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為一個9歲孩子的母親,過去,張月瀾很難把校園霸凌跟自己的孩子聯絡在一起:女兒性格開朗、活潑外向,很少與人結怨;而且她是班級裡個頭最高的孩子,也似乎不太可能成為體力上被欺凌的物件。
文丨魏芙蓉
編輯丨王一然

我跟我女兒有比較固定的溝通習慣,每天她放學回來我們都會聊學校發生的事。她性格很外向、開朗,喜歡說話,基本上什麼事情都會跟我聊。大概2月初的時候,她頻繁描述一些學校裡不開心的事情。
不是什麼特別大的事,都是一些細碎的小事,比如:有同學無緣無故嘲笑她,對她的外貌進行惡意評論,說她“胖”、“醜”、“老太婆”、“遲鈍”等;還有人故意在她經過時碰掉她的東西,或者在她拿東西時故意擋住路;還有一次,她在學校因為體育課輸了比賽哭了,這件事被幾個同學拿來嘲弄了好幾個星期。
我在加拿大生活二十多年了,現在住在溫哥華的一個小城市,我女兒在這裡出生和長大,今年上四年級,讀的是French Immersion(法語浸入式課程,加拿大教育體系中的一種雙語教育專案),加拿大移民多,他們整個學校中國人都沒幾個,欺負她的總是同一群人,帶頭的是一個伊拉克的女孩和一個伊朗的男孩,還有幾個他們的朋友。
我女兒剛開始還能做到無所謂,只是覺得有點不太對勁,不知道為什麼別人這麼挑釁。到後來她講到他們時語氣有明顯的沮喪,因為開始只是一兩個人對她不好,她還能承受。但事情變成了一種集體行為,她就有點撐不住了。
他們上課通常是幾個人圍繞一張大桌子坐,每張桌子大概六到八個人。有一次她被分到跟幾個欺負她的孩子同一張桌,那時候她成了“少數派”,這種(被孤立)感覺就特別明顯。
我剛開始聽到也是無所謂的,四年級的小孩子互相合不來很正常,我以為是小孩間的正常摩擦。而且我覺得我女兒不可能體力上被別人霸凌,她一直是班裡最高的孩子。她也善於表達自己,在學校很受歡迎。
這些事情最早從今年2月份開始,到3月初還在持續。事情發生沒多久的時候我女兒還會跟我說:“他們不喜歡我是因為他們還不瞭解我,將來他們會喜歡我的”;但後來情況越來越嚴重,直到有一天她問我:“媽媽是不是我有什麼地方做的不對,所以他們才不喜歡我”,這時我才意識到她可能遭遇霸凌了。

另外一件事也讓我發現事情比我想象中嚴重。(女兒說)一個平時跟她關係不錯的小孩,在聽了伊朗男孩的低聲耳語之後,去踢了她一腳,我女兒(痛到)大叫一聲,對方卻笑著走了。這已經上升到動手了,而且(我懷疑)這是一個人指使另一個人去做。我當時就知道,我不能再當作普通的小朋友間不合了。
我也問過女兒,為什麼不去告訴老師。她的話讓我很震驚,她覺得那個小團伙裡帶頭欺負她的兩個小孩是老師最喜歡的學生,所以她覺得告狀沒用。
加拿大的很多學校,尤其小學,通常會每年重新分班,目的是讓每個學生有機會接觸到新的朋友,每年的班主任也是新的。我女兒這學年是第一次跟這個老師上課,但因為一些特殊情況,那幾個孩子去年就跟著這個老師了。
我女兒經歷過四個老師,這是她第一次提到老師“偏心”:比如家長去學校接孩子時,正常流程是家長和老師打個招呼、籤個字就把孩子帶走了;可當這個老師面對自己喜歡的學生時,她會多說兩句話、開個玩笑,差別挺明顯的。我猜測可能是這兩個孩子去年也在這個老師班上,所以對他們更熟悉,這是人之常情。
我自己在加拿大讀過教育學碩士,之前在國內也當過大學老師,根據我對加拿大的教育系統的瞭解,教師的偏向在這裡從來都不被鼓勵,就算內心對學生有偏愛,大部分老師也會掩藏一下。如果一個9歲的孩子都能感受到老師的偏愛——我會認為老師的專業性存在問題。
我覺得我必須介入。孩子爸爸知道這些事以後,態度也特別堅決,說必須立刻(跟學校)反饋,不能等。後來我們倆就一起給老師起草了一封郵件。
郵件寫得挺嚴肅的。我在信裡跟老師說,我女兒在學校長期被一個小團體針對。我列出了孩子們的名字,也列舉了他們的具體行為。我覺得這種行為已經超出兒童間簡單的分歧,是明確的霸凌行為。我們要求老師立即採取行動,學校的反霸凌政策應被嚴格執行。
加拿大公立學校對霸凌是零容忍的。老師反應很快,我發郵件的時候已經是晚上七八點了,老師其實四點就下班了,但她還是在八九點就給我回信,說她覺得這件事很嚴重,已經第一時間打電話跟校長溝通了,也把我的郵件轉發給了校長。


郵件發出去的第二天,正好趕上我女兒班上開學期中的家長會。通常是每個家庭跟老師單獨預約一個時間段,聊15到20分鐘,孩子先向老師和家長彙報自己這個學期的表現,然後老師補充,家長再和老師溝通。
因為我們前一天反饋了霸凌情況,我們跟老師談話的時間比其他家庭長,談了半個小時左右。談話中,老師對我女兒說:“如果你在學校裡覺得不舒服,就該早點告訴老師,如果你不表達,我們也沒有辦法幫你。”她的意思是,四五年級的孩子正是建立邊界感的時候,如果你覺得別人的行為越界了,你要說出來,老師才有辦法幫你回擊或處理。
後續主要由校長介入處理。和國內區別最大的是,在加拿大,老師的職責主要集中在教學,紀律問題由校長負責。加拿大的公立學校規模都不大,我女兒的學校從學前班到七年級,學生總數不到400人,所以哪怕學生上課搗亂、打架,校長都能及時介入、跟進。
很快校長也找到我女兒談話,詳細瞭解事情經過。女兒當時跟校長描述的原話是:“我說不出具體一件大事,只是每天都有小事讓我很難受,好像每天都有小刺扎著我。”
當天,校長又把那幾個參與的孩子也叫去談話瞭解情況。我在郵件裡提到了四個孩子,對於其中一個女孩,老師和校長的判斷是,她平時對人攻擊性比較強,不是單獨針對我女兒,也不是要欺負誰。
校長後面主要針對另外三個小孩做工作。學校方面沒有直接說他們欺負我女兒的原因。這幾個人我對他們也有一定了解,法語班的孩子不多,他們以前也跟我女兒同班過,孩子們平時會互相去家裡玩,家長之間也有點聯絡。其中那個帶頭的伊拉克女孩,跟我女兒一樣,都是班裡法語比較好的學生,我推測是不是出於競爭心理,她才聯合自己一起踢足球的好朋友進行群體攻擊?
因為我反映問題的時候快放春假了(加拿大固定假期,每年3月中旬開始,持續一週左右),學校方面的意見是一定要在放假前解決,這樣等大家放假回來時,就能抱著“重新開始”的心態,不會彼此記仇。
所以一週內,校長又單獨把三個小孩叫去,讓他們當面向我女兒道歉,也明確告訴他們:“你們的行為是錯誤的,不能再發生。”

春假回來,情況確實完全變了。那幾個孩子立刻收斂了許多,對我女兒變得小心翼翼了,他們在一起玩兒,有時候我女兒開玩笑說“what you said is really offensive ”(你的話很冒犯),他們都會立刻道歉。
只有那個曾經踢我女兒的孩子,因為跟我女兒原來關係不錯,他發現我女兒“告狀”後,覺得自己被背叛了,很生氣,但也沒再做出什麼(傷害)行為。
可能有的人會覺得這不算霸凌,覺得孩子間有點不愉快很正常,沒什麼大不了的。但其實加拿大對“霸凌”的定義比國內要細緻得多,不僅是肢體衝突,像孤立、排擠、諷刺這些精神層面的行為,也都明確屬於霸凌的範疇。
(注:加拿大對校園霸凌的界定為:採用各種直接、間接手段故意傷害或恐嚇他人,且受其霸凌者無法自我保護或辯護。其適用範疇包括身體霸凌、情感霸凌、性霸凌、口舌霸凌[給別人起外號、不斷嘲笑或辱罵他人]、種族霸凌[以種族、信仰、文化背景為理由進行歧視和霸凌]、網路霸凌。)
學校在處理霸凌問題時也有一整套行為準則。如果家長對校長的處理不滿意,也可以直接向教育局反映。我當時也做好了準備,如果校方處理不好,我就打算直接寫信或者打電話給本地的教育局局長,要求學校安排我們和對方家長、孩子一起談——所幸最後在學校層面就已經解決了。
在加拿大還有一些反霸凌的固定活動,比如“Pink Shirt Day(粉紅衫日)”,每年二月的最後一個星期三,大家都要穿上粉紅色衣服。
(注:加拿大“粉紅襯衫日”始於2007年,一名九年級男生因穿粉色襯衫而受到欺凌,他的同學為支援他,組織學校的學生穿上粉色衣服。此後,政府將每年2月的最後一個星期三定為反霸凌的粉紅襯衫日,鼓勵所有加拿大人穿上粉紅色的衣服。)
(這種態度)可能跟加拿大是移民國家有關,(種族間)文化差異大。我有個中國朋友的女兒就遭遇過歧視,朋友說,小孩當時才二年級,有一天學校裡一個男生跑過來問她是不是中國人,她點了點頭。結果那個男孩就說:“你們中國人是不是吃狗肉?”這女孩一下子就哭起來了。她當時太小,根本不知道怎麼應對。
加拿大的教育一直鼓勵多元和理解,所以我身邊的衝突並沒有那麼多。而且因為保護機制相對比較完備,我發現有些孩子其實很會主動利用制度來保護自己。我女兒曾經有個朋友是個印度女孩,和同學吵架發生了推搡,她哭了。老師問她要不要談談,她直接說:不要,要找校長談。其實這些情形很多隻是普通衝突,稱不上霸凌,但他們已經知道怎麼藉助規則來維護自己。

我女兒現在上學的狀態好了很多,完全陽光起來了,以前面臨的(社交)壓力也沒有了。
她甚至還有點高興,因為那些曾經欺負她的人現在都怕自己了。我覺得她是意識到了語言的力量——她的話能帶來什麼樣的效果。反過來,那些小孩也學到了:以後不能隨便這樣對別人。所以我覺得大家都成長了。
其實我並不埋怨那些孩子,他們才8、9歲,雖然我把他們的行為定義為霸凌,但我覺得那不是出於一個很明確的目的,比如“我決定要欺負你”那樣成體系的惡意,他們可能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在幹什麼。
其實我女兒以前也欺負過別人。在她二年級的時候,班上有個女孩長得比較胖,她不喜歡那個女孩。有一次他們幾個孩子在操場上玩,就讓那個女孩做事情,女孩不願意,他們幾個孩子就把女孩圍住,打了她一頓。後來我女兒跟那些打人的孩子立馬被校長叫去批評教育了一通,也向那個女孩道了歉。
校長也電話通知了我。事後我問女兒為什麼打人?她也說不清楚當時為什麼要那樣做,就是看著大家都衝上去了,她也跟著去了。她那時候太小了,才6歲,我沒法跟她講太複雜的道理,只能跟她說這樣不對。校長批評過他們之後,她後來沒再做類似的事。
正因為有過這樣的經歷,我更加覺得及時而必要的介入特別關鍵。我學過教育心理學,我知道如果這種行為持續時間太長,孩子可能就會覺得,“我欺負別人是可以的”,他們會發現並利用集體的力量,會享受這種“我比別人強大”的感覺,導致暴力重複,甚至進一步升級。但如果能及時制止,就能避免他們把這種行為內化成一種習慣或手段。

我對這次霸凌事件的處理過程沒有太大的意見,只是對老師前期的處理不是很滿意。如果她能早點察覺到苗頭不對,及時出面,很多事情可能就不會發生。
這件事情處理完後,我跟女兒又有過幾次長談,女兒和我說她覺得老師已經很不喜歡她了,雖然老師對霸凌她的那幾個同學也冷淡了一些,但對她也好像更沒耐心了——比如問問題的時候不怎麼挑她來回答,要麼就回答很簡短。我的理解是因為我們給她帶來了麻煩。
其實我女兒一直挺喜歡這個老師的。早期老師批評過她算數不熟練,她會覺得老師沒有那麼喜歡自己,那時她還會主動表達對老師的喜歡。加拿大整體社會氛圍是向善的,學校也一直跟孩子們強調“show kind”——無論別人對你怎麼樣,你都要表現出友好和善意。
我並不完全認同這個理念。我一直告訴女兒,如果你不舒服,就要表現出來,不能把所有情緒都壓在心裡,靠自己去消化。那是不現實的,也不可能真的完全消化掉。
經過這次霸凌的事,發現老師對自己沒什麼耐心後,現在她也開始說,“我也不喜歡她(老師),so it's fair!(扯平了)”我覺得這也是成長的一部分。你要學會接受別人不喜歡你,也要學會你不需要非得喜歡所有人。
還有一個後續的小事,也讓我覺得女兒內心挺強大的。前陣子她參加學校裡的“童子軍”活動,正好老師的兩個孩子和她同一個組。那倆孩子今年8歲,是一對龍鳳胎,比我女兒低一級。他們一起去野營,小女孩要去別的地方玩,小男孩就想留在帳篷裡。其實我女兒原本也想跟著大家一起去山上探險,但她看到那個男孩一個人呆在帳篷裡,擔心他害怕、一個人沒意思,就決定留下來陪他。
她完全沒有因為自己不喜歡老師就遷怒到人家孩子身上。她分得特別清楚:她可以不喜歡老師,但她覺得老師的兩個孩子很可愛,所以就真心喜歡他們,也願意照顧他們。我覺得她能分得這麼開,真的挺了不起的。
我當時沒有去反映(教師偏向)這件事,因為快接近學期末尾了,公立學校每年都會換新的班主任。而且我女兒作為當事人都覺得沒關係,我不打算再進一步去跟進了。
(霸凌)事情分享到網上後,他們(網友)總說,我女兒可能會有一些(潛在影響),我覺得不會。孩子沒有我們想象中那麼脆弱。不僅我女兒,現在幾個孩子的關係看起來也挺好的。以前有衝突時大家不太玩在一起,現在事情過去了,反而能夠自然相處。雖然不一定能成為特別好的朋友,但至少不是互相迴避的關係了,碰到的時候會打個招呼,有事也會互相說一說。
其實這件事之後,我反倒沒那麼關注她在學校的情緒了。我覺得她在這件事上已經明白了很多,能自己解決更多問題。這種感覺就像一開始帶孩子學游泳,你得一直在水裡牽著她,生怕她嗆著。但等她真的會遊了,你就可以放心地鬆手了——她有自己的方式去應對生活裡的事情了。
(應講述者要求,張月瀾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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