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學打坐的“三大誤區”,可害苦了不少修行人!

初學實證的人往往對實證具有非常強的興趣和信心,這是成功的重要因素,因為我們的實證必須在潛意識主導下進行,實證的最終結果也是要形成“潛意識專注”,而“興趣”和“信心”是有利於潛意識發揮作用的。由此可見,初學實證的人在實證方面是有巨大優勢的,我們要高度重視並牢牢抓住這個階段進行實證,使實證儘快獲得突破,為此我們還要進一步深入瞭解實證原理,掌握實證的主動性、靈活性,使實證能夠在科學的軌道上快速獲得突破。
我們當前這種狀態是從高階狀態衍生演變而來的,因此含有高階狀態的一切要素,含有一切實證要素。在實證中,我們不需創造,只需發現並把這些實證要素進行有機組合就可以了。由此可見,實證其實是一件很簡單、很容易的事情,是應該能夠快速成功的。然而事實並不是這樣,許多初學者往往無法正確認識實證原理,容易把實證神秘化、教條化、形式化,使自己變成了實證的奴隸,從而失去了實證的主觀能動性和創造性,使實證變得非常盲目,非常被動,無法正確處理以下幾個問題,最終導致實證一次次失敗: 
1 身體:
根據“心物一體”的基本原理,身體是和相續性思維對應的,身體的宏觀物質狀態是和“有意識選擇性注意”對應的,因此在實證中,如果我們還有身體覺受,那麼我們就處在相續性思維狀態,就處在有意識思維主導下,因此我們必須首先解決身體問題,必須放棄對身體的感覺和使用。
然而身體問題卻並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快速解決的,尤其是初學者,他們往往在對身體問題的認識方面存在很多誤區,這就更容易加重身體問題,導致身體嚴重障礙實證,甚至成為我們實證失敗的一個主要因素。為此,我們必須充分認識並徹底糾正在對身體認識方面所存在的誤區:
誤區一  實證必須有一個標準姿勢:
許多初學者非常羨慕別人能夠在實證中筆直挺拔地一坐幾個甚至十幾個小時,於是他們也照貓畫虎地保持筆直挺拔的坐姿,並竭力使時間延長。這是錯誤的,雖然筆直挺拔的坐姿有利於保持氣血暢通,能夠防止產生健康方面的各種問題,但這種坐姿並不是初學者能夠馬上做到的。如果我們拘泥於這種形式,那麼必將產生腰痠腿痛等不適感。這些不適感將極大地刺激有意識思維,使有意識思維重新處於活躍狀態,使“選擇性思維”重新進入高頻活動狀態,而我們實證的目的是要排除“有意識思維”,破除“選擇性思維”,很顯然,這種不適感與我們的實證目的背道而馳,它將增加實證難度,打擊我們的實證興趣和信心,不利於潛意識發揮作用。
另一方面,我們還應看到,由於心物是一體的,因此我們只有證入更為高階的思維狀態,才能擁有與這種思維狀態對應的物質狀態,才能保持一個標準姿勢。如果我們還處於當前這種低階狀態,那麼無論我們多麼努力,也是無法保持一個真正標準的姿勢的。
形式服務於內容,方法服務於目的,究竟應該採用什麼樣的形式、什麼樣的姿勢,這取決於我們的實證目的。我們實證的目的是要形成“潛意識專注”,因此我們所採用的方法、形式等都必須服務於潛意識,要使潛意識能夠真正在實證中發揮主導作用。
由此可見,在實證中,尤其是在剛開始實證時,我們可以採用自由姿勢,比如:靠坐在帶有扶手的椅子裡,這種自由姿勢最大的優勢就在於比較自然;同時我們還要注意以“舒適”作為姿勢方面的執行標準。“自然”、“舒適”是有利於潛意識發揮作用的。
誤區二  身體必須一動不動:
在當前這種狀態,只要身體有所運動、有所變化,那就表示我們在使用身體,甚至更嚴格的來說,只要我們產生“讓身體運動”這種觀念,那就是在使用身體。而使用身體就意味著使用當前這種思維狀態,因為身體是和當前這種思維狀態嚴格對應的。由此可見,我們要想使實證獲得突破,就必須保證身體一動不動,也就是絕對放棄使用身體。反過來,只要我們能夠真正放棄使用身體,那麼我們就一定能夠使身體一動不動。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出,身體一動不動其實是一種結果,是我們能夠不使用身體、能夠證入高階狀態所形成的一個結果。如果我們無法放棄身體,如果我們不是致力於不使用身體,那麼即使我們竭力保持身體一動不動,那也是毫無意義的。
雖然要想使實證獲得突破,就必須保持身體一動不動,但這並不是說剛開始實證時我們就能一動不動,並不代表剛開始實證時我們就必須一動不動,因為在剛開始實證時,我們還還無法不使用身體,還不具備不使用當前這種狀態的能力。只要我們使用身體,就不可能真正做到一動不動。
如果我們在主觀上努力保持一動不動,那麼由於這種主觀意願本身就是有意識思維,是“選擇性思維”,而“選擇性思維”是一種散亂性思維,根據“心物一體”的基本原理,這種散亂性思維是和氣血紊亂不調和的身體狀態對應的,因此必然導致身體方面出現腰痠腿痛等各種不適感。
身體的各種不適感將迫使我們不得不調整身體以排除這些不適感。然而我們有的人由於頑固地認為身體必須一動不動,因此他們竭力對抗這種不適感。這種對抗是有意識思維,是“執著心力”的一種功能和表現形式,對抗的最終結果必然是加重身體的不適感,必然導致我們進入更加散亂的有意識思維狀態。
當身體出現不適感後,我們能夠調整身體嗎?我們應該怎樣調整身體?
在實證初級階段,我們的主要任務是完成“有意識”向“潛意識”的轉化;當實證有了一定基礎後,我們才能進一步實現“潛意識的深刻化”,也就是形成“潛意識專注”。由此可見,對於“身體一動不動”這個問題,我們要分作兩個階段進行認識:
在第一階段,身體是可以變化的,當然這種變化要順應潛意識的暗示,要服務於“有意識”向“潛意識”轉化這一目的;
在第二階段,就要絕對保持一動不動,只有這樣才能使潛意識保持連續發展、逐步深化態勢。有的人擔心這個階段能不能持久地保持一動不動,這是不必要的,到了第二階段,我們是完全能夠輕鬆保持身體一動不動的,因為心物是一體的的,在這個階段我們的思維已經較現在有所提高,與之相應,這時候的身體已經處於較高狀態,氣血已經能夠保持暢通調和,因此很難出現不適感,是完全能夠持久保持一動不動狀態的。
在第一階段我們應該怎樣調整身體呢?由於第一階段的任務是完成“有意識”向“潛意識”的轉化,因此在調整身體時,我們必須致力於培養潛意識,要努力維護“有意識”向“潛意識”的轉化過程,而不能打破這一發展過程。怎樣維護呢?我們要防止使用有意識思維,要順應潛意識的暗示調整身體,比如:潛意識暗示我們坐直,我們就要坐直;潛意識暗示我們彎腰,我們就要彎腰。在調整的過程中,我們仍然要注意保持潛意識的連續性,要用柔軟心極其緩慢地進行調整。
同樣道理,對於吞嚥唾液這個動作也要這樣處理。剛開始實證時,我們必須經歷一個由動入靜的過程,也就是我們必須以“靜”為基礎進行實證。“動”屬陽,“靜”屬陰,因此根據“心物一體”的基本原理,這時候容易產生唾液等陰性物質。
產生唾液後,如果我們能夠快速培養起高度專注的專注力,那麼我們就能突破當前這種思維狀態,徹底擺脫“動”與“靜”,唾液也就自然消失了。但我們絕大多數人卻無法順利突破,而是長時間停留在這種“靜”中,結果導致口中唾液越來越多。如果不吞嚥唾液,那麼這些唾液將會使有意識思維重新處於活躍狀態,因此我們必須吞嚥唾液。這時候的吞嚥唾液毫無疑問是一種有意識活動,它必將破壞已經形成的潛意識狀態,因而勢必使我們喪失已經得到的美好境界。
無論是否吞嚥唾液,都將對實證造成破壞,在這種情況下,我們要想辦法把破壞降到最低。為此,我們一方面在吞嚥唾液時,一定要注意保持潛意識的連續性,要把唾液分成幾小口,溫柔地、緩慢地吞嚥下去,切忌動作力度過大;在吞嚥的同時,我們要觀想唾液是美好的瓊漿玉液,滋養我們的身體,使我們能夠順利突破。這種觀想有利於保持柔軟心,能夠使潛意識繼續處於連續發展狀態;另一方面,我們不能追求已經失去的美好境界,更不能責備自己,打擊自己的信心,要知道“追求”和“責備”等都是有意識思維,它們能對潛意識的連續性造成嚴重破壞,而失去信心,潛意識就更難發揮作用了。
總之,只要我們能夠始終注意排除有意識思維,始終注意保持潛意識的連續性,那麼我們就能順利完成“有意識”向“潛意識”的轉化,就能順利進入第二階段,使身體輕鬆、持久地保持一動不動,真正獲得身體方面的根本突破。
誤區三  認識不到物質和思維之間的“心物一體”關係:
由於心物是一體的,因此我們既可以透過調整物質而調整思維,也可以透過調整思維而調整物質。然而有的人認識不到心物之間的這種關係,他們總認為心物是對立的,因此在實證中,在調整身體時,無法機動靈活地透過調整思維而調整身體,而只能侷限於直接調整身體。這是非常狹隘的,這將大大增加實證難度,因為對身體的調整,我們將不得不面對身體的微觀物質,而身體的微觀物質我們是不熟悉的,是難以進行調整的。而從思維方面進行調整就不一樣了,因為我們對思維非常熟悉,這樣就很容易進行調整。
透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我們在對身體的認識和調整方面存在很大誤區,這些誤區導致我們在調整身體過程中出現很多問題,並最終使身體變成了障礙實證的重要因素。
為了順利解決身體問題,我們要注意以下兩個方面:
1 把調整身體的過程變成培養潛意識的過程:
我們要牢牢抓住“培養潛意識”這個根本,在剛開始實證時採用自然姿勢,並順應潛意識,按照潛意識的暗示調整姿勢,把調整身體的過程變成培養潛意識的過程,從而完成“有意識”向“潛意識”的轉化。在這裡,身體其實變成了培養潛意識的一個工具,藉助對身體的潛意識化調整,我們將逐漸掌握“有意識”向“潛意識”轉化的基本規律,逐漸掌握如何使用潛意識。
2 重視可操作性:
實證和其他科學實驗一樣,是非常講究可操作性的。同一個實證目標,可以有很多方法去實現,我們一定要從這些方法中選擇一個可操作性比較強的方法,這樣能夠降低實證難度,快速獲得成功。對於身體也是這樣,如果我們直接解決身體問題比較困難,那就繞過身體,完全置身體於不顧,先調整思維,把思維調整到一個比較高的狀態,這樣根據“心物一體”的基本原理,身體將達到一個與之對應的比較高的狀態,從而擺脫當前這種低階狀態,間接解決身體這個攔路虎。
2 利用“打瞌睡”進行實證:
有的人認為瞌睡是一種昏沉,是不好的,是必須排除的,這種觀念是不完善的,是需要進行辨證分析的。
我們平時處在有意識思維的清醒狀態,而睡眠則是潛意識的表現形式,在“清醒”和“睡眠”之間的打瞌睡階段是有意識思維向潛意識思維轉化的演變過程,我們可以藉助打瞌睡掌握有意識思維向潛意識思維發展的轉化規律,並進一步實現在潛意識主導下進行實證。
實證必須在潛意識主導下進行,我們必須使潛意識保持連續發展態勢。在入睡前,“選擇性注意”這種有意識思維活動被極大壓縮,潛意識逐漸進入穩定的持續發展狀態。這是非常有利於實證的,因為我們的實證是要形成“潛意識專注”,只要潛意識能夠連續發展,就能深化為“潛意識專注”。這時候我們可以透過兩種方法進行實證:
<1> 觀“打瞌睡”:
這種方法要求我們必須清明地覺知打瞌睡過程,把打瞌睡過程變成培養覺知力、專注力的過程,這樣二者就能結合在一起形成“潛意識專注”。需要注意的是這種“潛意識專注”是過渡狀態的“潛意識專注”,還不是“思維衍生狀態高階狀態”的“潛意識專注”。
<2> 利用“打瞌睡”:
為了證入“思維衍生狀態高階狀態”較為高階的“潛意識專注”狀態,我們要在打瞌睡的過程中另外培養專注力,也就是利用“打瞌睡”培養專注力,比如這時候我們可以使用“觀微觀”這種方法培養專注力。“觀微觀”這種實證方法需要建立在“靜”的基礎上,然而“靜”是一種脆弱的潛意識狀態,容易被“專注”打破,而打瞌睡就不一樣了,這種狀態雖然從廣義上來說也屬於“靜”,但卻是一種非常穩定的靜,是很難被“專注”打破的,這樣在瞌睡的時候就不需要解決“潛意識”的連續性問題了,就不需要擔心“專注”會打破“靜”,我們可以集中精力、放心大膽地致力於形成“專注”。在這種情況下,是很容易形成專注的,只要“專注”能夠形成,實證就能成功。
我們對睡眠是非常熟悉的,對打瞌睡是能夠熟練掌握的,這種打瞌睡技術是不需要學習的,因此我們要充分利用這種經驗,把這種優勢充分發揮出來。
從以上分析我們可以看出,利用打瞌睡進行實證具有以下優勢:
<1> 有利於掌握有意識思維向潛意識思維轉化的演變規律;
<2> 有利於形成“潛意識專注”;
<3> 具有非常強的可操作性。
總之,只要我們能夠高度重視並熟練掌握透過打瞌睡進行實證這種方法,那麼實證將變得非常輕鬆、順利,我們將能夠在短時間內快速突破。
3 時間:
有的人認為實證是能夠短時間突破的,這是錯誤的。在平時生活中,我們總是以“有意識”為主要思維功能進行活動,這就必然導致“有意識”經常打破“潛意識”,使“潛意識”無法連續發展,這樣就無法深化為“潛意識專注”。“潛意識專注”的形成,需要以時間作為保證,我們必須延長潛意識發展時間。這對初學者來說是比較困難的,導致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雖然很多,但“急於求成”卻是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初學者往往急於成功,這就必然導致在實證過程中出現判斷、猜測、追求等心理。這些心理是有意識思維活動現象,它們必將打破潛意識的連續性,使“潛意識”無法連續發展、逐步深化,從而導致“潛意識專注”無法形成。這就要求我們必須充分認識並高度重視“時間”在實證中的重要意義,同時要認識到有意識思維對實證所造成的嚴重危害,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及時排除推理、判斷以及追求等,這樣就能安住於實證,使實證時間大為延長。
總之,初學者只要能夠注意培養和保護實證興趣,充分利用初學時的信心和決心,科學解決以上三個問題,那麼我們就能大大提高實證效率,就能在很短的時間內獲得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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