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丨凌雲逸 陽能 于佳卉 方琦 錢立華 魯政委
2024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首次明確“建立一批零碳園區”,標誌著零碳園區從政策願景邁向規模化實踐階段。零碳園區不僅是我國實現碳中和目標的核心載體,也是破解國際綠色貿易壁壘的重要抓手。
近年來,歐盟推出的碳邊境調節機制(CBAM)、迴圈經濟行動計劃(CEAP)等系列政策法規,實質上是以產品碳排放為核心構建綠色貿易壁壘,重塑了以歐盟為主要市場的產品競爭力構成,低碳屬性成為產品的核心競爭力之一,甚至是准入條件。在此背景下,出口型企業將面臨三重挑戰:
一是系統性降碳挑戰。歐盟碳核算規則均覆蓋了產品生產全流程排放,因此,企業不僅需要降低生產過程中的直接排放,也需要降低間接排放、物流運輸中的排放、上游原材料的碳足跡(嵌入的碳排放)等。
二是綠電消費認定受限挑戰。電力間接排放在大部分產品碳足跡中均佔據了較大比例,然而在歐盟相關規則下,我國綠證、綠電交易均難以被作為綠電消費的認定依據,只有綠電直供是企業繞過國家平均電力消費組合、降低相關產品碳足跡的最直接且不具爭議的途徑。
三是合規挑戰。歐盟CBAM與CEAP均強調資料溯源性與透明度,企業需要確保產品生產過程中全流程的碳排放等資料符合歐盟複雜的監測、報告與核查(MRV)體系要求。
零碳園區在應對這三重挑戰中均可以發揮顯著優勢:在系統性降碳方面,相較於單個企業而言,以產業園區為整體實現零碳化轉型能更好發揮園區在集約化、平臺化、產業叢集化,以及互補性等方面的優勢。在綠電消費認定方面,在我國大電網背景下,零碳園區是綠電直供最理想的試驗田。目前,我國官方層面正在不斷強化綠電直供模式和零碳園區建設之間的關聯,明確提出“支援發展‘綠電直供’模式,加快微電網、源網荷儲一體化專案建設,建立一批零碳園區”。在合規要求方面,零碳園區透過數字化技術可系統性構建MRV體系,以應對歐盟對碳核算相關的資料溯源性與透明度要求。
基於此,零碳園區透過系統性整合資源、技術與政策,可以從以下四個維度破解碳關稅困局。
一是實現“排放低”,以能源梯級利用與低碳技術升級減少直接排放,構建園區級能源網際網路,整合電、熱、冷資源,實現跨企業共享與互補,針對鋼鐵、水泥等高碳行業園區,推廣富氧燃燒、餘熱回收、氫能冶煉等技術,並在煤化工、電力園區,探索就地捕集CO₂用於建材、化工產品生產或封存。
二是實現“電力綠”,以綠電直供與分散式能源網路減少間接排放,透過物理直連或增量配電網實現園區綠電專供,匹配歐盟“直連電力”核算規則;並整合光伏、儲能、燃氣輪機,構建智慧微電網。例如內蒙古批覆21個工業園區試點綠電專案,為高耗能產業提供零碳電力。
三是實現“鏈條全”,以垂直整合與迴圈經濟降低產業鏈碳足跡,定向引入低碳供應商,構建閉環供應鏈;園區統籌再生資源中心與固廢處理設施,推動廢棄物資源化。例如寧德時代園區透過“時代碳鏈”平臺即時監控全鏈條碳排放,電池金屬回收率超90%,顯著降低上游碳足跡。
四是實現“資料準”,以區塊鏈與國際化認證提升碳資料監測能力,部署物聯網裝置即時採集能耗資料,上鍊存證並生成動態碳標籤;構建本土化碳核算體系,引入國際權威機構,推動國際標準互認。例如江蘇大豐港園區透過“能碳智慧管理平臺”,實現綠電溯源並滿足歐盟CBAM申報要求。
零碳園區是我國應對國際碳關稅、實現綠色競爭力的核心抓手。透過技術升級、綠電替代、產業鏈協同與數字化賦能,可系統性突破歐盟壁壘,併為全球碳中和提供“中國方案”。未來需強化政策支援、深化國際合作,推動零碳園區從試點走向規模化複製。各地政府若能夠以零碳園區為平臺打通產業鏈條、應用零碳技術、建立核算標準,為企業提供完善的碳足跡管理和控制方案,不僅能實現園區自身的綠色發展,同時能形成吸引大量出口型企業入駐的差異化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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