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將有一條新法,對於房東和租房的人都有很大的影響!你知道嗎?
2024年加州新法之一的AB12法案,縮限了租屋押金;從明年7月1日開始,加州將禁止租房公司收取超過1個月的押金(又稱保證金、擔保金)。
無論出租房是否配置傢俱、房客首次入住時是否支付了第1個月的租金。
這個法案有一個例外,如果是個人房東或出租屋不超過4間的租房公司,房租押金不能超過2個月的房租。


按1977年起實施的現行法律,房客入住時,房東可以對不帶傢俱的房產收取最多2個月的租金(1個月的押金和第1個月的租金);可對帶傢俱的房產收取最多3個月的租金。
押金通常用於幾個方面:租戶拖欠租金時可予房東補償、修理租戶或租戶的惡客造成的房屋損壞(不包括普通損壞)、租約結束時房屋的清理以及將房屋恢復到出租前的水平;亦即,押金可以補救租戶未履行協議規定的任何義務。但新法更偏向租戶、減少了對業主房屋損失的保障。

這項《租賃押金法》(Tenancy:security deposits) 是由15位民主黨參、眾議員共同提出,包括眾議員馬特·哈尼(Matt Haney)、塔莎·霍瓦斯(Tasha Boerner Horvath)、米婭·邦塔(Mia Bonta)以及參議員南希·斯金納(Nancy Skinner)、斯科特·維納(Scott Wiener)等。
法案在參議院以21:9票透過,還有10票棄權;在眾議院以50:18透過,12票棄權。

提案者認為,加州大多數城市的一居室公寓月租超過了2,000美元,許多人沒有足夠儲蓄來支付鉅額的前期租賃費用。這導致對私人高息貸款的依賴,進而使遊民問題日益嚴重;現在加州約有17.2萬人無家可歸。

據統計,加州有近1,700萬人租房,佔全州人口的44%。2020年,超過52%租房家庭的租金成本佔總收入的30%以上;有27%的家庭租金成本更沉重,佔收入的50%以上。
而加州消費者事務部的資料顯示,1977年時加州一居室公寓的中位租金為每月220美元;但2022年,中位租金已升至每月約1,700美元。這意味著:45年來增長了約673%。

AB12得到了數十個組織包括工會、低收入者權益團體以及舊金山市縣的支援;但遭到了包括加州「公寓協會」和「租賃住房協會」等多個組織的反對,因為「這會導致小業主退出租房市場」,從而進一步加劇住房危機。

反對方的另一個論點是:業主很難掌握租戶的租賃歷史,因為「大多數租戶的法院紀錄都是密封的」;並且業主的「驅逐成本高昂」,可能需花費數千美元、要等待幾個月甚至更長的時間。
加州租賃住房協會還認為,這種「一刀切」的方式不適合加州各地區的具體情況;而且押金並非租戶找不到住房的主要原因,也不是導致加州遊民增加的原因。
加州房地產經紀人協會也反對縮限押金至1個月租金。該協會認為:全美有20多個州都沒有用法律來規範住宅單元的租賃押金,而加州AB12竟對擁有近4,000萬人口、不同型別和不同設施的住宅單元實施「一刀切」,這形成了鮮明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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