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失望。
沒想到最近讓我產生這種情緒的人,是一位不認識的女孩——《再見愛人4》裡的葛夕。
我還記得她剛出場時,帶給我和朋友驚喜和振奮——
一張冷臉,穿著背心、工裝褲,揹著一個大包,走路帶風,很酷。

愛好也酷,喜歡跳傘、翼裝飛行。
也很有態度。
她和劉爽結婚十年,同居一室,卻處於分居狀態。
劉爽喜歡一個人呆在自己的房間,不來公共空間。葛夕就直接在客廳放了一張單人沙發。
她思路清晰。
在第一期節目裡,她說,她心裡已經有了答案,上節目是為了做一個逆運算。
如果最後驗證兩個人真的不合適,她就會選擇離婚。

“這姐真的好酷”。
她就是我和朋友忍不會會投射的那種女生——颯、獨立,處理感情不拖泥帶水。
整個人都脆生生的。
但後來的發展,把這一切都打破了。
她好像處在一段“節節敗退”的關係裡。
為了丈夫,辭去工作,搬到他在的城市;為他洗內褲;給他治痔瘡、泡腳、撕腳皮;讓他虧掉了幾百萬的嫁妝。
她不斷地退讓、妥協,看著疲憊不堪,但,還是離不開。
“唉”。
前兩天,在節目裡,看著她朋友卉子紅著眼睛說她“真是不爭氣”時,我和朋友同時發出了一聲輕嘆。
這句話太熟悉了。
我們都說過,都聽過。
大學時,我對我最好的朋友說過。她當時陷入一段很失衡的關係,卻走不開。
前幾年,迴旋鏢飛向了我。我也陷入了一段糾纏的關係裡,一位朋友也這麼說了我。
身為女性,我們討厭“戀愛腦女生”的程度,好像比討厭“渣男”還要狠。
我們總很不耐受女孩在感情裡的過度付出和不爽利,拿不起,放不下。我們“恨鐵不成鋼”。
我承認,我對葛夕的失落並不是對她,可能是對自己,更深一點,是對女性的一種共同困境的困惑。
明明我們已經這麼獨立了,自己賺錢,在大城市獨居,甚至有人已經買了房。
我們不靠任何人。但進入感情還這麼容易失權,拿不到應有的平等和尊重?
明明我們已經有了獨立的資本,可以幫我們從一段不好的關係裡脫身,但為什麼我們還這麼猶豫、糾結?
我們做不到。
電視裡,那些看著好像掌握更多資源的女孩也做不到。
看著節目裡的葛夕,我彷彿看見了身邊好多女性朋友,也看見了我自己。
我們恨葛夕不成鋼,卻也都是“葛夕”。
為什麼會這樣呢?我們想成為“清醒大女主”,卻往往走向她的反面。
成為一位“清醒大女主”怎麼就這麼難?

我們先看看我們腦袋裡的那些“清醒大女主”們都是怎麼處理感情的?
我先想到的是《慾望都市》裡的Samantha。

她一出場時,畫外音就介紹她是紐約的“奇女子”,“一個名公關”,後面還跟著一句,“常跟二十幾歲的男孩上床。”

Samantha 是一個事業很成功的獨立女性,她不願自己的時間、精力被感情佔據。
她只追求快樂,認為女人和男人一樣可以做到“性愛分離”。
我也想到了《新聞女王》的文姐。

面對“小奶狗”精心準備的美食和鮮花。
她不是感動,不是落淚。而是嚴肅地說“我不喜歡這種驚喜,下次別突然上來。”
她的床只為“小奶狗”開放到11點。過了時間,對方就要走人。
大女主的清醒,體現在她們不在意有沒有愛情,她們只把男人當作生活的調劑。
大女主的清醒,還體現在即便她們陷入了愛情,也會選擇保全自我,不會讓自己在一段內耗的關係裡反覆糾結。
她們決絕、乾脆 ,可以隨時斷舍離。
Samantha 不是沒有過真正的親密關係。
Richard 是一個酒店大亨,他精緻、體面,還和Samantha 擁有相似的靈魂。無論是社會地位、個人品味,還是精神核心,都是個很fancy的愛人。
Samantha 和他相愛了。但卻發現對方出軌了。她也內耗。
但很快就脫下男人送的大黃鑽,瀟灑地離開了這段關係。
直至現在,我想到她結束關係的畫面還是很激動。
發現Richard出軌後,Samantha 變得疑神疑鬼,還開始了她之前很不屑的行為——跟蹤。
當她穿著高跟鞋跑到11樓,去捉姦,卻發現房間並沒別的女人後,她發出了笑聲。
是那種很痛苦的笑聲。
這段關係讓她看見了一個她不喜歡的自己,“我不能浪費生活,提心吊膽,擔心你出軌。”
她氣喘吁吁,又堅定地告訴男人,“我愛你。但是我更愛我自己。”
我無法形容這句話當年對我的震動。
原來女性還可以這樣處理感情:
只是因為不想內耗,就可以結束一段關係。
原來女人也可以自己按“退出”鍵。
而不是像武俠劇裡演的那樣,等在原地,等男人歷經千帆,浪子回頭。
“清醒大女主”還怎麼處理感情呢?
我還想起《東遊記》裡的何仙姑。
她和呂洞賓明明對彼此動了情。為了幫呂洞賓解血咒,她冒著灰飛煙滅的風險,呆在“天地之極”受劫難。
但她卻走出小情小愛的框架,對呂洞賓說:“一男一女,為什麼只能有情,不能有義?”

小時候,我不明白。
以前看的仙俠劇,所有的女神仙都會為了愛情,舍了仙籍,甚至不惜獻祭自己。
為什麼何仙姑不要和呂洞賓在一起?在我眼裡,他們才是最配的CP。
後來,我懂了。何仙姑的腦子裡除了裝了愛情,還裝了“道”,裝了自己的理想——拯救天下蒼生。
她知道,神仙既然掌握了更大的力量,就要發揮它的作用,而非耽於愛情。
清醒大女主能分清什麼才是自己人生的主線,不會被小情小愛束住手腳。

我們嚮往這樣的生活,想成為這樣的女人。
但當我們從電視劇走出來,去展開一段真實的親密關係後,卻發現做到這樣真的很難。
25歲時,我開始自己人生中的第一段親密關係。
那時候,我已經接觸了女性主義,看過了很多大女主戲,《慾望都市》《致命女人》《絕望主婦》,我瞭解所有大女主的精神核心。
也從媽媽的命運裡,總結出了至關重要的經驗——絕不能為家庭失去自我,女人的事業比愛情更重要。
我也說過和葛夕一樣的話,我不想成為媽媽那樣的女人——花太多時間精力,放在別人身上,把對方當成自己的全部。
我迫切想在親密關係裡表現出和媽媽不一樣的樣子。
我告訴自己,“戀愛只是一種體驗”。
因為太害怕在感情裡失去自我,我做了很多擰巴,變形的行為。
我不想表現出我的在意。即便想對方,也總憋著不聯絡,或者在對方聯絡我時,假裝淡定。
我不想表現出依附的樣子。出去玩,我主動付錢,甚至花得比對方還多。
我不想表現出“弱”的樣子。我一個人搬家,買傢俱,把從宜家買來的沙發運回家,再一個人組裝起來。
我迫切想讓對方知道,我很獨立。我不是那種傳統的,需要人保護的女人。我是一個新女性。我很強。
但我內心也渴望“被愛”。
我獲得被愛的方式,就是去愛,用自己付出換來他對我的付出和重視。
我會在他下班之前做好飯;
在他傷心時,安慰他;
在他生病時,給他買藥、照顧他;
為他的工作出謀劃策,甚至他養的小狗都得到了我非常濃烈的愛。
最後,我好像成為了他的媽媽、心理諮詢師、老師等一切奇怪的角色。
在不知不覺中,我好像也變成了那種我最不想成為的女性,舊舊的女性。
我越來越像我媽了。
和葛夕一樣,我們都無意間重複了媽媽的部分命運。
在節目裡,葛夕說,不想成為媽媽,但畫師根據她的描述,畫出的畫像和她媽媽一樣。

隨著我對感情的投入的時間和關注度越來越多。我們關係的天平也失衡了。
後來,我們的關係結束了。
對於分手的情節,我也有預設。
我應該會像TVB劇的大女主那樣,哭了一晚,第二天,擦乾眼淚,踩著高跟鞋、昂著頭,照樣上班。
所以,第一次分手時,我很乾脆。直接拉黑了他。我以為我會很快放下。
但最後發現,我根本做不到。
一到晚上,我就想他,感覺黑夜突然變得好長,好像怎麼努力都等不到天亮。
走在路上,一想到從此和這個人再沒有聯絡,我的心臟就開始痛,眼淚止不住地流。
我的情緒好像被這段關係完全操控。
我們和好時,我就像一個快沒電的電池靠近了電源般滿足。
分開時,我就覺得腦子一片腦霧,做什麼都沒精神。
我還是找他複合了。之後,分分合合,我的臉頰瘦得凹了下去。
看著這樣的我,朋友說出了那句話“太不爭氣了。”
我知道她對我失望了。實話說,我對這樣的自己更失望。
每次吵架後,看見了那個滿臉眼淚,面色蒼白、皺巴巴的自己,我比任何人都憎惡這樣的自己。

在愛情裡,我沒成為“清醒大女主”,但我也突然懂了一些事情。
我終於明白了為什麼《我可能不會愛你》裡的程又青,三年後接到花心前男友的簡訊,會大哭。
懂了為什麼像她這麼獨立、優秀,有主見的女生,在感情裡,也會拎不清。為了丁立威,改變自己。
親密關係好像真的有點複雜。比我想象中複雜得多。
現在回看,為什麼在上段感情裡,我成了一個又出錢,又出力,又操心,吃力不討好的悲催女人?
正是因為我太想成為一個大女主了。
我想在關係裡,和男人平起平坐。我想透過我的"強",讓他不要小瞧我。
我好像也沒自己想的那麼懂“愛”。
教我“愛”和“被愛”的第一位老師,是我的媽媽。
她是那種很傳統的中國女人,和葛夕的媽媽一樣,她愛別人和索愛的方式,都是付出、犧牲,對別人掏心掏肺。
我像抄作業一樣,抄到了這一點。幾乎沒經思考地,就把它用在自己的親密關係裡,像膝跳反射般自然。
當然,現在的我懂了,愛不能換回被愛。
我也曾從書裡、電影裡學來了一些愛的公式。
小時候,我很喜歡看古天樂演的《圓月彎刀》。男主練武練得走火入魔,為了叫醒他,女主死在了他的刀下。
中學時,我看臺灣偶像劇《花樣少年少女》。Ella 演的“小太陽”女主瑞希,因崇拜男主,女扮男裝到了男校。
最後,頹廢男主在她的溫暖下,跨越了心理障礙,重拾了跳高事業。
我在這裡頭學到的關於“愛”的公式是——愛一個人就是要去幫助他、治癒他、成就他,甚至為他獻祭。
長大後,我知道了這些是不對的,是嚴重不公平的。
女人不應該只被當作一個客體,一個輔助,她應該有自己的人生主線。
我開始尋找新的女性樣本,她就是Samantha、文姐這些“清醒大女主”。我想成為她們。
但我的身體像是有缺陷似的。
那些早被植入的舊公式像殘渣一樣還存在我的身體,不時地在發揮作用。
我的身體好像一半是新的,一半是舊的。
我很矛盾。我很分裂。我身體總有兩個小人在打架。
我想努力地克服那些舊公式帶來的缺陷,但有時,我辦不到。
我真實感受到了親密關係的複雜性和難度,也看到了真實的自己的複雜。
我明白我在關係裡的患得患失,不清爽,並非真的因為我離不開對方,沒愛情不能活。
而是因為親密關係打開了我的創傷開關,激發了我“被拋棄”的恐懼。
我看到了那個早就受傷的自己。
所以,我不想再指責自己了。我也不想指責葛夕,審判葛夕。
做不成“清醒大女主”也沒關係的。
我不要再在書裡、電視裡挑女性模版,再把它套在自己身上。
也不要因為自己不像誰,或太像誰,就覺得自己不行。
我要拿起筆,一筆一筆地寫自己的故事。





關鍵詞
葛夕
男人
女主
一個人
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