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中國自古以來都是一個世俗國家,而現代社會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宗教的理念更加無處遁形。但是,宗教作為人類歷史上最成功的意識形態之一、作為歷史中影響過最多人觀念,是因為根植於“人性的弱點”,或者說是人類大腦特有的屬性。
現在社會中有很多現象都有著“宗教的陰影”,比如我近年來一直關注的粉圈問題,就跟宗教的表現形式一模一樣:
那些瘋狂的粉絲就是狂信徒;他們的偶像就是“神”;他們的世界觀就是宗教簡單的“善惡二元論”——要麼是割割的粉,要麼就是割割的“對家”“黑子”;甚至這個組織里還有賣“贖罪券”的神職人員——賺粉絲錢的“粉頭”“站姐”。
消費主義也是一種新型的宗教——商品拜物教。比如在奢侈品中溢價,其實就是賦予了商品類似於“神”的特性,讓信徒(消費者)不加質疑地盲從,為信仰(符號價值溢價)買單。
相比於依靠全景敞視工廠下的監工,用暴力、飢餓與恐慌控制流水線上機械勞動的工人,用消費主義洗腦的方式更隱蔽、更穩固、更潛移默化。
齊澤克在社媒曾經發過一張消費者頂著洪水購買奢侈品的照片,並調侃:就算世界毀滅了,資本主義也不會滅亡。

所以傳統的宗教組織無害化處理了,但是根植於人性弱點的“宗教化形式”還是社會的一大毒瘤。所以本文就徹底把這問題講明白了,從七個部分來展開論證這一問題。
第一,人類問什麼會誕生“宗教”,宗教為什麼這麼“上癮”,這是人類大腦機制所決定的。
第二,科學與宗教的區別,最大的區別是什麼,批判把科學和宗教混為一談的觀點。
第三,信仰與宗教的區別,換句話說你信不信這個世界有“神明”,跟你加入一個宗教組織是完全兩碼事。宗教組織與信仰看似一致,但本質是無關的,宗教組織是於現實世界為少數特權階級攫取經濟利益、爭奪世俗權力的機構。
第四,宗教的終極形態——亞伯拉罕一神教。所謂信仰,有泛神論、多神論、一神論多種,而最完備、最有戰鬥力也是最邪惡、危害最大的,就是“一神教”——即只有至高的一個神,不管他叫上帝或者安拉什麼。亞伯拉罕一神教——猶太教、基督教、伊斯蘭教——是宗教發展的終極形態,是最極端的信仰,是最有戰鬥力的組織,也是最反動、最邪惡的統治階級。

第五,前幾點講了宗教會被廣大人民“自然選擇”,這一點則是分析宗教為什麼會被統治階級主動選擇?宗教符合了古往今來統治階級哪些需求和價值觀,以至於他們冒著被宗教“奪舍”的風險去“吸一口、再吸一口”?古羅馬帝國、吐蕃國,都曾是“武德充沛”的一方強者,但是在被基督教和佛教奪舍之後,就開始了全面衰落。
第六,我國的“地下教會”問題,以及“變種宗教”的瘋狂與反思。現代社會中,前現代的宗教已經備受衝擊,除了中東、非洲部分地區外,很少再看到宗教主導的世俗政權,但是保留了宗教思想“極端性”的“變種宗教”依然侵害著我們的社會,同時教會也從直接干預世俗政權,變成了“地下教會”的組織模式,在不容易被關注的角落中生根發芽。我們要想繼續前進,必須全面清算我們世界中隱藏的“變種宗教”;同時也必須看到那些“不被看見的底層”,我們不去同情、照顧、爭取底層,他們就會被地下教會拉過去。
第七,解決方法是什麼?我們應該展望未來,在科學和理性的指導之下,如何把宗教徹底“掃進歷史的垃圾桶”?西方思想家最關心這個問題,因為他們是實實在在受到宗教禍害兩千年的。他們給出了兩條實踐道路:
第一條是藝術和美學,用藝術來填補科學和理性所不能到達的真空領域;第二條是普通人在原子化的社會建立新的連線,透過新的方式在新的生產力之下建立新的“集體”,不給宗教以可乘之機。這些在後文中會展開分析。

(一)意識形態的“自然選擇”
啟蒙運動的思想家認為,人類的思想來源於【理性】。這一說法是建立在打擊宗教、弘揚人文主義的時代基礎上的——因為當時統治歐洲的基督教認為“人的靈魂來自於上帝”。因此,以“理性主義”為指導思想的啟蒙運動,是具有著時代光輝和人文關懷的偉大運動,讓人擺脫上帝和教會,做回自己。
但是隨著宗教的威脅減小,關於這一問題的探討就更加深入了。社會心理學的開創者羅斯與群體潛意識的開創者榮格,他們雖然屬於不同學術流派,但是幾乎在同一時間(1910年前後)提出了非常類似的理論——
人類絕大多數思想的塑造,都是透過群體思維(或者叫群體意識、集體潛意識),我們堅持這些觀點不是因為我們“理性”,而是我們對集體的忠誠。當人類的意識被“群體思維”所塑造之後,就會進入了一個“舒適圈”,不會再接受新鮮的理論。
尤其不能接受與群體思維相牴觸的理論。如果指出某一個人的思想錯誤,會引發其尖銳的反抗情緒,就像身體免疫系統消滅入侵病毒一樣。所以人類一點也不“理性”,我們的潛意識(或者說我們的本質)就是躺平的——既不願意接觸新的知識,也不願意遭受質疑。

從進化論的角度來看,這是尤其合理性的。智人沒有尖牙利齒,也沒有龐大的身軀,能夠從大草原上的屍山血海中殺出來,併成為了“物種滅絕機器”,靠的就是一種秘訣——合作。
換句話說,不能夠進行合作的智人都被自然選擇淘汰了。或許會有一些智人,天生喜歡接觸新鮮事物,看見花花草草都感興趣,於是想探索一下定居點反方向的一條岔路,然後就死在路上了,他這種“好奇的基因”就無法遺傳下去。
所以千萬年的自然篩選,導致了我們的基因本質上都是有利於“思想上躺平,行動上服從集體”這就是宗教誕生的生物學根源。
同理,人類進化的過程中,也註定了篩選出“對異教徒不能容忍”的基因。因為原始社會環境過於殘酷,只有最會競爭資源的基因能夠被篩選下來。換句話說,你不砍死對面的部落,就會被對面砍死。如果兩個部落和平共處,那很可能會面臨食物和其他資源匱乏的危機。
所以我們血脈中“非我族類,其心必異”基因的流傳機率,是遠遠大於“世界和平,inner peace”基因的機率。這就是宗教狂信徒的基因基礎——異教徒都該死!

或者我們可以嘗試另一種視角:文化思想也有自己的“自然選擇”。有N多種理念、意識形態、哲學觀點在不斷地流傳,不斷地篩選,最後傳播得最廣的,一定是最符合人類大腦(人性弱點)的。
就好像電影大片的票房,哪部賣得好,是經過最廣泛市場篩選的;或者短影片的推送機制,哪些影片最上癮,都是千千萬萬使用者反饋出來的;宗教思想影響百億人口千餘年,說明這是“文化進化論”中的倖存者。
共產主義理論家阿爾都塞有一句名言:“不是因為你相信了上帝,你才跪下;而是因為你跪下了,所以才相信了上帝。”這句話的內涵可以有不同的解讀,我覺得我上文中提到的就是一個解讀角度。
但是,既然這麼合適,為什麼我們要反對宗教呢?因為“從來如此,便是對麼”?

展開來談:生產力日新月異的發展,宗教思想作為“上層建築”已經越來越不能匹配“經濟基礎”了,甚至對經濟基礎產生了反作用,成為了壓迫人民、剝削人民的手段。
第一,隨著生產力發展,人類已經不需要“乾死旁邊的部落,才能生活下去”的零和博弈,反而和平與共同發展,符合所有人的利益。
第二,從“團結群眾,統一思想”的角度看,無論是人文主義、自由主義和社會主義,都可以在所有生態位上全面超越宗教。對於社會組織來說,現代性的社會組織(企業、社群、民選政府),也遠遠優於教會。
第三,也是最關鍵的,科學思維和宗教思維是不相容的、互斥的。人類在近三百年來無可比擬的發展速度,是基於科學思維對宗教思維的革命,使用數學工具+實驗觀察全面取代了“神的旨意”,才有瞭如今的成果。
所以我們必須清算宗教思維在現代社會的殘留,因為它只剩下了副作用。

但是呢,智人百萬年進化而來的大腦沒有那麼“先進”,很多人在工業社會、資訊化社會感到精神上的痛苦,根源就在於這一兩百年的顛覆性發展,讓“傳統大腦”完全無可適從。我們還來不及進化出適應工業化時代的大腦,電子資訊時代就來了,很快就要AI統治了,哪有時間給我們去慢慢去自然選擇適配基因呢?
所以就如我在《在<三體>的結局中,劉慈欣終於承認了“理性主義”的失敗》《理性主義的潰敗,是全人類註定的未來麼?》這兩篇文章中所分析的理性主義的困境——理性主義好不好?當然好。但是絕大多數人從潛意識、從基因深處,是拒絕理性的——因為理性太累了。我們的基因是適配“思想躺平、行動從眾、砍死異教徒”的。
因為經濟基礎改變太快了,所以出現了部分上層建築滯後於經濟基礎的現象,我們的思維意識就是最典型的滯後性產物。所以我們就必須要理解:是怎樣的思維徹底“革”了宗教的命,引發了人類社會近三百年史無前例的變革。
(二)科學哲學
我見過的那些宗教信徒們,最普遍也是最搞笑的一個說法就是:科學跟宗教沒什麼不同,科學也是一種信仰,科學也有很多解釋不了的東西。
對,我們任何一個“科學的信徒”都承認,以目前科學的發展階段,解釋不了的東西太多太多了,科學當然是有侷限性的。
但是,你們任何一個宗教的信徒,敢不敢承認你的神不是全知全能的?你的神是有侷限性的?

這就是科學與宗教的最大不同之處。何謂科學?科學的本質屬性就在於“可證偽性”。
比如最經典的“黑天鵝理論”:我丟擲一個觀點——所有的天鵝都是白色的。這個理論就是“可證偽”的,只要我找到一隻黑天鵝,那麼就可以證明這個命題是錯誤的。
於是就更新出了新命題“天鵝是由黑色和白色組成的”,這同樣是一個可以證偽的新命題,假如我找到一隻粉天鵝,那麼這個命題就是錯誤的了——但我現在還沒有找到,那就不妨礙用這個命題繼續指導我們實踐和探索。
一個正確的命題,也不妨礙它的“可證偽性”是一直存在的,等待後人有了更新的理論基礎、更新的觀測手段,去進一步迭代科學理論。
這就是珍貴的科學精神,當我提出一個命題來,我首先認為它“可能是錯的”,然後再去用實驗證明、再去用數學工具去推導,如果沒能證明它是錯的,那就應用到實踐中去嘗試效果,如果有益於實踐就先用這一套理論來指導實踐,但也隨時準備承認它可能是不完美的、有缺陷的、需要更新的。

而相反,宗教的教義被認為是不可置疑的,宗教的神被認為是全知全能的,人是不能懷疑神的,是不可能產生“神有沒有可能錯了呢”這個念頭的。
如果我證偽了一個科學命題,我會被所有科學家所歡迎,我會成為科學史上的大人物,因為每一個證偽的同時,都意味著另一個新理論的確立,都是科學偉大的進步,人家還得感謝我嘞!
但如果我想證偽一個宗教命題或者宗教的神,那麼教徒只會把我燒死。
在科學史上,提出地心說的歐多克斯和托勒密,以及證偽地心說的哥白尼和布魯諾,他們都是科學史中的重要人物。現在日心說也被證偽了,人們對於宇宙的認知大大飛躍,但哥白尼和布魯諾依然受到人們的尊敬和懷念。
因為現在看來的“偽定理”,這些都是科學進步的必要條件。就像愛因斯坦證明了牛頓力學的侷限性,但不妨礙牛頓依然是最偉大的物理學家,牛頓力學依然有著廣泛的應用,依然深刻影響了人類的歷史。

科學是先假設一個定理,然後去透過重複實驗求證,再進行對照組比較,如果沒有反例,那麼我們就認為其成立,就用它來指導實踐。
宗教是完全相反的,先篤定有一個神的存在,然後你要想否定就讓你去反證“神是不存在”——你看你證明不了神是不存在的,那神就是存在的咯。
從邏輯學上講這是一種胡攪蠻纏,因為你不能證明一個並不存在的東西不存在,所以教徒就單方面宣佈勝利,繼續對著他的神堅信不疑。
簡而言之,宗教丟擲的所有命題都是“不可證偽”的命題。每次我跟信徒們探討這個問題,他們都以一種匪夷所思的眼光看我,說出些什麼難懂的話語來,比如神是至高無上的、全知全能的、不容置疑的……
我說既然宗教不可證偽,那麼我說一個命題“神是不存在的”——這個是可以證偽的,只要神能展示出“超越現有科學原理”的力量,我馬上匍匐在神的腳下,我比你還狂熱。但是他們又會準備出一套很成熟的話術:神憑什麼證明給你,你算什麼東西,神怎麼能陷入“自證陷阱”,你是誰你怎敢逼神剖腹自證?

所以我看姜萍粉絲的那些狡辯邏輯一點也不奇怪,這都是被宗教狂信徒玩剩下的。
簡而言之,宗教的思想核心和科學精神是徹徹底底相反的:科學的所有命題必然是“可證偽”的,你證明它成立,那它就成立,你證明它不成立時,則必然會誕生一個新命題;而宗教是先畫一個“不可證偽”的假靶子,然後你不能證明它不成立,那它就成立。我們尊崇科學思維,感激科學技術帶給我們便利的現代生活,那麼就必須要徹底否定宗教思維。
但是信科學不夠“爽”,因為科學的先決條件就是承認人類的無知、承認人類的無能、承認科學自己會一直“錯下去”,承認自己所有的努力和信念可能是“無意義的”,這個需要很堅強的心理。
而宗教就“爽”很多了,有一個全知全能的神,有一個所謂的“宇宙終極真理”就在那裡擺著,信了教就能感受到一種思想上“躺平”的爽感,不用再擔心自己堅信的那一套哪天就被“證偽”了。

這就是為什麼說理性是痛苦的第二個原因:追求科學的道路,就意味著有一天你所研究的、你所堅信的一文不值。我們放棄了思想上的躺平,就是要意識到以人的血肉之軀,我們離真正的“終極真理”還很遠很遠,或者說壓根就沒有所謂的“終極真理”。但這種真相是“反人性”“反直覺”的,絕大多數人還是覺得躺平了舒服。
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觀測裝置的更新、理論知識的迭代,現有的很多理論都是錯誤的、會被丟進垃圾堆的,但有些人的思想沒有那麼“堅強”,他們會迷失和痛苦,他們就會陷入虛無主義的懷疑與否定之中,最終在思想上自我流放,接受了某個“終極真理”的設定。

(三)信仰與宗教,神與世俗
我跟很多學歷不錯、文化水平不低的教徒都辯過經,他們相當多人說法都出奇的一致:我們人類太渺小了,宇宙的終極真理太高深了,你作為一個唯物主義者,你敢聲稱自己能觸及到某些“終極真理”嗎?宇宙中的“終極真理”以我們渺小的人類是很難了解的,所以我們把它具象成為“神”,代表某些人類一輩子也無法接觸到的“至高的奧秘”,有什麼不可以麼?
這個是文化水平比較高的教徒的說法,文化比較低的說法核心也很類似:宇宙那麼大,你咋就知道沒有“神”呢?你咋就知道在黑洞的深處,或者某個四維空間裡,沒有活著上帝呢?

我的回答是,無所謂。這宇宙中是否存在一個“至高真理”或者“高維生物”都無所謂,你們管這些高維生物叫安拉還是上帝也都無所謂,但是我關注的是宗教的教義,是宗教指導世俗生活的部分,是宗教成立政權、對人民收稅的部分。
比如伊斯蘭教不允許吃豬肉,女性要戴面紗;基督教曾經最主要的收入是賣贖罪券——不在教會花錢買就得下地獄……諸如此類種種,就不一一列舉了,反正一切宗教最大的特點的就是,要指導世俗生活,要給日常生活上“倫理價值”——屬於宗教的倫理價值。
所以我疑惑的是這一點,你口中的那些“終極真理”“至高意志”“高維生物”,為啥要管我吃不吃豬肉、管女性帶不帶面紗、惦記我兜裡仨瓜倆棗那點錢呢?這未免也太小氣了點吧。
說到底,你的世界觀怎麼構架的與我無關,你不管信什麼克蘇魯、泰坦、飛天面神都無所謂,但是你的神要指導世俗生活,要干預倫理道德,這就與我相關了。

這就是最重要的一點:要區分信仰和宗教。
信仰是個人的思想問題,是屬於個人的自由;而宗教是一種社會組織,也是一種經濟組織,更是一個倫理道德制定機構,還有相當一部分暴力機器的作用,這可與我們太相關了。
歷史上的宗教組織無一例外都是大地主、大商會,甚至有稅收權。宗教裁判所則是扮演了司法機關的職能。西方教會可以組織十字軍,有自己獨立的武裝力量;伊斯蘭國家壓根就是政教合一的;佛教也有自己的“僧兵”系統——參見藏傳佛教、東南亞和日本,只不過佛教傳入我國中原地區被無害化了,但佛教從來不是小白兔。

做一個很恰當的類比,信仰和宗教的區別,就好像喜歡一個明星和加入他的粉圈的區別。大家看看身邊的例子不難發現:一個人追星,他同樣是一個很友善很可愛可以正常交流的人,這並不衝突;但一個人加入了粉圈,他就變得極端、狂躁、富有攻擊性且言論和思想都變成了“復讀機”。
最簡單的,單純的追星與粉圈不同,追星的人當發現自己的偶像或業務能力不足、或德行有虧、或缺乏擔當、或個人喜好變化之後,很快就不會熱衷於他——這就是批判與反思,也是科學的“可證偽性”;
而粉圈則是徹底單向度的狂熱與崇拜,我家哥哥做什麼都是好的,我家哥哥演技最棒、唱功最強,我家哥哥熱衷慈善舉世無雙,我家哥哥如神一般不可置疑。有的覺得我家哥哥演技不好、唱歌難聽的,都是收錢的職業黑子、是對家(是被撒旦蠱惑了心靈),我們去控評,去舉報他讓新浪封號(燒死異教徒)。

簡而言之,信仰是關於個人心靈的一場自由的探索,而宗教則是一種關於社會的一系列嚴格的契約。
你所謂的“至高真理”一旦想幹預世俗生活,這就是我們所有人的事情了。吃不吃豬肉這還算小事,人類歷史上有多少“以神之名”的聖戰和屠殺,有上千萬人死在堂皇的“以神之名”下。
基督教十字軍東征,是因為“上帝需要我們奪回聖城”;佔領殖民地,打的旗號是“上帝需要這片土地”;屠殺印第安人,因為“他們不信上帝”。
伊斯蘭恐怖分子自殺襲擊時,高呼“安拉胡阿克巴”,他們堅信這是神的旨意,還堅信神在天堂給他們準備了72個處女。
藏傳佛教有一個密宗流派,修行的方式是“男女雙修”,要十數個女信徒去輪流供養上師,因為佛的旨意就是隻有在性行為中凡人才能接近佛。

所以你不要跟我扯什麼“宇宙終極奧秘”“至高意志和真理”“不可探測的高維生物”,看看我們這個世界,還有多少“以神之名”的罪惡,你關在自己的思想安樂窩裡很心安理得嗎?
信仰應當是包容的,是屬於個人的自由。我們唯物主義者也從強迫別人腦海中抹掉“神”的概念,就是上文說的,你就是迷信個綾波麗和鐵血戰士都沒有問題,但是別干擾世俗生活,一旦投射到實在界,那咱們就得好好辯辯經。
更進一步地,我們唯物主義者甚至可以接受,在世俗生活指導下的信仰行為。最典型的就是在中國已經被無害化的佛教和道教。
我在《文化革命的內涵》這篇文章中花了相當大篇幅講了佛教無害化的歷史,歸功於三武滅佛和一代又一代大儒的努力,“佛教”變成了“佛家”,從一種宗教變成了一個思想流派。跟宗教一比,“大儒”可的確是正面評價。當年韓愈多帥啊,指著萬人跪拜的佛骨舍利,大聲疾呼“這是髒東西,快丟掉啊(朽穢之物,投諸水火,永絕根本)!”

所以在世俗生活中,佛教念念經,超度個亡魂,再收取個費用,這屬於勞務所得,畢竟提供了情緒價值。我開辦一個寺廟,讓心裡有虧的燒香拜佛,我收取一個香火錢,這屬於提供場所和服務的報酬。這都是可以接受的商業行為。
再比如道教,幫人看看風水、算算命理,這也屬於勞務報酬,提供了相當於心理諮詢、人生規劃師、建築設計師的服務,這也算市場經濟。或者說是一絲不苟的科學與理性之下,為我們痛苦跟上時代的大腦打的“補丁”,這都是世俗主義者可以接受的。
當然,無論佛教和道教所提供的“心靈服務”,或多或少都有一些宗教溢價於其中,或者叫超越一般心靈服務的附加智商稅,這也是我們所必須批判的,就像我們批判奢侈品所包含的消費主義智商稅一樣。

但這個層面就很細小了,跟沒有世俗化的宗教一比簡直不值一提,那些傳統宗教隨隨便便發動戰爭、種族屠殺、滅絕異教徒、迫害進步勢力……而尤以亞伯拉罕一神教——猶太教、基督教、伊斯蘭教——最為典型。
(四)亞伯拉罕一神教的罪惡
我們首先要分清宗教中泛靈論、多神論和一神論的區別。
泛靈論是人類最原始的宗教型別,認為“萬物皆有靈”,山川、河流、樹木、花草、野鹿、青蛙、鮭魚都有自己“神性”,崇拜的種類五花八門。宗教儀式多是透過巫術儀式、集體舞蹈、祈福等向萬事萬物的“靈”作為交換。比如像森林的神祈福多生野果,像河流的神祈福多釣到魚。
泛靈論宗教是最平等、最和諧的宗教型別,不僅僅是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甚至人與大自然之間的關係都是平等的,人會崇拜自然、祈求自然的贈予、感恩自然的恩澤。這是原始社會中宗教的普遍特徵。
等到人類進入階級社會中,體現在上層建築的信仰也產生了“階級”劃分,首先就是有了鮮明的“神”的形象,神具有遠超於普通人的法力,可以干預風雨雷電,可以懲罰不敬神的人類,而對於虔誠的信徒還會給予獎賞——王國、金錢、美女。

多神論雖然產生了三六九等,產生了宗教祭司階層,但相比於一神論還是寬容很多的,因為既然相信了法力高強的神不止一個,他麼其他宗教所相信的同樣法力高強的神,也不是不可以理解嘛。多神教之間的衝突,根源還是世俗層面的衝突——搶佔土地、資源、人口,而不是像中世紀一樣,純意識形態層面的“宗教戰爭”就是最重要的理由。
宗教中最不包容的品種,也是犯下了最多罪惡的,就是一神教——即有且僅有一個至高無上的“主”。
影響最深遠的是三大教——猶太教、基督教、伊斯蘭教。因為他們都發源於中東那片巴掌大的小地方上,而且具有鮮明的繼承性:基督教脫胎於猶太教,伊斯蘭教則是吸取了前二者的教義精髓,所以併成為“亞伯拉罕一神教”。
關鍵詞
社會
思想
信徒
科學
宗教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