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之後的世界,越來越像一場清算大會。以前我們說“好聚好散”,現在流行的則是“好聚,別想散”。這年頭,分手不止意味著情感的終結,還意味著一份冗長又微妙的“賬單”即將送達。
房租要結算,禮物要歸還,連吃過幾頓早餐都要對上賬,有人乾脆點,直接索要“青春損失費”。更誇張的是,有人還認真列出賬單:“你每天吃我早餐6塊,交往三個月,一共540,請轉賬,不含利息。”

當感情變成了一本流水賬,不免讓人唏噓——這年頭,談戀愛似乎也要隨時準備打印發票,蓋章簽字,省得哪天一別兩寬變成一紙索賠,還得擔心上了PDF。
1
陪男友留學兩年,分手後被索要64.7萬
最近,一則“留學資助變分手債務”的新聞在網上炸開了鍋,主角是小A、小B和小A的媽媽,也就是A母。
故事開始於2016年,小A準備出國讀研,A母一看,總擔心自家孩子在外面照顧不好自己,便決定把小B這位“成績好、懂事又貼心”的女友一起送出去留學才放心。
於是,A母不止一次和小B及其家人溝通,豪氣表示:這筆錢我來出,無償資助,放心去讀。接下來兩年,小B留學的學費和生活費由A母一手包辦,共轉賬十多次,總計64.7萬元人民幣。

(示意圖)
然而,感情這回事,誰也保不準。2019年兩人分手,A母突然“變臉”開口要錢,說這不是資助,是借款,並一紙訴狀把小B告上了法院,要求全額返還。
小B當然不答應:“你當初說好的無償支援啊!”一時間,雙方各執一詞,法庭成了“翻舊賬”的現場。
都說感情債最難查,法庭仔細翻查了聊天記錄、背景情況等各類證據,最後判定:其中39.7萬元確實屬於A母自願資助,講得清楚明白,“阿姨不是外人”“有困難跟我講”這類話都說出口了,不能事後反悔。
至於另外25萬元,因為部分資金來源於貸款,小B及其母親還承擔了利息,法院按照公平原則,認定屬於“不當得利”,這部分錢小B需要還,帶利息一起。

其實像小B這樣“陪讀型戀愛”的例子,現實中並不少見。小編身邊就聽過好幾個版本:有的順利畢業後直接步入婚姻殿堂,也有的,分手收場,最後連賬都要翻個底朝天。至於像A母這種“全包套餐式”支援,那也不是個例。
畢竟,在愛情最熱烈的時候,什麼都好說。
例如在海外留學租房,本就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房租貴、合同長、房東要求多。但有人為了愛情,連自己好不容易租下的房子都退了,只因為男朋友一句“直接住一起省事,還可以省房租”,就直接打包行李搬家。

可感情最怕的,就是變數太快,特別是在留學生圈子,有時候一個月都撐不過。一吵架,男生冷臉甩下一句:“這是我家,你沒資格住在這兒。”女生連夜拖著行李出來,才真正意識到——原來那個一起選傢俱、煮夜宵、幻想未來的地方,不叫“我們的家”,合同上只有他一個人的名字。
戀愛的時候當然希望彼此全心全意,但現實也總提醒我們一句話:甜言蜜語可以聽,但重要決定還得靠點清醒。感情好的時候是糖霜,感情破裂的時候就成了“武器”。
愛情和麵包攪在一起,有時甜得發膩,有時卻也苦得發慌。
2
新型PlanB:緊急分手基金
現在越來越多人開始覺醒,明白“戀愛腦”這件事,真不是個褒義詞。在感情裡掏心掏肺、傾家蕩產,聽上去像愛情的至高形態,但一旦分手,基本就是一場精、氣、財三連崩的災難。有些人走得乾脆,轉身就斷;有些人則像從愛情火場裡爬出來,渾身是傷,還欠一堆感情債和賬單。
於是,一個新詞悄然流行起來:分手基金。什麼意思?簡單說就是——為“萬一分手”準備一筆備用金。

在這個“戀愛不忘理財”的時代,一項來自英國的調查揭示了一個越來越普遍的小秘密:一半的成年人,已經悄悄存好了“分手基金”——而且絕對不會告訴另一半。
研究顯示,平均每個秘密賬戶裡有約4739英鎊(摺合人民幣大概四萬多),藏得妥妥的,像保險箱裡的最後一道防線。
這項調查針對的是戀愛中人們的“金錢操作”,結論很耐人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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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的人隱瞞了獎金收入,可能獎金到賬的第一反應是“這事咱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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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認為伴侶花錢太狠是不行的,比熬夜打遊戲還要讓人抓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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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的人手裡藏著秘密儲蓄或投資,一邊說“咱倆一起過”,一邊心裡想“萬一我得獨自過呢”。

Novuna的首席營銷官Theresa Lindsay就表示,現在的愛情和金錢,早就不是“你養我”或者“我養你”的故事,而更像是“雙份保險+共同投資”的現代關係藍圖。尤其是Z世代和千禧一代,熱衷一起攢錢的同時,也不忘留點“自己的退路”。
調查還發現,雖然情侶平均每月要討論七次錢的事(聽著像開家庭財報會),但也擋不住三分之一的人偷偷買零食、小物件不告訴對方——畢竟再好的感情,也抵不過“我就想吃點甜的但不想解釋”。
總結一句話:現代人的愛情,不是不相信彼此,而是深知“感情靠兩人,安全感得自己給”。在親密關係裡留下一點財務上的獨立,或許就是當代成年人最務實的浪漫了。
3
感情不是保險箱,投資前請慎重
再說回分手後準婆婆要錢的這件事。
有人站A母,說她出發點是善意的,誰不希望自己孩子有人照顧、有人陪?兩人當初一起出國,花的可是家裡真金白銀,三更半夜匯款的可能不是情侶,而是未來婆婆。但也有人覺得,情感投資不是慈善,風險自負。不可能人跑了,錢也一分不落地帶走吧?
更多人其實感嘆的是——這現實根本不是偶像劇。哪有什麼“富貴婆婆拍桌子、豪擲百萬:離開我兒子”的橋段?真有人拿了錢,最後掀桌子的往往還是那個給錢的人。

法官明確指出,在長達兩年的資助關係中,雙方並未提及“借款”或“償還”,甚至微信聊天中頻繁出現“阿姨不是外人”“有困難就說”的措辭,這些情緒化的表達,反倒成了“無償贈與”的佐證。也就是說,一句看似溫情的關懷,在法庭上可能直接斷了你追回款項的念想。
所以說,情感裡摻了錢,邊界就要更清楚。哪怕是一時真情流露,也最好在付出前落個字據,說清楚性質。溫情,在法庭上不太值錢。
當然,這也引出了另一個爭議點:女生到底該不該還錢?如果這筆錢從一開始就是“無償支援”,那麼她分手後理應不用負責。畢竟,人家可能一開始根本沒有出國留學的打算。

(示意圖)
但現實是,她確實接受了資助,並未在過程中明確提出異議,甚至共同完成了留學——在很多人看來,享受了“搭夥紅利”,就不能“轉身就走人”。所以法院按比例劃分,也算是給了一個相對平衡的判決結果:情分歸情分,該返還的不能賴。
但不管是哪一方,該學的教訓都很清楚了:感情不是保險箱,投資前請確認是否有回報機制。尤其是很多家長在孩子戀愛中“深度參與”的情形,越是全情投入,越該提前考慮最壞的可能。沒人願意為分手留後手,但凡事留點餘地,總比事後上法院扯皮要體面得多。
而對於情侶之間的經濟往來,也值得年輕人們認真思考:同居要不要籤協議?留學誰出錢?送出去的東西,是禮物,還是“共同建設”?很多時候,這些問題被感情的熱度蓋住了,等冷下來才發現,原來那些沒寫下來的約定,誰也不記得了。
總之,戀愛甜是甜,但別忘了給自己留條退路。錢出了口,話留點證——這不是冷漠,是成年人的情感自保。
——End——
文: 吃飯大王
英倫大叔(ID:UK07788915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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