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哈哈突變“娃多多”,宗馥莉被同父異母兄妹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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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則震驚中外的家族紛爭新聞登上了彭博社的標題:
“China Heiress in $2 Billion Inheritance Feud With Siblings”(中國女繼承人與手足兄妹陷入20億美元遺產糾紛)
事件的背景是這樣的:
娃哈哈董事長宗馥莉在香港被三名自稱同父異母兄妹的原告起訴,涉及18億美元家族信託糾紛。
原告宗繼昌(Jacky Zong)、宗婕莉(Jessie Zong)和宗繼盛(Jerry Zong)稱,宗慶後生前承諾為其設立各7億美元信託,目前賬戶餘額約18億美元,其中已有110萬美元被轉出。他們要求法院凍結資產、支付利息並賠償損失。
宗馥莉方面則質疑證據真實性,稱並不知情。一直以來,宗馥莉被視為宗慶後的獨生女,現任娃哈哈董事長。
如果你對宗慶後和宗馥莉還停留在“布鞋首富”、“國貨之光”的認知,那看到這條新聞恐怕要揉揉眼睛。
什麼?娃哈哈創始人宗慶後竟然有三個“美國籍私生子”?還告到了法庭,要和宗馥莉爭18億美金的信託基金?!
瓜很大,先別急著吃。我們先分析幾個我印象比較深刻的語句:
一、Inheritance feud(繼承紛爭)
標題中的 inheritance feud,字面上是“繼承權之爭”,但它遠不只是一個法律術語。這裡的 feud 可不是普通的爭執,而是那種代際積怨型的“世仇”“家族恩怨”。
所以看到 feud,腦中浮現的場景不應該是坐下來好好談判,而是“你不仁別怪我不義”的撕逼。
二、Heiress vs. Plaintiffs(繼承人和原告)
報道中提到主角是 “heiress of the drinks company”,也就是“飲料帝國繼承人”。這個詞語背後其實暗藏情緒色彩:
heiress 往往暗指“繼承家產的女性”,有時帶點“富家千金”的意味,她對面的三人被稱為 plaintiffs(原告),顯然法律地位還沒得到承認。
這也從側面點出了這場撕逼大劇的結構:一個被公眾熟知的“唯一繼承人” VS 三位“半路殺出的同父異母兄妹”。
三、tussle、battle、lawsuit(三種“打架”你分得清嗎)
在描述這場遺產之爭時,文中用了好幾個動詞和名詞,雖然都跟“鬥爭”有關,但語感有細微差別:
tussle 表示“扭打”,偏口語,暗含一種混亂感;battle表示“戰鬥、較量”,更具戲劇性;而 lawsuit表示“訴訟、官司”,強調嚴肅的法律程式。
文中這句話可以這麼理解:“A $2 billion wealth tussle… unfolding in a courtroom”(這場20億美元的家族混戰,正在法庭上演。)
四、deal with assets(對資產動手腳?)
文中說三位原告要求法院對宗馥莉下“injunction”,禁止她 dealing with assets held in an HSBC account。這句話也很值得玩味:
deal with assets 不只是“處理資產”,在法律上下文中往往有“轉移、操作、動用資金”的意思;injunction 是法院“強制令”,說明對方已經動手了,或者有動手的風險。
這句話意思是三位原告要求凍結資產,防止宗馥莉轉移資金。
五、The “Princess of Wahaha” is not alone
這句也挺有衝擊力:
“Known as the ‘Princess of Wahaha’ in China, Kelly had been until now publicly regarded as the only child…”
這段話不止交代了宗馥莉的身份,更是打破了她的人設:原本她是“唯一繼承人”,現在突然冒出“half-siblings”(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
“had been until now regarded as…”的時態很精準,表示“就在不久前她還一直被認為是宗慶後的獨女”,暗指這個身份最近剛剛被打破,因為三個同父異母兄妹突然冒出來爭遺產了,非常有戲劇張力。
聊完英語,談點個人感受:
這不僅是一個家族紛爭的故事,更是一個時代的隱喻。一個崇尚“家長制”的企業帝國,一場缺乏書面安排的傳承安排,一種“不留遺囑靠口頭默契”的傳統邏輯,在現代法律與國際信託制度面前,被赤裸裸地攤在陽光下。
一句話總結就是:沒有白紙黑字,家事都可能變公案;人設再穩,也抵不過一次DNA鑑定。

對於這場20億美元的家產風波,你觀察到了什麼,歡迎評論區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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