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國家安全機關破獲一起間諜案件。
我國某科研單位工作人員劉某私自複製、複製,並向境外間諜情報機關出賣大量國家秘密。
劉某,原系某科研院所助理工程師,自認為遭受不公平待遇,對單位懷恨在心,選擇離職。
離職前,他私自複製、留存了大量涉密資料,準備伺機報復、要挾領導。
離職後,劉某進入某投資機構工作。為了滿足貪慾,他借用父母、親友名義設立多個賬戶瘋狂炒股,甚至利用信用卡非法套現等方式投資高風險金融產品。
最終投資失敗、債臺高築,隨後他萌生了投敵叛國、倒賣情報的邪念。
他將交易目標鎖定為某境外間諜情報機關並主動投靠。
他將涉密電子資料拆分打包、建立資料目錄,同時開通多個平臺賬戶以便收取贓款。
此後,他購買非實名IC卡和數張SIM卡,甚至使用多個化名掩蓋身份,利用提前商定的暗號暗語接頭。
但境外間諜情報機關以極低的費用騙取了劉某手中的涉密資料後,就中斷了聯絡。
劉某並未警醒,不久又攜帶涉密資料出境兜售。
半年時間裡,他秘密輾轉多個國家,嚴重洩露了國家秘密。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劉某的情況被國家安全機關偵查發現並詳細掌握,國家安全機關依法對劉某實施抓捕。
透過對劉某審查,其對自己所犯罪行供認不諱。
最終,劉某因犯間諜罪、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被依法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