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林的改革

“精簡—擴張—再精簡”幾乎是各種機構一致的演變路徑。
自1975年南北越統一以來,越南共進行過三次大規模機構改革:第一次是1981年黎筍實施的“蘇聯化改革;第二次是1992年杜梅和武文傑進行的“去蘇聯化”改革;第三次是新千年之初農德孟推行的改革,包括大部制、市場化、增加國會權力等。
就效果來看,第一次全面失敗,第二次和第三次成效顯著——不僅使越南逐步擺脫經濟危機,直接推動長達三十年的持續穩定增長。
本輪由蘇林推動的“開創越南歷史新紀元”改革為第四次,主要目標是精兵簡政,其機構改革力度之大十分罕見,包括辭退大量公務人員、合併一半的省/直轄市以及改“省-縣-鄉”三級結構為“省-鄉”兩級結構等。
根據越南官方說法,這次大規模機構調整早在阮富仲生前就已達成了共識,蘇林任內屬於全面鋪開。
這某種意義上表明蘇林仍在其“政治導師”阮富仲的軌道上前進,或者說仍需要藉助後者的影響力。
中越作為治理模式相似的兩個國家,存在許多共性問題,一些改革措施也可以/可能彼此借鑑,正所謂“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1、體制內退出機制
越南在此時進行大規模體制內人員清退顯然是經過深思熟慮的,這是一個精心挑選的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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