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從蘇州回上海的高鐵上看到一篇文章,實在忍不住,連夜寫下此文。
首先,我不避諱,我是復旦校友。但是,請各位在閱讀我的觀點的時候,先考慮觀點本身是否有道理,不要先入為主地認為我是復旦校友就一定要幫孫同學和幫助他的人說話。
這篇網路文章(為了不給該自媒體導流,下稱“某文章“或”該文“)這幾天閱讀量驚人,其核心觀點認為:【孫同學是美國藉,公派留學不回國是”叛徒“,所以這事歸美國管,咱中國人不用操那分子心;復旦美國校友會和紐約上海同鄉會竟然幫“叛徒”,真是大逆不道。】
這種論調,太讓人寒心了。真的是令人驚愕到下巴要掉了!
(一)
某文章作者可以選擇其本人不參與幫助孫同學,但是對別人幫助孫同學的善意行為橫加指責,還給做善事的人們扣上各種政治不正確的帽子,就太過分了。很顯然只是為了譁眾取寵,獲取流量。
如果按照這個論調,鄰居家的房子著火了,我們是不是也要冷血地說一句:那是鄰居家的事,咱不用操那分子心?
(二)
某文章指出,孫同學是當年公派留學然後留在美國的,所以孫同學是“叛徒”。
這種論調是要傷多少人的心?
該文作者不知道嗎,改革開放這麼多年,國家也在大力邀請這些“叛徒“回國。
多少該文所稱的“叛徒”後來又回到中國搞科研、創企業,帶來了科技創新和各方面的重大成就?
如果按照該文的邏輯,國家是不是要拒絕這些“叛徒“回國?
誠然,按公派留學的規定,留學結束應當回國服務。但是,畢竟這是個人選擇的自由,頂多按照相關規定要求類似孫同學這樣的所謂“叛徒“承擔培養費用的賠償等責任。(這就類似單位派你去培訓,要求你回來要服務若干年,如果不回來就要賠償培訓費。)
也不至於隨便扣上”叛徒“的帽子吧?!
如果按照這個邏輯,我們耳熟能詳的許多科學家曾經都公派留學後留在了美國,雖然他們後來為中國的發展做出了許多貢獻,都可能改變不了他們是所謂”叛徒“的帽子?
(三)
作為專業從事移民法律風險管理的中國律師,我相信,按照孫同學的學術背景,足以符合綠卡並且獲得美國國籍的條件。
也就是說,孫同學獲得美國國籍,是他依照美國法律程式獲得的。他不是非法移民,犯得著把他拿美國國籍這事上綱上線嗎?
作為一個普通人,對他人所遭受的不幸給予基本的同情,如果有可能的話給予力所能及的幫助,這在某些人的筆下竟然成了政治錯誤?
作為復旦校友組織,復旦美國校友會對於復旦校友孫同學伸出援手,這在某文章的文字裡竟然成了政治錯誤?
一個人在這個社會,總會有各種各樣的社交紐帶,而校友和老鄉往往是我們生活中很重要的社交紐帶。我們對於校友和老鄉的活動往往更願意參與,有時候超過同事之間的活動。
這次紐約上海同鄉會伸出援手,我的猜測是因為復旦地處上海,在上海生活過的人多少都會有復旦情結。所以紐約上海同學會的表態就完全能夠理解了。
如果紐約有江陰同鄉會,或者無錫同鄉會,或者江蘇同鄉會,他們伸出援手也同樣能夠理解。
即便有某個其他同鄉會或者其他社會群體對孫同學產生同情,希望幫助孫同學,又有什麼可以非議的呢?
(四)
某文章偷換概念,說“用中國納稅人的錢給這位美國人養老“,這是荒謬至極的譁眾取寵。
中國政府不可能,也沒有理由為孫同學提供無償的養老福利。但是,如果孫同學選擇回國養老,無論是他自己付費,還是有人資助他,那是市場化的養老服務,雙向選擇的結果。別扯”中國納稅人的錢“。
換句話說,如果不是孫同學,而是一個純正的歐美人選擇在中國養老,有什麼不可以?
他自己花錢或者有人願意替他出錢給養老服務機構,按照約定享受養老服務,有錯嗎?
(五)
尊重個體對自己生活的選擇,才是好的社會。
要想吸引人才,打造更好的社會環境才是正道。
一個包容的國家,才具有更強大的凝聚力。
請不要讓生活在世界各地的華夏兒女冷了心!
少一些亂扣帽子的文章,就是更好社會環境的體現。
別忘了,曾經亂扣帽子的歷史在中國不是沒有過。
實名發表,有疏漏的地方文責自擔,不代表我任職的律師事務所或校友會或其他組織的觀點。
詹朋朋寫於上海,2024年1月9日凌晨1點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