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親歷最心疼的案件:賠償款60萬,用切開媽媽的身體來換|我在醫院當律師08

大家好,我是陳拙。

說個有點反常識的事——人命不但有價格,可能還分高低貴賤。
同樣死於交通事故,60歲以上的老人比年輕人拿錢少;農村人比城裡人拿錢少。
因為按照現行法律,年齡和當地平均收入,決定了賠償金的價格。

我再先給你講個民國時期發生的真事。
當時有夥山東土匪綁架一個鹽商,要價高達 6 萬元。後來土匪隨處掠人,要價降為300 元到10元不等,沒錢的人家用100個小雞也能贖人。
今天康不醫帶來的案子裡,一個老太太在醫院突然死亡家屬質疑醫院出了醫療事故醫院卻提出1萬元私了
這事發生在最近大半年,1條命只值1萬元。20醫院團團圍住的家屬,當時崩潰了。
當派出所所長帶著五六個警察趕到現場,醫院的副院長終於出現了。他向死者家屬提出了兩條解決方案:家屬自己去法院起訴醫院;或者雙方私了,醫院出1萬塊錢做為賠償。
聽到1萬塊錢買一條命的選擇,現場的氣氛壓抑到了極點。封閉的醫院走廊上,20來個含著淚的家屬沉默地站在護士站門口,神情悲憤交加,似乎隨時會和醫生護士爆發衝突。
就在日出前,這些家屬們剛剛經歷了一個混亂的夜晚。
初夏的凌晨三點,空無一人的醫院走廊裡白熾燈徹夜亮著。醫生已經進入值班室休息,護士站的電子屏閃爍著數字,消化內科病房裡隱約傳出鼾聲。
突然,一個慌亂的身影從病房跑了出來。那是一個頭發稀疏發白的女人,光看頭頂像七八十歲實際也就四十多歲的中年人。她一邊大口喘息一邊大喊:“救救我媽!”
聽到呼救的護士小跑進了病房,沒多久又跑回護士站推急救車。
從休息室走出的女醫生以為沒什麼大事,還去翻了翻體溫計,慢悠悠地晃到病房。此時病床上的老太太四肢抽搐,已經意識不清。
注射地塞米松和腎上腺素也沒有好起來,瞳孔反而開始散大了。
女兒知道老太太不好了,在搶救期間給家裡人打電話,一個一個親戚往醫院聚集,走廊上漸漸站滿了十五六個人。
醫生在做胸外按壓,並呼叫麻醉科進行氣管插管,但老太太的胸廓一直沒有起伏。醫生沒有放棄,繼續按壓了半個多小時,最終回天乏術,正式宣告患者死亡。
老太太的家屬都覺得,醫院一定有問題。
老太太來的時候只是感覺腸胃不舒服,到醫院不過5個小時人就沒了,家屬紛紛指責醫院“不是你們治死了是什麼”?兒子希望醫院趕緊封存病歷,儲存證據。
可醫生和院領導都不出面,只有一個小護士跑來讓他們出院。這一家人在原地等了三四個小時,要醫院給個說法。
按照平常的經驗,到了這種時候家屬們不鬧一下恐怕都說不過去了。然而老太太的兒子還保持著冷靜,沒有去當醫鬧,而是當場報警。
兩名警察按程式做了登記,但能做的事情並不多。這一家子人只能繼續等,又是3個小時。收到訊息的親戚越聚越多,最終有20來個人含著淚,沉默地站在在護士站門口。
女兒已經哭得站不住了,女婿終於沉不住氣拍了桌子,嚷嚷著讓醫院把病歷交出來。可能是醫院怕他們鬧事,也報了警。
這次來了五六個警察,連派出所所長都趕到現場問這家人有什麼訴求。
兒子的要求就兩條:封存病歷、看監控。
他想知道,老太太到底是怎麼死的。
直到太陽從地平線升起,再緩緩爬上半空,醫院都沒有爆發醫鬧。這一家人忍住了,他們帶著一本薄薄的搶救病歷離開醫院,決定靠自己找出真相。
這家人來自本省一個盛產蔬果的農村,老爺子年滿70仍在務農,女兒待業在家以養病為主。
到處走動,研究如何狀告醫院的事情,主要是兒子和女婿在處理。兒子約莫40歲,身高不到一米七,頭髮已經稀疏、灰白,穿的黑T恤被洗得發白。
女婿身量也不算特別高,很壯實,平時做暖氣維修這些賣力氣的工作,仔細一看衣領已經抽線。兩人的衣袖上都用曲別針彆著黑布,正在為去世的老太太戴孝。
在此之前,這個家裡沒有一個人打過官司。他們只是想不通老太太為什麼會突然死亡,對自己遭遇不公平、不透明的對待,感到心有不甘。
當兒子和女婿找到我,把病歷攤在我面前時,我感覺到了他們灼灼的目光。他們在觀察我,觀察我翻閱病歷時的反應。
我是有醫學背景的律師,一看病歷就知道這是一次救治得當,堪稱教科書式的搶救。而且老太太入院時間實在太短了,走的卻很突然,病歷加起來才20頁,我無法從中看出醫院有什麼明顯的錯誤。
我們醫療律師其實不怕病歷幾斤重的那種患者,因為病歷越多越詳細,越能還原患者的病情變化,哪怕患者死亡沒做屍檢,從病歷裡也能把死因推斷個七七八八。
而我正在面對的,正是醫療律師最怕的情況之一:無從判斷死因,從而無法還原醫院的責任。相當於赤手空拳和醫院打官司,輸的機率很大。
老太太的兒子、女婿先後向我描述,老太太在晚上10點開始上吐下瀉,還一直犯惡心。
他們趕緊把她送到了中心醫院,急診醫生懷疑是感染或者腸易激綜合徵,被胃酸燒得難受,安排老太太住進了消化內科。
老太太在消化內科接受了補液,掛了左氧氟沙星的吊瓶。當掛到第二瓶的時候,老太太自己有了不好的感覺,她脖子發硬、牙關緊咬,痛苦地讓女兒通知醫生。最後醫院終於給出了死因——心源性猝死。
“我們不服!”女婿向我描述那晚的情況,越說越想發火。他覺得醫院一定治錯了,因為如果一開始就安排老太太去心內科而不是消化內科,去檢查心臟而不是給打消炎的吊瓶,可能老太太就不會突然死亡了。
我接的醫療糾紛,多數都是這種患者死亡的案子。每當家屬控訴醫院多壞,給患者治死的時候,我來不及細聽醫院過錯,總會向家屬發出靈魂三問:
什麼時候去世的?
屍檢了嗎?
火化了嗎?
這其實挺殘酷的,剖開屍體會對家屬造成二次傷害。不剖開屍體,就沒有足夠的證據去打醫療糾紛官司。
平心而論,老太太的案子是有些蹊蹺的,可是隻靠眼前薄薄的病歷,我還無法幫家屬接近真相。

我極力勸說他們屍檢。其實一般案子不屍檢也不是不能打,只是這個案子實在是太特別了。
醫院給的死因是老太太“心源性猝死”,這是一個“很方便”的死因。
猝死大家都懂,是患者自己的身體不好,可能是生活習慣問題、遺傳問題,總之不是醫院的問題。按這個死因打官司,肯定對我們很不利。
老太太突然去世,很難說是哪的問題,雖然最有可能是心臟和腦子有情況,但我是律師,不能把模糊的選擇交給法院。
我用最嚴肅的語氣,告訴我的當事人屍檢在這個案子裡的重要性。兒子低下頭,兩手撐著腦袋,不去看我。我直視著女婿的雙眼,一字一頓地說:“不屍檢會有很高的敗訴風險,一定考慮清楚。”
女婿聽懂了,但也皺起了眉,良久沒說話。
我經歷的醫療糾紛中,選擇屍檢的家屬總是極少數。我見過當場表示不屍檢的;也見過已經簽好屍檢委託書了又反悔的。很多人甚至沒有保留證據的意識,在找我打官司之前就把遺體火化了。
去年一整年,我這隻有一個家屬同意剖開父親的屍體。這還是因為家屬的閨女是學醫的,一直在勸他。
他同時也覺得70多歲的老父親被病痛折磨了一年才去世,應該在最後知道死亡的真相討回一個公道,不然活著的人都不會安心。最後真相查明,醫院擔了70%的責任,賠了30多萬。
就算如這家屬那樣堅定,屍檢對活著的人依然是艱難的考驗。
屍檢費用好幾萬倒在其次,主要是殘忍:不光要把屍體剖開,還得開顱取出腦子,最後和心肝脾肺腎一起泡在福爾馬林裡,由法醫帶回實驗室做病理切片。
屍檢報告完成後,如果家屬要求恢復,法醫會把器官一一放回遺體並縫合。
我曾是醫學生,說句有點丟人的話,我都不太敢看屍檢報告的最後幾頁,那是遺體和人體器官各個角度的照片。
之前看了幾份報告,我半夜總會想起那些畫面,衝擊力可比大學的解剖課大多了。
對沒有接受過醫學訓練的老百姓來說,看到自己親人的遺體一步一步被剖開,哪怕只是照片,說是酷刑也不為過。
現在老太太的兒女們就在猶豫要不要屍檢。
按我們這兒的習俗,人去世三天內就要火化。他們把老太太的屍體送入殯儀館冷凍著,沒有舉行任何儀式,我能看出這一家人內心的糾結。
他們必須做出選擇。

當天晚上,老太太的兒子和女婿就召開了家庭會議。
正對著門的窗臺上,家裡用白紙給老太太製作了一個臨時的牌位。筷子插在一個餑餑上,放在牌位前權當供奉。
老太太丈夫姓王,家在王家村,他倆育有一兒一女,其他親戚們不是一個村就是鄰村的,住的都不遠。老太太孃家的親戚坐滿了東屋,加上老爺子一家子,有十多口人到場。
“律師說了,不屍檢這個案子打不下去,最後花了錢也可能輸了。”兒子和女婿聽懂了我告知的案件風險,他倆是主張屍檢的。
一直陪護著老太太的是女兒,她全程看著老太太的生命一點一滴地流逝,但她選擇棄權。她為人溫和、順從,習慣性地聽父親、丈夫、弟弟的安排。
老爺子呆愣愣地聽著大家七嘴八舌地討論,還沒從妻子離世的情緒中反應過來。他今年70歲了,聽不懂那些專業的法律詞彙,他輕輕地說了一句:“算了吧。”
女婿還想再勸,老太太的妹妹說:“讓人安安生生走吧。”兒子說他也想要母親安心地走,但是不搞清楚怎麼也過不去心裡這個坎。女婿接過話茬:“律師說不屍檢沒法子往下走。” 
老太太的姐姐潑辣,豎眉斥道:“你們屍檢就能過去了?你們是存心不讓你爸好受了。” 
兒子張張嘴還想再說什麼,老爺子堅定地說:“輸就輸了。”無聲地,兩行老淚在臉上蜿蜒。兒子再也不敢勸了。
他知道老爺子和老太太這些年過得不容易。老爺子種著幾畝花生地,老太太平時去養雞場、石材廠打點零工,農忙時候就回來一起幹農活。
他倆錢不多,尋思老太太身體不太好,就咬咬牙給老太太買了一份社保。沒想到老爺子先得了腦梗,一側肢體癱了,後來恢復了些,只能拖著左腿慢慢走路。
兩個老人就靠著一份2000塊錢的退休金維持日常開銷。
從情感上說,老爺子確實受不了更多的刺激了。但從現實的角度考慮,爭取到更多的賠償對這個貧困的家庭非常重要。
他們放棄屍檢,無異於是在放棄可能的賠償。
我能夠理解這一家人做出選擇的原因。對這個脆弱的家庭來說,走上法庭面對龐大的醫院,已經耗費了他們巨大的心力。
這不是一個有底氣,折騰得起的家庭,沒有背景、沒有資源,只有一幫相互扶持著往前走的親人,去爭取一份心安。
每個家庭、每個人都有自己對“心安”的理解,我做為他們的律師,只有在尊重選擇的前提下,全力以赴。

“能不能做好醫院輕微過錯和無過錯的準備?”我提前把可能出現的最壞結果告知了家屬。
看老太太的兒子點點頭,我也不再勸了。
既然他能夠承受官司失敗的風險,那麼我決定硬著頭皮接下這個案子,雖然我心裡一點底兒都沒有。
這家人不富裕,但是非常講理,沒有當醫鬧還尊重我的判斷。我想多少能幫這家人一點忙。
目前我對案子只是有一個不好的念頭:醫院提供的這份病歷,過於完美了。
我說出了自己的擔憂,兒子赤紅著眼睛跟我說要趕回去給老太太辦喪事了,臨走前他說:“拜託了。”他們家一致決定要走法律程式,要堂堂正正地和醫院打官司,讓我盡力就行,唯一一個要求就是不屍檢。
我組了一個群,把老爺子、兒子、女兒、女婿都拉進來,仔細詢問老太太去世之前發生了什麼。
老爺子先給我發來一個抱拳的表情。女兒說老太太開始搶救時,護士讓她去樓上找別的科室拿心電監護儀。等自己抱著機器回來,老太太已經瀕臨死亡了。她也看不懂醫生的搶救到底對不對。
要是有屍檢該多好啊。我對著病歷犯了愁,只能猜死因。我決定抱一下大腿,把病歷發給了我的老師。
他是鑑定機構負責醫療糾紛的鑑定人,還是法醫病理學專家,手下解剖過的遺體成百上千。老師沒有屍檢也無法做出更多判斷,但是他也覺得醫院給的“心源性猝死”可能不成立。
我一度懷疑過老太太是不是食物中毒,可是當晚全家人都吃了一樣的食物,都沒有中毒反應。
我還懷疑過是不是吊瓶輸液的速度太快了,讓老太太本就脆弱的心臟不堪重負。
一直陪護的女兒記不清吊瓶滴得快不快,但她把第二個吊瓶拿回了家知道里面還剩很多藥。
女婿提出來警察把走廊的監控拷走了一份,監控能看出第二瓶藥是什麼時候換的。結合這兩個資訊,就能大概算出滴速。
沒想到,正是他們手上僅有的這點證據,讓我發現了醫院的問題。

女婿按照我的要求去看了監控,他邊看邊記錄,時間精確到秒:

女兒是凌晨3點12分45秒跑出去求助的。14分20秒開始,護士、醫生先後趕到病房,期間護士多次進出。27分28秒的時候,醫院ICU一名穿藍衣服的醫護人員進入病房。
越往後看,我越覺得不對勁,心裡警鈴大作。
醫院在搶救記錄裡,明明寫的是凌晨3點10分給老太太上了心電監護儀。而監控裡面能看到,女兒直到3點半都還沒取回心電監護儀。
而搶救記錄裡寫的卻是“3點16分,心電監護心率測不出,心電圖示直線”。
不對,時間都不對。醫院寫給家屬的時間要比實際發生的時間提前了許多。這份“完美”的搶救病歷是經過塗改的。
我必須去趟醫院,親眼確認那天晚上到底發生了什麼。

在醫院的大廳裡,我第一次見到了老爺子和女兒。
老爺子使勁兒扯出一個有點難看的笑向我示好。女兒的樣子著實嚇了我一跳,她留著短髮,但頭髮花白稀疏,比光頭好不到哪去。整個人看著很不健康,每走幾步就要停下來大喘幾口氣。
這一家子除了女婿是個火爆脾氣,其他人倒都是溫溫和和的,一點不像醫療糾紛的當事人。我見過很多親人離世後情緒激動、充滿戾氣的家屬。
有個幹工程的大哥,他的老父親在醫院做完心臟搭橋手術,剛送回病房就不行了。
大哥氣得找了30多個工人把醫院圍起來拉橫幅,還在醫務科和醫生髮生衝突,據說大哥打掉了醫院保安的記錄儀。
警察親自給他拉到衛健委解決問題,衛健委也不能因為你鬧得兇就不走鑑定程式,最後大哥找到了我。
大哥並不想訛醫院,只是要個說法,要醫院承認錯誤。我發現了醫院的問題,最後協商解決,醫院賠付了5萬多。
說實話大哥鬧或不鬧,最終都會得到這個結果。
所以對我來說,理想的當事人是又聽話、又講理、還不用安撫情緒的,這家人簡直完美符合。但他們表現得太平靜了,我說不上來是哪不對勁。
我和他們一起找到了醫務科,提出再看一次監控。醫務科不理解我們為什麼一次又一次地來,但還是聯絡保安隊給我們安排了。
醫院二樓盡頭的小隔間裡,四五臺電腦顯示著醫院不同區域的即時畫面。我和這一家四口人再加上醫務科的老師,把監控室擠得滿滿的。
我調到老太太呼救前的十分鐘開始播放影片,一秒一秒地觀察著走廊上的情況。
女兒拿著心電監護儀出現在走廊時,已經是凌晨3點35分了。顯然醫院寫的凌晨3點10分上心電監護是錯誤的。麻醉醫生進病房的時間,也比搶救記錄上寫的時間晚了整整15分鐘。
這兩點足夠推翻這份被醫院精心粉飾過的病歷。看完監控,我和這家人還特地回了醫院的神經內科,找到了女兒當時拿的心電監護儀並拍了照片。
我覺得這個案子有救了,搶救病歷一定有問題!
篡改病歷是法律明確禁止的,一旦查實甚至可以直接推定醫院有責任。畢竟病歷就在醫院手裡,他們要改上面的內容太容易了。
但實踐中,要認定醫院故意篡改病歷卻很難。因為法律認為的篡改和普通人的理解有很大的差別,你得向法庭證明醫生是為了逃避責任或者出於某種目的,故意篡改病歷。
說的不嚴謹一些,我得去證明醫院在故意給家屬下套兒。

在醫院大門口,一家人圍著我商量怎麼解決。我告訴他們不用走調解了,調解的前提是雙方認可病歷是真實的。
現在這份病歷更像是套上了一個完美的模板,醫生確實做了上面寫的搶救措施,只是因為我不知道的原因,時間沒和實際情況對上。
即使知道了醫院肯定有過錯,這一家也沒表現出太大的情緒,甚至連哀痛都是淡淡的。
兒子、女兒邊聽我分析邊不斷點頭,老爺子則是靜默地站著,也不發表意見。女婿倒是有些生氣,聽我說到不保證能認定醫院篡改病歷時,他說了幾句重話,但很快被拉住。
要是我的其他當事人知道醫院改病歷,那房頂都能掀翻。他們一家四口卻連話都很少說,沉默得彷彿被壓住了一樣。
我注意到女兒身體不好,聽到最後都站不太住了,蹲在地上表情有點痛苦。
兒子偷偷跟我說,姐姐之前患過乳腺癌,熬了幾個化療療程身體一直不見好。後來我漸漸瞭解到,女兒因為生病到現在都沒有工作,全靠丈夫賺錢。
兒子在工地當保管,月工資大概3000多。我開車駛離了醫院,從反光鏡上看著這麼一個多病多災的家庭,他們在扶著女兒站起來準備回家。
我以醫院篡改病歷為由,要求醫院對患者死亡承擔全部責任,摺合成賠償是60萬多點。
說實話我自己也覺得法院不太能支援,因為不知道老太太的真實死因,無法真正確定醫院的全部責任。但是我想要逼醫院一下,讓他們能給這家人一個解釋。
我們這裡的醫療糾紛,去醫調委調解解決的比較多,除非醫院不調解,否則很少來法院起訴。
其實這家醫院一直是挺配合的,不管是看監控、封注射液實物、調解,都沒怎麼為難我們,患者的訴求也耐心聽了。
但即使如此,醫院還是覺得自己沒錯。雖然打官司就是盡最大努力維護自己的利益,但醫院這個態度,真讓人生氣。
等待開庭的時間裡,這家人很少在群裡說話,不像其他家屬一樣因為焦慮案件結果追著我問個不停,只有女婿時不時地轉一些醫療事故的案例。
有時候他會發些評論:“我始終相信,正義也許會遲到,但從來不會缺席。”
開庭前,兒子整理了一份家人對醫院的意見發給我。他寫了3000字,附了很多病歷的截圖。
他最後說:“醫院的失職和編造病例,讓我們家屬很憤怒。希望律師能將我們的意見一字不落地反映給相關部門,必要時我們將透過其它訴求途徑進行反映,比如退役軍人服務站、新聞媒體、正常程式逐級上訪等。”
“我相信中國一定會有說理的地方,最終一定會給我這個16年軍齡的退伍軍人,一個正義的說法。
拭目以待吧,正義可能會遲到,但從來不會缺席。我既然能為祖國站崗16年,我就一定能再用16年為我母親討要一個說法。”
現在可以初步判斷,醫院篡改病歷,並且可能存在錯誤治療的問題。即便如此,這一家人也沒想過靠醫鬧來迫使醫院賠錢,而是堅決走法律程式。我愈發想把這個案子辦好,給這家人一個交代。

第一次開庭那天,這家人八點半就整整齊齊地等在法院門口,碰面之後他們不斷跟我說辛苦。女婿還給我加油:“把醫院殺個片甲不留。”我扶額苦笑。
我在法庭上指出搶救記錄與監控影片記錄截然相反,絕大多數搶救措施的記錄時間比實際進行的時間早20分鐘。
我列了表格,詳細對比了病歷和監控的所有矛盾之處。我想爭取主動,就要往篡改病歷的方向舉證。如果屬實,可以不用做司法鑑定,直接推定醫院有過錯。
法官瞅了我好幾眼,面露難色:“篡改病歷和死亡的關係有多大?不鑑定(死因)我也沒法判啊。”
法官一句話就讓問題回到了鑑定上。我理解這是為了明確各方的責任,但也意味著,我和這一家人會陷入被動。
醫院堅持認為病歷上寫錯了時間是正常現象,因為當晚醫生忙於搶救,不能即時記載病歷。
而且主觀上既沒有拖延治療,也沒虛假記載治療手段。醫院的律師強調,老太太死於心源性猝死是突發意外,與老太太入院時醫院讓她在消化內科接受治療無關。
這話點燃了女婿,法官剛宣佈休庭,女婿就指著醫院律師鼻子罵:“你怎麼能說出醫院沒錯這種話,我丈母孃人都沒了,你還有沒有道德?你還配幹律師嗎!”女婿也沒放過法官:“一開始我就覺得你向著醫院,你分明認識她(醫院律師)。”
開庭前法官確實和醫院律師多說了幾句話,好像是討論另外一個案子。法官惱了,瞪大眼:“我幹多少年法官了,縣城哪個律師我不認識!”
等我反應過來,女兒、兒子都在把女婿往法庭外拉。我雙手合十給法官和醫院律師賠不是,醫院的律師大方地笑了下說:“我也沒往心裡去。”法官則嘟囔著:“這哪行。”
等我找到這家人的時候,還沒等我說,就聽見女兒和兒子指責女婿,他倆都說律師也是各自有各自的立場,不該朝人家發火,更不應該指責法官。兒子說他聽了醫院的話也氣得不行,但是他壓制住了情緒。
看我出來,一家人特別是老爺子對我千恩萬謝。在這個時候他們甚至還在為別人哪怕是對方律師考慮,我覺得這家人的底色還是非常善良的,愈發感覺不能讓好人寒心。
結果還沒開始對死因進行鑑定,就整出么蛾子了。

法院隨機搖號抽出來的第一家鑑定機構,和我們狀告的醫院是兄弟單位,相當於弟弟出面評判哥哥有沒有做錯事。
我擔心不公平,趕緊給這家鑑定機構打電話。鑑定機構的老師也很理解,甚至還感謝我在一開始就提出異議,不然正式進入程式就難辦了。
那邊當天就退案回來,法院把案子投給了第二家機構。
法律就是這樣,只有結果正義是不夠的,過程同樣重要。而我相信過程。
等待鑑定結果期間,我要來了老太太過去所有的病歷,一遍一遍地看。
我發現老太太2年前就有不穩定型心絞痛的病史,而且那天晚上來到醫院急診時,雖然她的指標正常但是肌鈣蛋白比正常高不少,鉀也偏低。這些可是判斷心臟健康的指標。
當晚急診醫生判斷老太太胸痛是因為胃酸反流,沒有排除急性心梗的可能性,就安排她去了消化內科。消化內科都是慢性病病人,哪能搶救得過來突然發作的急性心梗患者。
帶著這個疑問,我和老爺子以及他女兒一起坐了3個小時高鐵去參加聽證會。
在現場,我們見到了當晚負責搶救老太太的女醫生。這位女醫生圓臉微胖,看起來30歲出頭的樣子,她好像一直非常緊張,全程低著頭,也不說話。
鑑定機構來了兩位鑑定人,一位白頭髮老爺爺和一位四五十歲的女法醫。我向他們列出了醫院的問題:老太太入院檢查時,肌鈣蛋白I提示有急性心梗的可能性,但醫院沒有會診,沒有針對性地排查和治療,這是診斷錯誤。
搶救期間心電圖檢查不僅不及時,而且篡改病歷違反了制度。
我掏出電腦播放監控影片,把有矛盾的地方一一找出來給專家看。播放到女兒從樓上拿回心電監護儀的時候,專家還特地放大了畫面,確認手裡提著的確實是心電監護儀。
專家看向女醫生,想讓她解釋。隔著桌子,我看到她攥緊了手裡的筆。最後她也沒說話,而是由律師代為回答。
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老爺子不斷說著他這輩子都不會忘記幫過自己的人,女兒則不住地感謝我幫他們說話。
一個月後,我收到了鑑定報告:“病歷中多處記錄存在矛盾、錯誤,不符合病歷書寫基本規範,存在過錯……”我的意見幾乎全被採納。
考慮到老太太自身有基礎病,症狀也不典型且病情發展快,鑑定機構給了醫院一個次要到同等過錯,負40%的責任。
我把這個結果發到群裡:“結果在預料之中……如果有明確的屍檢結果,比如確定是心梗才有可能再提高過錯比例。”
兒子和女兒紛紛發信息:“好的,康律師。”他們家接受了這個結果,沒有提出任何異議。
收到報告3天后,第二次開庭。這次我千叮嚀萬囑咐讓女婿不要衝動,他不好意思地撓撓頭說他這次全程不發表意見。
女婿的訴求很簡單:多爭取些賠償。他掏出兩本殘疾證來,一本是女兒的精神殘疾貳級,一本是老爺子的肢體殘疾肆級。
女兒的殘疾證是8年前發的,那時她還是黑長頭髮,比現在看起來年輕得多,只是眼睛死死地盯著左下某個位置,沒有看鏡頭。
疾病幾乎摧毀了她的青春,也讓小家庭雪上加霜。女婿提出能不能讓醫院賠撫養費,本來兩位老人靠著每月2000元的退休金維持生活,偶爾還要補貼一下常年服藥的女兒。
自從老太太去世,唯一的一份退休金也沒了。
我看著那兩本殘疾證,沒能說出拒絕的話,只是說在別的賠償專案上爭取試試。

我希望能勸說法官突破鑑定報告的結論,去判醫院負擔更高比例的賠償。因為鑑定機構是沒辦法評價醫院“病歷書寫不規範”背後的惡意的。
說直白些,無法排除一種情況:醫院為了逃避責任而故意對病例造假。
法官差不多50歲,身量挺高但是一點沒發福,我查過他所有醫療糾紛的判決,基本上都落在鑑定意見給的區間裡,判得中規中矩。而此時,醫院律師提出了醫院責任不應超過30%。
我希望法官能更全面地考慮情況,把兩本殘疾證和女兒這些年的病歷當證據提交。法官仔細地翻了一下殘疾證,還端量了一下女兒和老爺子,最後還是說:“這撫養費判不了,適當照顧患者我覺得是應該的。”
我不願意放棄,在最後補充的時候直視著對方醫生的眼睛說:“被告存在偽造、篡改病歷資料的行為,且至今未做出合理解釋,其行為極大傷害了患者家屬的感情。
若非代理人偶然發現,那被告篡改記錄一事將無人得知,請求法庭對此給被告做出否定評價以作懲罰。”
聽到這番話,那名負責撰寫病例的女醫生低下了頭,嘴唇動了動但什麼都沒說。
開完庭,女兒和女婿扶著老爺子走在後面,兒子說只要我覺得可以,他們就不打算再上訴了,“父親和姐姐的身體都不好,也不想折騰了”。
這段時間,家裡人過得都不太好。他姐夫脾氣爆愛抬槓,雖然心裡都明白但嘴上不服氣;姐姐過於悲傷,也沒有了主見;老爺子自從老太太去世之後愈發沉默了。哪怕最後醫院只負擔30%的責任,也已經比第一次開庭時一點錯都不認好多了。
兒子說他們一家子有三個黨員,他們能夠接受法院公正的判決。
開完庭我給法官去了個電話探口風,法官上來就跟我說50%不可能,45%就是輕微到次要裡最高的了。我說:“您多判1萬塊錢,這錢對醫院和保險公司來說沒多少,但是夠老爺子用1年多的。”
這家人窮但從來沒鬧過,他們尊重法院,信仰法律,沒想過給政府添麻煩,法律應該給遵守規則的人們一個出路。法官答應去做做醫院工作,能照顧的他會照顧。
第二次開庭和下判決中間隔了個春節。過年的時候,我們這兒家家戶戶要做大棗餑餑。老爺子的兒子以前老太太自己就能包圓大棗餑餑、蒸丸、炸魚、炸丸子……
那天他和老爺子做著做著就哭了,女兒說媽做的時候會摻點糯米粉,吃起來有嚼勁,邊說著也哭了。老爺子聽了也難受,找個理由走出了家門。
全家人苦熬了大半年,終於等到了公正的判決。只是那份瀰漫在脆弱的家庭中的悲傷,不曾被外人看見。
他們在法庭、醫院,始終保持克制和理性,即使是脾氣最火爆的女婿,也只是藉著說幾句狠話來發洩情緒。
這一家人從始至終都很清楚,鬧或不鬧,得到的結果都是一樣的。因為法律沒有變、公理沒有變。
最終法官採納了鑑定機構的判斷,醫院負擔40%的責任,賠償這一家人26萬元。結果沒有偏向醫院,也沒有因為這一家的不容易,而做出突破規則的照顧。
這一家人的案子在我代理過的醫療糾紛中,不算難度大的,也不屬於金額高的。但我很難忘記這個案子,忘記這一家人。
那天,我和我們這兒最大的三甲醫院老師聊案子,他突然問我:知不知道有些患者家屬組了個群,不走正規程式,天天就是跟醫院要賠償,背後可能還有律師在出謀劃策。
“這不就是醫鬧嗎?”我不知道有這種群,還反問法務老師,“也不能患者私下要賠償你們就給吧”?
法務老師苦笑說當然不想給,但是如果患者鬧得兇,鬧得社會不穩定,醫院就會被施加“隱性”的壓力。
我給法務老師打氣:“你們可千萬不能輕易妥協啊,不然對我這邊苦哈哈地一步一步走鑑定、走司法流程的患者可太不公平了。”
作為醫療糾紛律師,我深知患者面對醫療損害時的無助與憤怒,但更痛心於“醫鬧”對醫療秩序與法治底線的踐踏。
每當目睹家屬以哭喊、堵門、拉橫幅甚至暴力威脅逼迫醫院“破財消災”,我不僅為醫院感到悲哀,更為那些真正需要法律救濟的患者感到擔憂。
當“鬧”成為捷徑,誰還會相信正義?
所以我甚至比醫院還討厭醫鬧,輿情裹挾下醫院常被迫“花錢買平安”,反被貼上“理虧”的標籤。
一線醫護在威脅中戰戰兢兢,甚至有好多技術精湛的醫生因為碰上一個難纏的醫療糾紛,直接轉行了。
我知道我們這兒最好的醫院心內科有個老專家,五六十歲還孜孜不倦地外出學習先進的治療方案。老專家被返聘的時候,不知怎的,有個患者手術成功後突然去世。
家屬本可以正常走法律程式維權,卻只知道舉報,不管老專家是學術兼職還是外出講課,都被這家人盯著找把柄。
老專家不勝其擾,直接不幹了,導致我們這兒最大的醫院能做射頻消融手術的醫生還沒二甲醫院多。最後家屬也沒查出來親人去世的真相,也就不了了之了。
我為醫院和醫生悲哀,也為患者悲哀。每一次醫鬧得逞,都在加深醫患群體的互疑與敵意。
每當看到有人用一哭二鬧三上吊的方法讓醫院賠錢,我就想起自己代理的這一家人,他們眼中有對法律、對公平未熄滅的期待。
按照家鄉的傳統,老人去世後通常要在三天內火化,其中包括在老宅停靈的兩晚。
因為這場醫療糾紛,以及隨之而來的全家人糾結要不要屍檢,老太太的火化是在去世後的第四天進行的。
自從那晚去醫院看急診後,老太太再也沒有回到灰瓦石牆的三合老院,也看不到瓦片縫隙裡新生的嫩芽。
家裡沒有舉行告別儀式,這個家裡有太多人承受不起離別的刺激了。兒子和本家兄弟一起把老太太送到火化的臺子上,送了最後一程。
殯儀館裡,取骨灰的叫號聲響起。兒子捧著還有餘溫的袋子,輕輕放進骨灰盒裡。
面對著圍在外面的親戚,他不敢哭得太大聲,接下來的一路上,他還得給老太太叫魂,不然怕她找不到回家的路,“媽,你可得跟上了,一定得跟上了”。
這個普通的家雖然剛剛經歷了不幸,但接下來這一路,他們會彼此簇擁著走下去。
第一次聽這個故事時,我挺困惑。這家人明明可以更強硬一點,但在這起糾紛中,他們的應對方式,卻平和地近乎軟弱了。
康不醫卻說,這一家人非但不軟弱,還充滿韌性和信念感。他們在用正確的心態面對糾紛,維護權益。
我們平時總面對太多無助,習慣了在維權時大聲喊、墊腳跳,用各種方式給對方施壓。
久而久之,我們開始習慣遇事先吵架、不服就動手,整個世界都在“弱肉強食”,卻忘記去尋找程式、去透過法律解決問題。
如果有一天,我們自己就是那個弱者呢?
而這也是康不醫執意打贏這場官司的原因。
她想為那些仍願意遵守規則的人,創造一個能生存下去的環境。
在她想要的世界裡,這樣弱勢又遵守規則的人,也能生存下去。
(文中部分人物系化名)

編輯:老腰花、小旋風

插圖:魚頭
本篇1102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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