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7月,娃哈哈集團因一場跨境訴訟成為輿論焦點——創始人宗慶後之女、現任董事長宗馥莉,被三名自稱“同父異母”的宗氏後人起訴。原告不僅要求繼承宗慶後生前設立的21億美元離岸信託資產,還主張對宗馥莉持有的娃哈哈29.4%股權擁有繼承權。這場訴訟既暴露了娃哈哈內部的家族矛盾與股權爭議,也將中國家族企業傳承的共性問題推至臺前。而全球百年家族企業的傳承經驗,或許能為破解“富不過三代”魔咒提供啟示。

HBRC專家撰稿團成員,安踏集團COO
陳科 | 撰文
娃哈哈風波背後
家族傳承有哪些“坑”?
娃哈哈的傳承風波,是中國家族企業“強人治理”模式下,傳承規劃缺失、家企邊界模糊等問題的集中爆發。
權力交接:從“強人掌控”到“制度真空”
宗慶後時代的娃哈哈,雖呈現“國資(46%)、宗氏(29.4%)、職工持股會(24.6%)”的股權結構,但宗慶後憑藉威望與職工持股會的合作掌握實際控制權。這種“人治”色彩濃厚的模式在創始人在世時高效,卻難以為傳承提供製度保障。
2024年宗慶後去世後,矛盾迅速爆發:三名自稱“同父異母”的子女起訴主張繼承權,直指2003年設立的離岸信託與29.4%集團股權。儘管宗馥莉提交了遺囑,但原告質疑其見證人缺乏家族成員參與,真實性存疑。這場糾紛的核心,正是傳承規劃的制度性缺陷——68%的中國民營企業家未訂立正式遺囑,“口頭承諾”在法律面前難以立足。更關鍵的是,宗慶後生前構建的“體外帝國”(如宏勝飲料)缺乏清晰的股權代持法律架構,導致資產權屬在繼承中陷入爭議。
管理代際:從“大家長集權”到“改革者突圍”
傳承的挑戰不止於資產分配,更在於管理理念的延續與革新。宗慶後奉行“大家長式”治理,依賴個人威望凝聚團隊;宗馥莉則傾向現代企業制度,引入職業經理人、推行績效考核,兩者的碰撞早有顯現。
最典型的衝突體現在渠道改革:宗馥莉將12省經銷商合同主體變更為宏勝系公司,並強制提高50%銷售指標,直接觸動了元老經銷商利益。2025年上半年,14個省級市場經銷商集體抗議,部分割槽域銷量下滑超30%。這種矛盾本質是代際管理哲學的碰撞——老一代依賴“人情紐帶+經驗判斷”,新一代側重“制度規則+資料驅動”。而娃哈哈的問題在於,改革未與傳統優勢銜接,導致“創新”與“傳承”對立。
戰略延續:從“渠道為王”到“數字化轉型”
除了權力與管理,戰略方向的代際銜接同樣關鍵。宗馥莉推動的“超鏈智造”園區計劃(投資3億元建設自動化生產線,實現90%生產自動化),本是為娃哈哈注入數字化基因,卻與傳統渠道網路產生斷層。
傳統模式下,娃哈哈的核心競爭力是“經銷商網路+低成本規模化生產”;而數字化轉型需要重構供應鏈,必然要求經銷商配合。但宗馥莉的改革缺乏對傳統渠道的相容設計——既未保留經銷商合理利益空間,也未建立過渡期協同機制,最終導致“新技術”與“老渠道”對抗。這種戰略斷層,是許多家族企業的共同困境:如何在守住“傳統護城河”的同時,擁抱“新興技術顛覆”?
從沃爾瑪到愛馬仕
全球家族企業如何傳承?
從沃爾瑪的股權信託到愛馬仕的家族憲章,這些案例指向核心:傳承不是“權力交接”,而是“制度、文化、能力”的系統性延續。
沃爾瑪:股權信託鎖定控制權,職業經理人啟用效率
沃爾頓家族讓沃爾瑪延續60餘年輝煌,關鍵在於“家族信託+有限合夥”的制度設計:家族以信託持有股權,成員作為普通合夥人(GP)掌握決策權,公眾股東作為有限合夥人(LP)僅獲收益權。這種架構讓家族以48%資本金控制64%投票權,同時透過職業經理人保持經營活力。
愛馬仕:家族憲章固化文化,集體防禦抵禦衝擊
作為奢侈品行業的傳承標杆,愛馬仕的《家族憲章》明確“任何成員不得出售具有投票權的B類股份”,並設立“家族議事會”。2010年LVMH惡意收購時,74位家族成員48小時內達成一致,透過增持挫敗收購。其核心是“文化資本優先”——透過工藝培訓、跨代設計專案,讓“手工匠藝”價值觀滲透每一代。
豐田:家族參與+專業管理,能力互補驅動創新
豐田章男作為社長參與戰略決策(如雷克薩斯國際化),日常運營由職業經理人負責。這種“代際能力互補”(章男創新視野+父親供應鏈經驗)推動豐田電動化轉型。研究顯示,這種“家族成員參與戰略+職業經理人負責執行”的模式,能使企業研發投入強度提升12%-15%。其關鍵在於,家族不干預具體經營,只通過戰略方向、價值觀傳遞發揮作用,既避免“外行指揮內行”,又確保企業不偏離核心基因。
三星:反面教材——權力集中缺乏制衡的代價
李氏透過“交叉持股+控制權金字塔”維持絕對控制,但缺乏制衡導致2016年“閨蜜門”:李在鎔為繼承控制權行賄,集團市值蒸發200億美元。這印證了“當家族控股股東與企業利益、中小股東利益衝突時,缺乏約束的權力會成為風險源頭”。
家族傳承的核心:傳什麼?怎麼傳?
無論是娃哈哈的困境,還是全球企業的經驗,都指向一個結論:成功的家族傳承,需要先明確“傳什麼”,再規劃“怎麼傳”。
傳什麼?從“資產”到“精神”的四層遞進:
實物與金融資產:需以“法律契約”為前提——沒有清晰遺囑、信託,資產易成訴訟標的;
股權等經營性資產:是“活資產”,需持續經營(如娃哈哈29.4%股權的價值,依賴宗馥莉平衡各方關係的能力),股權傳承的本質是“能力傳承”,而非單純的“權屬轉移”;
血脈與基因:合格傳承人是基礎,如愛馬仕74位成員形成的傳承梯隊,正是因為“家族人口基數+代際能力篩選”形成了傳承梯隊;
精神與家風:最高級別的傳承,愛馬仕《家族憲章》強調的“手工匠藝”,傳遞的是“品牌初心”。
怎麼傳?從“人”到“社會”的四大路徑:
以“人”為核心:提前歷練傳承人(如方太茅忠群“基層輪崗+核心崗位歷練”),建立信任基礎;
以“業”為紐帶:股權傳承本質是“能力傳承”(如沃爾瑪“信託鎖股權+職業經理人管經營”);
以“創”為動力:在守成中創新(如豐田章男結合父親經驗推動電動化轉型);
以“社會”為依託:平衡企業與利益相關方利益(如沃爾瑪低價惠及消費者)。
如何破局?從“人治”到“制度”的躍遷。結合娃哈哈案例與全球經驗,中國家族企業需構建“制度–文化–能力”三位一體體系。
(一)法律與股權: 全球經驗需本土化調整,工具前置化,適配中國語境:
家族成員身份認定:可在遺囑中引入“親屬關係公證+DNA備案”(參考《民法典》第1139條“公證遺囑效力優先”),避免娃哈哈式“同父異母”爭議。例如,在離岸信託設立時,同步在國內公證處備案受益人親屬關係證明,明確“非婚生子女繼承權”的法律邊界(《民法典》第1071條雖認可非婚生子女繼承權,但需以“親子關係證明”為前提);
家族信託本土化:國內信託需兼顧稅務與監管——可採用“境內家族信託+保險金信託”組合:前者持有境內股權(如娃哈哈29.4%股權),約定“繼承人需透過經營考核才能獲得收益權”;後者對接境外資產(如21億美元離岸資產),透過保險理賠規避跨境稅務風險。同時需符合《信託法》第11條“信託目的不得違反法律”,避免“股權代持無法律架構”的問題;
職業經理人信任壁壘破解:可借鑑“階梯式授權”模式——先讓職業經理人負責單一產品線(如娃哈哈某款飲料的區域銷售),透過業績建立信任後,逐步放權至事業部。同時配套“股權繫結”(如3年任期達標可獲股權激勵),兼顧“控制”與“激勵”。在這個過程中,也同時考核經理人的“價值觀匹配度”。
(二)治理與管理:除了規則設計,還需平衡“顯性制度”與“隱性障礙”,破解“人的因素”阻礙:
代際權威慣性:老一代不願放權、新一代不敢挑戰的問題,可透過“過渡性共治”解決。例如設立“雙負責人制”:宗馥莉任董事長負責戰略,邀請元老任聯席總裁負責渠道穩定,為期2年(過渡期),明確“元老對渠道決策有一票否決權,但需配合數字化轉型試點”。這種設計既尊重老一代權威,又為新一代鋪路。
家族成員能力篩選:避免“論資排輩”,需建立“量化考核體系”。例如規定“家族成員進入核心崗位前,需在集團外企業任職3年且業績達標”(參考愛馬仕“繼承人需在外部歷練”規則);同時設立“家族能力評估委員會”(由外部顧問+非家族高管組成),獨立判斷成員是否具備繼承權。
外部信任成本降低:針對宗馥莉與經銷商的信任斷層,可建立“利益共享機制”——如經銷商參與數字化轉型後,可獲得“資料分成”(從線上訂單中提取3%作為獎勵),將“對抗關係”轉為“合作關係”。
(三)戰略與節奏:不同規模企業的傳承優先順序需差異化:
大型企業(如娃哈哈):核心是“跨境資產確權+治理平衡”。需先透過法律明確離岸信託、股權權屬(如補充遺囑見證人資質公證),以及針對境內外資產傳承的稅務合規;再建立“家族–國資–職工持股會”三方議事機制,避免“一言堂”;最後推動“傳統渠道+數字化”融合(如共建經銷商數字管理平臺)。
中小型企業(年營收千萬至數億): 痛點集中在“繼承人意願+人脈傳承”。可先透過“共同創業”培養興趣——如讓繼承人主導新產品小批次試銷(用5%營收作為試錯資金);再透過“人脈交接儀式”,將“人脈備份清單”同步給繼承人,讓新人知道 “維繫關係的核心是什麼”;將“老關係”轉化為“新信任”。無需過早設計複雜股權架構,優先解決“有人接、願意接”的問題。
(四)文化與價值觀:讓價值觀成為代際傳承的紐帶(中國文化基礎下):
家族憲章結合“家文化”:在“傳承原則”中加入“孝悌條款”:如“家族成員需定期參與家族會議,成員無特殊原因不得缺席(如缺席超過 2 次,次年家族信託分紅比例降低 5%),讓價值觀從“倡導”變為“約束”;年輕成員需向長輩彙報年度成長(至少提出1個基於資料的創新建議),長輩需聽取新一代對企業的建議;“能力優先條款”:“家族崗位選拔以‘外部歷練經歷+第三方評估’為核心,輩分不作為晉升依據”,避免“為和睦犧牲效率”。
代際溝通機制:設立“家族開放日”,讓年輕一代展示數字化方案(如宗馥莉可演示“超鏈智造”如何提升經銷商利潤),老一代分享渠道經驗,用“資料+人情”雙重語言建立共識。
從“遺產繼承”到“制度傳承”
娃哈哈的傳承風波,是中國家族企業從“第一代創業”向“第二代守業”轉型的縮影。老一代依賴“個人能力+時代機遇”崛起,新一代則需要在“市場競爭加劇+規則更規範”的環境中,用制度替代“強人政治”,用文化凝聚家族力量,用協同平衡創新與傳承。
對企二代們而言,如何推動企業從“父輩的企業”變成“有傳承製度的企業”——透過法律明確資產權屬,透過治理平衡各方利益,透過文化銜接代際理念。唯有將“父輩的資產”(資產、渠道、精神)轉化為“制度資產”(規則、文化、能力體系),企業才能真正跨越“富不過三代”的魔咒。
家族傳承的本質,從來不是“誰來接班”,而是“如何讓企業在代際更替中保持活力”。這需要勇氣打破路徑依賴,更需要智慧構建可持續的傳承體系——這既是所有企業面臨的挑戰,也是所有中國家族企業的必答題。
陳科 | 文
陳科是安踏集團C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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