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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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全面建成農業強國的一個重要體現形式是城鄉融合發展,融合發展包括城市居民與農村居民之間的各種差距要逐步縮小,同等享有各類社會資源。
作者 | 一財評論員
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加快建設農業強國規劃(2024-2035年)》(下稱《規劃》),提出了到本世紀中葉全面建成農業強國的目標。
全面建成農業強國的一個重要體現形式是城鄉融合發展,包括城市居民與農村居民之間的各種差距要逐步縮小,同等享有各類社會資源。為此還要在以下兩個方面積極努力。
一方面是要持續縮小城鄉居民之間的收入差距。
根據國家統計局的統計資料,2024年我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54188元,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23119元,雖然仍存在較大差距,但延續了過去多年農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6.3%)高於城鎮(4.4%)的基本趨勢,城鄉居民收入比進一步縮小到2.34∶1。
今後要持續縮小城鄉居民收入差距,關鍵在提高農村居民收入上。2024年農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中,工資性收入佔比42.4%,經營淨收入佔比33.9%,財產淨收入佔比2.5%,轉移淨收入佔比21.2%。財產性收入佔比不高,卻具有較大的挖掘潛力,這也應該成為今後增加農村居民收入的重要著力點。
農村居民財產性收入主要來自土地承包、經營等權益以及房屋(含宅基地利用)所產生的收益。對此,《規劃》提出,今後要有序推進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30年試點,同時要深化承包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改革,有序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
具體措施還包括構建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新編縣鄉級國土空間規劃安排不少於10%建設用地指標用於農業農村、穩步提高土地出讓收入用於農業農村等。在強調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方面的政策指引下,也會有更多收益落實在農民身上。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利益分配等機制現在已經比較成熟,下一步的工作重點還應該包括宅基地等資源的盤活利用。因為,未來更多地區深入推進盤活利用農戶合法擁有住房相關措施,不僅有利於提升農村土地利用效率,也有助於增加農民收入,激發鄉村發展活力。
《規劃》明確,要加強農村宅基地規範管理,允許農戶合法擁有的住房通過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盤活利用。類似的政策已經多次明確,但在具體方面還需要法規規範,充分保障農戶權益。法規建設上應有一個基本出發點,就是要儘量創造寬鬆的環境而不是設定各種障礙。
另一方面是要持續完善農民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
持續提高農村居民收入既有顯性的,比如工資性、經營性和財產性收入持續提高;也有隱性的,比如社會保障體系完善。
《規劃》要求,要進一步健全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機制,推進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全體農村居民並適時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健全低保標準制定和動態調整機制。
目前,農村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已經覆蓋到全國大部分地區,尤其是針對60歲以上的老人,參保率正在逐年提升。今年1月,相關部門明確表示,農村社保的養老金髮放額度將根據物價上漲逐步調整,確保農村居民的養老待遇不會縮水。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明確,2025年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的全國最低標準再提高20元。
城鄉之間的養老保險金差距既有歷史原因,也有現實條件的制約,但逐步縮小二者之間的差距是努力的方向。因為農村地區和農村居民的“造血功能”相對薄弱,今後在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方面的社會保障建設還需要更多的財政投入。
總之,《規劃》要求,在加快建設農業強國的程序中,要從農業農村發展最迫切、農民反映最強烈的實際問題入手,因地制宜、注重實效,分階段紮實穩步推進。持續增加農民收入、進一步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就是其中的重要方面。為此,還需要充分發揮農村各種要素增值潛力,努力提高農民收入。同時,還需要財政上加大對農村社保體系的投入。城鄉之間的各種差距縮小了,才能更好促進城鄉共同繁榮發展。
微信編輯 | 七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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