際稅負率高達45%。

2. 高淨值人群財富管理成本增加
跨境資產配置效率下降
當前協定下,許多高淨值人士透過美國信託或離岸架構最佳化稅負。
若協定終止,此類結構可能因兩國稅率差異失去優勢。例如,透過美國房產投資信託(REITs)獲取的收益,綜合稅負可能從10%(協定稅率)升至30%(美國預扣稅)+20%(中國資本利得稅),整體稅負達44%。 
遺產與贈與稅風險暴露 
中國雖無直接遺產稅,但美國對非居民遺產超過6萬美元即徵收最高40%的遺產稅。協定終止後,缺乏稅收抵免機制,可能導致跨境資產傳承稅負翻倍。
3. 合規成本與爭議解決難度加大
資訊申報復雜度提升
協定包含的稅務資訊交換機制(如CRS)失效後,個人需自行向兩國稅務機關申報跨境收入,合規成本增加。例如,美國FATCA申報與中國CRS申報可能產生重疊,導致重複披露或遺漏風險。  
爭議解決機制缺失 
現行協定第25條允許雙邊協商解決稅務爭議,協定終止後,爭議可能需透過國際仲裁或外交途徑,耗時長達數年。
二、對投資的影響:成本激增與市場波動 
1. 中美雙向投資成本結構性上升
股權與債權投資稅負對比 
截至2023年,中國對美直接投資存量837億美元,證券投資1.43萬億美元(股權3090億,債權1.12萬億)。
協定終止後,股權投資的股息稅負將從10%升至30%,債權投資利息稅負從0%(美國債務豁免規則)升至30%。以1.12萬億美元債權投資為例,年化稅負增加約336億美元。  
技術合作與專利使用成本上升
中國使用美國專利的特許權使用費稅率可能從10%升至20%(中國國內法)或30%(美國法)。例如,華為每年支付美國高通約18億美元專利費,稅負可能從1.8億增至3.6億-5.4億美元。
2. 資本市場波動與中概股風險
中概股退市壓力加劇
截至2025年2月,美股中概股共375家,總市值約1.2萬億美元。協定終止可能疊加《外國公司問責法》(HFCAA)審查,導致PCAOB無法獲取審計底稿,引發退市潮。
2022年已有中國移動等4家央企因此退市,若協定終止,科技類中概股(如阿里、拼多多)可能面臨類似風險。  
二級市場流動性收縮  
美國對華證券投資佔中國國際證券投資負債的12.8%(2169億美元)。若稅率上升引發資金撤離,可能導致A股和港股相關板塊拋售。例如,2025年2月25日納斯達克金龍指數因政策擔憂單日下跌5.2%,拖累港股開盤。
3. 跨境併購與融資結構重構
CFIUS審查範圍擴大
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CFIUS)將加強對中國投資的審查,尤其在人工智慧、半導體等領域。例如,2024年10月美國財政部實施的14105號行政命令,已限制美資對中國AI和量子技術的投資。協定終止後,審查可能擴充套件至傳統行業,如能源和農業。  
融資成本上升與架構調整
中企在美髮行債券的利息扣除可能受限(如BEAT稅),疊加協定終止,綜合融資成本或上升2-3個百分點。企業需轉向新加坡或歐洲市場,利用第三國稅收協定降低稅負。

三、對稅務體系的影響:雙重徵稅與全球稅改聯動 
1. 企業利潤分配稅負激增
跨境利潤匯回稅率對比  
現行協定下,中國子公司向美國母公司匯回利潤的實際稅率為25%(中國企業所得稅)+(10%-21%美國稅,經抵免後)。協定終止後,實際稅率可能升至25%(中國)+21%(美國)=46%,顯著高於OECD平均23.5%。  
轉讓定價爭議激增
缺乏協定協調,中美稅務機關可能對同一交易利潤分配產生分歧。例如,蘋果中國子公司2023年營收約740億美元,若兩國對利潤分割比例爭議提升10%,可能導致額外稅負約15億美元。
2. 美國稅改與全球最低稅的疊加效應
GILTI與BEAT規則強化
美國全球無形低稅收入(GILTI)最低稅率為10.5%,若疊加中國稅率,中企海外子公司綜合稅負可能超過15%的OECD全球最低稅標準,觸發補稅。例如,騰訊歐洲子公司若利潤稅負為12%,需向中國補繳3%差額。  
川普稅改延長的影響
川普計劃將2017年《減稅與就業法案》延長至2035年,企業稅率保持21%,但針對跨國公司的GILTI稅率可能從10.5%升至15%,進一步擠壓中企在美利潤空間。
3. 中國反制措施與稅制改革
潛在遺產稅試點  
中國學者多次提議開徵遺產稅,稅率可能在20%-50%。若協定終止,可能加速立法程序,作為對跨境資本外流的反制。  
數字經濟稅收調整
中國可能強化對跨境數字服務的徵稅,如擴大增值稅範圍或開徵數字服務稅(DST),對沖美國稅改影響。
四、政策前瞻與應對策略
1. 短期應急措施 
利潤匯回與架構重組
企業在協定終止前加速利潤匯回,並重組控股架構(如遷冊至新加坡或香港),利用當地稅收協定網路。  
稅務居民身份規劃
高淨值個人可透過移民或稅務居民身份轉換(如選擇新加坡稅務居民),規避美國高稅率。
2. 中長期戰略調整
多元化市場佈局
減少對美依賴,轉向東盟(如越南、印尼)或歐盟市場,利用RECP和《中歐投資協定》降低稅負。  
合規與爭議管理
建立跨境稅務爭議應對團隊,提前準備轉讓定價文件和APA(預約定價安排),降低稽查風險。
3. 政策博弈展望
中美重啟談判的可能性 
若雙邊投資驟降30%以上,可能迫使兩國重啟談判,但核心分歧(如技術限制、審計底稿)難解。  
全球稅改的緩衝作用
OECD支柱二(全球最低稅)的實施可能部分抵消協定終止的影響,但企業需同時應對多邊規則複雜性。
中美稅收協定的終止將引發跨境稅負的“鏈式反應”,從個人到企業、從投資到合規,均需系統性重構策略。在政策不確定性加劇的背景下,前瞻性稅務規劃與全球化佈局將成為關鍵生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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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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