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個好友吧
別失聯了

週末了,簡單說兩句。
今天的兩份通報,讓兩件關注度很高的事迎來了後續。
一份關於姜萍。

一份關於毛奇。

這兩份通報,都上了熱搜,而且姜萍的相關話題更多,更有討論度。
但我其實不關心姜萍,我更關心毛奇。
從頭到尾,關於姜萍我一篇文章都沒寫,只在另外一個話題的文章裡提了一嘴。
但關於毛奇,我寫了三篇:
我知道,寫姜萍更安全,更有流量,但我就是無法說服自己去寫。
從一開始,姜萍是天才少女,還是欺世盜名,我都不在乎。
在我看來,姜萍的事,是她自己、周圍一小部分人和參賽者的事,非關大眾利益。
按當時的報道,人們對如此傳奇的事情投入關注,發出驚歎,能理解,但搞得聲勢如此之大,遠遠超出我的意料。
維護者,竭力將十幾歲的少女捧上神壇;質疑者,恨不得立刻扒下她的畫皮。
如今真相大白,歡呼者有之,打臉者有之。
這一切,都讓我不解。
我不明白,人們為什麼會對一個少女在一個大部分人根本看不懂的比賽裡的表現,投入如此不成比例的關注?形成如此割裂的分歧?浪費如此海量的口水?
我不喜歡參與造神,更不喜歡參與毀神,所以真相大白之後,我沒覺得反轉,也沒覺得被愚弄。
無論是之前,還是現在,我對姜萍事件的態度都沒有變化,她是天才也好,騙子也好,對我來說都沒啥區別。
相比之下,我更關心毛奇和毛奇們的所作所為。
毛奇是一個縣的縣委書記,他的違紀違法,往小了說,影響一個縣及其幾十萬公民的民生大計;往大了說,是地方官場生態乃至整個官場生態的一部分。
這樣的事,理應得到足夠的重視、討論和監督。
但很遺憾,相比於對姜萍的討論和分析,網友和作者對毛奇的興趣似乎並沒有那麼大,那麼久。
就比如,吾未見恨毛奇如恨姜萍者,也未見有那麼多人對毛奇曠日持久地抓著不放的。
這是更大的遺憾。
也許是覺得討論毛奇不安全,也許是對嚴肅的時政話題避之唯恐不及,最後的結果就是討論姜萍的人多,討論毛奇的人少。
哪怕討論姜萍的門檻,遠遠高過討論毛奇。
可作為一個公共說理者,當姜萍和毛奇同時成為話題時,我肯定選擇討論毛奇,而非姜萍。
不是說姜萍不值得討論,而是在我們的注意力如此稀缺的當下,我願意當一個有“公心”的人,把有限的資源用在公共領域,而不是盯著一個人的私德,要求他盡善盡美。
這可能不是大部分人的共識,但卻是我對自己的要求。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