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76講 兌現基金
當一個人持有銀行發行的紙幣或存款憑證(即貨幣代用品),若需要與不信任這類代用品的人交易,就必須去發行機構將其兌換成真實貨幣(如黃金或法定貨幣)。這種兌換機制本質上制約了銀行濫發代用品的可能性——如果銀行發行的代用品數量超過其客戶日常交易所需,多餘部分會因兌換需求迴流到銀行,迫使銀行用儲備貨幣兌現,否則會喪失公眾信任。
但有兩個例外情況:(1) 當市場上只有一家壟斷銀行且其代用品被所有人普遍接受時,代用品可無限擴張;(2) 若所有銀行聯合行動、統一增發代用品,也會突破自然流通限制。這揭示了信用體系的關鍵矛盾:代用品的流通依賴信任,但信任本身可能被系統性擴張摧毀。
銀行發行紙幣或存款憑證(貨幣代用品)時,如果發行量超過客戶日常交易實際需要的數額,超發的部分就會像迴旋鏢一樣回到銀行要求兌換成真金白銀。如果是純粹有貨幣儲備支援的代用品(如存款憑證)超發,風險尚可控制;但如果是靠銀行信用憑空創造的代用品(如無抵押貸款)超發,就會引發金融危機。
因此銀行必須嚴守鐵律——信用發行的代用品數量絕對不能超過客戶真實交易需求。但實際操作中,客戶需求像流水般難以精確測量,銀行只能依靠高管們的經驗來估算,就像老船長靠星象判斷航線,雖然可能出錯,但經驗豐富的銀行家通常能把握好分寸。不過這種經驗法則存在隱患,一旦多家銀行聯手超發或形成壟斷,信用泡沫就可能無限膨脹,最終摧毀整個貨幣體系的信任基礎。
跨國經營的信用銀行(比如有海外分行的銀行)很難統一管理各國分行,因為政治限制、法律差異和技術障礙讓分行只能獨立發行貨幣代用品(如紙幣或存款憑證)。
而在一國國內,信用銀行分為兩類。一類是特權銀行,擁有國家支援的貨幣發行壟斷權,依靠歷史積累、雄厚資金和全國性信譽,其發行的貨幣代用品流通能力遠超普通銀行,例如中央銀行或國有大銀行。
另一類是競爭性銀行。沒有發鈔權,即使自身信用良好,也無法與特權銀行競爭,因此必須依賴中央銀行。它們透過保留央行認可的資產(如票據或抵押證券),在需要時向央行“借錢”兌現客戶提款需求,並儘可能多發行自己的信用代用品(如支票或存款賬戶)。但如果發行過量導致客戶擠兌,它們就得把持有的商業匯票等資產抵押給央行換取資金,維持自身信用。
簡單來說,特權銀行靠國家撐腰“穩坐釣魚臺”,而普通銀行像走鋼絲——既要多發信用擴張賺錢,又得時刻備好“救命資產”應付央行檢查,否則可能因兌付危機崩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