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生育政策還要存在多久?

可能很多人都沒有意識到:2024年的中國仍然是有計劃生育法規的,最新的法規要求是一對夫婦可以生育三個孩子。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2021年8月20日修訂版:
第十七條 公民有生育的權利,也有依法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夫妻雙方在實行計劃生育中負有共同的責任。

第十八條 國家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
“可以”二字,表面的意思大家都能明白,就是此時此刻我允許你做到這個程度。但很多人會忽略“可以”這個詞更重要的隱藏含義:
首先,可以意味著存在一個邊界,超出我允許範圍的,不可以;然後,以前不可以的現在變成可以,現在可以的將來不一定可以,我掌握著隨時修改邊界的權力。
法律不會寫公民一分鐘可以呼吸15次,一天可以吃3頓飯,一週可以過5次性生活,一年可以長途旅行4次……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明確寫了一對夫妻可以生育3個子女。同樣是人的本能天性,但生育是被管著的。無論法律限制生育子女數量是3個還是8個,只要有上限,它就是被計劃的生育,是被管著的人類本能。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快完善生育支援政策體系推動建設生育友好型社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希望推動從多個方面著手支援生育。
據媒體報道,部分基層社群已經先行一步加碼實施生育支援政策,開始給轄區內育齡婦女打電話催生。
於是我們就來到了一個完全割裂的魔幻世界:
一邊是人口結構持續老化、生育率持續下跌帶來一系列社會問題,從國務院到街道社群都在想盡辦法支援生育、鼓勵生育。
另一邊是我國的法規政策仍然在白紙黑字限制生育數量,計劃生育仍然是和科教興國並列的一項基本國策。
我當然知道,根據萬能的辯證法,鼓勵生育和計劃生育是可以同時存在互不衝突的。但我更加清楚,根據基本常識,一個仍然在實施計劃生育的國家出臺的鼓勵生育政策是不可能實現目標的。
一邊希望你早生、多生、一定要生,一邊又要求你生育不能超過3個,這怎麼看都不像是人口政策,而是養殖技術標準。
然而人畢竟不是豬,育齡女性也不是存欄母豬,人是懂得判斷環境、懂得趨利避害的智慧生物,人是有自由意志的。
一個社會是真的對婦女兒童友好,還是把婦女當成生育資源,把兒童當成人口紅利,人們心裡是有數的。
一個社會里育齡女性是否會受到就業歧視,兒童上下學是否安全,其實完全不需要去讀政策看資料,人們在生活中就能真切感知到。
一個社會里關於勸你生育的那些說法是真心實意為你著想,還是昧著良心胡說八道,稍有基本常識的讀者都是能夠分辨的。
說到底,生育是人類的本能和基本的生命權利,不需要鼓勵催促,更不應該計劃限制。
我也希望我們所處的中國是一個年齡結構均衡、充滿活力與富有競爭力的社會,所以我從不發表“我是最後一代”之類觀點,也從不勸大家“一定要生孩子”。生孩子是伴侶雙方共同的選擇,只需要考慮自己能否擔得起為人父母的養育責任,不要管別人怎麼說,不用管國家怎麼倡導。
一點建設性意見:
某些歷史檔案,趕緊廢除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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