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新法,三十五歲以後移民美國人士的重大利好

如果你已經三十五歲,四十歲,五十歲,六十歲,現在辦美國移民,是否值得呢?這當然要看個人的具體情況。比如,有的人六十歲退休,到美國和子女團聚,辦親屬移民,比較簡單。如果現在三四十歲,在中國工作已經(或者將要)超過十五年,那麼,是否還值得到美國開創新篇章呢?我們新未名律師事務所的這篇文章給大家解釋一下。
中年以後移民美國,需要考慮各種因素。幸運的是,美國在 2025 年初開始實施新法,在海外領退休福利的人,可以不影響在美國領退休金。具體來說,如果你在中國工作了十五年,然後移民到美國,此後等到了退休年齡,你就可以領中國的社保退休金。同時,如果你在美國也積累了四十個點以上(一般是在美國工作達到四十個季度或者十年,但是這比較靈活,不需要是連續的,一年裡面有 $1,810 的工作收入就算一個點(這是 2025 年的標準,每年根據通脹會小幅調整),可以是為人工作也可以是自僱收入,可以是員工也可以是合同工;一年最多四個點,當然在此之上收入多繳納多將來拿的也多一點,但是總體來說社保是用來調整收入提供保障的,具體計算方式我們另寫文章介紹。
也就是說,張老三在中國大學畢業以後工作了十五年,在 35 歲前後考慮到被 “ 最佳化” 的風險,開始辦美國綠卡,等到辦好了移民美國的時候,已經在中國工作了十五年以上。然後,他抵達美國以後,在美國又工作了十年以上,六十多歲的時候退休了。這時候,他既能夠拿到中國的社保退休金,又能夠拿到美國的 Social Security Benefits,兩大強國都要給他發退休金。
這有什麼特別呢?難道不應當一直都是這樣的嗎?不是的。以前,美國法律規定,退休人士如果能取得海外的退休金,那麼他在美國退休以後能拿到的 Social Security Benefits 金額就要減少,而且申請起來更麻煩,需要特別稽核。因此,有的人就乾脆不披露他在美國境外的退休收入,但是這是違反美國法律的,可以帶來嚴重的風險。現在這個問題解決了,按照 2025 年的新法,在中國有退休金不影響退休以後在美國的 Social Security 收入(美國政府估計,這個變動會讓上百萬在美國領社保的人受益)。尤其重要的是,Social Security 和 Medicare 是聯絡在一起的,在美國工作積累了四十個點以上,退休後就可以有美國政府提供的醫療福利,自付金額相對比較少,各類限制(比如不進醫保的原研藥和器材)也少,也就取得了晚年的保障。
同時,中國也早已澄清,個人定居國外,取得海外永居權(比如美國綠卡),以及加入外國籍,都不影響繼續領中國的社保退休收入。
這樣,各類人才,各類專業人士,在移民美國以後,他此前在中國的工作積累包括社保並沒有白費,等到將來他退休了仍然可以繼續從中國領社保退休金。同時,他移民美國以後,只要積累夠了四十個點(一般是工作十年以上,每年四個點只需要有幾千美元的工作收入,不難達到),退休以後又有美國的退休金,兩邊互不影響。
美國法律不允許年齡歧視,在辦理綠卡移民方面也是一樣。我們律所曾經為七十多歲的申請人取得 EB1A 傑出人才綠卡批准。六十歲左右的傑出人才綠卡批准那就更多了。當然,從中國直接提交申請最多的還是三四十歲,四五十歲的人,很多是為了孩子將來在美國的發展。那麼,移民美國以後,自己的發展呢?如前面提到的,美國法律不允許年齡歧視,也有很多機會做專業工作或者自己創業,或者為美國基層政府工作,積累四十個點,然後就可以有美國聯邦政府提供的社保和醫保福利。
比如,我家附近有一所小學,小學旁邊有十字路口,雖然是小路但是也有機動車經過。一位來自臺灣的大姐,早上和下午帶小學學生在這裡過馬路,指揮交通。這種工作是地方縣政府提供的,比較簡單,五六十歲的人也可以勝任,對英語和專業技能也沒有多少要求,而且每天只需要做一兩個小時,一週幾天。另一方面,這類工作(或者類似的後勤工作文秘工作等等)做夠了十年,就可以有美國政府提供的退休金和醫保福利,同時還能保留移民以前的社保福利。
人到中年,要跨越重洋重新開始,會有挑戰。但是,另一方面,中年人有更多積累,更多經驗,在移民資質方面也往往更強。他們更關心的經常是,移民美國以後,怎麼交稅,怎麼做專業工作,將來怎麼取得和保持退休福利,包括退休金和醫保。老年人可以透過(取得美國國籍的)成年子女辦親屬移民,到美國更容易,也更關心退休以後的生活保障(現代人壽命延長,身體更健康,六十來歲做簡單工作並不難)。我們新未名律所為許許多多這類申請人取得了美國綠卡批准。最近的好訊息可以讓中年人和老年人更加放心地移民美國。

新未名律所的服務

我們新未名律師事務所幫助數千位中國申請人準備和提交了 I-140 、 I-485 和各類移民簽證以及非移民簽證申請,獲得了綠卡和簽證批准,其中包括職業移民也包括親屬移民,包括 EB-1A 、 EB-1B 、 EB-1C 、 NIW 、 PERM 、 EB-2 、 EB-3,以及從 EB-2 降級到 EB-3 、 EB-5 投資移民,等等;包括 H-1B 、 B-2 、 O-1 、 L-1 等簽證申請,還包括 I-485 申請被拒或者遇到 RFE 以後找到我們,在回覆 RFE / NOID 以後,或提交 Motion to Reopen 以後,或重新提交申請以後,獲得批准的。除了一條龍全套服務(比如從一開始準備 I-485 的全部表格和材料、到申請人全家拿到綠卡,負責到底),我們也可以根據客戶的需求提供諮詢(consultation),幫助回覆 RFE 、 NOID,提交 Motion,幫助聯絡移民局詢問 Case 情況並要求加速審批,陪同參加(或幫助準備)移民面試,提供翻譯,以及 Review 申請表格和材料,解答問題等各種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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