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2月,麻省一名48歲的華裔當鋪女老闆被捕,聯邦大陪審團起訴她在eBay上轉售贓物、洗錢。
起訴書顯示,Mimi Mai在麻省霍利Holyoke開了一家當鋪,名為EZ Exchange。
據稱,她故意從當鋪顧客那裡購買贓物,並在eBay上以遠高於她支付給賣家的價格轉售這些贓物。

這些贓物包括從家得寶(Home Depot)、塔吉特百貨(Target)、連鎖藥妝店CVS和Stop & Shop等超市偷來的各種家居用品,如電動工具、電子裝置、太陽鏡以及美容和個人護理產品。
據稱,在2018年至2021年期間,Mimi Mai透過在eBay上銷贓,賺的錢超過210萬美元。
她還用贓款在佛羅里達州購買下一套100萬美元的豪宅,該豪宅有六間臥室和一個游泳池,周圍環繞著棕櫚樹。
Mimi Mai被控一項跨州運輸贓物罪、四項洗錢罪,還有兩項對“非法活動得來的財產”進行貨幣交易的罪名,也是洗錢罪的一種。
對州際運輸贓物和用“非法活動得來的財產”進行貨幣交易,這兩項罪名的最高刑期是10年,外加最高25萬美元的罰款。
洗錢罪可判處至少20年監禁、3年監外看管和最高25萬罰款。
Mimi Mai 已於12月16日認罪,法庭定於明年4月7日宣判。最終判決由聯邦地區法院法官根據美國量刑指南和其它法定因素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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