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出去的女,潑出去的水!”廣東女子被全村“欺負”一事,真相太戳心……

作者:桌子先生 
來源:桌子的生活觀(ID:zzdshg)
文章已獲授權
馬上就要到農曆新年了。
置辦年貨,購買新衣,走親訪友,樣樣都得跟錢打交道。
可是,廣東汕頭的一名女子,卻因為“錢”和自己的村子鬧翻了。
據紅星新聞訊息:
廣東汕頭某地區的徐女士稱:自己莫名其妙地被村裡取消了兩萬元的集體分紅。
這是怎麼回事?
徐女士說:
他們村裡是集體經濟,只要是村裡的戶口,就能享受村裡的福利。
而前幾年,他們村裡的土地被承包了出去,因為效益不錯,所以,村裡人每個月都能收到400元的分紅。
而今年更是漲到了每月800元,加上年終的1萬多元分紅,算下來,這一年她應該有2萬多的福利。
可沒想到的是,正當她滿心滿意地等著發錢時,卻被當頭潑了一瓢冷水。
她被告知,她屬於“外嫁女”,不能享受這個政策,所以今年的分紅要給她取消。
徐女士覺得十分不解:
自己哪裡“外嫁”了?明明還在孃家啊,只是未婚生育了孩子,但戶口還在孃家啊!
更何況,這麼多年,大家又不是不知道她的情況,之前都沒有取消,怎麼今年突然就說她是“外嫁女”了?
她憤怒地說:
本身這個規定就不符合常理,男的可以娶外面的女性回來,娶回來的老婆可以享受村裡的福利。
自己明明本來就是這個村裡的人,也沒結婚,怎麼就要收回股份了?
這不僅極其離譜,更是欺人太甚。
她無法接受這一說法,認為村民此舉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於是向信訪部門提交信訪材料,希望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而當地街道辦也快速做出了回應,稱此事正在調查。
而這件事,也在網上掀起了強烈的反響。
很多網友紛紛表示:
村裡的邏輯是,你給人生孩子了,哪怕你沒打結婚證,哪怕你的戶口還在村裡,哪怕你是這裡土生土長的人,但你就是個外人。
一個外人,怎麼能享受村裡的福利呢?
於是,就算徐女士壓根兒沒有結婚,他們也急不可耐地要將她掃地出門。
至於之前為什麼沒有取消,那是因為沒有人舉報。
而今年,“有心人”舉報後,福利一下子就沒了。
想到這裡,真的是讓人細思極恐:
她未婚生子,不僅要承受外界的嘲諷和冷眼。
更讓人心寒的是,連相處了幾十年的孃家鄉親,因為眼紅她這幾萬塊的福利,都要聯合起來欺負她。
這樣的事還有很多。
我們隨便扒開幾條資料,就是扎心的一幕幕。
據第三期婦女地位調查顯示,2010年,沒有土地的農村婦女佔比高達21%。
其中,因婚姻變動而失去土地的婦女佔27.7%,人數超過2600萬,而男性僅為3.7%。
而更令人憤怒的是,一些女性就算她們想要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那些相處了幾十年的“父老鄉親”們,竟成了最大的阻力。
2024年4月,福建某村拆遷,按照規定,只要是本村的,都能獲得補償款和14平方的面積補貼。
但村裡所有他們定義的“外嫁女”都沒有獲得這一資格。
對此,這個村子所有失去權益的女性都聯合起來,打官司維權。
法律也判決她們勝訴。
然而,她們的勝利,刺痛了當地的村民。
即使官司打贏了,她們依然沒有得到那14平方的土地補貼。
當地村民十分囂張:
你去告啊,去告村委會,告贏了再來說這件事。
何其可悲。
對於他們來說,打官司贏了不算數,村規才是王道。
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村民們緊密地團結在一起,侵佔“外嫁女”的權益。
北京某律所婦女土地權益專案的負責人林麗霞說,“外嫁女”想要在本村維權是很艱難的。
之前山東的一女子,因為土地維權被判勝訴,但村民們不認。
一位男性村民喝了點酒,到她家裡大鬧,痛罵她賴在這裡不走。
她們一家在當地很受孤立。
有著同樣遭遇的,是內蒙古一個叫楊志軍的女性。
1983年,內蒙古巴彥淖爾市萬豐村開始分地。
楊志軍因為當時沒有結婚,所以被分到了2.2畝地。
之後她結婚,生了女兒,一家三口仍然生活在村裡。
但1985年,村長突然把他們的地都收了回去,說是根據相關規定,“外嫁女”的土地一律要收回。
她覺得很不公平,開始了漫長的維權之路。
但是,在維權的過程中,楊志軍遭到了前所未有的阻力。
村民們不想分地給她,在爭論中,他們對她拳腳相向,楊志軍被打了一頓。
因為維權,她逐漸成為村裡的異類。
在路上碰到相熟小姐妹,人家愛搭不理。開村民會時,二三十人圍在院子裡,從指手畫腳到動手推搡。
很多人不解,明明她可以不靠這點土地維持生活,為何她還要如此堅持?
對此,楊志軍說:
為什麼要歧視婦女?我為什麼不抗爭?
如果人人都是麻木不仁的那種態度,那這種侵害還要蔓延多少輩,多少代人?
我就是村民,不是出嫁女。
這句話,振聾發聵。
太多太多的案例都在表明:
儘管全國很大,地大物博,但很多農村根本問題是一樣的——對婚嫁女性的歧視和排斥。
據相關報道,在湖南某地,有個村的村規民約就規定,“年滿28週歲的未婚女性,不得參與任何分配”。
不管你有沒有結婚,戶口在不在本地,只要滿了28歲,村裡該有的福利一分沒有。
這樣的規定,不只一個地方。
山東的馬女士結婚後,戶口一直在老家沒有遷出去,這些年她也一直生活在村裡。
後來,她接連生下了4個孩子,而這4個孩子的戶口,她全部都落在了孃家。
等於說,她為這個村子帶來了4個人口紅利。
可是,整整十多年,別人每逢過年,都能享受到一大筆現金福利,唯獨馬女士一家,一分錢都沒有。
一問理由,就說她是“外嫁女”,是不能享受村裡福利的。
過去這些年,農村婦女的權益,成了一個總有爭議卻遲遲無法解決的問題。
農村在日新月異地發展,伴隨而來的,是拆遷、分紅、集體利益等經濟問題。
而作為村莊裡的女性,她們原本生於斯長於斯,理應享受當地的福利,卻常常因為婚育,喪偶,大齡問題而被剝奪應有的權益。
甚至,“出嫁女”這個概念,早就不是“嫁了人”這麼簡單。
你沒結婚,但你有孩子,那你終究是要出嫁的,不能分;
你結了婚,那你就是屬於夫家的人,那更不能分;
你喪偶了,那你肯定會再婚,也不能分。
總之,“出嫁女”這個概念,就是薛定諤的貓,他們想安在你頭上就安在你頭上。
而婚姻的狀態是流動的,他們會堂而皇之地利用這種流動的狀態,名正言順地剝奪屬於你的權益。
2015年,四川省農業廳就出臺了一個標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益糾紛,以戶籍為主要標準。
你出生在這個地方,戶口也在,就可以享有成員權益,因出生、嫁娶、收養、申請加入等情況,符合標準的都可以享有權利。
這個規定比較合理,也符合農村實際,相對公平。
即便有糾紛,因為政策明確,你至少可以去起訴,而且法院通常會支援。
有專家學者去四川廣安調研,當地有徵地拆遷,他們問村民,“女性結婚後戶口還留在孃家,拆遷分了一套房,大家會不會有意見?”
村民說,“那有什麼,只要人家戶口在這裡,別人沒得說。”
這才是普法政策深入人心的具象化。
總有人說,現在女性的地位越來越高了。
但很多事例依然在表明,男女平權這件事,還任重道遠。
男性會因為結婚生子,就被剝奪分紅的資格嗎?
男性會因為娶了妻,就連土地都沒有了嗎?
並沒有。
這些問題,全部都被女性一力承擔,在漫長的維權路上,她們經歷過太多委屈、心酸和絕望。
她們不是被“潑出去的水”,她們是有著正當權益的人。
她們不是誰的附庸,她們配得到該有的一切。
都2025年了,有些人腦子裡的裹腳布,早該拆下來了!
文章作者簡介:桌子,身高1.85米,有八塊腹肌的兼職男模。前南方航空公司職員。三觀比五官更正,思想比套路更深。新浪微博@桌子的生活觀 ,個人微信公眾號:桌子的生活觀(ID:zzdsh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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