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觀市場丨美國跨境服務順差的構成與歐盟潛在反制工具

跨境服務
特朗普上臺以來,頻繁揮舞關稅大棒,對全球經貿關係造成擾動。儘管美國長期作為貨物貿易的逆差國,但其在跨境服務領域存在規模較大的順差。本文梳理美國跨境服務的順差結構,並整理其最大服務順差經濟體歐洲的潛在反制措施。
美國透過兩種渠道提供跨境服務:一是服務貿易,自1971年以來處於長期順差狀態;二是透過直接投資在當地提供服務,其順差約為同期服務貿易順差的1.4倍。2023年我國對美跨境服務總逆差約為757億美元,主要來源是教育和旅遊。相比之下,歐洲對美跨境服務逆差體量更大,總規模約為4375億美元,是我國的5.8倍,主要來源是科學技術和金融領域。
金融服務、其他商務服務業、智慧財產權使用是美國服務貿易順差最大的來源。可見,美國服務貿易順差,既根植於其金融霸權又來自於美國科技優勢,如科學技術、經營管理等軟實力。
歐洲是美國跨境服務順差的重要來源地,為應對美國在貨物貿易領域的關稅措施,歐盟若在跨境服務領域進行反制,可使用以下工具。一是,數字市場法案(DMA)對具有重要影響的“守門人”數字服務供應商進行監管,限制網際網路巨頭利用壟斷地位獲得不公正的競爭優勢;二是數字服務法案(DSA),旨在幫助小型網際網路平臺、中小型企業和初創公司;三是國際採購工具(IPI),允許歐盟對其他經濟體採取為期5年的投標限制,限制其參與歐盟的公共採購;四是反威壓工具(ACI),賦予歐盟採取一攬子反制措施的權力,包括加徵關稅、進出口限制、限制直接投資和公共採購准入、免除歐盟履行部分領域的國際義務(智慧財產權保護、保險、銀行、化工等)。
特朗普上臺以來,頻繁揮舞關稅大棒,對全球經貿關係造成擾動。儘管美國長期作為貨物貿易的逆差國,但其在跨境服務領域存在規模較大的順差。本文梳理美國跨境服務的順差結構,並梳理其最大跨境服務順差經濟體歐洲的潛在反制措施。
一、美國跨境服務的組成
美國透過兩種渠道提供跨境服務:一是服務貿易,自1971年以來處於長期順差狀態;二是透過直接投資在當地提供服務,其順差約為同期服務貿易順差的1.4倍。
1.1 貿易渠道
儘管美國作為貨物貿易的逆差國,但自1971年起其服務貿易即處於長期順差。2019年美國服務貿易順差約為2979億美元,相當於同期貨物貿易逆差(8573億美元)的35%;受疫情對於跨境流動的影響,2024年美國服務貿易順差與貨物貿易逆差比值回落至24%。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服務貿易(Trade in Services)是指透過貿易渠道實現的跨境服務;既包括關聯貿易(Affiliated Trade),主要是指跨國公司內部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間的貿易;也包括非關聯貿易,即貿易雙方不存在隸屬關係。
1.2 直接投資渠道
與貨物不同,服務往往需要直接提供給使用者,地理位置鄰近顯得更加重要。許多跨境服務是由跨國公司(MNEs)透過在當地直接投資,設立擁有多數股權的境外子公司(majority-owned foreign affiliates, MOFAs),由其向當地提供服務(Services Supplied Through Affiliates)。因此,直接投資渠道實現的跨境服務規模比貿易渠道更大。
截至2022年,美國透過直接投資渠道提供的跨境服務(Services supplied to foreign persons by U.S. MNEs through their MOFAs)約為2.1萬億美元,是同期服務貿易出口的2.7倍;透過直接投資渠道獲得的跨境服務(Services supplied to U.S. persons by foreign-MNEs through their MOUSAs[1])約為1.5萬億美元,是同期服務貿易進口的4.3倍。
以此測算,則2022年美國透過直接投資渠道取得的跨境服務順差約為5963億美元,是同期服務貿易順差的1.4倍。從歷史上看,美國透過直接投資渠道獲得的順差佔總跨境服務順差的比例整體高於50%。
二、美國跨境服務的結構
2.1 貿易渠道
美國經濟分析局(BEA)按照12種服務型別,公佈了其服務貿易細項。
從大類來看,金融服務、其他商務服務業、智慧財產權使用是美國服務貿易順差最大的來源。從細項來看,商業管理諮詢及公共關係、金融管理服務、研究成果使用、以及教育是美國服務貿易順差最大的來源項。其中,研究成果使用(Licenses for the use of outcome of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主要指在生產商品和服務過程中對美國知識成果的使用,包括專利、商業秘密等;金融管理服務主要包括管理現金、證券、金融衍生品和其他金融工具產生的費用;教育主要包括赴美留學的學費和生活費(包括其親屬產生的花銷)。
可以看出,美國服務貿易順差,一方面根植於其金融霸權,由於美元作為國際儲備貨幣,在全球貿易和金融交易中佔據主導地位,便於美國向世界輸出金融服務。另一方面,順差來自於美國科技優勢,既體現為科學技術、也包括經營管理等軟實力。2023年美國電腦軟體服務,包括軟體所有權的出售(sale of ownership rights)、版權使用許可證(license to use)、版權複製和分發許可證(license to reproduce and distribute)合計創造順差461億美元,佔美國服務貿易總順差的16.6%。另外,經營管理、市場諮詢、商務顧問等也是美國服務貿易順差的重要來源。
2.2 直接投資渠道
美國經濟分析局按照跨國公司所屬的行業,對透過直接投資渠道的跨境服務進行細分。
從行業分佈來看[2],資訊業(Information)包括出版業、電影和錄音、電信廣播、資料處理,對美國跨境服務順差的貢獻最大,佔順差的57.4%。其次,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以及金融業也是順差的重要來源。
三、美國對中、歐跨境服務的順差格局
3.1 貿易渠道
2023年,美國對我國服務貿易順差約為266億美元,約佔其服務貿易順差的9.5%;對歐洲[3]的服務貿易順差約為1156億美元,為我國的4.4倍,佔美國服務貿易順差的41.5%。與我國相比,歐洲與美國服務貿易的聯絡更加密切。
對我國來說,對美國服務貿易逆差最大的來源是教育,約佔逆差總額的53.8%;其次個人旅行(旅遊)也是重要的逆差來源,佔比約為13.4%;兩者加總的個人旅行項佔比高達67.6%。另外,對美國研究成果使用約佔服務貿易逆差的13.7%
對歐洲來說,商業管理諮詢及公共關係是對美服務貿易逆差的最大來源,約佔逆差值的33.4%;其次,對美國研究成果使用以及研發服務佔比分別為28.5%和17.2%;再次,證券出借和電子轉賬貢獻了逆差的10.8%。不同於我國,歐洲對於美國的貿易逆差主要來自科學技術以及金融領域。
3.2 直接投資渠道
與之前結論一致,美中和美歐透過直接投資渠道的跨境服務規模超過貿易渠道規模。截至2022年資料,美國對中國透過直接投資渠道取得的跨境服務順差約為608億美元,是同期貿易渠道順差的2.3倍;美國對歐洲透過直接投資渠道取得的跨境服務順差約為3292億美元,是同期貿易渠道順差的2.8倍。
對中國而言,投資渠道下對美跨境服務逆差最大的行業是批發業,佔逆差規模的32.6%;其次,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資訊業分別佔比10.2%和8.0%。對歐洲而言,投資渠道下對美跨境服務逆差最大的行業是資訊業,佔比高達66.9%;其次金融保險、批發業、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佔比分別為20.0%、18.7%和15.4%。
四、歐洲潛在的反制措施
歐洲是美國跨境服務順差的主要來源地,截至2023年,美國對歐洲服務貿易順差約佔其服務貿易順差的42%;截至2022年,美國對歐直接投資渠道跨境服務順差約佔總順差的55%。
美國對於歐洲的跨境服務順差主要來自科技和金融領域。為應對美國在貨物貿易領域的關稅措施,歐盟可以在跨境服務領域進行反制,可用的反制工具如下。
一是,數字市場法案(Digital Markets Act)對“守門人(Gatekeepers)”數字服務供應商進行監管,“守門人”主要指具有重要影響的數字企業。該法案限制科技巨頭利用壟斷地位來獲得不公正的競爭優勢,包括禁止區別對待提供相似服務的第三方供應商、禁止限制使用者解除安裝應用、禁止限制使用者使用外部連結等。違反法案的公司將被處以罰款,罰款金額最高可達該公司全球營業額的20%。其目的一方面在於保護創新,使得科技初創公司可以獲得公平的競爭環境;另一方面為網際網路商家和消費者提供多元選擇。2023年9月,歐盟宣佈首批“守門人”清單,包括谷歌、亞馬遜、蘋果、字節跳動、Meta(臉書)和微軟,其中大多為美國網際網路公司。
二是,數字服務法案(Digital Services Act)對在歐盟境內的數字服務供應商進行監管(無論是否設立在歐盟境內),包括網路平臺、搜尋引擎、應用商店、社交媒體、雲服務和主機服務、域名管理等。數字服務法案於2023年8月正式對超大型網路平臺(Very Large Online Platforms, VLOPs)和超大型搜尋引擎(Very Large Online Search Engines)適用[4],於2024年2月17日對所有平臺實施。與DMA類似,該法案旨在幫助小型網際網路平臺、中小型企業和初創公司(smaller platforms, SMEs and start-ups)。
三是,國際採購工具(International Procurement Instrument)允許歐盟以不對等為由,在政府採購中排除來自非歐盟的商品、服務投標。歐盟反對以保護國內生產和就業為目的,在政府採購中要求僅使用本國產品服務,例如1933年的《購買美國產品法》和2024年的《全美國旗法案》;作為反制措施,國際採購工具允許歐盟對其他經濟體採取為期5年的投標限制。2016年資料,歐盟公共部門採購約佔其GDP的13.4%,覆蓋能源、交通、資訊等多個領域。特朗普加徵關稅以來,部分歐盟官員發聲,要求調查公共採購的亞馬遜雲計算服務(Amazon Web Services)[5]。另外,歐美貿易和技術理事會強調在公共採購中實現綠色低碳目標,在交通、能源、自然保護、防治汙染、資訊通訊等領域均提出了相應要求,未來亦可以綠色為由降低對美國商品服務的採購。
四是,反威壓工具(Anti-Coersion Instrument)是歐盟對經濟威壓(economic coersion)進行威懾和反制的全方位工具,於2023年12月生效。特朗普第一任期時,對歐盟的鋼鋁以及西班牙橄欖油等加徵關稅,迫使歐洲思考經貿壓力的應對措施。當面臨經濟威壓(第三方以經濟和投資為手段對歐盟或歐盟成員國施加壓力)時,反威壓工具賦予歐盟採取一攬子反制措施的權力,包括加徵關稅、對進出口施加限制措施、限制國外直接投資和公共採購的准入、允許歐盟不履行部分領域國際義務(智慧財產權保護、保險、銀行、化工)等。由於美國對歐服務順差相當比例來自智慧財產權使用,若歐盟針對智慧財產權加徵關稅,將顯著影響美國的服務出口。
注:
[1]Majority-owned U.S. Affilicates.
[2]BEA對於每個細分行業的資料有所缺失,導致無法精確計算每個細分行業的順逆差情況。
[3]BEA公佈對於歐洲的跨境貿易情況。
[4]超大型是指超過4500萬歐盟使用者(10%歐盟人口)。
[5]資料來源:EURO News, Union Calls on Commission to reassess EU Public Contracts amid Trade War, 2025/04/02[2025/04/22],https://www.euronews.com/next/2025/04/02/union-calls-on-commission-to-reassess-eu-public-contracts-amid-trade-w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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