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送你去一個生不如死的地方
2020年5月27日凌晨,劉立強在婁底418華天酒店被長沙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掃黑大隊抓獲。
抓捕時公安人員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將劉立強身上所帶物品全部扣押,且沒有開出扣押清單。公安辦案人員逼迫劉立強跪下,將雙手反銬在後面,眼睛罩住。
半夜12 點左右,專案組公安幹警黃維佳押送劉立強到長沙縣黃興鎮維也納酒店七樓 8738房間(長沙市公安局定點辦案場所),途中,黃維佳對劉立強說:“我將送你到一個生不如死的地方去,要是不聽話,有的是辦法治你”。
至此,劉立強等人指居期間遭受慘無人道的刑訊逼供拉開了序幕。
2、 堪比渣滓洞的指居場所
劉立強等人被單獨關押在指居場所的房間裡。房間全部用木板封死,見不到一點光線,門用棉被封起來,只裝了排氣扇換氣,一旦劉立強等人不按公安辦案人員的要求供述的話,立馬就停掉排氣扇,讓人感到窒息。
在指居的六個月時間裡,劉立強等人被長時間不間斷連續24小時審訊,不讓睡覺,長時間坐在老虎凳上,雙手反銬在背後。如果不按公安辦案人員事先要求供述,每天就只給半個饅頭,半杯水,由看押的保安負責喂,以最低的食物維持著生命。
因為長期沒有進食,長期久坐,加上長期沒有吃鹽,導致劉立強等人連續一個月沒有大便,雙腿浮腫,屁股潰爛。劉鴻說他每次大便都要用手套個垃圾袋伸進肛門裡去摳,摳出一粒粒羊屎蛋一樣的堅硬顆粒,鮮血直流。
3、 有千百種方法整死你,碾死你就像碾死一隻蛆蟲
2020年6月4日晚上7、8點左右,黃維佳警官要劉立強籤一份文書,將日期倒籤至5月28日,劉立強沒有答應,黃警官對劉立強大打出手,抽耳光,用拳頭揍頭部,將反銬的雙手抬後至雙肩,痛得劉立強大喊救命,哀求黃警官不要打他,但是黃警官不顧劉立強的求饒,將劉立強打得滿口流血,並將劉立強的鞋子塞進他的嘴巴,不准他喊叫,並用菸頭燙他的雙腳。
6月18日晚10點左右,張憲及李華警官,戴著頭盔,拿著竹竿,來到房間又對劉立強進行毆打,並對他說:“你是黑社會,我們已經給你上了標籤,你要認真對待,看清形勢,老實交代自己罪行,前面這一段時間你一點都不老實,今天我們給你點厲害看看”。隨後,張憲、李華用竹竿打劉立強的雙手,雙腳,將他反銬著,雙手向後抬舉。凌晨12點左右,黃維佳警官酒醉熏熏來到8738房間,對劉立強頭部、雙臉拳腳相加,謾罵,侮辱,將他打得口流鮮血,逼迫劉立強學狗叫,在地下做狗爬。黃警官還威脅劉立強說:“今後見他,每次都必須在地下爬行”。
6月27日左右,雍俊警官來到8730房間訊問劉鴻,沒問幾個問題就說他態度不好,走過來把他雙手反拷掛到椅子背後,狠狠地抽了他十幾個耳光,之後用垃圾桶到衛生間接了一桶冷水從他頭上澆下來,他一身溼透,被反拷在椅子上吹冷風空調。雍俊交待保安不準劉鴻吃飯,不準睡覺,只能喝半杯水,過了兩天才把劉鴻的手到前面來,而且一天只准吃半個饅頭、半杯水、連續24小時只能坐在老虎凳上。
7月20日左右,殷姓警官及沈湖明警官將劉立強帶到黃興鎮派出所外審。劉立強實事求是回答了他們的審問後激怒了他們,他們當即終止了審訊,將劉立強帶回8738房間,要劉立強跪下,用垃圾桶在廁所裡提來了兩桶冷水,從頭至腳淋到劉立強身上,並將空調開至最低,凍得劉立強直打囉嗦,並要劉立強跪著按照他們的要求回答問題,跪了四五個小時。
7月21日上午,沈湘明和雍俊警官把劉鴻帶到黎託派出所審訊,做錄音錄影筆錄。劉鴻背誦了辦案人員事先寫好的內容,但還是忍不住講了一些真實的情況。雍俊幾次生氣打斷劉鴻說話,並威脅說要回去給他兌現(懲罰)。筆錄打印出來,要劉鴻簽字。劉鴻一看和事先背誦的那份基本一樣,沈湘明裝模作樣在記錄,根本沒有按劉鴻說的記錄。劉鴻說要修改筆錄,雍俊立馬站起來關了錄影,大聲說:“這次錄影不算,不要了,隨你改,回去給你兌現!”劉鴻只敢簡單改了兩個地方,其他的與劉鴻說的不一致的筆錄,沈湘明、雍俊沒有記錄,劉鴻也改不了。當天下午五點多回到8730房間,沈湘明拿來一個全盔形的紅色摩托車頭盔給劉鴻戴上,把劉鴻雙手反拷到背後,雍俊一邊說“矮起”,一邊用腳踹劉鴻膝蓋後面,劉鴻被踢到跪下,雍俊又踹了幾腳逼劉鴻面對牆壁跪著,並提來兩桶水淋了劉鴻一身透溼。
只跪幾分鐘還覺得沒什麼事,半小時後就知道這一刑罰的厲害了。劉鴻只穿著短褲,雙膝跪在溼的化纖地毯上時間一長就有如千萬顆鋼針在扎著。全封閉的摩托車頭盔關嚴了面板,只有下面的縫裡透進些空氣,缺氧憋悶,一個多小時後,劉鴻因疼痛和缺氧暈到在地,不知躺了了多久,被地隨上冰冷的水凍醒了。晚上9點多鐘,黃唯嘉來了,他用腳踹劉鴻後背,要他跪直了。劉鴻堅持不住了,連聲討饒,黃唯嘉嘲笑劉鴻是想做文天祥、譚嗣同還是劉胡蘭,說要碾死他就像碾死一隻蛆蟲一樣,說要整死我他有千百種方法。
9月10日左右,張憲警官來到8738房間對劉立強說:“手機裡有簡訊,是告曾楷峰的”,隨後他就對劉立強大打出手,連續猛抽他耳光,打得他眼冒金星。
9月21日早上9時,劉建雄被提至長沙市第一看守所二樓特訓室,公安辦案人員對其進行了言語謾罵、抽耳光,期間還將劉建雄雙手用手銬縛在椅背後面“背寶劍”。下午4時左右,辦案人員命令劉建雄下身赤裸的跪在地上,繼續抽其耳光、毆打、“背寶劍”,並用繩子、空礦泉水瓶抽打劉建雄赤裸的下體,還用檳榔紮下體,然後將檳榔塞入劉建雄口中。劉建雄遭受長達2個多小時非人折磨。
12月15日左右,張憲及陳姓警官在長沙市第一看守所東 107 號房間對劉立強進行訊問。因劉立強沒有按他們的要求回答,中午1點左右,黃維佳、張憲及陳姓警官將劉立強帶至看守所二樓東邊特訓室,將劉立強雙手反銬,要其跪下。陳姓警官在我劉立強肩上踩了一腳,把其踢倒在地。黃維佳拿了一雙裝滿涼水的棉鞋,要其穿上,那天正好下雪,凍得劉立強雙腳發麻。然後又將劉立強固定在審訊凳上,對其猛抽耳光,劉立強滿嘴流血、吐血。黃維佳脫掉劉立強襪子,將地上血擦乾,並塞進其口中,又用礦泉水瓶從其前後脖子裡淋涼水,凍得劉立強直哆嗦。張憲、黃維佳、陳姓警官威脅劉立強,如鍋訊問時不按他們要求回答,就帶至特訓室教訓。
4、 好心的李文斌檢察官被撤換
7月27日上午,長沙縣檢察院的李文斌檢察官來到指居場所例行檢查。黃維佳陪同李文斌到了劉鴻的房間。黃維佳一直用陰冷的眼睛盯著劉鴻,劉鴻不敢說自己已經被刑訊逼供了2個的事情。但是,李文斌檢察官很快就發現了空調溫度太低了,他大聲質問黃維佳:“我穿著襯衣長褲都被冷到了,他這短衣短褲正對著風口吹怎麼受得了?”李檢察官要求黃維佳,所有房間空調以後都必須固定在26度。
但是,至此以後,劉鴻就再也沒有見到這位好心的李檢察官,之後來例行檢查工作或辦案的檢察官都是和公安辦案人員打成一片,有說有笑,對劉立強等人反映的被刑訊逼供一事視而不見。
5、 助紂為虐的劉某檢察官蛇蠍心腸
2020年11月18日,辦案幹警將劉立強提到長沙縣公安局外審,當時長沙縣檢察院劉某檢察官問劉立強是否遭到刑訊逼供,劉立強如實回答,並詳細說了自己在指居場所被刑訊逼供的經過,但是劉某不但不記錄,反而將劉立強的如實回答告知了辦案幹警。
11 月 20 日,黃維佳來到8738房間對劉立強進行毒打,用拳頭打擊其頭部,用雙手抽其耳光,用辣椒水噴其臉部,用垃圾桶罩著其頭部,並在水桶上猛烈打擊。然後又連續抽劉立強耳光,將其左耳膜打穿孔,打完後用垃圾桶提冷水將其淋的一身溼透。
11月20日,辦案幹警帶劉鴻到長沙縣公安局外審。這次見到的也是長沙縣檢察院劉某和李志國檢察官。劉鴻向劉某、李志國說明自己沒有犯罪故意也沒有犯罪行為,也不知道有其他人在犯罪。當時,劉鴻還不敢向劉某說自己被刑訊逼供的事情。然而,就是這樣的說明,劉某馬上就告訴黃維佳,黃維佳在辦案中心門口當著好多人的面對劉鴻大聲斥責:“劉鴻,你這個態度,回去看我怎麼收拾你!”
回到指居點,黃維佳就進了劉鴻所在的8730房間,他迎面就抽了其十幾個重重的耳光、左右開弓。劉鴻的雙手被反銬掛在椅子背上,黃維佳走到椅子後面往下壓其的手銬,打其的腦袋、扇臉、用腳踢他。打累了,就搬張椅子坐在劉鴻面前繼續踢他。黃維佳把腳抬起來,用腳後跟砸劉鴻的大腿,狠狠地用腳尖踢他的小腿迎面骨,踢了十幾下,踩著膝蓋往裡壓,手臂、胸部也捱了打。黃維佳不停地對劉鴻捶、打、踢、踹長達半個小時。劉鴻拷在背後的手被壓得紅腫烏青,事後解開褲子看到小腿迎面骨左腿上有六處破皮流血,右腿上有五處破皮流血,還有幾處腫起。左右大腿上都有幾處深度淤青腫塊。臉腫了,嘴裡面腫了,也出血了,腿腳上的傷痛得劉鴻連續20多天走路邁不開腳,只能慢慢行,看守的保安員看到劉鴻腿腳上和手上臉上傷都說:“太沒良心了,太沒良心了!”
6、 部分被告人被刑訊逼供打傷後的就醫記錄
10月21日,雍俊和沈湘明逼迫劉鴻承認送錢送禮的事情。劉鴻說沒有,雍俊和沈湘明就把他摔到地上,用腳踩我他的後背,扭著他的手使勁反扯。劉鴻的腰背、手臂都巨裂疼痛,痛得眼淚出來卻叫不出來。到23日,劉鴻一身痛得下不了床。手痛、肩痛、胸口痛,尤其是腰背脊椎痛得特別厲害。走路都非常艱難,連續躺了幾天不見好轉。27日上午,雍俊、沈湘明和一個瘦高個青年警官三人帶劉鴻到長沙市中醫院(長沙市第八醫院)看骨傷科,給腰部和右手腕部做了X光片和核磁透視,結果是腰部脊椎第七、八節突出,右手腕部骨頭突出。拿到檢查結果時,雍俊明顯有些坐立不安,他不肯讓劉鴻看結果。醫生給劉鴻開的藥主要都是治跌打損傷的藥。
11月20日,黃維佳痛打劉立強,將他的左耳膜打穿孔,導致他的聽力顯著下降,並伴有頭暈耳鳴、耳朵雜音等反應,感覺心臟的跳動都是在身體外執行,這樣的反應一直持續了兩個月左右。
11月27日,劉立強從指居場所移送長沙市第一看守所羈押。途中,劉立強說自己耳膜穿孔,頭暈難受,黃維佳在車上用拳頭擊打他的頭部說:“誰打了你,誰看見我們打了你,你不要亂講,亂講後果你應該知道,看守所跟我們是一個單位,都是長沙市公安局的”。下午三點左右,看守所管教民警找劉立強談話時,他才敢如實報告耳膜穿孔情況,要求到醫院檢查。12月1日左右,張憲、張建及吉姓警官將劉立強帶至長沙縣第八人民醫院耳鼻喉科,做了檢查,醫生開了一些治療頭暈耳鳴的藥給劉立強服用,沒有給劉立強看檢查結果。
劉建雄向辯護律師出示了其於2020年9月23日在看守所內醫院就診的病歷本,診斷記錄中明確記載劉建雄具有右手腕淤青、雙下肢水腫、右眼瞼淤青等情形。劉建雄也向辯護律師出示了同監室犯人的情況說明顯示,劉建雄於2020年9月21日、22日提訊結束回到監室身體有傷。
原作者點評:這麼多被告人都提供了刑訊逼供的線索,包括時間、地點、施暴人、就醫記錄等等,但長沙市檢察院公訴人硬是睜眼說瞎話,顛倒黑白說各被告人沒有被刑訊逼供,拒絕啟動排非程式。
(轉載自微信公眾號:墨林金論)
該案目前在長沙中院審理,開放旁聽,時間每天上午10:-12::0,下午13:30-16:00
關鍵詞
筆錄
辦案人員
被告人
劉立強
劉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