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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海沃(Hayward)的華人陳海麗20日說,去年感恩節在東灣租車出行,拿到一輛門被損壞的車,因為當時現場沒多餘車,她緊急到奧克蘭機場更換另一輛,沒想到今年初收到追債公司的信件,要求賠償車門維修費527元,而她在旅行中根本沒使用此車,直到最近才投訴成功。

「暑期是旅遊高峰,希望華人朋友租車時一定要檢查清楚狀況,因為有的租車公司管理混亂,可能亂點鴛鴦譜,把本來不是你的責任推到你身上。」
陳海麗說,去年底和朋友一起外出到太浩湖旅遊,考慮到人多,才決定租一輛廂型車。拿車時就發現門有破損,開啟車門時都有很大的響聲。現場詢問租車公司職員,對方信誓旦旦的表示,已知道此事,應該沒大礙。考慮到該公司當時沒有其多餘的車,她只好將車子開回來。因為在路上非常擔心途中出問題,所以又跑到奧克蘭機場的分公司換車。
讓人始料未及的是,今年1月就收到追債公司的帳單,要賠付477的車輛維修費,外加50元的行政費,總計527元。

陳海麗1月就收到追債公司的帳單。 (記者劉先進╱攝影)
陳海麗當時感覺很納悶,為何明明沒有開壞車,帳單卻算在自己頭上。打電話詢問追債方才得知,租車公司統一去修理有問題車輛,再讓追債公司去討債,「不知道什麼原因,壞車登記是我使用。按道理換車有紀錄,但租車公司只是拿到原始資料,沒有我換車紀錄,可能最後沒有其他人租這輛壞車,就找我的麻煩。如果不還錢,又不反駁、申訴,債務會產生利息,這筆錢就不是小數了,到時候直接從信用卡扣。最奇怪的是,我買了保險,而且是全保,按道理應該先找保險公司索賠,但他們卻找我要。」
陳海麗說,朋友當時和她一起出行,租了另一輛車。駕駛時完全沒有問題,也買了保險。卻在3月收到租車公司的帳單,大意是零件有損壞,需要賠付維修費,「租車公司發現問題,基本不看保險,先找客戶追債。」
陳海麗提醒說,很多華人趁著暑期空閒時間外出旅遊,租車很常見。但在拿到車子後,一定要仔細檢查車況,從車的表面情況,到剎車等,都要檢查。如果沒有選擇,租到有問題車輛,也要和前臺工作人員確認登記,收集留底證據,「口頭宣告沒用,之後沒人承認。最關鍵是買好一點的保險,萬一路上出現事故,賠付也多一點。不要因為一點保險費斤斤計較省錢,免得後患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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