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哈哈這件事,如果擱在日本會是怎麼樣

作者:亞洲通訊社社長徐靜波
來源:靜說日本
全文2311字,預計閱讀需2分鐘。
這幾天,娃哈哈集團創始人宗慶後先生的遺產爭奪劇,越演越烈。我十分敬重宗慶後先生,不僅因為他在年輕時,曾在我的老家——舟山的農場插隊落戶,而且我還曾兩次採訪過他,至今還保留著一瓶他簽名過的“娃哈哈”礦泉水。作為改革開放後崛起的第一代民營企業家,宗慶後先生是一座時代的豐碑。但是,沒有想到,這麼一位喜歡穿布鞋、坐經濟艙的本分先生,走後才發現,原來還額外留下了這麼多的孩子,實在出乎意料之外。
我們可以“公私分明”地把宗慶後先生的創業傳奇,與他隱晦的私生活分開來看待。但是,這一起婚生與非婚生子女之間的遺產之爭,不管結果如何,有一點可以肯定,那就是“娃哈哈”將面臨空中解體——嫡女宗馥莉不斷挪空父親留下的“娃哈哈”家業,而宗慶後先生的另外幾位突然舉手的美籍子女則訴諸法律,要求瓜分父親的遺產。
這或許是中國家族企業的一個宿命——“富不過三代”,或者“一代拜拜”。
日本這個國家是一個彈丸之地,卻孕育了全球最多的百年企業。日本帝國資料庫的最新統計顯示,到2025年,日本超過百年曆史的企業已經達到4萬4000家,其中不少是家族企業。俗話說“富不過三代”,這是指“家業難傳三代”。但是,這些日本企業歷經戰爭、地震海嘯和世界金融危機、泡沫經濟崩潰等災難,怎麼就能打破“富不過三代”的魔咒,實現代代相傳呢?
這裡面有一個很特殊的傳承文化,就是“本家”傳承製度。
日本的“本家”傳承製度,其實就是一種“單獨繼承製”。不像一些國家喜歡把家產分給所有孩子,日本傳統上傾向於讓一個繼承人(通常是長子)來接管全部家業。在眾多子女中,長子接管家業後,他就成了“本家”,而其他的兄弟姐妹就成了“分家”。“本家”不僅要繼承家業,還要肩負著振興家業,並確保家業代代相傳的重任。正因為如此,為了確保家業的完整傳承,成為“分家”的兄弟姐妹一般都會放棄對於家業的繼承權。或者只保留其中的一部分股權,但是絕對不會參與家業的經營。
這種做法源自日本古代的“家督”制度,目的是確保家族財產不被分散,企業的控制權牢牢掌握在“本家”手中,避免兄弟姐妹爭權奪利的內耗,令家業四分五裂。這種“一個坑只落一根蘿蔔”的傳承方式,聽起來有點冷酷,但確實能讓企業保持長久穩定和代代相傳。
不過,日本的“本家”傳承也有靈活的一面。如果長子能力不行,或者家裡只有女兒,沒有合適繼承人怎麼辦?日本人發明了“養子制度”。這可不是隨便領養個孩子,而是精挑細選,找一個有能力、有擔當的人,收為養子,繼承家業。最通常的做法,是招上門女婿,女婿被招進來後,改姓家族姓氏,變成“養子”,以此來繼承家業。這種做法既保證了“本家”血脈的延續(至少名義上),又引進了新鮮血液,避免了家族後代能力不足的尷尬。像鈴木汽車公司的老社長鈴木修,就是一位上門女婿,但是被岳父收為“養子”後,就成了鈴木家的正式成員,帶領鈴木汽車公司一步步走向國際汽車巨頭。
日本這種靈活的“本家”傳承製度,既保留了傳統,又適應了現代需求,堪稱日本家族企業傳承的獨門秘籍。
那麼,如果企業家育有私生子,如何處理私生子的財產或家業繼承問題呢?
這是個敏感但現實的話題。日本社會對私生子的態度,可以用“低調處理,家族優先”來概括。傳統上,日本的家族企業非常注重“本家”的正統性,私生子在繼承權上往往處於劣勢,甚至被排除在外,這跟日本的民法和家族觀念有關。
在日本民法中,私生子(非婚生子女)在法律上的繼承權其實是得到認可的。2004年,日本最高法院裁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繼承權,這在法律上算是公平了。但在實際操作中,家族企業往往透過其他方式限制私生子的繼承。比如,很多家族會透過設立家族信託、股權結構設計,或者提前制定遺囑,把企業控制權牢牢鎖定在“本家”指定的繼承人手中。私生子可能分到一些現金或不動產,但核心的經營權和家族企業的股份,基本不會落到他們手裡。這種做法聽起來有點無情,但日本人認為,家族企業的傳承不是個人財產的分配,而是關乎家族名譽和企業存續的大事。
日本“經營之神”松下幸之助先生據說有4名私生子,多為與女影星和藝伎所生。松下先生在晚年透過律師對這幾位私生子女進行了法律上的“認知”(法律上對子女的血脈認定),然後私下與相關方達成協議,給予她們一定的生活保障,但沒有讓這些孩子進入家族企業的高層或繼承核心資產。這些私生子女和他們的母親都隱姓埋名,以免引發社會的爭議,畢竟私生子在日本社會也是擺不上臺面的事。
日本家族企業的傳承,歸根結底是一種“傳統與現代”的平衡藝術。“本家”制度保證了家族傳承的核心地位,而養子制度和現代治理結構增加了靈活性。私生子問題透過法律和家族協議低調處理,避免內耗。這些做法,乍看有點欠缺公平,但背後是日本人對家族傳承與企業命運的深思熟慮,是對打破“富不過三代”魔咒的努力。
在日本社會,確保家業代代相傳是一個家族的最高榮譽,而瓜分財產令家業解體,或失去對家業的控制權,對於期望營建百年基業的家族企業來說,是對先祖最大的不敬不孝,將會成為不可饒恕的“歷史罪人”。
想起一句話“家和萬事興”,很期待宗慶後先生的孩子們,能夠透過協商來解決權益的合理分配問題,以確保父業的完整傳承,而不是單純地瓜分父親的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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