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內地最具爭議的性醜聞,莫過於山西大同訂婚強姦案。
一個女孩剛訂完婚,接過戒指,卻在次日報警說遭未婚夫強姦……
此事自曝光以來反覆衝上熱搜,引發熱議。


如今,案件終於有了新進展。
4月16日,山西大同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宣判。
維持一審原判,即被告人席某某因強姦罪獲刑三年。

不過,即使塵埃落定,輿論還是相當撕裂。
有人為受害女性的遭遇憤慨,認為判決公正。


也有人同情男方,認為司法程式存在瑕疵。


這其實也反映出案件的複雜性。
它涉及道德倫理、傳統觀念和現代法律等方方面面,才使得公眾很難在認知上達成統一。
因此,這也不僅是一個簡單的社會新聞,背後藏著太多被忽視已久的問題。
今天,魚叔也很想和大家聊一聊。

電影《綠夜》中有一幕。
范冰冰飾演的女主回到家後,被醉酒的丈夫不斷拉拽,強行按壓到床上。
她幾次掙扎,請求丈夫停止,但無濟於事。
只能發出斷斷續續,忽強忽弱的哭聲。

片中沒有一句臺詞解釋發生了什麼。
可每個看的人都知道——這是強姦。

但,現實中發生類似的事,人們往往很難看得分明。
就像這樁山西訂婚強姦案。
2023年初,這對年輕男女經婚介所相識。
不久確認戀愛關係,很快就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口頭約定彩禮18.8萬元。

5月1日,雙方舉行了訂婚儀式。
男方支付10萬元彩禮和一枚戒指,承諾婚後一年在婚房房產證上新增女方名字。

次日,回門宴後,兩人來到婚房休息。
男方提出發生性關係,女方拒絕,表示希望婚後再說。
但男方不顧她的反抗,強行發生了性關係,並將其困在房間裡。

女方情緒失控,拉扯床簾、縱火。
趁對方取水的機會,逃出房間求救,但還是很快被拽回,直到女方母親打來電話。
當晚,母女倆報警,指控男方強姦。

隨著司法程式推進,當年12月,一審法院以強姦罪判處男方有期徒刑三年。
男方當庭上訴。

今年4月16日,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裁定: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梳理下來會發現,案件事實並不複雜,處理也相對順利。
但,公眾反應極大,態度兩極。
一邊是,不少人表示男方罪大惡極,判得太輕了。


另一邊是,很多人質疑女方為了彩禮騙婚,辱罵她「裝貞潔烈女」。


之所以引發如此大爭議,不只因為它觸及性侵這一社會敏感話題,更因為它踩中了大量當下社會中尚未釐清的灰色地帶:
訂婚關係能否構成性同意?
彩禮是否意味著某種權利的轉讓?
性同意到底如何界定?
證據到底夠不夠「確鑿」?
一審判決後,質疑聲就不小。
主要集中在三點:
一,很多人認為,醫學檢測女方處女膜沒有破,DNA也沒有在體內檢測出精斑,所以不能算強姦。


二,人們覺得,男方剛付了彩禮,女方就報警,是蓄意訛人。

三,關鍵錄音證據中,男方的「嗯」被認為是承認強姦,但後來他說是「應付長輩」的辯解被忽視,男方母親也指出其中有誤會,以此為證倉促批捕,對男方並不公平。



在質疑過程中,圍繞女方的汙名化運動也在展開。
她的大量隱私資訊被公開,學歷、婚史、就業狀況都遭審判。
甚至傳出她在婚房留下文胸這種暗示意味明顯的謠言——後來被證實其實是眼罩。


而隨著司法鐵錘的落下,近日,法院做出了詳細回應。
首先,最需要明確的是,構成強姦案的最關鍵因素是,是否違背婦女意願發生性行為。
與有沒有收彩禮,是否訂婚、結婚都沒有關係。

其次,處女膜的完整與否,並不構成性侵事實的判斷依據。
實際上,「處女膜」這一說法本身就存在爭議,越來越多人傾向於叫陰道瓣、陰道口膜。

此外,其形態本身存在很大個體差異。
醫學上存在未發生性行為但陰道瓣已破損,或多次性行為後陰道瓣仍完整的案例,甚至很多女性天生沒有。
所以並不能作為司法證據。
而且這一點屬於個人隱私,本不該向公眾披露。

對於最常被提及的「證據疑點」,並不屬實。
審判長表示,因為這一案件屬於不公開審理的案件,很多事實證據並未向公眾披露。
實際上,這一案件中,證據鏈相當完整、確鑿:
有受害人陳述:事發當晚被害人哭得泣不成聲的報警通話錄音,被害人和母親的通話。
有嫌疑人供述:男方不止一次承認事實,寫了悔過書,也承認女方在訂婚前就表示不接受婚前性行為。
也有現場證據:行車記錄儀中男方與被害母親的談話承認強姦;被害人身體的傷痕;現場床簾被拉扯和點燃的痕跡。

以及,受害人被拖拽的電梯監控,現場床單上也測出男方的精斑和被害人的DNA。
充分證明存在性行為事實,女方反抗意願明顯。

此外,還補充了兩個關鍵資訊。
一是法院對男方的量刑原本不會這麼重,考慮過社群矯治。
然而,男方在承認性侵的前提下,卻拒不認罪且不接受改造,迫使法院作出了較嚴厲的判決。


二是,相對於女方選擇謝絕所有媒體,完全信賴法律的態度。
男方家庭有意操縱輿論,接受媒體採訪,在網上傳播不實資訊,甚至洩露女方隱私,遭到法院訓誡。
像女方離過婚,之前也是因彩禮鬧掰的說法完全是無中生有,實際上女方沒有婚史。

說女方在幾天后才報警,實際上當晚就報了警。


還有說女方拒不退還彩禮。
實際上,女方早就退了彩禮。
只是男方家庭遲遲不接受,法院甚至還多次從中協調,催促男方領回。

還有「女方文胸落在婚房」「處女膜完整」等說法,也都是男方母親傳出的……
這些謠言導致女方在輿論場上始終處於不利位置。
也因為擴散太廣,造成了無法逆轉的傷害。


藉此更進一步瞭解詳情後,魚叔也是看得五味雜陳。
受害女孩是幸運的,報警及時,證據確鑿,司法跟進。
她也是不幸的,被網暴、被汙名,被扒得體無完膚。

這一鬧得沸沸揚揚的案件,以這樣的結局收束。
除了受害女子的堅持和勇氣,也體現了這類案件在法律制度層面的可執行性和規範性。
長遠看,無疑是值得慶幸的。
更何況,在明確性同意邊界,推動社會觀念轉變方面,這一案件的判決必然有著里程碑意義。
它勢必讓更多人認識到,性同意不因關係的親密程度自動賦權,性始終是雙方達成的自願行為。


雖然判決結果擊碎了質疑,撫慰了受害人和為之揪心的網友們。
但,想必很多人和我一樣,仍不能完全鬆口氣。
畢竟,大多數性侵案並沒有這麼「幸運」。
很多時候,證據不足、語境複雜,親密關係中的「灰色地帶」都會讓案件難以立案,難以定罪。
此次事件中,受害女生已有極強的法律意識,但在被性侵後第一反應還是去洗澡,破壞了證據。
如果最後沒能在床單上測出精斑,走向也是不堪想象。

讓人想到今年上映的《初步舉證》。
女主自己作為律師,卻也在被性侵後,出於本能和羞恥感,立即去洗了澡。
丟失了可能用於舉證的關鍵證據,也成了她在後續法律程式中遭質疑的原因之一。

又何況,受害者面對的不僅僅是強姦犯及其家庭,更有根深蒂固的社會觀念和性別偏見。
很多人也注意到一個細節。
警方最初試圖調解,當作民事糾紛看待。
女方母親第一時間也是希望私下和解,還催促男方準備結婚。
可想而知,整個案件在推進過程中,受害人所面對的阻礙比我們想象中更多。

這也不免折射出,另一種讓人悲哀的現實可能。
太多女性會在受到性侵害後,掙扎、猶豫許久,還是嚥下傷害,選擇沉默。
這種情況在婚內性侵中更常見。
《不要和陌生人說話》中,梅湘南遭受安嘉和的毆打、控制、性侵後,有過離開或求助的念頭,但周圍人大都認為是夫妻的家務事,一味勸和。
梅湘南也內化了這種觀念,沉默、隱忍被迫成了常態。

還有《我的天才女友》中,莉拉也在婚內遭丈夫強姦,卻沒人覺得這是問題。

此外,對於山西訂婚強姦案,一直有人認為是交易、騙財行為。


而這幾乎存在於大多權力關係不對等下的性侵事件中。
像法國電影《同意》中,未成年女孩和知名作家發生關係,人們認定女孩是為了名聲,他們不過是各取所需。
同樣的例子在娛樂圈、職場、學術界等都屢見不鮮。

而這一案件中最值得慶幸的是,受害女孩始終頭腦清醒,意志堅決。
要知道,現實中多的是哪些無法發聲,也不知怎麼發聲的受害者。
比如未成年受害者、殘障人士,還有很多受教育程度不高,缺乏對性和法律正確認知的人。
之前曝出過不少可怕的新聞,像未成年女孩遭父親性侵,哥哥性侵妹妹卻被父母包庇等。


電影《房間》就取材於獸父囚禁、性侵女兒的真實事件。

這類案件中,很多受害人都是在多年後才有能力拾起法律武器。
造成的創傷往往已經極深,難以輕易撫平。
也往往因時隔太久,證據不足,立案、定罪困難。


想到這些,都不免讓人更添擔憂。
再看看當下的輿論。
當看到很多人依然為女方是否為了錢爭執不休,看到性同意的概念在訂婚、彩禮、婚房這些傳統詞彙面前如此蒼白時。
我們就知道,這場勝利不過是漫長戰鬥的起點。
終審落下帷幕,但對更多人來說,現實中的那扇門,仍舊上著鎖。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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