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來了!航班變動可全額退款,整改亂收費!

在美小夥伴們注意啦:
最近,美國交通部發布新規,
對目前航司退款難、亂收費等現象
進行了重大變革,
以後出門再也不用擔心“被宰”啦!
一起來看看~
(圖源:icitynews,版權屬於原作者)
01
全額退款自動到賬, 繁瑣流程統統取消
一直以來,美國航司可以自行制定退款的標準,使得各航司的標準參差不齊、非常混亂,要麼遲遲不退款,要麼還得填各種檔案、打電話,動輒幾個小時甚至幾天,流程繁瑣到令人頭大;
更離譜的是,一些航司還將“退款”預設為旅行積分或代金券,想要臨時訂新航班,基本是不可能的……
不過,就在週三,美國交通運輸管理局在官網上釋出新規,讓退款制度清晰了不少。
新規規定:
· 若航班取消或者大幅變更(國內出發或抵達時間變動超過3小時,國際出發或抵達時間超過6小時,變更出發或到達機場,增加中轉次數,降艙,更換中轉機場,更換機型等),在乘客不接受航司提供的旅行積分、現金券等補償方案時,可選擇全額退款
·若行李超時延誤(航班抵達登機口後,境內航班12小時內、國際航班15-30小時內未取到托執行李),乘客提交錯誤報告後,可獲得行李費退款。 
· 若航司未能提供額外服務(付費WIFI網路,付費選座,付費機上娛樂服務等),乘客將有權獲得該服務的退款
(圖源:transportation.gov)
此外,退款還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 航司必須自動退款

,乘客無需進行任何申請操作。 

·

對於使用信用卡購票的情況,航司或機票代理商必須在退款到期後

7個工作日內發放退款

,對於其他付款方式,則必須在20個日內發放退款。

· 若乘客未明確選擇接受其他退款補償方式,航司及機票代理商必須以現金或原始付款方式(信用卡、航空里程等)提供退款,不得私自使用代金券、旅行積分或其他形式進行退款補償。  
(圖源網路,版權屬於原作者)
· 航司和機票代理商必須全額退還未使用的行程金額,退款還必須包括政府徵收的所有稅費和航司徵收的費用。
· 航司應及時通知受影響的乘客,並告知其獲得退款的權利和相關政策。
此外,如果乘客因患有傳染性疾病而無法旅行,在乘客提供相關檔案後,航司必須提供可轉讓的旅行積分或代金券,且自簽發之日起至少五年內有效。
02
取消“垃圾費用”, 收費全部透明
其實,美國航司除了退款流程存在問題,亂收費用的情況也頻頻發生。
近幾個月來,不少航空公司都偷偷增加行李費,而且許多收費標準並不透明,乘客往往會被額外收取雜七雜八的“垃圾費用”
(圖源:dailymail,版權屬於原作者)
因此,交通部也對此進行了改革:
規定航司和機票代理商必須在乘客購買機票前,披露全額票價之外的任何額外費用
包括對第一件或第二件托執行李、隨身行李等收取的費用,以及取消或變更訂單所收取的費用。
此外,美國10家主要航空公司都保證提供免費改簽和餐食;9家航司保證,當航班嚴重延誤或取消時,會提供酒店住宿
(圖源:dailymail,版權屬於原作者)
同時,為了避免亂收費的現象,以及為旅客提供更好的服務,交通部還在持續制定新規,目前已擬出部分提議,如:
提議禁止收取家庭座位費,保證父母可以與孩子坐在一起,無需額外付費。目前,已有四家航司保證免費提供家庭座位。

提議擴大使用輪椅乘客的權利,確保其旅行安全、舒適。
03
新規即將生效, 旅行更輕鬆!
交通部表示,新規將在未來兩年內生效
同時,官方對各項規則也都制定的嚴格的執行標準,只要航司未能履行職責,就將處以最高額的罰款。
目前,所有違反消費者保護規定的航空公司,已經受到了超過1.64億美元的罰款
(圖源網路,版權屬於原作者)
文字 排版 | 小學燊
圖片 | 部分來自網路,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編輯 | 小學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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