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中年警察到青年律師——我的辭職報告

為什麼不想再當警察
今天是1.10警察節。
我在朋友圈裡曬了當年的三等功獎章,也表達了對警官兄弟們的祝福。雖然道不同,但我相信基於法治的良善願景,我們還是能夠找到共識,達成共鳴。於道各努力,千里自同風。
直到多年以後的今天還有人問我,為什麼在從事公安工作十五年以後卻不想再當一個警察?
公道一點說:公安廳是個好單位,選擇辭職需要莫大的勇氣。
家人不能理解,覺得我為了自己的私心雜念拿全家人的生計去冒險;某領導在談話的時候也苦口婆心:“你想走出這個大門,但是想要走進這個大門的人可以一直排隊到鼓山”;更多的朋友、同事勸我不要異想天開,畢竟“光榮在於平淡,艱鉅在於漫長”。
但我還是離開了體制的舒適圈。拿到律師證的時候,我發了一條朋友圈來調侃自己:“開局一條狗,裝備全靠打”。
看著當年遞交的辭職報告,百感交集,五味雜陳。這就是答案嗎?是的,但並非全部。
分享這份報告。紀念身穿警服、年輕自信又很帥的自己。
尊敬的省廳、總隊領導:
本人現申請辭去公職。
在職期間,我有幸和各位同仁一起工作,得到各位領導與同事們的關照與幫助,有了更成熟與深刻的人生觀——這都將是我今後學習工作中的一筆寶貴財富。感謝公安廳,感謝總隊和我的同事們。
至於辭職的理由,完全是出於個人的原因。我一直在思考我應該怎樣最大程度地實現自我價值並更好的照顧家人。我常常問自己,我的興趣是什麼?我的工作讓我快樂嗎?我的職業前景如何?這種思考,讓我一直感到苦澀和抑鬱。離開公安廳,意味著放棄體制內一份優越到令大部分人眼紅的工作,意味著丟掉老百姓所說的鐵飯碗,去面對未來的不確定以及艱難坎坷,這真是我迄今為止所做的最痛苦決定。
首先,我覺得自己的人生觀和價值觀並不符合公安隊伍的要求。這些年來我和大家一樣埋頭於無休止的值班備勤、應急響應而無暇對父母盡孝、對子女盡責。公安工作是需要奉獻精神的,但我很慚愧自己只想做一個普通人。我希望能夠有正常的工作、休息時間:既能勤勉工作,又能兼顧家庭,有朋友有社交,有機會帶孩子出國旅行。我始終把家庭放在最重要的位置,而缺乏那種永遠把工作放在第一位的情懷。我想,既然如此,那就重新回到社會尋找屬於自己的定位,哪怕碌碌無為。
其次,古人云“三十而立”,我今年三十八歲,工作十五年仍是普通科員。從某個程度上說這份事業於我是失敗的,前景也是黯淡的。我始終認為,辛苦的付出只有獲得相應的回報,才能體現個人的尊嚴,才能帶來滿足感和榮譽感。繁重機械的工作日復一日,我內心裡充滿了困惑和迷失,已經沒有了創造和渴望向上的力量,就像社會上說的“間歇性躊躇滿志,持續性混吃等死”。我對這樣的狀態非常恐懼,我害怕自己會被這種恐懼感壓垮從而心力交瘁。雖然走一條自己從未走過的路會很不安,但是,這種“變化”是我目前唯一能做的選擇。如能安身立命,此生足矣。
儘管焦慮和忐忑,但我還是選擇說出自己的真實想法,如有冒犯還請領導諒解。在這裡,我要特別感謝多年來對我指引關照的領導,感謝所有真誠友善的同事們。望領導批准我的申請,本人將不勝感激。最後,祝願同事們今後工作順利,屢創佳績,希望我們的明天都更好。
此致,敬禮。

職業段子手,兼職律師。
為自由辯護,為罪孽救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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