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為讓女兒判給前妻撫養,多次虐待孩子,法院改判後,結局讓人憤怒

文 | 有書唐適願 · 主播 | 楊槍槍

都說家是溫暖的避風港,父母是永遠的後盾。
但有的父母,卻比惡魔還可怕。
最近看到一則新聞:
上海一男子,為將孩子的撫養權轉給前妻,故意多次毆打、虐待親生女兒,還特意拍下影片留作證據。
這名男子姓陳,2011年和妻子結婚後生下女兒。
短短兩年時間,夫妻二人就因感情破裂,協議離婚,孩子跟著陳某生活。
陳某不願意,就和前妻商議變更撫養權,前妻不同意,他就上訴到法院。
無果,陳某就動了歪心思。
2023年,陳某再次提起上訴,以他不適合撫養孩子為由,要求將女兒的撫養權轉交給前妻。
為了證明這一說法,他主動向法院提交了一系列的證據:
他毆打虐待孩子的影片,以及孩子被毆打之後,嘴角流血、身上帶傷的照片。
似乎是怕這些證據不夠有力,陳某還自己主動補充說明:
他每隔兩三天就用電線、皮帶等毆打孩子,最嚴重的一次,孩子去學校都是一瘸一拐的。
孩子自己也說:
“老師和父親說我在學校的問題,父親就會打我;
不做家務也會被打。”
總之,任何事情都能成為她捱打的理由。
陳某上訴之後,法院對此事進行了調查,然後要求陳某停止對孩子施暴。
同時,法院也在一審當中判決變更了撫養權。
孩子此後將由母親來撫養。
本以為事情到這裡就算解決了,孩子也應該苦盡甘來了。
但後續更令人氣憤:
母親不認這個結果,不服判決,向法院提起了二審訴訟。
也就是說,母親在明知自己孩子被生父虐待的情況下,仍拒絕撫養。
甚至,她是早就知道孩子被虐待的事,始終在冷眼旁觀。
夫妻二人,一個為“合法棄養”故意虐待孩子,一個明知孩子被虐卻不為所動。
兩個把孩子帶到人間的人,親手將她送入地獄。
不敢想象這個孩子有多絕望,也不敢想象她的未來會是怎樣。
有的父母是苦難生活裡的港灣,有的父母,卻是活在人間的惡魔。
而這樣的父母,居然還不在少數。
還記得劉學州嗎?
2021年12月,在看到尋子14年的孫海洋找到親生兒子孫卓之後,劉學州也開始在網上尋親。
尋找他的親生父母。
劉學州知道,他不是現在的父母親生的,他是被買來的孩子。
他成長的這個家庭並不富裕,養父母又因意外去世,房子也跟著這場意外被毀。
所以劉學州從小就無家可歸,被沒有血緣關係的親戚撫養,過著寄人籬下的生活。
因此,他的心裡一直渴望親生父母來接他回家。
看到孫海洋尋子成功、一個個失散的家庭幸福重聚,劉學州也懷著希望在網路上發聲,並尋求公安機關的幫助。
終於,在2021年的倒數第三天,他和親生父母團聚了。
失散十幾年的親人再次相聚,大家幫他們辦了認親宴,一家人歡歡樂樂地坐在一起,吃著團圓飯。
當天,劉學州在自己的朋友圈曬出了和親生父母的合照,並說:
“今天是個幸福的小朋友。”
合照裡的父親笑得開心,他的母親也在微信裡叮囑他天冷加衣,還說要給他寄東西。
都以為這是一個皆大歡喜的結局,劉學州應該和孫卓一樣,過上了幸福的生活。
然而並不是,現實的殘酷我們無法預料。
劉學州的生父母已經離婚,各自都有了自己的新家庭。
他有一個同父異母的哥哥、一個同父異母的妹妹、一個同父同母的弟弟和一個同母異父的弟弟。
所以,誰也不願再多養一個孩子。
他是多餘的那個。
甚至,從一開始,他就不是因愛與期待而降生的。
他不是被拐賣,而是被親生父母賣掉的。
當年劉學州的母親未婚先孕,父親家庭條件不好,沒錢給彩禮,於是就等到孩子出生,將孩子賣了。
賣孩子的錢,就是娶老婆的彩禮。
原來,沒有人在乎他的存在,也沒有人期待他的歸來。
收留他的親戚因為他的離開心懷埋怨,他回不去;
親生父母不願要他,他留不下。
一個未成年的孩子,無依無靠,卑微地向親生父母提出請求:
能不能給他買一間小房子,或者租一間也可以。
他只想有個地方住,有個地方讓他落腳。
但卻被拒絕了。
不僅被拒,生母還將他的微信拉黑,生父在網上對他冷嘲熱諷,說他是“網路乞丐”。
十幾年的期盼,最終換來的,是二次棄養。
他在母親的微信裡自嘲:
“太可笑了。”

尋親成功不到一個月,劉學州自殺了。
他留下了絕筆:
“生來即輕,還時亦淨。”
他去了三亞,安安靜靜的,在那個乾淨美麗的地方,選擇了死去。
遺體火化那天,親生父母均未到場。
從生到死,無人在意。
不知道在決定死去的那一刻,他是多麼的絕望。
也不知道在得知自己只是父母換彩禮的工具時,他又有多悲傷。
有些人,不是不配做父母,而是不配為人。
之前網上有個影片,一個媽媽問孩子,誰最漂亮,孩子說媽媽。
不管和誰比,媽媽都最漂亮;
不管媽媽什麼樣,媽媽永遠最漂亮。
在孩子眼裡,媽媽最美麗,爸爸最神勇。
父母,就是孩子的全世界。
但有些父母,卻是奪走孩子性命的死神。
之前有一個著名的青海小蘇麗案。
蘇麗是個女孩,母親因重男輕女,一直偏心大兒子,對蘇麗十分苛刻。
起初只是無視孩子,後來就開始無端打罵,不給飯吃。
三歲的蘇麗因為太餓,就去偷吃雞飼料。
被發現後,她的母親就用針線把蘇麗的嘴縫了起來。
後來,在某次母親給哥哥做紅燒肉的時候,蘇麗偷吃了一塊煉油用的豬油渣。
母親發現後,就把滾燙的熱油直接灌進蘇麗的嘴裡。
口腔、食道,甚至連胃部都被燙傷,滿是水泡,而後開始化膿。
她痛苦掙扎,竭盡全力地向母親哀求,但換來的只有母親的咒罵。
一個月之後,三歲的小蘇麗離開了這個世界。
她曾多次乞求母親的溫柔,她卑微地愛著那個將她帶到世界上的人。
只可惜,她不曾被愛。
作家劉小念曾說:
“孩子對父母的愛,才是無條件的。”
他們無條件地愛著父母、相信著父母,卻被他們親手殺害。
而這樣的悲劇,竟然不是個例。
山西男童被繼父和生母虐待致死,10天后才被發現;
重慶男子為討情人歡心,將一兒一女從15樓拋下,偽裝墜樓身亡;
重慶女子因婆媳矛盾,將3歲兒子從22樓扔下;
15歲男生因發現母親出軌,被母親和情夫聯手殺害……
一樁樁一件件,都讓人驚怒萬分。
我們永遠無法想象,究竟是多狠的心,才能讓他們對自己的親生骨肉痛下殺手。
也更無法想象,在被自己深深愛著的、堅定不移相信著的父母殺害時,這些孩子的內心是怎樣的傷心和絕望。
縱觀這些悲劇,發生的理由各有不同。
有的是因為經濟拮据,連最基本的生活都成困難,更別提負擔孩子的撫養費;
有的,則是因為感情衝突,賭氣的發洩;
還有的,是因為婚姻破裂,彼此相看兩厭,不想再有聯絡。
於是自欺欺人的,將這個把他們連線在一起的紐帶,強行切斷,所謂眼不見心不煩……
無論是哪種情況,都離不開兩個原因:衝動和自私。
因為一時衝動,所以釀成不可扭轉的結果;
因為一己私慾,所以選擇逃避。
但人活一世必須清楚:
你不只擁有權利,還有你應盡的義務和責任。
不可否認,人生確實很苦,有很多令人絕望的時刻。
或許是經濟上的捉襟見肘,又或許是感情上的歇斯底里。
我們都能體會,也能夠理解。
但,這都不能成為你傷害孩子的理由。
他們是你的孩子,也是一個獨立的人,更是一條鮮活的生命。
作為父母,將孩子帶到這個世界的那一刻,彼此之間就有了無法分割的聯絡。
無法切斷,無法拋棄。
你對孩子的態度、孩子童年時的遭遇,也會影響他們的一生,甚至影響更多與他們接觸到的人。
所以,如果無法對一個人的人生負責,就請慎重考慮,不要一時衝動。
而一旦有了結果,也請對這個結果負責。
請記住,孩子不是你的物品,不是說丟棄就能丟、想抹殺就能抹掉。
作為孩子,能夠理解父母的不易;
但作為父母,也請盡到對孩子的義務。
最後,真心地希望每個人都能有最基本的責任心,少一些悲劇發生。
也希望每個人都能少些痛苦,多些順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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