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洋關於古抄本的學問,錢鍾書先生早年在牛津大學曾學習過,甚至還曾經補考過。楊絳先生在《我們仨》中有生動的記述:……最感頭痛的功課共兩門,一是古文書學(Paleography),一是訂書學。 讓錢鍾書感到頭痛並且補考過關的這門課的任課教師,我們向牛津大學埃克塞特學院檔案館館長求證,她回覆說應當是伊利亞斯·洛威(Elias Lowe,1879—1969),拉丁文palaeography教授。值得一提的是,洛威教授是即將卸任的英國首相鮑里斯·約翰遜的外曾祖父。
在中西文獻學比較研究中,關鍵術語譯名的釐定是基礎也是難點。Palaeography我們以前“仍舊貫”譯為“古文書學”,也有人譯為“古文字學”,都不是特別準確。經過反覆考慮,我們主張譯為“古字型學”,並在今年推出的《抄工與學者》中譯本修訂版中做了相應的改動。這裡簡單談談我們的理由。
譯為“古文書學”存在的問題
《抄工與學者》有一節,按照我們原來的譯名,叫“古文書學的起源”。這一節的第一句,把這門學問稱作“抄本之學”(the study of manuscripts)。就近取譬,這其實與中國的“版本學”大致相當。
中國利用雕版印刷複製傳播文獻,自宋代起就基本取代了抄寫傳播,宋版所依據的前代抄本幾乎都沒有留存下來。西方15世紀開始用金屬活字印刷複製傳播文字,其所依據的古抄本,很多都還存世。中國古代典籍校勘,最早的證據,一般是所謂“宋刊”“元槧”。為了鑑別這些版本的時代早晚,於是有所謂“版本學”。相比起來,西方古代典籍的校勘,證據的主體是尚多有存世的古抄本。為了鑑別這些抄本的時代早晚,則有所謂“抄本之學”。
對抄本時代早晚的判定,主要依據各個時代的文字書寫的特點,所以這門學問就被叫做palaeography,以前多被譯為“古文書學”。除了文字書寫的特點外,作為冊葉形式的古抄本,其冊葉組成結構也有其特點——主要是先對摺成“疊”,然後由“疊”構成冊;對這一方面特點的相關研究,後來成為所謂“冊子本學”(codicology)。可以說,西方對古抄本的研究和鑑別,以“古文書學”為主,以“冊子本學”為輔,兩者結合,大致相當於中國的“版本學”。
中國的版本學,已被人稱為“絕學”(《中國語言文學類專業經典書目導讀》在對黃永年《古籍版本學》的導讀中提到:“要掌握古籍版本學有一定的難度,甚至一度被認為是‘絕學’。”光明日報出版社,2017年,143頁)與之相當的西洋關於古抄本的學問,就更令中國人望而生畏了。錢鍾書先生早年在牛津大學曾學習過這門課程,甚至還曾經補考過。楊絳先生在《我們仨》中有生動的記述:
司徒(亞)是同學院同讀B.Litt學位的同學,他和鍾書最感頭痛的功課共兩門,一是古文書學(Paleography),一是訂書學。課本上教怎樣把整張大紙折了又折,課本上畫有如何摺疊的虛線。但他們倆怎麼折也折不對。兩人氣得告狀似的告到我面前,說課本豈有此理。我是女人,對於摺紙釘線類事較易理解。我指出他們折反了。課本上畫的是鏡子裡的反映式。兩人恍然,果然折對了。他們就拉我一同學古文書學。我找出一支耳挖子,用針尖點著一個個字認。例如"a"字最初是"α",逐漸變形。(楊絳《我們仨》,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3年,66頁)
顯然,所謂“訂書學”,應該就是“冊子本學”(codicology);而“古文書學”,主要是關於字母書寫形式的歷史演變。
楊絳先生沒有給出“訂書學”的英文名稱,是有原因的。codicology一詞從法語進入英語,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的事情。湯晏《一代才子錢鍾書》述及錢鍾書先生在牛津的學習經歷,把楊絳先生筆下的“兩門功課”當作一門課程,惟最令他討厭的一門課是palaeography。這門課程本身非常枯燥乏味,主要作業是從古代的書寫方法來辨認作者手稿,從手稿來鑑定作者書寫的年代。在印刷術沒有發明以前,全靠這種方法來鑑定。對歐洲學者來說,這是訓練治學的初步,且至為重要。這種鑑定無實用價值,英人天性保守,墨守成規,所以錢鍾書必須修這門課。錢鍾書的作業指定讀自11世紀以來,學者留下來的手稿,及裝訂書籍的方法……(湯晏《一代才子錢鍾書》,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139頁)
這段敘述,說這門學問的核心是“鑑定”“書寫的年代”,將其與“版本學”(“印刷術沒有發明以前”)相對照,無疑是對的。
說“裝訂書籍的方法”是這門課程內容的一部分,也不無道理。我們請教過牛津大學講授這方面知識的專家、《抄工與學者》的作者威爾遜先生,他也認為只是一門課程。至於牛津大學當時這門課程的任課教授是誰,他說可能是以下兩個人之一。一位是拉丁文palaeography教授伊利亞斯·洛威(Elias Lowe,1879—1969),1936年因轉而任教於普林斯頓大學,停止了牛津大學這門課的講授。另一位是內爾·科爾(Neil Ker,1908—1982),1936年應牛津大學英文系之請,開始講授英文palaeography。錢鍾書是1935年11月5日在牛津大學登記入學的;Jesse Field的《書寫中國的人生:楊絳寫作研究》(Writing Lives in China: the Case of Yang Jiang,美國明尼蘇達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12)提到,錢鍾書當時學習的這門課程要求掌握11世紀以降各種英文字型;綜合考慮起來,讓錢鍾書感到頭痛並且補考過關的這門課的任課教師,似乎應該是時年28歲(只比錢鍾書大兩歲)還幾乎沒有什麼教學經驗的科爾教授。然而後來我們向牛津大學埃克塞特學院檔案館館長求證,她回覆說應當是前者,即伊利亞斯·洛威。值得一提的是,洛威教授是辭職的英國首相鮑里斯·約翰遜的外曾祖父。
《一代才子錢鍾書》敘述中最大的問題,是其頻頻提到的“作者的手稿”。英文manuscript雖然也可以指作者手稿,但在寫本書時代,大量的manuscript其實是抄本。因為作者的時代是確定的,一般不需要透過手稿來判定其撰寫年代。要鑑定的,是作者身後幾百年甚至上千年之後所製作的抄本書的“書寫年代”,並以此來判定其文字的相對可靠性。
說“這種鑑定無實用價值,英人天性保守,墨守成規”,也是完全不對的。在西方這門學問的歷史也並不長,但在考據實踐中卻非常有價值。《抄工與學者》在論及16世紀著名學者伊拉斯謨時指出,由於伊拉斯謨在“古文書學”知識上的不足,儘管其所擁有的抄本中頗饒古本,卻往往選的是後出的庸劣抄本,從而限制了其在文字校勘上的成就。
一直到17世紀末,學者們才開始對各個時代抄本的文字書寫特點有了較為明確的認識。這其中,有一個特殊的緣由。
17世紀末,在耶穌會和本篤會之間爆發了論戰。有耶穌會士撰文指出,據稱是646年梅羅文加王頒給本篤會的特許狀是偽作。本篤會士讓·馬比榮花費數年時間研究各種特許狀,系統總結出檢驗中世紀文書真偽的一系列標準,撰成《文書研究》(De re diplomatica)一書。該書內容涉及古代法律文書及官府文書的種類、格式、措辭、署押、印章等,還對各個世紀的字型進行了系統的舉例描寫。然而對中世紀的法律文書和官府文書的研究鑑定,畢竟適用範圍十分有限。伯納德·蒙弗貢在馬比榮研究的基礎上,聚焦於單個字母形體的歷史演變,將其知識和方法運用到希臘抄本書的研究和鑑別上,撰成《希臘古文書學》(Palaeographia graeca),為古抄本的年代鑑定奠定了基礎。
需要指出的是,我們按照前人通常的做法將palaeography譯為“古文書學”,同時將diplomatics譯為“文書學”,其實是有問題的。首先,“文書”一詞存在歧解,一個指“文字”或“書寫”(graph),一個指“文書”或“公文”(diploma)。其次,在西文中diplomatics和palaeography判然有別,儘管兩者淵源極深,但也不宜混為一談。第三,日本受西學影響所形成的“古文書學”,單指研究公文、文書的學問。最後,現在中國關於官府文書、民間契約文書等的研究日益成為研究熱點,在這種情形下繼續將研究文字書寫時代特點的palaeography與之一同稱為“古文書學”,的確有欠分明,應當考慮其他譯名。
譯為“古文字學”存在的問題
Palaeography很早也被譯為“古文字學”。姚從吾先生1934年從德國留學歸來,在北京大學講授“歷史研究法”課程,在講義中就將德語詞“Paläographie”翻譯為“古文字學”,認為歐洲作為“史學輔助學科的古文字學”,“偏重字形及認識古字,不是形、聲、義三者兼重,目的在幫助研究歷史,不專考證文字源流……”“歷史家若想讀古文書,直接運用古史料,免除誤解或轉譯的錯誤,即不能不直接學習古文字學。”(李孝定編《史學研究法未刊講義四種》,上海古籍出版社,2018年,289頁)
為了與研究古代公文、文書的“古文書學”相區別,有些學者認為應當像姚先生那樣,將palaeography譯為“古文字學”。比如前引湯晏《一代才子錢鍾書》,就把錢鍾書在牛津大學學習過的palaeography括注為“古文字學”。我們覺得這還是有一些問題的。這樣做雖然可以將其與相當於“古公文學”的“古文書學”(diplomatics)區別開來,但是卻容易與中國的古文字學混為一談。中國的古文字學與西方的palaeography有著非常重要的不同。
一是兩者核心任務有根本不同。
首先需要說明的是,姚從吾先生認為作為“史學輔助學科”的歐洲的“古文字學”(palaeography)的學科宗旨只是為了正確地釋讀古代文字,這樣的理解有失偏頗。正如2021年11月年威爾遜先生在其題為“作為輔助學科的palaeography”的講座中指出的那樣,這個學科的宗旨主要在於透過釐清各個時期文字書寫的風格特點,判定相關抄本的抄寫年代。
歐洲的Palaeography的核心任務是判定抄本的年代,這與中國古文字學完全不同。中國的古文字材料,大多是各種形式的出土文獻,其書寫年代基本上是已經確定的。林澐先生在其《古文字學簡論》一書中指出:“古文字學的研究物件是待識的先秦文字,其任務是識讀未識及誤釋的先秦文字。”(林澐《古文字學簡論》,中華書局,2014年,第8頁)
二是兩者在學科體系中的地位有重要不同。
中國的文字學學科體系頗為複雜糾葛。從邏輯上講,文字學可分為普通文字學和具體文字學,而具體文字學則包括各種語言的文字學,其中“漢語文字學”就是“漢字學”。“漢字學可以分為古漢字學、傳統漢字學、近代漢字學、現代漢字學、漢字發展史、漢字傳播學、應用漢字學”(鄧章應《文字學的學科地位和學科體系再思考》,《寧夏大學學報》2013第2期)。如果中西對標,歐洲的palaeography大約相當於“漢字發展史”的“應用性學問”,而不是破譯考釋文字的“古漢字學”。
從現實中看,在中國“漢字學”往往被稱為“文字學”,而“古漢字學”被稱為“古文字學”。地不愛寶,近年出土文獻大量湧現,“古文字學”成為顯學,幾乎有枝大於本之勢,學界往往將“文字學”與“古文字學”相提並論,比如,2020年12月復旦大學主辦的“文字學與古文字學研究的現狀及展望”座談會。
用中國當前的術語來說,palaeography屬於“文字學”,不屬於“古文字學”。如果要將palaeography比作與中國文字相關的學問,與其說成是對出土文獻中未釋疑難字的考釋,不如比作對傳世寫本中各種風格的草體或者其他什麼字型風格的瞭解。這種瞭解不僅可以保證準確閱讀,而且還可藉以判定書寫者屬於什麼時代、什麼地域甚至具體到是什麼人。
譯為“古字型學”的理由
我們認為,palaeography譯為“古字型學”比較準確得宜。
paleo的意思是“古”,graphy的意思是“書寫”,相當於英語writing。writing有三種含義。一是指具體書寫的結果,運筆於書寫材料(譬如紙)所留下的字跡。二是指構思撰寫的文章。三是指結構性的書寫系統(writing system),中文稱作“文字”。
中國是表意文字,實際交流所用的文字系統有數千單字。先秦出土文獻中的未識字,是當時文字系統的未發之覆。考釋者排比相關字形,以觀其同,以求其音讀語義,是對當時文字系統的釐清和完善,故而中國學者對先秦未識字的考釋關乎“文字”,是“古文字學”。
西方是表音文字,其文字系統只有二十幾個字母。其中世紀寫本的字型隨時隨地而各有特點。研究者排比字形,以辨其異,藉以判定相關寫本書寫的時代或地域。西方palaeography關注的是字母的具體書寫,在現代漢語中相對應的是“字”。
表示具體書寫的“字”,與“文字”在語義上有所區別。在漢語裡,“這個人的字很好”,是指他的書法;“這個人的文字很好”,只能是指他的文章。
與Palaeography相關的是前者。為了沿用前人的“古文書學”譯名,我們曾經將“文書”解釋為“文字書寫”,總歸還是不妥。稱作“古字學”也不成話。如果用一個複音詞來代替“字”,那麼“字型”是最合適的選擇。
根據《辭海》,“字型”是文字的不同體式,既指漢字發展史上篆書、隸書、草書、行書等等風格大類,也指有代表性的著名書法家所形成的風格獨特的書體。按照王寧先生的說法,前者是宏觀意義上的字型,後者是微觀意義上的字型(王寧《漢字字型研究的新突破——重讀啟功先生的〈古代字型論稿》,《三峽大學學報》2001年5月)。循此以論,應該還有原子意義上的字型。每個人的筆跡都有自己的風格,也就是說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字型。就像說“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手稿”“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故居”一樣,這樣的說法在措辭上似乎難以接受(因為似乎一個人只有達到一定身份,其寫在紙上的字才可以稱“手稿”,其舊宅才可以稱“故居”),但在邏輯上卻並沒有什麼問題。
與文字相對應的語言,也存在類似的情形。我們知道,存在一個所有操某種語言的人的最大公約數的結構性的知識系統,稱之為語言。語言的具體運用存在不同層次的風格特點的,稱之為方言。甚至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語言運用特點,有時稱作“口音”(accent),在語言學上也被稱為“個人方言”(idiolect)(宋英傑《語言學重點難點探析》,西南交通大學出版社,2014年,217頁)。既然可以有“個人方言”,那就也可以有“個人字型”。
在所謂“法律證據科學”(forensic sciences)中,有法醫鑑定、指紋鑑定,還有所謂“語言指紋鑑定”,即可以透過“個人方言”(idiolect)來判斷某個文字的作者是誰(蘇傑《“語言指紋”識別作者身份》,《中國研究生》2012年5期)。當然也有筆跡鑑定,以確定具體書證材料究竟是何人所書寫。
同樣的道理,古代寫本中的字型,從理論上講,如果資料足夠豐富,也是可以判定抄寫者究竟是誰的。個人書寫風格互相影響,因而一個團體,一個地區,一個時代,書寫應該也有總括的風格特點,成為各個層級的“字型”(比照不同層級的“方言”)。而“古字型學”,就是要透過對這些字型特點的研究,判定相關寫本的書寫時代、地域,甚至具體書寫人是誰,從而確定相關寫本在文字校勘考據時的相對價值。正是在這個意義上,“古字型學”成為為文字校勘服務的“輔助學科”。
總之,將西方的palaeography譯為“古字型學”,一可以與研究公文文書的“古文書學”相區分,二可以與破譯考釋出土文獻中未識字的中國古文字學相區別,三可以彰顯其透過釐清不同時期、不同地域、甚至不同個人的字型來確定古代抄本的時代、地域甚至書寫者這一核心宗旨,因而是準確得宜的。
中國雖然還沒有“古字型學”這個術語,但是,在張湧泉先生為倡導建立“寫本文獻學”而撰寫的《敦煌寫本文獻學》一書中,“字型”是其核心章節之一(張湧泉《敦煌寫本文獻學》,甘肅教育出版社,2013年,“緒論篇”之後“字詞篇”的首章即為“敦煌文獻的字型”),而黃永年先生《古籍版本學》在討論版本鑑別時,首先討論“字型”,認為字型是“在版本各種現象中是最精最主要的現象”(黃永年《古籍版本學》,江蘇教育出版社,2009年,第19頁)。可以說,在寫本文獻和刻本文獻的研究和鑑定方面,“古字型學”是一個呼之欲出的名詞,是一個學科建設的發展方向。相信有西方“古字型學”這個他山之石作為借鑑,在不久的將來,中國的古字型學一定會發展起來。
(作者單位:復旦大學古籍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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