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年前的中元節,臺灣省臺南縣新化鎮發生了一樁令人髮指的母子雙屍慘案,警方歷經數月也沒能將嫌疑人繩之以法,直到母子倆遇害“百日祭”當晚,專案組才取得決定性證據,正式宣告破案。
2003年8月13日,中元節的第二天一大早,就讀於臺南市立新化國民中學二年級的女孩康巧慧,正在祖父母家中焦急地等待著母親陳美莉上門做早餐。可一直到上午9點,她都沒能盼來陳美莉的身影,只能拿起電話,想看看母親是否睡過頭忘了兩人的約定。
然而電話那頭始終無人應答,康巧慧對此深感疑惑,向祖母說明情況後,兩人一同朝700米開外的自家住宅走去。
(字數:11,297)

驚現母子雙屍
時年35歲的陳美莉與丈夫康育斌共育有兩女一子,早年夫妻倆在信義路294號擁有一棟四層自建房,一樓店面租給商販售賣蔬菜,二樓他們自己經營一間名為“炫風網咖店”的網咖,三樓則用來做公寓出租,四樓自住。在當地來說,這家人算是令人羨慕的小康家庭。

幾年前,康育斌在朋友的帶動下前往上海開設連鎖網咖,陳美莉為照顧丈夫,時不時也會帶著6歲的幼子康哲溱(zhēn)一同前往上海生活。兩個年紀大些的女兒長期交由康育斌父母照顧,臺南的這間網咖也停止營業。不過由於陳美莉酷愛某款網路遊戲,二樓還是放著數臺電腦並僱了員工替她代玩遊戲賬號。
7月底,陳美莉與兒子康哲溱已經從上海返回臺南,可康巧慧與姐姐都要上暑假班,祖父母的住所又離學校更近,為圖方便,姐妹倆就一直住在老兩口家中。
回臺後的陳美莉允諾,自己每天早上7點都會過來替祖孫四人做早餐,過去的半個月她也從未食言。所以今天已過約定時間近兩個小時,打電話還沒人接聽(陳美莉因經常上海、臺南兩地飛,手機也停用了),康巧慧感覺奇怪也不難理解。
上午9點30分,康巧慧領著祖母抵達自家四樓,此時樓梯口的防盜鐵門已被人鎖上。康巧慧取出鑰匙開啟後,沒有在過道鞋架上看到媽媽和弟弟的鞋子,她想要繼續開啟單元間的木質大門,卻發現它被人從裡面給反鎖了。
如果母子倆是出現意外昏迷在屋內,為什麼過道鞋櫃上沒有她們的鞋子?而如果是外出了屋內沒人,門又為何會反鎖?
愈發覺得不尋常的祖孫二人只能求助三樓的租戶陳振源,讓對方打電話找開鎖師傅前來撬門,一樁轟動臺灣的“母子雙屍案”也就此被揭開。

(案發的信義路294號樓)
上午10點左右,開鎖師傅順利撬開了木質大門。此時屋內聽不到任何聲響,四周窗戶也都緊閉著,眼尖的康巧慧卻發現玄關處的抽屜內,竟放著母親平常穿的高跟鞋和弟弟的球鞋。而這兩雙鞋子,陳美莉從來不放進屋內,它們為什麼會出現在這個地方?
另外,客廳中似乎有被人清理過的痕跡,主臥的被褥則凌亂不堪,浴室的門還被人給關了起來,總之處處都充滿詭異氣氛。
望著緊閉的浴門,幾人都有了種不祥的預感,租客陳振源壯起膽子扭動門把手,推開後猛地看見盛滿水的浴缸中臥躺著一個女子,池水已淹沒她的頭頂,只剩一襲長髮“漂浮”在水面上……
很明顯浴缸中的女子正是女屋主陳美莉,陳振源和康巧慧祖孫下意識地上前將她給抬了出來,可此時陳美莉的身體冰涼,早已沒了呼吸。她上身穿著一件短袖淺色睡衣,下著黑色短褲,口中被塞有一條肉色絲襪,雙手還被一件女士秋衣反綁於背後。
驚慌失措的祖孫二人嚇得癱坐在地上嚎啕大哭,陳振源則慌忙下樓搬“救兵”,讓一樓蔬菜店老闆報警。之後,他領著一眾街坊再次返回四樓,安慰祖孫二人,並展開搜查。
陳美莉的屍體已經出現,可她6歲的小兒子康哲溱卻不見了蹤影,小男孩不可能獨自離開母親,他一定就在四樓的某個角落……

(陳屍的浴缸近照)
事實果如陳振源所料,當熱心的街鄰推開主臥衣櫥櫃門後,驚悚的一幕便再次呈現在眾人面前:
一個脖子纏繞白色長浴巾的小男孩,正雙腳離地懸吊在衣櫃中,浴巾的另一端綁在高約180cm的衣櫃橫杆上。男孩的雙手和陳美莉一樣被人用一件黃色長袖上衣反綁於身後,且由於白色浴巾死死勒住了他的脖子,導致舌頭外露、眼球充血、臉色發黑,看著甚是駭人……
康哲溱和母親陳美莉無疑都是被人殘忍謀殺的。在場眾人面對兩具冰冷的屍體無不感到痛心,康巧慧打電話與姐姐、父親說完母子倆的死訊後更是哭暈在屍體旁。
三十分鐘後,接到報案的新化分局警員趕到事發現場,可一眾街鄰都不知道保護現場的重要性,兩具屍體被移動過多次,很多證據都遭到破壞(蔬菜店老闆報的是火警電話,消防員最先抵達,不少物證被消防員破壞了)。
警方只能將母子倆的屍體先送往殮屍房勘驗,並第一時間成立“0813專案組”。翌日,遠在上海的康育斌飛回臺南,配合警方的調查。

詭異案發現場
經過細緻的現場偵查和科學勘驗,專案組共有了以下幾點發現:
1.該自建房共有兩道防盜鐵門,分別在1~2樓的樓梯間,以及四樓樓梯口,平常都會上鎖,其中4樓樓梯口的防盜門只有康家人有鑰匙。也就是說兇手要進入母子所在的案發單元間,必須開啟兩個防盜門和康家的木質大門共三道門。但這三道門都沒有被破壞的跡象,開鎖師傅也未弄壞鎖頭。
此人應當配備了鑰匙或利用某些技術撬開了上述幾道門。當然,也不排除是陳美莉將兇手帶入家中的。
為什麼那道木門會被反鎖呢?因為康家大門用的是早年很多廁所用的“喇叭鎖”,只要先在裡面按下反鎖按鈕,出門後就可以從外面反鎖房門,並且這款“喇叭鎖”反鎖後,外面的人用鑰匙也打不開。

(案發單元間,門鎖如圖所示)
2.兇手將陳美莉母子的鞋放進室內,應該是想製造兩人外出的假象,延緩屍體被發現的時間。
3.兩名死者死亡時間都在8月13日凌晨2點30~3點30之間,母親陳美莉蝶竇內無過量積水、兩側肋膜腔無積水,上唇內側有與牙齒排列吻合的小裂痕,兩側頸部以及前頸部亦有掐縊痕跡。
蝶竇、肋膜腔無積水,表明是死後才被放入水中的;上唇內側有小裂痕,表明她曾被人死死捂住口鼻。因此法醫認為陳美莉是先遭人捂住口鼻致窒息暈厥後,又以扼頸的方式致機械性窒息死亡,最後兇手還把屍體放入水中,確保陳美莉若沒有死透,也能溺斃而亡,還可以藉此消除一些罪證。
年僅6歲的康哲溱兩眼周圍、前額以及下唇下緣兩側有無數小紅斑點,結膜具點狀出血,下巴至頸部有多個小淤傷並延至耳後及兩肩,故法醫判斷其死因為遭不固定形狀物絞勒,且口唇被壓迫窒息而亡。推測兇手先將他手腳捆綁,再套以白色浴巾懸吊在衣櫃橫杆上,之後便眼睜睜看著他痛苦掙扎,直至斷氣……

(遇害的陳美莉母子)
4.家中沒有貴重物品丟失,陳美莉手上的金手鍊、金戒指等飾物亦未被人取走。但經康巧慧確認,主臥梳妝檯未上鎖的抽屜裡,一個咖啡色錢包內的現金以及一串鑰匙消失。
就在案發前一天傍晚,康巧慧看到母親將一疊近萬元現金放入該錢包中,並聲稱是要用來置換家中窗簾的。僅僅一個晚上而已,這筆錢沒理由都被用掉。
5.痕檢科比對所有進入過現場人員資料後,未發現其他可疑腳印和指紋,甚至各扇門、窗的把手上也只留下康家街鄰的指紋。可見兇手清理過現場,又或者Ta就混在那群進入案發現場的救援人群中。
6.警方在四樓過道的鞋櫃上,找到一把黑柄一字型螺絲刀。經辨認,這把螺絲刀是陳美莉開網咖時拿來檢修電腦用的。然而據康家人和三樓租戶回憶,它一直放在一樓樓梯左側的一個黃色紙箱裡。痕檢科沒能在上面提取到陳美莉母子的指紋,不過也沒有檢測出其他可疑人員的指紋或生物資訊。
7.浴室白色馬桶的水箱蓋上,找到一把無刀鞘、未沾血跡的老舊黃柄水果刀,康家人稱從未見過該水果刀,看樣子也不像是陳美莉近期所買。臺南縣警方將這把水果刀送至高雄市刑偵局檢測後,在上面提取到一處皮膚殘屑,只可惜該殘屑上的DNA型別為混合型,當年的技術無法對它進行有效的分型鑑定。
【混合型DNA:每一個體的STR基因座有兩個等位基因,混合斑出現的等位基因數,可有效提示其中涉及的人數。一個基因座中,兩個個體最多有4個等位基因,如果出現5個或6個等位基因,則提示至少有3個人的DNA混合】
奇怪的是,三樓的另一名租戶林登才表示,自家冰箱頂部放有一把一模一樣的水果刀,可如今家裡的這把水果刀突然不見了,只留下一個刀鞘在書桌抽屜裡。

(警方在現場檢獲的部分物證,中間的是放置在水箱上的可疑水果刀)
8.主臥棉被上,鑑證科採集到一塊不明斑跡,將其命名為編號“A-1”,後經酸酵素法檢測呈陽性反應(表明含有精液),顯微觀測也可發現男性精子細胞。另外棉被內還找到一塊帶血跡的衛生巾,鑑定後確認,該衛生巾上的血跡來自陳美莉。
所以專案組認為,倘若那塊精液斑跡來自兇手,那此人應該在陳美莉死後侮辱了屍體,只不過沒有直接發生性交。
因為陳美莉下體有較新鮮的撕裂、擦挫傷,表明曾被侵犯。但如果是生前發生的性行為,哪怕是被強暴,她體內也會產生女性分泌物。解剖後法醫卻沒能在其陰道內提取出女性分泌物及男性精液,即便屍體長時間浸泡在水中,這些物質也不會完全消失。
再結合那塊衛生巾推測,兇手一開始是想要性侵陳美莉或姦屍的,但她正好來月事,兇手只能選擇另一種方式發洩獸慾,最後還射精在了棉被上。可惜還是由於當年鑑定技術有限,無法從這個精子細胞中提取出完整DNA資訊。同時該斑跡上也有混合型DNA,即便提取出精子細胞中的DNA,也難以甄別它的主人究竟是誰。
9.探員們遍尋不見陳美莉的摩托羅拉手機,起初以為是被兇手取走,但第二次搜尋後發現這部手機竟然就在陳屍浴室的置物臺上,且手機上並沒有陳美莉的指紋或其他陌生人指紋。
10.勒死康哲溱的白浴巾、捆綁其雙手的黃色長袖上衣等關鍵物證,也提取到人類生物資訊(陳美莉身上的絲襪、女士秋衣無法提取有價值的線索),但它們和那塊精液斑跡及水果刀一樣,全都屬於混合型DNA……

(手機就在浴缸右側的綠色置物臺上找到)
調查到這,探員們都一籌莫展,且不說物證上檢測出來的均是混合型DNA,就以上掌握的資訊在邏輯上也有很大矛盾。
比如馬桶水箱上的那把水果刀,康家人從未見過也不像是陳美莉近期買的,那它只能是兇手帶來的。可兇手心思如此縝密,清理過現場的鞋印、門窗把手上的指紋,還特意將母子倆的鞋放入屋內迷惑外人,Ta是粗心大意將這把刀遺忘在水箱上了?
為什麼租戶林登才丟失的水果刀和這把水果刀樣式一致?難道兇手還進入了林登才家偷刀?如果是的話,不就成流匪作案了嗎?或者Ta只是想嫁禍林登才?
其次,螺絲刀為何會出現在過道鞋櫃上?它是在四樓防盜門裡面的,且沒有留下陳美莉母子的指紋,應該也是兇手帶上樓的。此人將螺絲刀留在鞋櫃上也是粗心大意臨走時忘拿了?
另外,如上圖所示,浴缸右側的置物臺一點都不隱蔽,為什麼剛開始康家人和警方都沒有發現手機?為什麼手機上找不到任何人的指紋?難道是案發後才被人放上去的嗎?
最重要的是兇手作案動機是什麼?劫財嗎?家中財物並未丟失太多,取走錢包內的現金和鑰匙或許只是為了迷惑警方。
劫色的話,雖然法醫和專案組給出的“侮辱屍體”推理符合情理,但還是那個問題,兇手是如此細心之人,卻遺留精液在棉被上……這會不會是真兇為嫁禍他人刻意偽造、迷惑警方?
因此專案組突然覺得:可能兇手真實動機既不是為錢,也不是為色,而是尋仇。至少從殺害母子二人的手法來看,此人極度冷漠、無情,勢必要取兩人性命,似乎對他們有著刻骨仇恨。
當然究竟哪種動機才是命案的真相,大家都無法妄下斷言,目前傾向於認為兇手認識陳美莉或康育斌。於是探員對夫妻倆的關係網展開調查,重點懷疑物件是進入過現場的街鄰,尤其熱心的三樓租戶陳振源,以及那把水果刀可能的主人林登才。

(陳美莉父母從老家趕到新化)

艱難取證
可一番仔細調查後發現,陳振源和林登才都沒有作案條件。其中林登才因恰逢中元節,12號傍晚回了一趟老家歸仁,直到13號下午才返回新化。而陳振源則與康家人相識多年關係非常好,雙方從未發生過不愉快,其家屬也證明案發當晚他一直在屋內睡覺沒有起來過。
不得已,專案組只能擴大調查範圍,所有與夫妻倆認識的人,包括女性友人都被找來一一問話,甚至還對轄區內有過前科的刑滿釋放人員也進行逐一摸排。
在接下去的半個月裡,他們約談了夫妻倆共計1000多名友人,並對轄區包括康家友人在內的800多人提取DNA資訊進行交叉比對(即把各物證上的混合型DNA有效基因組分型後,看看哪一型別在各物證上重複出現過。但這還是不能鎖定嫌疑人,只是取個大致範圍),這一通忙下來,他們終於有了些新發現。
據瞭解,陳美莉有一個閨蜜,此人或嫉妒她生活條件優越,或因各自性格都比較直爽,總之兩人時不時就發生口角、鬧不愉快,對方也幾次在他人面前數落陳美莉的不是。最重要的在於,棉被上那塊編號“A-1”的男性精液斑跡中,有一個DNA型別與該閨蜜相近!
難道正如之前探員判斷的,那塊斑跡是真兇為誤導警方、嫁禍他人特意留下的?又或者是該閨蜜之前進入過陳美莉臥室不小心遺留在棉被上,這僅僅是個巧合?探員們不想放過任何一條線索,立刻對此人展開秘密調查。
可一段時間跟蹤下來,她並未有任何異動,在得知母子倆的死訊後還傷心難過了一陣子。那些所謂的“嫉妒”、“不滿”,又真的至於讓她動手殺人嗎?
何況所謂的“型別相近”,其實就是比對成功12組染色體,因為當年的技術,就只能在混合型DNA分型中比對12組染色體。而根據法律規定,需要16組染色體一致才可作為呈堂證供……

(陳美莉家客廳)
除此之外,還有一位26歲名叫劉華崑的臺南縣西港鄉男子,也引起了專案組的注意。此人曾是陳美莉網咖員工,一年前網咖暫停營業後,陳美莉依然讓他替自己代玩遊戲賬號,他算是對康家知根知底的。
而之所以會注意到他,是因為專案組傳喚的進行唾液檢測的那800多人名單裡就有他,誰知他竟神秘“消失”了……
不過劉華崑也未必真的涉案,因為他並非案發後立即“消失”的,9月初還在永康市某超市行竊被攝像頭拍到,“消失”也有可能是為躲避永康警方對於他行竊的抓捕。
另外,康育斌和陳美莉夫妻對劉華崑非常不錯,不僅留下他每月支付工資讓他代玩遊戲,還時不時給他買些夜宵、煙水,並偶爾會帶他上四樓蹭飯。年幼的康哲溱也比較喜歡他,一直都喊他“劉叔叔”,他應該沒有理由恩將仇報殺害僱主母子。畢竟陳美莉死了,他的工作不就丟了?或許這也是劉華崑要去超市行竊的原因吧?
至此,數千熟人摸排後依然沒有取得太大進展,唯二可疑人員似乎也不具備作案動機,一時間專案組開始懷疑起自己的偵辦思路。
另一邊,康家人對警方遲遲無法破案則心生不滿,陳美莉母子倆的墳墓上更是數月不長草,各媒體、網友還借題發揮:“母子倆死得冤,墳前寸草不生,她們是在指責警方辦案不力”……
輿論的壓力令專案組倍感焦慮,可眼下實在沒有任何頭緒,哪怕劉華崑也不知去向,這一度讓不少探員想採取行動將陳美莉的那位閨蜜拘捕後強行審問。只是礙於兇手如果真是此人,且她又有共犯的話容易打草驚蛇,才在抓捕的前一刻緊急收隊(9月26日晚,探員已經佈置在該閨蜜家門口準備抓人)。
就在眾人一籌莫展之際,一個靈光一閃的推理,突然令案件有了眉目。

(媒體拍攝的母子倆墓地照,自下葬後一直到12月破案前墳冢始終沒有長草。前面的是陳美莉墳墓,後面一個是康哲溱墳墓)
2003年9月底的某一天,時任新化分局刑事組長的專案組負責人吳金龍,又帶著幾名探員回到案發現場。在檢視懸吊康哲溱的衣櫃時,他突然想起之前在那根橫杆內側,發現一塊疑似沾有新鮮人類汗漬的斑跡。只不過這塊斑跡太小、太淺、DNA量太少,技術員也無法有效提取生物資訊進行比對。
儘管這塊斑跡不能直接鎖定兇手身份,但橫杆高180cm,倘若它是兇手在懸吊康哲溱時留下的,那只有兩種情況會留下該斑跡:第一是兇手手心出汗不小心抓上去的;第二是兇手身高非常高,額頭出汗不小心蹭上去的,至少吳金龍讓刑事組身高178cm的小隊長前去比對,額頭也夠不著那根橫杆。
再根據這塊斑跡出現的位置來判斷,它理應是第二種情況,即兇手為確認懸吊康哲溱的浴巾捆綁是否足夠結實,將頭湊近橫杆內側檢查時,額頭不小心蹭上去的,甚至此人身材應該也較胖。
因為該衣櫃寬度只有65cm,體型大的人較難將整個身子探入衣櫃,只能將頭靠近去。所以吳金龍大膽推測,兇手的身高近185cm,體重在200斤左右。
假如這個推論成立,那嫌疑人的範圍就大大縮小了,只要在相關人員中篩選一下每個人的身高、體重就行。於是吳金龍讓探員對身高185cm左右、體重200斤的陳美莉夫妻熟人進行篩查。
沒想到近千人裡面僅有2個符合條件,其中一位黃姓友人是做水產生意的,8月1日開漁後,一整個月人都不在島內。至於另一位,則一直是警方的懷疑物件——身高184cm、體重200斤的陳美莉僱員劉華崑!
有了上述明確目標後,專案組就由不得劉華崑繼續“消失”了,他們向全省各警局發出協查通報,並調集人馬在臺南各荒山野嶺搜人。10月5日,警方就在岡山鎮將“消失”近一個月的劉華崑逮捕歸案。

真相揭露
人是找到了,事情的進展卻沒有想象中那麼順利。面對審訊,劉華崑顯得非常淡定,堅稱和陳美莉母子的命案毫無關係,對方一直也有恩於自己,自己不會對老闆恩將仇報。之所以“消失”也如探員之前猜測得那樣,就是在永康超市盜竊被抓包、不想坐牢,現在願意為盜竊行為自首,隨時配合專案組關於陳美莉母子命案的調查。
當然,劉華崑也不是嘴上說說而已,10月6日,他就積極配合專案組錄取指紋資訊並進行唾液檢測。

(嫌疑人劉華崑)
這下輪到痕檢科犯難了,因為前面已經說了,他們只能在混合型DNA分型後比對其中的12組染色體,或許劉華崑也清楚這一點才這麼肆無忌憚(當年的媒體也有失誤,一開始就把警方只能比對出12組染色體的資訊透露出來了)。
10月16日,比對結果出爐,各物證上確實都有一型12組染色體與劉華崑一致,表明他有重大的作案嫌疑。可這沒有太大意義,它不能作為呈堂證供,專案組對此也無可奈何,康家人更是氣得渾身發抖,明明兇手就在眼前甚至已經因其他犯罪行為被羈押在看守所,卻不能指認他……
對於這樣的結果,劉華崑當然是一副小人得志的心態,11月1日收監後還時不時和看守人員“交流”遊戲心得,或聊自己的情場風流史。
誰知就在劉華崑志得意滿、以為可以矇混過關時,省刑事警察局卻突然傳來一則好訊息——他們剛引進了最先進的鑑定技術,可對之前取得的混合型DNA,進行Y染色體STR基因座個別分析,這樣就能夠比對16組染色體。
得此訊息,高雄市刑偵局和“0813專案組”探員跨越數百公里,分頭將捆綁康哲溱的黃色長袖上衣、白色長浴巾、水果刀、精液斑跡,以及劉華崑的唾液樣本送往刑事警察局進行分析。此時收押在臺南監獄的劉華崑還渾然不知自己即將露出馬腳,依舊在和獄警、獄友天南海北地聊著自己的“風流史”……
漫長的分析、等待令所有辦案人員都焦躁不安,正當大家以為分析結果不會有太大決定性進展時,11月20日晚9點35分,臺南市新化分局的電腦上突然收到一封來自刑事警察局的傳真:
經鑑定,嫌疑人劉華崑唾液樣本DNA-STR型別與命案現場遺留之水果刀刀柄斑跡,及編號“A-1”處不明斑跡型別相符;編號“5-1”之白色浴巾、編號“5-2”之黃色長袖上衣,亦混有劉華崑DNA部分數字。
這份傳真的意思是,水果刀、不明斑跡上的混合型DNA已明確甄別出劉華崑的生物資訊;白色浴巾、黃色長袖上衣雖無法明確分型,但部分基因組依然與劉華崑DNA一致。之所以這兩個物證難以甄別,應該是熱心街鄰、消防隊員都碰觸過它們,導致檢材汙染嚴重……
當然,僅水果刀和精液斑跡能夠確定有劉華崑DNA就已經足夠了,而這一天,正好是母子倆遇害“百日祭”。

11月21日凌晨6點,專案組探員前往臺南市監獄提審劉華崑,剛開始他依然不承認自己和陳美莉母子命案有關。直到吳金龍拿出刑事警察局的鑑定回函,原本嘴角還掛著微笑的劉華崑瞬間臉色大變,呆坐在審訊室中半天說不出一句話來。
僵持近二十分鐘後,劉華崑開口了,他承認是自己殺了陳美莉母子,且自收監後每晚都做噩夢夢到陳美莉,已身心俱疲的他早就想自首,之後就一五一十地供述出令人髮指的犯案經過。
據劉華崑表示,他從小就不學無術、好吃懶做,也養成了偷雞摸狗的習慣,還多次被抓入獄,導致在老家待不下去,便在22歲那年獨自來到新化謀生。正好此時夫妻倆的網咖缺人手,本就酷愛上網的劉華崑應聘成為網管,每個月可以拿到5000新臺幣的工資。
巧的是老闆娘陳美莉愛玩的那款網遊,劉華崑也非常熟悉,一來二去他就成了陳美莉的專職“代練”。幾個月後他還因工作賣力,“升職”當了網咖負責人,工資上漲到7000元。他與夫妻倆的小兒子康哲溱也非常合得來,小男孩時不時就吵著讓劉華崑陪自己玩。
可好景不長,不到一年時間,康育斌就在朋友的帶動下前往上海開設連鎖網咖,陳美莉為照顧丈夫,只能將這間網咖關門。剛穩定下來的劉華崑就這麼成了無業遊民,甚至又走起老路,因盜竊被拘留了40天……
從看守所出來後,謀生無門的劉華崑只能趁陳美莉回臺之際再次找上門,希望可以繼續幫忙代玩遊戲賬號,哪怕工資少點也無所謂。或許是念在“老員工”的份上,陳美莉答應了他的要求,並約定每個月支付他3000新臺幣工資,若打到好的遊戲道具還另外給獎金,甚至還像之前那樣,工作時間煙水可以免費提供。
對於這樣的待遇,一開始劉華崑是很滿意的,可時間一長,每個月就算拿到獎金,也不到5000新臺幣的收入,他的心態逐漸失衡了。
2003年8月12日晚,陳美莉按時支付給劉華崑上月的3000元工資,劉華崑趁機窺見她錢包裡還有一疊現金。他認為前幾天自己在遊戲裡打到了好裝備,按約定老闆娘應該給予獎金卻沒給,心生不滿,決定晚上伺機進入陳美莉家找點“補償”。

變態的作案經過
8月13日凌晨1時30分許,劉華崑來到陳美莉的自建房樓下,先在一樓樓梯左側的一個黃色紙箱裡取出那把一字型螺絲刀,撬開了1~2樓樓梯間的防盜門,直奔四樓,並再次撬開了四樓樓梯口防盜門,準備入室行竊。
可康家最後一道木門鎖孔太窄,螺絲刀無法伸入縫隙,不得已他只能前往三樓林登才家,還是用那把螺絲刀撬開房門,入屋尋找趁手工具。
環視了一圈後,劉華崑看見客廳牆角的冰箱上,放有一把黃柄無刀鞘水果刀,便將它取走,再次返回四樓,將水果刀插入鑰匙孔,輕輕撥弄後即扭開了那道木門(開鎖師傅也是用這個方法開門的,所以警方一開始以為鎖孔上的痕跡是開鎖師傅留下的,故而誤認為沒有被人撬門的痕跡)。
開門後,劉華崑先脫下自己的拖鞋僅穿著襪子進屋,螺絲刀則放在了門口的鞋櫃上,只帶著水果刀開始尋找目標。但這間屋子並非常年有人居住,劉華崑仔細搜尋了一圈,始終沒有找到任何值錢物。心有不甘的他便走進浴室,想要上大號噁心一下陳美莉。
沒想到剛脫下褲子坐上馬桶,兜裡的水果刀就不小心扎到了劉華崑大腿,因此他將那把水果刀從口袋裡取出,順手放在了身後的水箱上。
大概過了5分鐘,劉華崑走出浴室途經陳美莉母子房門口,猛然發現房門虛掩著,且陳美莉似乎聽到了動靜,正準備出門檢視情況。
眼看無處可跑,劉華崑急忙躲在房門左側,待陳美莉開門步出房間,立刻以右手勒住陳美莉脖子,左手抓起地上的衣物捂住其口鼻,將人死死壓制在地板上後,再迅速抓起另一件衣物反綁她的雙手。只不到一分鐘時間,陳美莉便無法反抗、喊叫。
接著,劉華崑走進房間,開啟未上鎖的梳妝檯抽屜,從咖啡色皮包裡取出7000元現金和一串共4把鑰匙。誰知他剛準備離開,熟睡的康哲溱卻突然醒了過來,並下意識地叫了一聲:“劉叔叔”。
小男孩這話嚇得劉華崑不知所措,幾秒鐘後反應過來的他又二話不說以同樣方式將康哲溱也綁了個結實,還從衣櫃內找來衣服矇住康哲溱雙眼、堵住其嘴巴,母子二人就這麼被牢牢掌控在了劉華崑的手中。

眼看兩人都已無法動彈、呼叫,劉華崑放心大膽地繼續在屋內搜尋起來。他先進入廚房開啟冰箱門(或許習慣了偷水果、食物吧,之前幾次被抓也是偷吃的),並沒有找到未開封的食物,便進入次臥想繼續翻找值錢物。
不料剛走到房門口,他看見陳美莉已經掙脫捆綁,跑到客廳,正準備用座機撥打電話求救(沒有撥出去)。見狀,劉華崑立刻衝了過去,將她拖回房間,並再次拿起之前捆綁陳美莉的衣服將其反綁。

可此時陳美莉口鼻並沒有被捂住,她開口大聲呼救,惱羞成怒的劉華崑來不及多想,迅速伸手死死捂住了陳美莉口鼻數分鐘,直到她不再動彈才鬆手。
劉華崑害怕她只是昏迷,又用雙手緊緊掐住她的脖子數分鐘,最後還用地上的絲襪再次堵住陳美莉嘴巴,確認她已經完全沒了呼吸才停下手來。
本來陳美莉就生得端莊美麗、身材姣好,當時又穿著睡衣、黑色短褲,且未戴胸罩。緩過勁來的劉華崑望著美麗動人的陳美莉竟精蟲上腦,伸手推開她的上衣,揉捏、舔舐其胸部,後又脫下她的短褲,準備姦屍……
但就如法醫推斷得那樣,案發時陳美莉來例假,劉華崑只能一隻手自慰,另一隻手瘋狂侮辱其下體,約一分鐘後就射精在地板上。
發洩完獸慾,劉華崑還是擔心陳美莉沒有死透,又將她抱進浴室放入浴缸、注滿水,見她沒有任何反應,才返回臥室,打算將康哲溱也滅口。
劉華崑先就地撿起另一件黃色長袖上衣,重新將康哲溱反綁好,又取來床上放著的一條白色長浴巾,在康哲溱脖子上打了一個“活結”後用力將人提起,行至衣櫃前綁在了橫杆上。
為確保綁的足夠牢固、能夠吊死康哲溱,他還將頭伸進衣櫃內側檢查,不小心蹭下了那塊汗漬。接著他就冷漠地看著康哲溱不停掙扎,直至斷氣……
確認康哲溱死亡後,劉華崑將衣櫃大門推上,回到浴室關上浴門,開始清理臥室、客廳。
他先擦拭掉地上的精液,將掉落在地板上的棉被也放回床上,關了冷氣機和所有窗戶,並擦拭掉門窗、冰箱門把手上的指紋。凌晨4點,他臨走前還不忘將母子倆的鞋拿進屋,按下按鈕反鎖大門,以製造兩人外出的假象,延緩屍體被發現的時間。
因為他知道康育斌人在上海,兩個女兒又住在祖父母家,以為屍體在水中多泡幾天,法醫就什麼痕跡也發現不了了。
然而劉華崑雖處處小心,卻忘了那把水果刀還在馬桶水箱上,忘了入屋前攜帶的螺絲刀還在門口鞋櫃上,更不知那條棉被掉落在地時,無意中蹭到了他的精液……
至於陳美莉的手機為什麼會出現在置物臺且上面沒有任何人的指紋,劉華崑則是一問三不知,甚至稱自己也想要找陳美莉手機的,可是沒能找到。
2003年11月21日晚,警方押解劉華崑回現場指認,群情激憤的街鄰欲衝破警戒線毆打劉華崑,康家人更是壓抑不住內心的怒火,與警方發生了衝突;2003年11月22日,也就是20年前的今天,臺南警方正式宣告破案並對劉華崑提起上訴,指控他犯有蓄意殺人、侮辱屍體 、強制性交、殘殺幼童、盜竊等近十條罪名。
之後的判決並沒有太大的爭議,只不過劉華崑強調自己一開始並沒有想要殺人,是一時衝動失去了理智,屬於誤殺。法院沒有理睬他的辯解,一審、二審、更審全部認定蓄意殺人並判處死刑,這樁轟動臺島的母子雙屍案終於告一段落。
不過20年過去了,劉華崑依然沒有被執行槍決,甚至前幾年他還聯名15名重刑犯要求“特赦”……但犯下如此惡性命案的他怎麼可能得到“特赦”呢?法院一紙駁斥了他的請求,且不允許他再上訴(請願),或許下一批槍決名單裡面就有會有他。
最後還有個問題,根據法醫理字第0930002745號函內容,陳美莉的陰道內沒有血跡、沒有用手指插挫留下的痕跡,只是陰道口撕裂較明顯、且有疑似齒痕……因此部分法醫認為,或許真相比劉華崑自己供述的更變態、更噁心。只是死無對證,也不影響他的死刑裁決,已經不重要了。

(陳美莉包裡的現金原本是用來換窗簾的)
據夫妻倆曾經的網咖員工介紹,劉華崑此人一直就很不受同事歡迎,之前就被舉報過偷窺女客人上廁所,更有女同事發現他似乎會“私藏”女員工或客人用過的衛生巾。工作時他也毛手毛腳,數次盜用網咖營收。
夫妻倆雖然也知道他有一些不光彩的過往,但始終覺得他還年輕、會改,那些偷窺、偷錢行為也都是誤會,兒子康哲溱確實比較喜歡和這個“傻大個”玩,因此並沒有太放在心上……
至於劉華崑嫌工資少,實際上他每天就“代練”3小時左右,而且還不是專門替陳美莉一個人“代練”,其他僱主不會給獎金,只有大方的陳美莉願意給。甚至另外幾名僱主都是按小時算酬勞的,每小時僅支付20新臺幣,算起來陳美莉給的價格已經是別人的兩倍了。
因此也有人認為,劉華崑的動機並不是對收入不滿劫財,而是劫色。最簡單的邏輯,劉華崑去過陳美莉四樓住所蹭飯,也清楚一家人經常不住案發單元間,對屋內情況非常瞭解。他能偷什麼?只有現金、金銀首飾了,可這些東西通常不都是放在臥室的嗎?他又怎麼會挑母子倆都睡在臥室的時間去偷?
再說了,陳美莉身上的金銀首飾為什麼沒有被取走?梳妝櫃裡還有一對玉鐲、一根白金項鍊,甚至客廳有一個價值數千元新臺幣的鍍金擺件他都沒有拿走。
當然,劉華崑的真實動機我們也很難去探究了,或許他對盜竊很有“經驗“,知道銷贓難,所以當晚的目標就是錢包裡的現金,並且以為自己可以趁母子熟睡時得手。襪皮寫過,盜奸不分家,因為入室盜竊而臨時起意強姦女主人,或者在強姦後順手牽羊帶走財物,都是非常常見的。
看看你讀過這些嗎?⬇️
版權宣告
本文作者:青鶴,編輯:襪皮
文中觀點僅代表作者個人
圖片均來自網際網路,如有侵權請聯絡刪除
文字版權歸沒藥花園和創作者所有
歡迎轉發朋友圈,轉載請聯絡我們

精選案件專輯
關注後回覆專輯名稱
連續閱讀專輯文章
國內大案 | 國外迷案 | 親密關係中的謀殺 | 連環殺人案 | 國內外冤案合集 | 漂流瓶人格 | 寄居蟹人格 | 和兒童有關的案件 | 那些我悟出的道理 | 真實講述 | 法律科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