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日報》釋出“整個國家都洋溢著樂觀向上的氛圍”這天下午,我暫時丟下與我過年的家人,從昆明乘高鐵去廣西,緊急會見一位被羈押了近一年半剛被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的犯罪嫌疑人。而前幾天,我分別去了西安、西寧、長春、衡水等地會見羈押太久了的被告人,他們都在期待著屬於自己的公正判決,只是等得太久了。我不想在春節萬家團聚的時候,身處鐵窗內的他們,內心沒有一絲絲的安慰。
在年終歲末盤點自己一年的辦案履歷,成了很多刑辯律師的常規操作。很多人看到2022年十大無罪案件候選名單中,我獨佔兩席,總覺得我今年肯定也是春風得意。如果出於虛榮心,我可能也會像某些律師那樣凡爾賽一下自己的戰績。但是,辦理刑事案件越久,我越如履薄冰,越不敢表現出樂觀向上的心情。與整個國家氛圍格格不入的,是我逐漸寒冷的心。我牽掛的,是那些本該獲得公平公正結果的人,為何最終走向了本不屬於他們的結局?

2023年的1月,我是在四川內江中院開庭過程中,度過了自己的生日。那個案件開得很艱難,幾乎只有我一位北京律師在孤軍奮戰,而大多數本地律師都過早選擇了有中國特色的“投降”:認罪認罰策略。後來那個案件判下來,果然不太理想。不過得益於最高人民法院提高和促進二審開庭的策略,該案得獲在四川省高院開庭審理。限於程式性事項,庭前會議後至今還未開庭。這一年年末,我們團隊涉黑涉惡案件都獲得了二審開庭的機會。
1月底,江西失蹤學生胡鑫宇屍體被找到,被證實是自殺。我曾在前一年撰文分析證據認為不是謀殺,也不是器官移植,而是自殺,招致了一番大規模的網暴。這次官方公佈結論後,很多陰謀論者和博取流量的炒作者預言破產,再度把矛頭對準我,網暴加劇。他們不相信官方結論,由此認為我也是他們買通的,依然言之鑿鑿陰謀論。當然,這一年裡我不乏被網暴,更大規模的則是圍繞著江西勞案對我展開的持續一年的網暴,包括死亡威脅。
2月份開庭的兩個詐騙案件,一個在河南滑縣,一個在安徽合肥,均做的無罪辯護。可惜的是,河南滑縣的案件將近一年仍未判決,而後者則在年末來了一紙令我至今困惑的“詐騙未遂”判決。按照當地政府的要求拆遷,報補償方案也是經過稽核,怎麼後來明明是決策者過河拆橋,變成了申報者詐騙了呢,還是個“未遂”?第一被告人明明對後續細節不知情,遭遇辦案人員的威逼利誘,身患重大疾病,連看守所都拒收,就變成了最重刑期了呢?
詐騙案件和合同詐騙案件,真是最容易出冤案的,我們這些年來就有很多有效辯護案例。比如青海西寧的某重大詐騙案件,實際上相關民事案件均在省高院和最高院勝訴,敗訴方動用關係立上刑事案件,硬是一審判被告人無期徒刑。2月發回重審後,舉報人因其他案件鋃鐺入獄,其關係人某廳長也落馬了,但該案的平冤卻不容易,因為羈押時間太久,原一審法院重新以合同詐騙罪改判有期徒刑,我們不得不再次上訴,等待省高院開庭。

3月份比較欣慰的一個案件是某飛行員暴力危及飛行安全罪的案件,西安某檢察院召開了聽證會。我和助理靳法揚律師全面闡述了無罪理由,獲得了三名聽證員的認可。這個此前備受輿論關注的案件,被刑事立案也完全是拜輿論所賜,但實際上根本就不符合該罪名的構成要件,也沒有造成任何實質性後果。聽證會這種方式,實際上也分擔了檢察院不起訴的壓力。這個案件最後是以檢察院不起訴結案的,也算是無罪案件吧。
4月份開庭的江西某涉黑案,可能是本輪掃黑除惡以來,我最有效的一次辯護。被告人在偵查階段是作為一號人物被通緝的,但實際上他作為民營企業家,與外逃的涉黑成員只在近二十年前有過商業合作,早已分道揚鑣。很多指控都是為了拔高湊數,疊床架屋搞的罪名。透過三個階段的艱難辯護,他從組織領導者到積極參加者,再到一般參加者,最後定的是不涉黑,在所有被告人中排名最末,以單罪名判得很輕。
但四川綿陽的曾建斌案就沒有這麼好的運氣了。我是在審判階段才加入的,辯護人團隊中本就大咖雲集,很多都是熟知的刑辯精英。所以從5月份開始的庭審,斷斷續續持續了兩個多月,創造了四川司法審判史上最長的庭審記錄,光庭審筆錄就有260萬字。曾有段時間,我常住綿陽,每天的日常就是鍛鍊,開庭,吃飯,我也與幾位小夥伴創造了打卡三十幾天的鍛鍊記錄。這個案件的庭審不可謂不公正,但結果卻差強人意,我眼中純粹的民營企業家曾建斌仍被定黑。
這年裡面最大的亮點,可能出現在6月1日。那天我在四川綿陽開庭,趙德芳律師在湖南益陽開庭。天津某法院希望我們去參加唐某文案的宣判。這個案件從2019年起訴到法院,拖了四年,開了多次庭,我們一直做無罪辯護。可每次開完庭證據不足,公訴人又去補充證據,沒完沒了。我們已經精疲力盡,對結果並沒有抱太大希望。沒想到,被告人拿到的是無罪判決,而且檢察院也沒有抗訴。唐某文在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對我們表達了感謝,並說要把國家賠償的錢捐出來支援我們為其他人伸冤。
自己淋過雨,知道為他人打傘。我認為這就是唐某文的同理心,很多司法人員恰恰缺乏的就是這種同理心。我們在山西晉中開庭的某非法佔地、非法採礦案,讓一個打工者承擔主要責任人應該承擔的責任,家屬感覺特別冤,我們也意難平。山西呂梁的放火案,更是一個完全沒有犯罪事實的冤案,犯罪另有其人,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把替罪羊薛某某硬判八年,實在是突破底線。這種“一眼冤”的案件如果沒看出來,那是專業水平問題。如果看出來了,還判,那是心眼壞。不過,一審法官判後當面承認該案證據不足,也是令我震驚的。我們當下的刑事司法,連起碼的臉面都不要了嗎?
同樣讓我意難平的還有烏蘭察布老刑警邢某的正當防衛案。1995年因追緝逃犯,在被嚴重刺傷的前提下,造成對方傷亡,被毫無爭議地認定為正當防衛。這二十年多來,他奮戰在刑偵一線,冒著生命危險破獲各類大案要案,獲得公安部二等功三等功無數。即使在遭人惡意舉報,也沒有查出一分錢的經濟問題。就是這麼清廉而勇敢的一位老警察,竟然在二十多年後被指控為故意殺人,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時依據的就是下面檢察院彙報的片面而錯誤的材料。儘管一審開庭效果很好,所有旁聽群眾都認為應該無罪,沒想到烏蘭察布中院仍判其無期徒刑。這個冤案二審不平反,會是我的恥辱!
我發現,曾被國家鼓勵的民間借貸,在這次掃黑除惡中,被定黑定惡的非常普遍。明明是應借款人的再三要求才出借資金,利息、借期和違約責任也都是雙方議定的,借款人還不了款後,就藉著掃黑除惡去舉報債權人。曾建斌案如此,益陽羅樹中案如此,九江都昌的吳某案如此,長沙的劉某強案也是如此。劉某強案以涉惡起訴到法院後,兩年多時間裡不開庭。2023年11月的開庭也是分案在長沙兩級法院開的,程式上依然存在問題。而山西太原那個最不像涉黑案的田某躍案,開完庭兩年多後,還是在2023年末被勉強認定涉黑。我完全不懂其中的定罪邏輯。
這一年最漫長的折磨還是雲南紅河州中院審理的“宇宙最大黑社會”案,2000本左右的卷宗應該是創了歷史記錄。但這個審理了三個多月的案件,並不複雜,我的當事人陳某國就是一個老實本分的民營企業家,從未參與過任何暴力性犯罪,最多就是有一些可能連成本都沒收回來的民間借貸。只因為第一被告人是他哥哥,就算他與大多數被告人都不認識,也被內定為第二被告人。而他哥哥呢,也是被雲南省官方認定為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者,一堆榮譽。如果這種為當地經濟發展作出巨大貢獻的民營企業家都要被定黑,那刑辯真的要進入寒冬了。該案目前仍在合議階段,期待能有公平公正的判決吧。
當事人家屬總說吳老師辛苦了,我辛苦啥呢,無非是工作充實一點,陪孩子的時間少一點,最辛苦的其實是冤案被告人的家屬。他們要承受親人可能分離多年的痛苦,被冤判錯判而難申的委屈,想著案情夜不能寐的煎熬,以及隨時肝腸寸斷的折磨。很多家庭可能因冤返貧,因案致病,妻離子散,這才是人間悲劇。相比於他們的天降橫禍,我們的那點辛苦簡直不提一提。可是,家屬所要求的,無非是:不求法外開恩,但求公平公正。
這一年,我們的團隊開始發揮出更大的戰鬥力,比如江蘇連雲港案,遼寧北票案,青海西寧案,河北涿州案,黑龍江大慶案,湖南長沙案,都是在我跟助理或者團隊協同作戰下完成的,也表現出了很好的庭審效果。這些案件雖然還沒有最終結果,但青年刑辯律師的那種勇氣、韌勁,以及對公正的執著追求,還是讓我動容。假以時日,我們這輩老律師退隱了,或者為法治獻身了,他們將會是刑辯的中流砥柱!
你們說,刑事辯護律師當下該樂觀還是悲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