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宗是否有「收入」,良14世須向美國稅局報稅嗎?

教宗良14世因為擁有美國籍,依法仍須向美國國稅局報稅。(路透)
樞機主教普雷沃斯特(Robert Francis Prevost)如今貴為教宗良14世(Leo XIV),因為擁有美國籍,即使人在羅馬教廷,統領全球14億天主教徒,依法仍須向國稅局報稅
華盛頓郵報說,國稅局的權力高於教宗──美國籍的教宗。按說只對上帝負責的教宗,竟然和其他人一樣,無從躲避稅與死亡。這點和其他國家出生的教宗不一樣。
華府智庫「稅務基金會」副會長華爾扎克(Jared Walczak)說,近年來,波蘭、德國和阿根廷出生的教宗都不用報稅,因為他們的母國都不對住在國外的公民課稅,美國出現第一位教宗,報稅情況沒有先例可循。
在教會任職,不符合美國的免稅規定,但整年住在國外的美國人,大部分收入可以不用繳納所得稅。2025報稅年度,海外收入最高可以有13萬元免稅。但替外國政府做事的收入不在免所得稅範圍,因此,不適用於教宗的情況。
但是,教宗不支薪,住房、三餐、出差、健保全由教廷支付,就如阿根廷出生的方濟各所說,「我要錢買鞋什麼的時候,開口即可。」因此,良14世可能需要會計替他作帳,估算出他每年「收入」多少,向國稅局報稅。
華爾扎克說,良14世不論住教宗宮廷或簡樸的聖馬爾他賓館,因為是從事主業所需,不算是「該納稅的福利」,通常不用繳稅。何況美國法律對神職人員住房有特別的稅務優惠,其他行業則沒有這項優惠。
居住海外的美國人向當地政府納的稅,可以抵減美國稅負。在秘魯旅居多年的良14世這些年來大概就是這種情況。他2015年入籍秘魯,秘魯的稅法也是全球收入都需報稅。
華爾扎克預判,良14世不用繳納稅金給美國政府,國稅局可能會私函給他,說明為何他不用納稅,國會也可能特別為第一位美國籍教宗立法,規範「本國教宗」奉職教廷的納稅義務與權利。但這又涉及「外國元首」的複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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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路透、世界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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