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前鎮痛,字面上似乎只是提前用藥,實際上大家理解錯了,甚至和提前給點藥是不同的概念。

我們先來說說“超前鎮痛”:
20世紀初,Crile初次提出了“超前鎮痛”的概念。
當時的“超前鎮痛”,是指在外科手術切皮之前給予一定的鎮痛藥物以阻斷傷害性資訊的產生及傳遞,由此降低術中痛和預防術後痛。
之後,Wall在之前的理論基礎之上提出了“超前鎮痛”所涉及的神經調控機理。
他指出,鎮痛治療能否在組織損傷發生前就能夠達到阻斷傷害性資訊的傳入以及抑制中樞神經元的過度興奮可能是“超前鎮痛”能否起效的關鍵。
隨著大家對麻醉與鎮痛研究的不斷深入,儘管“超前鎮痛”的臨床療效受到了質疑,但“超前鎮痛”的概念和內涵也在不斷更新和修正。
1993年,Woolf進一步提出了“圍術期”鎮痛理念,即在手術的前、中、後期均給予鎮痛或(和)鎮靜藥物,以達到充分有效的預防術後疼痛的目的。
自此,學術界形成了廣義“超前鎮痛”理念。
需要注意的是,儘管“圍術期”時間較長,但該鎮痛理念相對於藥物治療後所給予的傷害性刺激而言,仍可謂之“超前”。
也就是說,這種鎮痛方式相比較疼痛之後的用藥,其效果仍然是“超前”的。
目前,“超前鎮痛”在臨床麻醉鎮痛領域已被定義為阻止外周傷害性傳入衝動向中樞傳遞及傳導而建立的一種臨床多模式或(和)多藥物聯合的鎮痛治療方法,在減弱術中痛和預防術後痛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
但是,我們要注意一個問題:不要把“超前鎮痛”和“預防性鎮痛”混淆在一起。
超前鎮痛與預防性鎮痛兩個概念的重要區別在於,前者是強調疼痛刺激出現前的治療及其對術後鎮痛臨床效應的影響,而後者則是注重整個圍術期的持續、多模式預防性鎮痛,以此徹底防止痛敏感狀態,取得完全、長時間的覆蓋術前、術中、術後的有效鎮痛手段。
最後,我們不得不囉嗦兩句:麻醉醫生每天都在滿負荷工作,期待各個相關學科都能和麻醉科好好配合,共同為患者帶來優質的醫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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