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為她是第三者,最後發現我才是第三者

女生真的是種可怕的生物。
喜歡吃醋。
不但會吃男朋友的醋,還會吃異性朋友的醋。
我第一次發現自己居然為了異性朋友有吃醋的感覺時,是在我最好的男生朋友大涵,告訴我他有了喜歡的女生那天。
那是高三畢業的夏天,我們在打桌球。打著打著他突然停下來,有點猶豫地跟我說:我想跟你講個事兒。
我一臉懵逼地看著他,問:咋了?
他神秘兮兮地湊我耳朵邊上,說:我有喜歡人了。
媽呀。
我的好兄弟、好哥們,活到18歲,終於有自己喜歡的人了!那我必須跟他一起開心啊,必須得打助攻啊,對不對?
於是我趕緊問他:牛逼啊兄弟,哪個班的!我幫你打聽打聽!
他笑了下,說:17班,文科班的。不需要你幫忙打聽,我都打聽好了。
我一下跳到檯球桌上坐著,翹著二郎腿,笑他:喲,小夥子動作還挺快嘛。要是有啥需要幫忙的,儘管說。
大涵一把把我從檯球桌上扯下來,說:行行行知道了,你兄弟這點本事還是有的。快下來好好打球,能不能有點女生的樣子。
我哈哈哈笑著沒理他,接著打起了桌球。
但是那天后半場,我就沒打進幾個球。不知道為什麼,整個人突然跟跌入谷底一樣,失落到不行。那種心情,竟然跟失戀的感覺有點類似。
當我發現這一點時。
腦子裡第一個念頭是:天啊,我這是吃醋了嗎?
第二個念頭是:可我並不喜歡他啊。
第三個念頭是:我真的不喜歡他,但我也真的吃醋了。
那是我第一次發現,吃醋這種感覺,並不一定會在愛情裡產生。
友情也會。
大涵是我好幾年的朋友,初中就認識,一路玩到大的。
認識之初,我倆就惡趣相投,都愛逃課去聽演唱會和各種live house,於是迅速打成一片。
後來又發現兩個人精神世界也高度契合。
(比如我們都覺得人不在應該把時間浪費在學習這種事情上)。
友情迅速昇華,成為了一對非常親密默契的狐朋狗友。
我們有多鐵呢。
他記得我不愛吃西紅柿洋蔥大蒜蔥榴蓮芒果以及其他一百樣東西——這些連我歷屆男友和爸媽都記不清的東西,我都不知道他到底怎麼記下來的。
我的內衣帶子(小時候系脖子上那種)散了,他會十分自然地跟我說,哥們兒,脖子上繩散了麻煩系一下。
每次去路邊攤吃東西的時候,他都會先我一步掰開一次性筷子,把兩支筷子的碎木屑刮掉,然後再遞給我。時間久了,我跟誰出去吃飯,都經常記不起掰筷子。
他的生日地址祖籍衣服鞋子尺碼我都記得,班裡填個啥資訊採集表,他不在我都能幫他填全。
中考填志願表的時候,他把志願表甩給我,跟我說:你幫我填吧,咱倆填一樣。反正我成績比你好,你能上的我都能。
每次我心情不好,都會去找他下樓遛彎,他就算困到死也不會抱怨。
你們知道的,大多數女生都是這樣,一旦有了個溫暖的依靠,就很容易養成習慣。
女生,就是一種很容易產生依賴感的生物。
連我自己都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我對他有了依賴感。
隨著依賴感而來的,是強大的佔有慾。
而這種佔有慾,其實是很危險的。
只是當時的我哪明白這樣的道理。我只知道我們是最好的朋友,沒有秘密,形影不離。
高中我們不在一個班,他在他們班有個關係還不錯的女生朋友,偶爾在陽臺上一起說笑玩鬧。
我就跑去問他,你個狗子,是不是有新狗子了。
他說,唉,普普通通的朋友,哪能跟咱們比啊,是吧狗子。
事實證明女生都有戲精的核心。
他的這句話,到我這裡就被自動翻譯成了:你是世界上獨一無二的存在。
他的話更加鞏固了我的佔有慾。於是我故意經常跑到他教室門口,摟著他肩膀跟他講話。有時候還會直接從窗子探頭進去,喊他一起走。
這招果然奏效了。
時間久了,全世界都知道我倆關係很鐵。
整個高中,他再也沒交到多鐵的異性朋友。
就在我為自己的地位穩固沾沾自喜時,他告訴我他有了喜歡的人。
我立馬感覺到,這次情況不一樣了。
“我喜歡你”,和“我喜歡跟你玩”,雖然只差一點點,但卻是天壤之別的兩種感情。
喜歡,是種比友情高出很多很多的感情。
他會為了她臉紅,會說話結巴,他還會洗了頭髮才去見她,會為了那個女生喝得酩酊大醉整夜整夜地傷心。他不會拿球砸她說“兄弟去幫忙買瓶水”,而是會為了她的一個眼神在籃球場上耍帥,為她遞的一瓶水滿眼發光。
這些東西,都是身為朋友無法替代的。
當知道他有了喜歡的人那一刻,我就知道我沒什麼好搶的了。
告訴我沒多久,他就展開攻勢猛追這個女生。
我們的兩人局,開始變成了三人局。
我們一起去看電影,那年夏天正在熱映的《哥斯拉》。
哥斯拉一出來,那個女生就抱著他胳膊說害怕,我在黑暗裡翻了個巨大的白眼。
完事以後我跟他吐槽,這姑娘心理素質不行啊,看個奧特曼打小怪獸也害怕。
他鄙視地看我一眼,得意洋洋地說:你懂什麼,在喜歡的人面前,看什麼都害怕。
我說好好好,我不懂。
他帶著這個女生,去我們常去的那幾家蒼蠅館子。
菜上來後,他拿起一雙筷子,掰開,認真仔細地把木屑刮乾淨。我習慣性地準備伸手去接,卻發現這雙筷子被反方向地遞到了那個女生面前。
我在旁邊愣了一下,趕緊控制住差點伸出去的手,心想幸虧我動作慢,不然就尷尬了。沒來得及反應,我趕緊自己拿過筷子掰開,低頭吃飯。
他看了我一眼,問,你不刮一下不怕扎到手嗎?
我只顧吃串,頭也不抬地回答:皮糙肉厚,不怕。
幾次以後,我跟他抱怨,要不下次你倆玩別叫我唄,你知道當電燈泡多彆扭嗎?
他搖頭,那可不行,她現在還沒答應我,要是說就兩個人,說不定她就不出來了。好兄弟,幫幫忙。
我說,行吧行吧,算我做件好事。
但後來這樣的事情越來越多。
我們出去的時候,經常我低頭繫個鞋帶,他倆就在前面走遠了,渾然不覺我不見了。我站在後面遠遠看著,女孩矮上他20釐米,站他身邊小小一隻,覺得他倆真他媽配啊。
我們去郊區玩完回市區,天已經黑了。這女孩家住在車站附近,我要跨越城市去另一邊的姥姥家。他跟我說,你離得近,自己回去唄,我去送她,到家說一聲。這意思還不明顯嗎?深更半夜多好的機會。我趕緊接話助攻:對對我家超近,你快送她。說完就瀟灑轉身走了。
回家的路上我幾次氣得想砸路燈。
佔有慾發作的時候,是根本不講理的。
我知道我沒有立場,我也知道我這樣很矯情。可是我就是很難受,我就是越來越沒辦法裝出無所謂的樣子了。
我覺得憑什麼呀。
我們六年朋友,我替你頂過罪捱過打、在考試前送過傘,你喝醉得稀巴爛我幫忙扛你,你離家出走我半夜三點翻窗子給你送錢。
但是這些東西,飛速敗在了一個你剛認識幾個月的女生面前。
我甚至連跟你生氣和賭氣的資格都沒有。
我只好在心裡賭氣,發誓說,我以後再也不找你玩了。
高考錄取出結果那天,我前幾個學校全掉了。
就剩最後一個學校,在家坐立難安地等訊息。
實在沒忍住,我發訊息給他:快出來陪我走走吧,我快不行了。
他立馬出來了。
那天晚上,我們一起繞著城市的高架走啊走。他一直安慰我說,肯定沒問題能錄取上。我說但願吧。我們突然聊起很多往事,從認識到現在,一起逃課一起看演唱會一起玩遊戲一起看電影一起填志願。我吐槽他總不做作業借我的應付,他吐槽我是世界上最挑食的人。
我問他,一直想問你,我那麼挑食你到底怎麼記得的。
他說,用心記就能記住啊。
就一句,“用心記就能記住啊”,瞬間好像沖垮了很多東西,沖垮了這段時間我的責怪和不滿。我恍惚間覺得我們回到了以前,還是那麼親密無間,好像那個人從來沒有出現過。
好像坐了時光機,回到我們一起打桌球的那個下午,捂住了他的嘴,沒讓他說出“我有喜歡的人了”這句話。
很久以後我回憶起來,才發現那天晚上,竟是我們倆最後一次一起那樣走路聊天了。
天亮的時候,我說,走吧回家吧。
他拍拍我,你先回去,我要去接她吃早飯,我準備今天跟她告白的,都準備好長時間了。
我笑了起來,笑得從沒那麼明朗過。我說,牛逼啊兄弟,那你今天可得爭氣,一舉拿下。
他也笑,沒問題,等我好訊息。
我走出幾步,又回過頭,跟他說:你個狗子,這次是真要有新狗子了。
問出這句話的我,像在做最後一次掙扎。心底隱隱還有一絲希望,或許他會像上次那樣說一句“唉,普普通通的喜歡,哪能跟咱們比啊,是吧狗子。”
但這次,他沒再反駁,只是說:哈哈哈借你吉言啊!
回家的路上,我終於有了釋然的感覺。
我曾以為我們永遠會是無話不說的朋友。
可是這次,請原諒我的隱瞞和不坦誠。我很想像以前那樣,跟你沒有秘密,告訴你我不開心了。
可是這次,真的不行。
我知道所有的醋意都只是依賴感和佔有慾在作祟,又怎麼敢表現出來呢。
作為朋友,退後、祝福,才是最好的選擇。
再見面,是兩年以後了吧。他來北京有事,找我說吃頓飯。
那時我們已經幾乎沒有聯絡了。可能三四個月說上一句話,也是類似於“你最近忙嗎?”“還不錯”這樣的寒暄。
我回復的每一句話,都不失禮貌又帶著疏遠,距離掌握得剛剛好。
那天他在微信上問我,過兩天我去北京,好久沒見了,吃頓飯吧。
我回他,行吧。
他回我,我女朋友也來哈。
是的,他當年告白成功,一直、到現在。
不知道為什麼,看到這句話的瞬間我莫名有點冒火。不好的回憶閃回到我眼前,像是噩夢一樣陰魂不散。
我突然就不耐煩了。
我回,能不能不帶她。
過了會,他回我,行。
又過了很久,我回他:開玩笑的,一起吧。
那大概是我人生中吃得最累的一頓飯了。
在一起兩年,他倆儼然一對默契恩愛的老夫老妻,有著各種眼神交流和只有他倆懂的小梗。我只能尷尬地坐在對面,一直熱情地招呼他倆吃烤魚。幫女生剃了刺夾到碗裡,關心地問她:他對你好嗎?不好的話告訴我們,我們一群兄弟幫你揍他。
一頓飯下來心力交瘁,像是個警局臥底在黑道的飯局裡周旋了一圈,僥倖撿回一條命。
那天吃完飯,他發訊息問我:我們還在北京待幾天,你要不跟我倆一起玩吧?
我趕緊回:真的不了,你倆自己玩吧,招待不周,抱歉。
過了半小時,他給我發了一大段話:
咱倆啥時候變得這麼客氣了?
其實我挺多話想跟你說的,這兩年我有時候想起來挺遺憾的。
咱倆當年關係那麼好,後來說不聯絡就不聯絡了。
你忙,我給你發訊息呢,你也不回。
我也不好問你啥了,感覺你是真的有自己的生活吧。
唉,但是非得這樣嗎?大家那麼多年情義,以後做不了朋友了嗎?
我也編輯了一大段話:
這些話,其實我早該跟你說的。
你那麼瞭解我,也該知道我是個知道進退的人。
其實剛來北京時,冬天很長。我還老會想起以前冬天的早上,你從窗子外面給我遞一盒熱的六個核桃的樣子。
只不過後來,這些記憶也慢慢淡了。
當年啊,在我發現你有更重要的事情得去做時,就覺得我差不多該離開了。
咱們那麼好,你真覺得你女朋友能接受?
我是女生,我明白,換成哪個女生都接受不了。
你是傻子吧,這些年,要不是我跟你保持距離,你這戀愛能談得這麼順風順水?
寫完了,我準備發給他。
重讀了一次,又覺得矯情。
於是全都刪了,只回了一句話:
我們都長大了嘛。
對不起了兄弟,朋友一場,話也只能說到這個份上了。
“我們都長大了嘛”這句話,真的不是敷衍。
是啊,我們都長大了呀。小時候我們的世界很窄,窄到你以為我們能玩一輩子桌球,窄到我以為你能幫我掰一輩子一次性筷子。於是我把你當成了我世界裡的一部分,無關愛情,只是理所當然地覺得你就該一直在那裡,誰也搶不走。
後來長大以後,世界突然變寬。我們才發現,這個世界上還有好多事情,是我們不能帶彼此體會的,也是我們願意付出很多代價追逐的。
這個代價,就包括放棄彼此。
我們早就為了這些東西,選擇了把對方丟在凌晨的街道上。
我沒怨言,也沒資格怪你。
可我也不能假裝無所謂。
其實你教會了我不少東西。
在你以後,我就一直保持著這個習慣:當我關係還蠻好的異性朋友找到另一半時,我就會知趣地乖乖疏遠,保持距離,不再打擾。
作為朋友,識趣地保持距離,退出對方的生活,真的才是最好的選擇。
也是在你以後,我再也沒交過關係特好的異性朋友了。
我明白交異性朋友的代價真的太高了。
——因為你從一開始就知道,你們友情的終點,就在你們其中一方找到另一半的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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