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拆遷造成這麼多矛盾,誰的責任?

大年初一,我因家裡拆遷矛盾,被一位晚輩指責,憤而發文(大過年的遇到老屋拆遷),得到了很多回應,很多朋友公開或者私下表達對我的支援,和對相關處理方法的質疑。
此文或許給某些家人造成了一些困擾,但是他們也該想到,他們為了一點錢,在家鄉營造“留美華人和農村家人爭拆遷”這個明顯和事實不符的敘事,給我在外地的姐姐製造了一個“出嫁女和哥哥爭家產”的敘事。我們也和周圍不少人有所聯絡,這些話傳出來,我們也都氣得不行,直接影響了我們的身體健康,打破了我們生活的寧靜。
事實真相,分明是我們兩個在外的因為老母親在家忍氣吞聲,投鼠忌器,只能陪各種小心 —— 當然我現在已經受夠了。到了拆遷的時候,老母親被像皮球一樣踢來踢去,我們是想給她維權而已。不能都跑去歲月靜好,總得有人不平則鳴。過去我遇到不平事,經常會說幾句,常被人笑話,說你在國外,管這閒事幹嘛?我覺得絲毫不是,因為同樣的事情也會發生在我們自己身上。果然。
我老母親過去多年(直到94歲)都一直在家獨立生活,自己有鍋灶,水電獨立,我們在外的給錢,其他人有時候去看望。她和大哥早已分家,本來是兩戶,事實明確,證據確鑿,周圍所有人都知道,但僅僅因為老年戶口要掛靠在兒子邊上,被當地政府硬性算作一戶。然後再讓我們為了把這個強行捆綁到一起的事情再給分開。
不是拆遷,她在家也好好的,這麼一來,等於要將大哥本來就不多的拆遷款分拆,無端增加家庭矛盾。發生了這些矛盾之後,大家已經無法再一起過,又要繼續安排老人住某個兒子家裡,更是火上澆油。
為了緩解這個矛盾,對她單獨生活的事實進行澄清,希望她歸她,大哥歸大哥,以減少矛盾,我和各級政府反映了一年,沒有效果。
我對他們的處理意見很大,他們壓根不跟當事的老孃商量,也不和我們其他姐妹商量,直接找我兩個哥哥簽字了事。若我沒有長達一年的反映情況,你不知情,我可以理解。但是我們幾個人一而再再而三說明,我找過僑聯、市、鎮、村各級領導。而且一開始我還怕給他們造成麻煩,總是一級一級往上報,以免上司怪罪。他們也已上門勘查,應該是搞清楚了事實,卻然並卵,依然捆綁處理,我就覺得是公然製造矛盾了。當然我們是小老百姓,可以打電話不理,留言無視,我們也沒什麼辦法。當前國家高層強調建立和諧社群,家風建設,要求基層調解糾紛,化解矛盾,甚至將我們的家鄉作為典範,可是遇到實際情況的時候,我見識了本來面目,實際上並不如此。
別人可能覺得是不是拆遷有幾百萬幾千萬的利益,所以才會有這種矛盾的。完全不是這樣,我們祖祖輩輩生活的那麼大一塊地方,最終只給據說三四十萬的補償。連拆一戶補一戶都很難。我大哥為難我也可以理解。一些人們生活了幾十年的老屋,價值連周邊城市的估計一間廁所都不到,讓人唏噓。這和農村老人毫無退休金,僅有100多“高齡津貼”的情況是一樣的。而且有村民跟我反映,土地、山林的拆遷款,暫時不發放,不知錢都跑哪裡去了。
此事家庭矛盾是有的,但我覺得是次要矛盾。更主要的是行政上的傲慢、敷衍和不近人情。決策的人無視老年人權益,將其像抹布一樣扔到一邊不管,絲毫不考慮老人本人的意願。我一質疑他們的這種做法,都說是政策,而且都說不會因為我寫一篇文章就會改變 —— 當然我也不會奢望會有什麼結果。可是如果一個政策,分明是不合理的,有人提出來,為什麼不可以更改?
為什麼一個政策,硬生生要維持男女之間責任和權利的不平等?以我家為例,據說政策是給我二哥這種“男丁”補貼。而他夫妻其實是有自己退休金和充足生活保障的,而一個96歲的老人卻不給,分明是在劫貧濟富,損不足補有餘,公道何在?
政策的初衷是維護社會和諧,保障公民的基本權益。如果一項政策的執行,最終導致老年人權益受損,讓他們老無所依,那麼這是否還符合政策制定的本意?是不是和和諧社群建設的大策背道而馳?
多時候,我們看到社會上遇到這種事,大家都說長輩偏心。在農村家庭的權力結構裡,成年兒子兒媳是強勢的,老人辛苦一生,到了晚年,卻會陷入子女之間的博弈,在經濟上受制於人,缺少安頓晚年的尊嚴。不知道其他地方是不是也這樣:父母年邁後,經濟大權往往被兒子掌握,而女兒往往被男性壓制,“出嫁的姑娘不要亂說話”。這種封建時代的思路早該擯棄。
年邁父母往往是女兒照顧更多,可是政策卻補貼“男丁”,讓老年人在女兒家居家養老,不像是這個時代應該發生的事,彷彿來自魏晉南北朝,對女性顯然不公。就一直沒有人質疑過它的荒唐嗎?相關補償政策,顯然存在結構性的不公,是在惡化社會風氣,而並不是解決社會矛盾。這麼胡來,一個家庭就是沒有矛盾也給製造出矛盾來了。
或許有人會說,你真蠢,你說這話,得罪當地幹部,事情麻煩了怎麼辦?我想我客客氣氣請求了一年,也沒有什麼結果,繼續下去又能怎樣?還不如想到什麼說什麼,好歹可以防止自己給氣傷身體。說一說起碼是給我自己減壓。我如果說錯了,他人自然會糾正。
此事已經超出了我當初的訴求。關於我老母親,我是為她抱不平。不管他人管不管,我和我兩個姐姐一直在努力,尋求給給她合適的安頓。這事也不為別的,可能更像文末這首小詩說的情況。我離開原來地方時,由於現住所狹小周圍交通繁忙,每隻貓我都做好了安頓,找到了合適的地方。能對貓這樣,我豈會丟下老母親不管?這不僅事關她的安寧,也關係到我自己存在的意義。
當然,如果有人做得出格,頂多告狀就是。我為老孃的安頓,常年操心,導致生病,差點小命都丟了。到了這份上,我還有什麼好顧忌的?
If I Can Stop One Heart from Breaking 
—— By Emily Dickinson
If I can stop one heart from breaking, 

I shall not live in vain; 

If I can ease one life the aching, 

Or cool one pain, 

Or help one fainting robin Unto his nest again, 

I shall not live in vain. 

如果我能阻止一顆心的破碎 
作者:艾米莉·狄金森 
如果我能阻止一顆心的破碎 

我就沒有虛度此生

如果我能減輕一個生命的苦難 

或是緩解一樣疼痛

或是幫助一隻疲憊的知更鳥 

重返它的巢中,

我就沒有虛度此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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