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男人最想封殺的電影,看得我熱淚盈眶


大家好,我是田靜。
“你是處女嗎?”
幾個年輕女孩在法庭之上,被要求回答這樣一個問題。
臺下聽審的觀眾竊竊私語,女孩被問得面紅耳赤,一旁的律師卻仍在義正嚴辭地追問。
因為這一問題的答案,關乎著,她們是否會因殺人罪被判刑。
一切,都要從那個載歌載舞的夜晚說起。

她們為何被報復?
三個年輕女孩,米納、法拉與安德里亞是同居室友。
那天,她們換上了綺麗的衣服,結伴去音樂節玩。
正在看演出時,幾個看起來儀表堂堂、人畜無害的男孩跑來找她們搭訕。
而其中,長得最帥的拉吉威爾,還邀請她們去度假村共進晚餐。
看到這些男孩既友善又熱情,她們便答應了這個邀請。
此刻的她們還不知道,走進度假村的那一刻,她們的噩夢便開始了。
這些看似彬彬有禮的男生,是一群衣冠禽獸。
幾杯酒下肚,他們就開始垂涎女孩們的身體,米納還險些被性侵。
幾小時後,兩輛車分別從度假村裡駛出,一輛載著那群男孩:
拉吉威爾被打得頭破血流,厚厚的繃帶將他的半個腦袋包裹起來。
他與他的兄弟們滿口髒話,正惡狠狠地盤算著“復仇”。
另一輛車,載著三個女孩:
她們外表毫髮無傷,眼神卻閃爍著慌亂。其中,米納的脖子上,還沾染著一點血跡。
此刻她們內心充斥著焦慮、恐懼,未來,對她們來說變成了一隻嗜血的野獸。
原來,為了反抗拉吉威爾的性侵,米納拎起啤酒瓶打破了他的頭。
她們知道,這些男孩不會善罷甘休。
回到出租屋之後,她們也接二連三地遇到了“危機”。
法拉因為一張PS的淫穢照片被公司辭退,安德里亞和男朋友一起出門被面包車追趕。
而米納,在家附近跑步時,被那群男孩擄走,在車裡強姦了。
三個女孩的生活就此陷入了沼澤。
她們意識到,沒有退路了。音樂節上的“正派男孩”,想毀了她們的一切。
女孩們決定報警。
她們相信,警方會破開那晚度假村的迷霧,讓她們遠離可怕的報復。
殊不知,更荒謬的現實,正向她們步步逼近。

她對我笑了,所以是妓女?

報警不久後,警察真的找上門來,抓走了一個人
但此人並非是那群男孩中的一員,而是被凌辱的女孩米納。
警方稱,米納涉嫌“蓄意謀殺”,予以拘捕。
原來,被米納打破頭的拉吉威爾出身特權階級。
為了這件事,他專程找了手眼通天的父親,在黑白兩道“打點”了一番。
而此刻,看著米納被警車帶走、想象著她在破舊骯髒的牢房裡受苦,法拉與安德里亞崩潰了。
“一定要救出米納。”
她們決定同米納一起,打一場漫長的官司。
與女孩們住在一個小區的鄰居大叔,迪派克,是個知名律師。
他曾目睹過她們被欺辱的時刻。如今,雖已年老體衰,他還是決定帶病為女孩們辯護。
而男方的律師,則是個圓滑的禿子,非常懂得如何下套、誘導性盤問。
“這些無辜的清白男孩,應該討回公道!”
一開庭,男方律師就先盛氣凌人地表達了的觀點。
他指稱,這群女孩都是妓女,那一夜,她們試圖勾引拉吉威爾等人,失敗後惱羞成怒。
沒賺到錢的米納,拿起啤酒瓶砸了拉吉威爾,致他受傷。
因此,不僅應該判處米納“蓄意謀殺”罪,還要以“賣淫罪”懲罰其她兩位女孩。
而他列舉出的人證物證,看似有理有據。
首先,他請出度假村工作人員,工作人員稱:當時看到女孩們穿著時尚、言行開放。
當事男性們也紛紛補充:這些女孩與他們有肢體接觸,還衝他們微笑。
所以,這些女孩一定不是“正經人”。
女孩們的律師迪派克,馬上順著他們的話術,反諷地提出第一條“女生規則”:
規則一:當女孩和男孩說話時,她不能笑,也不能觸碰他,不然的話,他會覺得這是一種暗示,她的微笑會被認為是默許,而這種人類的自然行為也會讓他覺得她品行不端。
而從始至終,米納和朋友都只是為了表達自己的友好。
接著,男方律師逼問女孩們:
是否自願與拉吉威爾一行人去了度假村?是否與他們單獨處於某個房間?
在他看來,好女孩是不會輕易答應陌生男性的請求的。
迪派克藉此提出了他們心中的第二條“女生規則”:
規則二:一個女孩不應該單獨和一個男孩去任何地方,因為如果她那樣做的話,人們就會假定,既然她都自願去那裡了,他們就有權利對她動手動腳了。
男方律師又找出一張攝於度假村之夜的相片。在相片裡,女孩們正舉著酒杯。
她們不僅自己喝酒,還給男人倒了酒,這不是勾引是什麼?
第三條“女生規則”,就這樣被總結出了:
規則三:女孩永遠不能和男孩喝酒,因為她喝了,男孩就會想著:“如果她都願意和我喝酒了,她就不會介意和我睡覺的”。
為了確保自己對女孩的道德審判足夠徹底,男方律師盤問了女孩們的故鄉與作息。
安德里亞出生於一個性交易氾濫的州,所以她是妓女;
米納不跟家人住在一起,還喜歡晚歸,所以她是妓女。
然而,她們只是想要離家獨立,為了工作,經常深夜才能下班。
由此,迪派克認為第四條“女生規則”不言自明:
規則四:在我們的社會,很顯然時間能決定一個人的性格,當女孩子晚上單獨走在路上,車子會慢下來,車窗會被搖下來,但是白天的話,就沒人想過這些偉大的想法。
這四條規則,被拉吉威爾這樣的男人用來顛倒黑白,也被印度社會奉為圭臬。
在規則的衛道士眼中,這三位獨立女性,無疑是任人唾棄的壞女人。
而女孩們沒有屈服於這些汙名。
她們一個個站上臺,用雖顫抖卻堅定的聲音,道出了事件真相:
米納的行為,是徹頭徹尾的正當防衛,何談謀殺?
但是,男人們的律師自有一套歪門邪道。
法拉的一段情史,成了他可利用的武器。
他發現,法拉與一位有家室的教授“有染”,且每個月都會給她打錢。
於是,他逼問法拉,這是否就是她一直在做的性交易。
然而,法拉與教授之間存在感情。那些錢,也是她問教授借的,是為了支撐她重病弟弟的醫療費。
可被當庭質問這一切時,法拉瀕臨精神崩潰。
為了結束這種折磨,她脫口而出:“是的!我們是收了錢!”
米納和安德里亞驚呆了。這意味著庭審將再次陷入僵局,但她們不能失敗。
回到家後,米納狠狠扇了法拉一巴掌。
接著,她們哭著抱在了一起。
她們其實並未收錢,但作為親近的朋友,她們何嘗不明白法拉的脆弱?
父權世界對她們的碾壓實在太過疼痛,那些羞辱,她們本來就不該承受。
戰鬥仍在繼續,女孩們要如何證明自己的清白?

不就是不!

在僵局中,米納又一次站上了臺。
律師迪派克與她四目相對,她將要回答的問題,震驚了整個法庭。
迪派克問她:“你是處女嗎?”
在那樣一個忌諱性話題,又注重女性貞潔的社會,回答這個問題絕非易事。
但米納做好了準備。“我不是。我與我的男友是自願做愛的。”
迪派克再次發問:“那你收了錢嗎?”
“沒有。我們真心相愛,我想和他做愛,跟金錢無關。”
接下來,迪派克與米納的對話,打破了這場僵局。
迪派克問:“那麼,當拉吉威爾對你做那些事時,你做出了什麼反應?”
“我說了不。我說,我不要。”
迪派克抓住了這個時刻。他擲地有聲地,提出了真正該被推行的“規則”:
“不”不只是個單詞,還是個完整的句子,這不需要進一步的解釋,“不”就是“不”。
我的當事人說了“不”,法官大人,這些男孩必須意識到,“不”的意思就是“不”,不管這些女孩是熟人,朋友,女朋友,還是性工作者,甚至是你自己的妻子,“不”的意思就是“不”。
當別人說了這個字,你就必須要停止。
這條規則,宛如一道閃電,劃破了父權社會漆黑的夜空。
法官也做出了自己的判斷:女孩們無罪,拉吉威爾等人被判刑。
對法庭來說,女孩們的勝利,也是一個開端。
畢竟在印度,人們寧願拋棄法律,也要捍衛社會對女性的嚴苛束縛。
一位不夠“守身如玉”的女性,可以被男性隨意踐踏,卻很難為自己聲張權利。
父權社會之下,女性不止被視為待價而沽的商品,還被視為男性唾手可得的魚肉。
在印度,每3分鐘就會發生一起針對女性的暴力犯罪,每22分鐘就會發生一起強姦案。
因此,印度被冠以“強姦之國”的恥辱名號。
當然,父權的暴力不止發生在印度社會,它還瀰漫於世界的每個角落。
譬如:22年6月,唐山發生了一起暴力毆打女性事件。那些女性只是去吃飯,卻因拒絕性騷擾被男性食客毆打。
事情發生後,網路上還有人聲稱受害者是“雞”。
我們知曉,官司的勝利,對受害者來說並非完美結局。
在法庭上,受害者在不斷自證中被二次創傷。為了贏,她們一次次將自己剝開來,向世人展露自己的隱私。
社會輿論對她們一以貫之的汙名,更會浸潤進她們的日常。
父權規則帶來的頑疾,無法輕易破除。用血肉戰鬥的女性,將帶著傷痕繼續生活。
但是,即使會付出代價,女性也不再願意被困在這狹窄鳥籠。
先前,人們總是勸說女孩,讓她們不要去往所謂危機重重的地方,讓她們早回家、少出門。
現在,社會開始意識到:罪惡發源於男性暴力,真正應該被拯救的,是男性。
只有男性遵從“不就是不”的規則,女性才能擺脫恐懼。
我想,影片《女生規則》之所以打動人,正是因為它傳達出了這樣振聾發聵的聲音。
針對性別而制定的社會準則,是殘酷的陷阱。
而我們早已不是微弱的燭焰——我們是憤怒的火光。
他們用籠子將我們囚禁,聲稱我們沒有說“不”的權利。但是:
No means no,only yes means yes。
打破這些性別雙重標準吧。衝出籠子的鳥兒,註定會飛向廣闊藍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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