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牲產隊長
2025年,中央一號檔案宣佈,禁止退休幹部返鄉建房,禁止城鎮居民購買農房,宅基地。但是呢,允許原村集體成員,因上學、服役、務工、婚姻等,把戶口遷入城鎮的人,經所在地村集體同意後,戶口重新遷回農村,並享有宅基地、集體土地、集體收益以及徵地補償等村集體權益。
怎麼看待這兩條規定呢?隊長給大家逐一解析。第一個是,禁止退休幹部返鄉建房。為什麼要這麼幹?隊長給大家舉一個例子。明朝的時候,內閣首輔徐階家裡有24萬畝土地,張居正家呢?也有八萬畝土地。這些土地是怎麼進入徐階家裡的?怎麼進入張居正家的?無非離不開四個字:土地兼併。
很多退休幹部,名義上退休了,但依然對地方勢力具有強大的影響力。在《人民的名義》裡,陳岩石一個電話,就能打到沙瑞金的手機上,隨隨便便一搖人,公安局長也得聽他指揮。藝術來源於生活,卻高於生活。

如果允許退休幹部返鄉建房,那你很快就能看到,一棟棟大別墅,拔地而起,退休幹部也一個個以“返鄉”之名,過上了退休金幾千上萬的田園生活。那代價是什麼呢?是農村的宅基地被擠佔了。經過幾代人發展下,那農民的孩子能分到的宅基地,就越來越小,被迫遠走他鄉。
任何一個村,土地資源都是有限的。退休幹部佔地越多,農民的佔地就越小。這不是盤活農村資產,而是農村資源被侵佔。
那為什麼也不許城鎮居民到農村買房呢?這有兩個原因:一是,法律不允許。在農村,房地是一體化的。房子建在宅基地上的,而宅基地是不允許買賣的,那房子自然也不允許買賣。
二是,農村土地是村民最後的退路。一旦開放城鎮居民下鄉買房,就等於變相允許,城裡的有錢人,下鄉佔地擴建,同樣會擠壓村民的生存空間。你想想,如果各行各業的有錢人,都下鄉買地蓋房,村民還有自己的生存空間嗎?

為什麼中國的街頭沒有出現大量的流浪漢?城市裡沒有出現大規模的貧民窟呢?核心就在於,有農村作為退路。
對很多在外奮鬥的年輕人而言,實在不想奮鬥了,大不了回村。這個“大不了回村”,就是中國所有農民以及農民的孩子的,最後一條退路。只要有這條退路在,農民的孩子就不怕沒飯吃,不怕沒房住。
那為什麼要允許四類人戶口遷回農村呢?這四類人原本就是農村戶籍,只是因為上學、務工、服役以及婚姻等,把戶口遷出去了。他們從小在農村長大,跟村裡的叔叔伯伯,也都很熟,都是地地道道的農民的孩子。有些人去外地上學,就把戶口遷出去了。可畢業後呢?沒有找到好工作,也無法在大城市裡安居樂業,那他們能不能遷回?當然是可以的。因為回村裡,就是他們最後的退路。務工、服役以及結婚等,也都是此類情況。

最重要的是,他們在遷回戶口的同時,也放棄了城鎮戶口所帶來的紅利。你是一個城裡人,你不能返鄉買房買地。
但你原來就是村裡的,你因為上學、服役、務工、結婚,把戶口遷出去了。你再遷回來,你又變成村裡人了。它就還是村裡人,繼續享受村民待遇。這裡面最大的不同在哪裡呢?
核心就在於,退休幹部、城鎮居民,都是在享受城鎮戶口所擁有的紅利的同時,還想返鄉買地買房,佔有農村資源,一邊享受著退休幹部,城鎮居民數千,上萬的退休金,一邊還要去村裡買地,蓋別墅,過田園生活。這些人屬於是,城鎮、農村兩手抓,兩手都要。這肯定是不允許的。

因為中國實行的是城鎮、農村雙軌制,佔了一頭,就不能佔另一頭。你農村來的,再回農村去,不會破壞農村原有的生態。但你不是農村的,非要去佔農民的便宜,那就對農村形成資源擠佔了。萬事萬物,講究個均衡。
農民窮,但農村,是屬於農民的。
THE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