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喜,這內地性醜聞沒有反轉!

近年來,內地最具爭議的性醜聞,莫過於山西大同訂婚強姦案
一個女孩剛訂完婚,接過戒指,卻在次日報警說遭未婚夫強姦……
此事自曝光以來反覆衝上熱搜,引發熱議。
如今,案件終於有了新進展。
416日,山西大同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宣判。
維持一審原判,即被告人席某某因強姦罪獲刑三年。
不過,即使塵埃落定,輿論還是相當撕裂
有人為受害女性的遭遇憤慨,認為判決公正。
也有人同情男方,認為司法程式存在瑕疵。

這其實也反映出案件的複雜性。
它涉及道德倫理、傳統觀念和現代法律等方方面面,才使得公眾很難在認知上達成統一。
因此,這也不僅是一個簡單的社會新聞,背後藏著太多被忽視已久的問題。
今天,魚叔也很想和大家聊一聊。
電影《綠夜》中有一幕。
范冰冰飾演的女主回到家後,被醉酒的丈夫不斷拉拽,強行按壓到床上。
她幾次掙扎,請求丈夫停止,但無濟於事。
只能發出斷斷續續,忽強忽弱的哭聲。
片中沒有一句臺詞解釋發生了什麼。
可每個看的人都知道——這是強姦
但,現實中發生類似的事,人們往往很難看得分明。
就像這樁山西訂婚強姦案。
2023年初,這對年輕男女經婚介所相識。
不久確認戀愛關係,很快就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口頭約定彩禮18.8萬元。
51日,雙方舉行了訂婚儀式。
男方支付10萬元彩禮和一枚戒指,承諾婚後一年在婚房房產證上新增女方名字。
次日,回門宴後,兩人來到婚房休息。
男方提出發生性關係,女方拒絕,表示希望婚後再說。
但男方不顧她的反抗,強行發生了性關係,並將其困在房間裡。
女方情緒失控,拉扯床簾、縱火。
趁對方取水的機會,逃出房間求救,但還是很快被拽回,直到女方母親打來電話。
當晚,母女倆報警,指控男方強姦。
隨著司法程式推進,當年12月,一審法院以強姦罪判處男方有期徒刑三年。
男方當庭上訴。
今年416日,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裁定: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梳理下來會發現,案件事實並不複雜,處理也相對順利。
但,公眾反應極大,態度兩極。
一邊是,不少人表示男方罪大惡極,判得太輕了。
另一邊是,很多人質疑女方為了彩禮騙婚,辱罵她「裝貞潔烈女」。
之所以引發如此大爭議,不只因為它觸及性侵這一社會敏感話題,更因為它踩中了大量當下社會中尚未釐清的灰色地帶:
訂婚關係能否構成性同意?
彩禮是否意味著某種權利的轉讓?
性同意到底如何界定?
證據到底夠不夠「確鑿」?
一審判決後,質疑聲就不小。
主要集中在三點:
一,很多人認為,醫學檢測女方處女膜沒有破,DNA也沒有在體內檢測出精斑,所以不能算強姦。
二,人們覺得,男方剛付了彩禮,女方就報警,是蓄意訛人。
三,關鍵錄音證據中,男方的「嗯」被認為是承認強姦,但後來他說是「應付長輩」的辯解被忽視,男方母親也指出其中有誤會,以此為證倉促批捕,對男方並不公平。
在質疑過程中,圍繞女方的汙名化運動也在展開
她的大量隱私資訊被公開,學歷、婚史、就業狀況都遭審判。
甚至傳出她在婚房留下文胸這種暗示意味明顯的謠言——後來被證實其實是眼罩。
而隨著司法鐵錘的落下,近日,法院做出了詳細回應
先,最需要明確的是,構成強姦案的最關鍵因素是,是否違背婦女意願發生性行為。
與有沒有收彩禮,是否訂婚、結婚都沒有關係。
其次,處女膜的完整與否,並不構成性侵事實的判斷依據
實際上,「處女膜」這一說法本身就存在爭議,越來越多人傾向於叫陰道瓣、陰道口膜。
此外,其形態本身存在很大個體差異。
醫學上存在未發生性行為但陰道瓣已破損,或多次性行為後陰道瓣仍完整的案例,甚至很多女性天生沒有。
所以並不能作為司法證據。
而且這一點屬於個人隱私,本不該向公眾披露。
對於最常被提及的「證據疑點」,並不屬實。
審判長表示,因為這一案件屬於不公開審理的案件,很多事實證據並未向公眾披露。
實際上,這一案件中,證據鏈相當完整、確鑿
有受害人陳述:事發當晚被害人哭得泣不成聲的報警通話錄音,被害人和母親的通話。
有嫌疑人供述:男方不止一次承認事實,寫了悔過書,也承認女方在訂婚前就表示不接受婚前性行為。
也有現場證據:行車記錄儀中男方與被害母親的談話承認強姦;被害人身體的傷痕;現場床簾被拉扯和點燃的痕跡。

以及,受害人被拖拽的電梯監控,現場床單上也測出男方的精斑和被害人的DNA
充分證明存在性行為事實,女方反抗意願明顯。
此外,還補充了兩個關鍵資訊。
一是法院對男方的量刑原本不會這麼重,考慮過社群矯治。
然而,男方在承認性侵的前提下,卻拒不認罪且不接受改造,迫使法院作出了較嚴厲的判決。
二是,相對於女方選擇謝絕所有媒體,完全信賴法律的態度。
男方家庭有意操縱輿論,接受媒體採訪,在網上傳播不實資訊,甚至洩露女方隱私,遭到法院訓誡。
像女方離過婚,之前也是因彩禮鬧掰的說法完全是無中生有,實際上女方沒有婚史。
說女方在幾天后才報警,實際上當晚就報了警。
還有說女方拒不退還彩禮。
實際上,女方早就退了彩禮。
只是男方家庭遲遲不接受,法院甚至還多次從中協調,催促男方領回。
還有「女方文胸落在婚房「處女膜完整」等說法,也都是男方母親傳出的……
這些謠言導致女方在輿論場上始終處於不利位置。
也因為擴散太廣,造成了無法逆轉的傷害。
藉此更進一步瞭解詳情後,魚叔也是看得五味雜陳。
受害女孩是幸運的,報警及時,證據確鑿,司法跟進。
她也是不幸的,被網暴、被汙名,被扒得體無完膚。
這一鬧得沸沸揚揚的案件,以這樣的結局收束。
除了受害女子的堅持和勇氣,也體現了這類案件在法律制度層面的可執行性和規範性。
長遠看,無疑是值得慶幸的。
更何況,在明確性同意邊界,推動社會觀念轉變方面,這一案件的判決必然有著里程碑意義。
它勢必讓更多人認識到,性同意不因關係的親密程度自動賦權,性始終是雙方達成的自願行為。
雖然判決結果擊碎了質疑,撫慰了受害人和為之揪心的網友們。
,想必很多人和我一樣,仍不能完全鬆口氣。
畢竟,大多數性侵案並沒有這麼「幸運」
很多時候,證據不足、語境複雜,親密關係中的「灰色地帶」都會讓案件難以立案,難以定
此次事件中,受害女生已有極強的法律意識,但在被性侵後第一反應還是去洗澡,破壞了證據。
如果最後沒能在床單上測出精斑,走向也是不堪想象。
讓人想到今年上映的《初步舉證》。
女主自己作為律師,卻也在被性侵後,出於本能和羞恥感,立即去洗了澡。
丟失了可能用於舉證的關鍵證據,也成了她在後續法律程式中遭質疑的原因之一。
又何況,受害者面對的不僅僅是強姦犯及其家庭,更有根深蒂固的社會觀念和性別偏見。
很多人也注意到一個細節。
警方最初試圖調解,當作民事糾紛看待。
女方母親第一時間也是希望私下和解,還催促男方準備結婚。
可想而知,整個案件在推進過程中,受害人所面對的阻礙比我們想象中更多。
這也不免折射出,另一種讓人悲哀的現實可能。
太多女性會在受到性侵害後,掙扎、猶豫許久,還是嚥下傷害,選擇沉默。
這種情況在婚內性侵中更常見。
《不要和陌生人說話》中,梅湘南遭受安嘉和的毆打、控制、性侵後,有過離開或求助的念頭,但周圍人大都認為是夫妻的家務事,一味勸和。
梅湘南也內化了這種觀念,沉默、隱忍被迫成了常態。
還有《我的天才女友》中,莉拉也在婚內遭丈夫強姦,卻沒人覺得這是問題。
此外,對於山西訂婚強姦案,一直有人認為是交易、騙財行為
而這幾乎存在於大多權力關係不對等下的性侵事件中。
像法國電影《同意》中,未成年女孩和知名作家發生關係,人們認定女孩是為了名聲,他們不過是各取所需。
同樣的例子在娛樂圈、職場、學術界等都屢見不鮮。
而這一案件中最值得慶幸的是,受害女孩始終頭腦清醒,意志堅決。
要知道,現實中多的是哪些無法發聲,也不知怎麼發聲的受害者。
比如未成年受害者、殘障人士,還有很多受教育程度不高,缺乏對性和法律正確認知的人。
之前曝出過不少可怕的新聞,像未成年女孩遭父親性侵,哥哥性侵妹妹卻被父母包庇等。

電影《房間》就取材於獸父囚禁、性侵女兒的真實事件。
這類案件中,很多受害人都是在多年後才有能力拾起法律武器。
造成的創傷往往已經極深,難以輕易撫平。
也往往因時隔太久,證據不足,立案、定罪困難。
想到這些,都不免讓人更添擔憂。
再看看當下的輿論。
當看到很多人依然為女方是否為了錢爭執不休,看到性同意的概念在訂婚、彩禮、婚房這些傳統詞彙面前如此蒼白時。
我們就知道,這場勝利不過是漫長戰鬥的起點。
終審落下帷幕,但對更多人來說,現實中的那扇門,仍舊上著鎖。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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