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被控告者開始直接抓捕實名控告、舉報者……

今天團隊律師在四川內江開庭,中午休息時收到一條令我震驚的訊息:吉林省四平市紀委幹部全某竟然上信訪辦門口直接抓了一直舉報控告他的丁女士——我在長春代理的某職務犯罪冤案被告人高某的愛人。起初我不敢相信,因為紀委監委調查階段去年就已經結束,案件馬上開庭,按理說他們已經沒有調查權,更沒采取強制措施的權力。何況,這是我們申請出庭的關鍵證人,哪有這麼光天化日之下直接抓證人的?
但是,其他家屬拍的影片,讓我不得不相信這樣的事實。在吉林省信訪辦門口,今天中午十二時許,四平紀委幹部全某帶著幾名便衣,在沒有亮明身份,也沒有出具任何法律手續的前提下,真的連拉帶拽把身體孱弱、已經退休多年的丁女士就那麼抓走了。她淒厲的呼喊,在幾名彪形大漢面前是那麼無助。信訪不是公民的基本權利嗎?誰給他的權力可以不用任何法律手續直接抓人,而且還動用了戒具?
我是去年年底接手該案的,當時四平法院急著在年前開庭。但是我的第一次會見,跟被告人說“你必須實事求是告訴我全部事實,但凡有一點隱瞞,我就不代理你的案件”後,竟讓被告人高某聲淚俱下地哭訴他的遭遇。監委辦案人員如何欺騙、威逼、恐嚇及精神折磨,如何以老婆孩子軟肋逼迫他違心供述他小舅子“行賄”,雖被逼到三次送醫搶救,最終還是簽了有罪筆錄。而丁女士也在經歷了夢魘般的六個月後被釋放回家。
整個家族在經歷陣痛後,發現被留置的高某和其小舅子於某,完全是因近親屬被威脅,而作出了虛假的有罪供述。他們把賬目全部整理,書證越來越清晰地表面高某並不存在受賄,兩家的帳也是平的。為官清廉的高某並沒有佔經商富裕的小舅子任何便宜,哪怕墊付的裝修款也一併還清了。而按照監委的指控邏輯,小舅子竟然靠著銀行貸款和借款去“行賄”,令人匪夷所思!高某家搜不出贓款,於是就有了“代持型”賄賂。
所謂的“代持型”賄賂,即受賄人雖然沒有直接收受行賄人財物,但行賄人承諾代為保管或代持利益,等到將來適當時再兌現。這種行受賄方式雖然可能存在實踐中,但也特別容易僅靠口供而陷人於罪。曾有西部某地委書記,家中搜不出財物,監委抓了幾位民營企業家作為“行賄人”,讓他們承認自己都是代持人,故只需要查扣凍他們的鉅額財產,就等於坐實賄賂。由於這些財物罰沒後可以大部分返還為辦案經費,故利益驅動常在。

親自上陣抓捕控告者的被控告者:全某
高某在看守所中一直喊冤,並透過律師讓家屬去投訴和控告紀委辦案幹部。於是,本案另一位辯護人,我的學生王博士,同時也是四平某高校老師,遭到了當地司法局的約談。高某在四處控告無門之後,終於被她所控告的人盯上,猶如被綁票。家中唯獨剩下獨子,在為父母的清白奔走。他堅信自己的父母堂堂正正,清清白白,並沒有任何違法犯罪事實。而我們兩位律師,在多次會見和閱卷後,也越來越堅定做無罪辯護的信念。

我在新浪微博和抖音發出今天中午的影片後,馬上接到評論區的一些資訊,早就有人在控告這個全某,他製造的冤案可不止這一起。作為手握權柄的辦案人員,他們辦的不僅僅是案件,也是別人的人生。可是,他們視別人的人生如草芥,生命如微塵。既然這樣,我也願意豁出去一搏。前有我北大師兄張慶方打了個樣,我願接過接力棒,也去實名控告,四平紀委的全某,你弄不死我,我就把你送進你該去的地方!
高某案開庭時間和地點如下,想旁聽或報道的記者可以聯絡我。

長春市寬城區人民法院 第一審判庭,4月3日9:00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