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好,我是陳拙。
前段時間我聽過這麼一句話,健康是有價的,只要你身體沒大病,就堪稱百萬富翁。
不信你看這張圖↓

這樣的圖網上比比皆是
早些年,這張圖經常被家長用來提醒孩子早睡早起,愛惜身體。
最近這兩年,這張圖還進化出了緬北版本,用來估算一個人被嘎腰子時,價值多少錢。
我的作者律師康不醫告訴我,除了緬北,在他們律師行業裡,也必須面臨給健康器官明碼標價標價的情況——當患者認為醫院治壞了他們身體必須打官司時。
這一類官司,有時醫院有理,有時患者有理,但最後的賠償結果,總會出乎人的意料。
康不醫自己也說,醫療官司裡邊門道多,要講的話一整天都講不完。
她就先講一個事兒:“醫療官司裡,眼睛的案子,是我最害怕接的。”
在今天的故事裡,她就遇到了那麼一雙難忘的眼睛,她想陪著當事人重見“光明”。

在律師行業,每個器官都有標價的。
一隻眼睛30萬,兩隻眼睛80萬,兩條腿都動不了的高位截癱是90萬。
60歲以上這個價格還得再打一些折扣。
眼睛的價格我記得最清楚,我最不想打也是眼睛的醫療官司。
因為大多數患者根本接受不了,他們瞎了,錢才這麼少。
2024年一整年,我為三位患者,四隻眼睛,向醫院維權過。
第一個患者是個70歲老大爺,做完腦瘤摘除手術後雙目失明,因為腦瘤離視神經實在太近了,醫院過錯才20%,兩隻眼睛最後一共賠了20萬,拿到判決的那天老大爺沒說別的,只是說再也不能去伺候他最喜歡的櫻桃樹了。
第二個患者是個20多歲的小夥子,病歷足足幾斤重,為了左眼,他跑了10多家醫院,視網膜脫落了一次又一次,每見一個醫生光感就消失一點,最後他跑完了全國最頂尖的醫院,左眼也終於歸於黑暗了。他拿著賠償的22萬,辭掉開卡車的工作。
醫院過錯不佔全部的話,不能全額賠償。這些案子都讓我難過,因為患者幾乎都在問我同一個問題:“我瞎了,我的生活沒了,醫院怎麼才賠這麼點?”
我不知道怎麼回答,最後決定乾脆不再接眼科的醫療糾紛。
但很快我迎來了第三個當事人,也是讓我記憶最深的一個。
那是個特別年輕的小姑娘,我從她失去光的右眼裡,看到了憤怒、悲傷、生無可戀,唯獨看不到一絲希望和對未來的信心。

我是從小紅書上認識李楓的。她的頭像是個年輕的女孩,穿著簡單的白色上衣,微胖,戴個黑框眼鏡,拍照風格一整個古早大頭貼。
她留言,醫療糾紛,您能接嗎?
我回復:真巧,我就是專門做醫療糾紛的律師。
她立即要了我電話打了過來,上來第一句話就是“我不知道算不算醫療糾紛”,電話那頭的聲音聽起來年輕,也很迷茫。
李楓跟我介紹,她今年28歲,去年2月,因為右眼看不清楚,去醫院治療了四個月,不管是門診還是住院,都診斷是“視神經炎”,門診10次,加上住院八天。結果視力從0.8到看不見了。
醫院治了半天給本來視物正常的患者治瞎了?聽著像個笑話,這醫院得多瞎才能辦這樣的事。
一問是哪家醫院,她報出了“第一醫院”的名字。
第一醫院是我們當地最大的三甲醫院,全省排前五,又是全國百強醫院。
以我和第一醫院交手多次的經驗來看,這醫院的醫術其實很好,我姥姥胃癌就是那做的手術,4年了也沒復發;後來我當了醫療律師,三天兩頭和各醫院打官司,而第一醫院從來都是錯誤最少且改錯最積極的醫院。
他們法務人也很好,經常能照顧患者的就照顧了,經常我多算點賠償,法務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就過去了。
處理的醫療糾紛多了,我愈發覺得第一醫院真是技術高超,醫生的態度、水平都沒的說,我爸媽看病我只敢去第一醫院。
現在你跟我說,第一醫院的眼科四五個醫生加上主任,你都求醫過,他們一塊給你把眼睛治失明瞭?
也許是感覺到我的沉默,電話那頭的李楓加快了語速,她最後去了北京,全國最好的那家醫院,結果,醫生見到她第一句話就是:“你怎麼現在才來!”
李楓說,自己聽醫生話的意思是,自己在上一家醫院被“誤診”了。
她看不見,根本不是因為視神經炎,而是鼻子裡藏了一個惡性腫瘤,再晚點,別說眼睛,連命都保不住了。

眼科的醫療糾紛其實很難,不光我們律師頭疼,連鑑定機構也頭疼。
一方面眼科過於專業了,擅長眼科的鑑定專家極少,另一方面眼科檢查的裝置要求也高,很多鑑定機構硬實力不足,都紛紛退案。
但李楓這小姑娘的情況,不太一樣。
之前我遇到的患者失明,好歹是醫生明確手術失誤了,但是李楓的失明,是她自己的腫瘤壓迫造成的,而且你去眼科看病,眼科醫生沒看出你鼻子裡有腫瘤,醫生應該為此負責嗎?
我的經驗告訴我,這很難評。
醫院哪怕是誤診了,但是你看的是眼科,結果是鼻子的問題,就像你去要求數學老師寫一篇詩歌出來,是不是也有點強人所難?
我硬著頭皮給她講上個的眼科案子裡遇到的困難,想告訴她案件風險,可是李楓好像只聽到了上個案子最後醫院認可了過錯,賠了患者20多萬。
她一直追問我什麼情況能構成醫療糾紛,然後把腦海裡所有的懷疑連成了一條線,仔細地詢問著醫生的診斷有沒有錯、用藥有沒有錯。
我沒看病歷,不敢下結論,只是敷衍說要有更多資訊,綜合地去看。
最後她雀躍地跟我說:“康律,你的話給了我很大的決心”。
“你誤解了啊啊啊,我不是這個意思啊啊啊”,我內心在咆哮。
我其實想說的是你的情況和別的患者都不一樣,人家能做出醫院有過錯的結果,你可不一定。
但是李楓堅信醫院百分之百有錯,我只好約她當面聊聊。

我和李楓第一次律所見面,大概是打完電話的半個月後。
李楓和她的大頭貼頭像看起來沒什麼區別,她揹著雙肩包,站在會客室有點緊張有點侷促,特別像剛畢業的大學生。
李楓打眼看起來其實和正常人沒什麼兩樣,但是長時間盯著她看,會發現她的右眼的黑瞳仁的轉動總比左眼慢一拍,或者乾脆就不動了。
左眼在看著你,但右眼好像在看別處。
李楓說家裡人不想讓她再折騰,而她打定主意,寧可拿幾萬律師費也得找醫院要個說法。
不然她心裡咽不下這口氣。
她上小學時媽媽就病逝了,父親靠在工地幹苦力,一手把她拉扯大,李楓好不容易大學畢業,剛在公司幹了一年財務,正要升職加薪的時候就碰上這事兒。
一開始治療眼睛的時候,公司的領導還安慰她,等眼睛沒事兒了回來就給她升職加薪。後來她右眼保不住了,還查出了惡性腫瘤,公司立即派人上門,美其名是看看她恢復的怎麼樣了,實則是讓她自己辭職——不然公司辭退更不好看。
李楓說到這兒已經泣不成聲,她說去北京看病的時候,領導還一直鼓勵她,只是她覺得很不公平,為什麼她要遇到這種事,丟了眼睛,又丟了工作。
她說,手術和無休止的化療她可以忍,熬過去也就過去了,但眼睛卻怎麼也回不來了。
她跑遍了北京的大醫院,但是各個醫院都告訴她沒有辦法挽回右眼,李楓又把希望寄託在中醫上,針灸、推拿都試過。
針灸的長針被中醫捻入她頭上的各個穴道,扎得滿頭像刺蝟一樣,李楓很痛,但是她依舊忍了一次又一次,她覺得右眼疼可能就是快好了。
最後她針灸了大半年也沒有什麼效果,李楓才放棄。
我內心充滿了對李楓的同情。
我只比李楓大一歲,天天琢磨買衣服、化妝品,不工作就約上朋友吃吃喝喝。
而李楓要面對的卻是失明、失業。醫生告訴她,如果眼球萎縮了,還得摘除眼球,安裝義眼,更嚴重的是可能會影響左眼視力,最壞的情況是兩隻眼都瞎了。
李楓跟我講述這一切,說要如何摘掉眼球,適應義眼,如果後面摘掉左眼就完全看不見了,得提前備好兩隻義眼。提起義眼時,她功能尚好的那隻眼睛,流露出深深的恐懼。
我注意到,她見面過程中,手裡還攢著一份病歷,那不是眼科的,而是三甲醫院的心理報告。
我瞥了一眼結論,上面分明寫著李楓有著很強的“自殺傾向”。
李楓說因為失明,再沒有公司願意要她,入職體檢她都通不過。
李楓沒收入,化療又貴又痛苦,她爸把房子賣了,她哥哥說服妻子,拿出自己所有做生意的本錢,都給李楓治病。李楓的男朋友也不得不一直請假陪她就醫,差一點就要被勸退。
李楓覺得自己一直在拖累家人,她覺得她死了所有人都解脫了,她自己也不用再被化療和摘除眼球折磨。
李楓為了不拖累男朋友,提了好幾次分手,但李楓的男朋友一直不放棄她,帶著她不斷地心理諮詢,盯著李楓一把一把地吃抗抑鬱的藥。
父親也不敢工作了,陪著她,生怕她做傻事。
李楓說,她之前每天晚上睡覺前,躺在床上,都會捂著左眼,用右眼看天花板,一開始是模糊,後來是白茫茫的看不出外界輪廓,再後來是發黑發暗,到一點光也看不見一共也就3個多月——最後哪怕用右眼直視太陽,也看不到一點光。
李楓摘下眼鏡,用手擋住左眼,將右眼睜得大大的。我伸出手在她眼前晃了晃,她什麼反應都沒有。
“康律你知道嗎,我閉上左眼,我的世界就是一片黑。”
李楓說這話的時候臉上沒有什麼表情,右眼的瞳孔像黑洞一樣,折射不出一點光。
但是淚痕還掛在臉上。


李楓半坐在會客室的沙發,面前擦淚水的紙巾堆成了一座小山,她掏出一打第一醫院門診病歷,向我介紹她是怎麼一點一點失去右眼的:
李楓說,一開始她只是看東西模糊,但她很愛護眼睛,立即請假去了區醫院,醫生沒說出個所以然來,她連檢查報告都沒拿就直奔本地最好的第一醫院。
第一醫院認為李楓是視神經炎,讓她服用甲鈷胺營養神經。但是沒什麼用,李楓看東西還是模糊。
李楓又掛了另一位副主任醫生的號,做了檢查,醫生還是說問題不嚴重,讓李楓繼續服藥。
李楓聽了放心很多,但是視物的模糊感一直沒消失,醫生說不用住院,吃藥就行,李楓感覺不像醫生說的那麼輕飄飄,重新找醫生。
複診的醫生說他們科最厲害的是嚴雪庭主任,嚴主任是全市眼科的一把手,在省裡也享有盛名。
李楓立即掛了嚴雪庭主任的號,第一次見面,嚴主任很細心地檢查了她右眼的情況,這時候李楓右眼視力還有0.8,嚴主任不厭其煩地回答李楓的問題,最後給的診斷還是視神經炎,建議李楓實在不放心就住院治療。
李楓非常聽醫生的話,回去請了假,第二天就去找嚴主任辦住院,住院八天主要是激素治療和各種檢查,醫生讓李楓繼續服用消炎藥,出院時右眼的水腫確實消了很多,嚴主任的確診也讓李楓很放心。
出院後,李楓每天要吃好幾種藥,她仔細地定了鬧鐘提醒,所有醫囑都照做了,但是視野還是越來越暗。她一天天數著嚴主任坐門診的時間,提前請好了假。
一週後,嚴主任讓李楓繼續吃藥。李楓很害怕,嚴主任安慰她沒啥大問題,李楓決定相信醫生,回家繼續按時吃藥,儘管她已經有點看不清嚴主任的樣子了。
又過了一週,李楓又掛了嚴主任的號,這時候右眼發黑發暗,快看不見了東西了。嚴主任建議李楓繼續住院用大量激素。
激素副作用很大,她上次住院就胖了10斤。而且這次視力下降來勢洶洶,復發也不可能這麼快。
李楓第一次對第一醫院產生懷疑,是那天早晨,她醒來之後發現右眼一點也看不見了,這離她上次掛號,醫生讓她繼續吃藥才隔了10天。
於是李楓踏上前往北京的列車,帶著在第一醫院門診十多次、住院八天的所有病歷。
李楓掛了眼科專家的號,訴說情況後,專家說:“怎麼這麼糟糕才來”,並幫李楓加急辦理入院。
李楓懵了,從來沒人告訴她很嚴重。
一開始北京的專家就懷疑是壓迫性導致的視力下降,李楓提出第一醫院診斷一直是“視神經炎”,北京的專家耐心地解釋,視神經炎一般都是雙眼發病,很少有像她這樣只有一隻眼視力下降的。
李楓說,北京的專家看了第一醫院拍的核磁也沒有說什麼。
我倒是聽著發怵:北京的眼科專家看核磁都沒看出病灶在鼻子,那真的能怪第一醫院嗎?
實際情況是,李楓在北京住院第三天,耳鼻喉醫生也被請來,他一看片子直截了當地說鼻子裡有個腫瘤,必須儘快手術切除。
李楓最終同意了手術,在手術中活檢確認是惡性腫瘤——鼻腔鼻竇腺樣囊性癌。
手術結束後李楓視力也沒有恢復,專家告訴李楓,術中發現腫瘤已經蔓延到眼眶尖的位置,雖然已經順利摘除,但腫瘤壓迫視神經導致的萎縮是不可逆的。
就像卡車軋過手掌,哪怕把手掌從車底搶救回來,骨頭和肌肉都被壓碎了,這隻手也是殘廢了,李楓的視力也幾乎沒有康復的可能。
李楓記得,當時醫生跟她說,眼球如果後期萎縮了的話,需要摘除換成義眼,另一隻眼情況不好也得摘除。
在全國最頂尖的眼科醫生的辦公室,李楓強作鎮定地問醫生還有沒有推薦的專家,能治好她眼睛的,醫生搖了搖頭。
李楓沒再說話,剛出醫生辦公室就哇的一聲大哭起來,“我當時以為做了手術就會好,我真的沒想到會嚴重到這個程度”。她說如果知道,一定不會在第一醫院浪費一點時間。
我覺得不好說,這個腫瘤長得太快了,而且離視神經也太近,做手術再小心也沒人能保證視力一定能保住。但是我怕刺激到李楓,沒說出口。
李楓和父親在醫院的走廊上抱頭痛哭,化療又是一大筆錢,李楓恨自己是個累贅,拖累了父親、哥哥,也不知道男朋友會不會嫌棄自己。那是李楓一家最黑暗的時刻。

更打擊李楓的是,她後來回到第一醫院耳鼻喉化療,醫生看了李楓在第一醫院眼科住院拍的片子,立馬也斷定李楓的病灶在鼻子。
李楓愣了,原來第一醫院不是看不出來。
如果第一醫院能像北京醫院一樣,請耳鼻喉科的醫生一起來看看,她就不用面對這殘酷的結果。
李楓對嚴主任的信任就是那一刻全面崩塌的,取而代之的是恨。
此時此刻她把對醫院的恨意鋪展在我面前。
我很怕這種情緒激動的患者,期望值也很高。但是,連全國最頂尖的醫院一開始都沒看出李楓是鼻子腫瘤導致的失明,第一醫院的過錯能有多少,我心裡也沒底。
敘述完病情,李楓充滿期待地看著我。
我心煩意亂地翻著病歷,內心天人交戰。
這案子,接,還是不接?
李楓作為患者,把她該做的都做了——按時複診、吃藥、做檢查,住院,她沒有任何錯。
那錯的會是醫院嗎?

李楓說我是第一個認真聽她說話的律師,她覺得我也很有經驗,和家人也一直強調我有很多成功給患者維權的案例,她覺得我一定能幫到她。
我沒直接答應她接下案子,只是給她講起了之前辦過的一個案例。
前年,我辦過一個肺癌的案子,醫院也是漏診了,導致患者晚了半年才查出癌症,但那時已經是晚期了,患者沒隔幾個月就走了。
司法鑑定給的結果,是醫院佔輕微到次要的過錯比例,換算下來大概是20%左右。
鑑定機構的意見是,患者應該為自己的健康負責,如果醫院一直沒改善症狀,去其他醫院就診,也能提早發現腫瘤。而且即使早發現,這個患者一定能活下來嗎,誰也說不準。
李楓臉上閃過一絲迷茫。
我盯著李楓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說:“你的情況也有點類似,第一醫院應不應該看出你鼻子有東西?即使第一醫院看出來,你的眼睛能救回來的可能性多大,這個誰也說不好。”
醫院沒看出患者的病,應該賠多少?我告訴李楓讓她做好最壞的準備,可能醫院只是個輕微過錯,也許就佔10%,換算成賠償,她能拿到手的也就五萬多。
說到過錯和比例,李楓聽懂了,但是李楓堅持覺得,醫院的過錯不會那麼低,她說北京的專家也說這一定是誤診。
我反問她,那北京的眼科專家一開始也沒看出來,會不會是因為術業有專攻,眼科發現不了耳鼻喉的問題?
司法鑑定不強人所難,如果連鑑定機構的眼科專家都看不出來片子的問題,那嚴主任也不會有什麼問題。
李楓沉默了一會兒,最後從牙齒裡擠出一句話:“定責如果是10%,我覺得我會去醫院鬧。”
我不喜歡這樣的說法,哪能做鑑定沒達到要求就鬧的。我直接告訴李楓,你鬧也沒用,第一醫院家大業大的,也不怕鬧。現在最重要的是要拿出依據來證明醫院過錯。
“康律,您作為律師,您站在法律的角度上跟我分析案件我理解,但是您站在我的角度上,我每句話句句屬實,可以和第一醫院的醫生對質,看看他們是否像我一樣坦然,您不覺得我這個眼睛丟的冤嗎,我的工作我的生活因為這個眼睛……”
我覺得李楓情緒太容易失控了。我給她講法理,她給我講情緒。
這個案子就是一個賭局,如果我輸了,李楓會不會連我也記恨上,不光“醫鬧”,還來“律鬧”,想想我都打了個冷戰,那我可受不了。
但是想到她說起義眼時絕望的神情,我不想丟下她。

李楓說我給了她打醫療糾紛的信心,我卻一直在打擊她。
我第一次恨我自己不會看影像學片子,如果我會看片子,那我就可以跟李楓講的頭頭是道,第一醫院到底應不應該看出她鼻子的腫瘤。
我自己都充滿了疑惑。
我明明解釋不了李楓的疑問,但是李楓就是特別相信我。我讓她考慮好風險、和家人商量清楚,再決定要不要委託我,她每隔三天就催我給她辦理委託手續。
委託的當天,她還有點不好意思地跟我說,朋友推薦她一個專門打醫療糾紛的律師,我知道這位前輩,執業年限比我早十多年,在我們當地很有名。
但李楓說,她不去找了,就認定要找我委託。
我捏著李楓的授權委託書,感覺沉甸甸的。
還是那個問題,她的腫瘤長得快到三個多月就可以壓迫神經讓人失明,醫院沒查出來能佔多少責任呢?如果第一次發現進行切除能保住視力嗎?誰也不敢說。
我決定先問問醫院意見,正好這家醫院的法務經常願意和我們交流案子。
既然當了李楓的代理人,我去醫院的路上都在想怎麼措辭給她爭取權益。
我上來就說我是為了李楓來了,法務老師對李楓印象很深刻,李楓去找過他們,情緒挺崩潰的,想讓醫院承擔她右眼失明的損失。法務老師也說她太年輕了,確實很可惜。
法務老師撓了撓頭,說李楓讓醫院為她眼睛負責,但醫院覺得患者右眼失明是她自己長的腫瘤壓迫的,言下之意是不關我們醫院的事。
我沒回答,站在醫院的角度,法務的說法也沒問題。
法務老師看我不說話,緊接著說:“但是這個漏診,對於我們也確實是個丟人的事,如果要是兩三萬,賠了也就賠了,多了肯定得做司法鑑定”
我立馬以退為進:“這個案子其實我可不太敢接,患者太年輕了,期望值也比較高,別等鑑定結果不好她不接受”。
鬧醫院我沒辦法,畢竟你們漏診了,但是要是鬧我我可受不了。
法務老師說:“案子你放心大膽地接,這個患者也確實很可惜,要是司法鑑定能做出來過錯,給她按照高的責任比例我們承擔責任。”說到高比例承擔責任,法務老師加重了語氣。
我覺得醫院夠有誠意的了,但是還是想給李楓再爭取一些條件,就說這個鑑定費要不你們先擔?給個面子?
法務老師嘆了口氣,點點頭,還是答應了。
醫院認可自己有漏診的錯誤,也願意賠償,已經是很好的解決糾紛的態度了。但是李楓能不能接受,還是取決於司法鑑定的結果。
最值得慶幸的是,如果堅定說是醫院的問題,他們願意認高比例過錯,也願意先承擔一萬多的鑑定費,我長長鬆了一口氣,不然以李楓的經濟條件,我都怕她連鑑定費都得去借。
在我的力所能及的範圍,我也希望能給她減輕一點點負擔。

我把第一醫院的善意轉告李楓,告訴她想解決必須要走司法鑑定。
李楓沉默了一會:“要是醫院願意承擔鑑定費是最好的,我也減輕點壓力,哪怕鑑定費我自己出也不怕,我說服我家人了,無論如何我也得給我的右眼討一個公道。”
我不由得給第一醫院說起了好話:“第一醫院還承擔了鑑定費,解決問題態度挺好的”。
“如果能調解好,也是蠻好的結果,我前老闆前天給我打電話,鼓勵我繼續向前走,不要太糾結,但是我想的是要麼調解好,要麼就耗時間打官司”,李楓恨恨地說。
我其實完全不擔心第一醫院,我是擔心李楓。
我見過她崩潰的痛哭,見過她歇斯底里地指責,一年多來,她一直把自己關在右眼失明的黑暗裡,反覆咀嚼詢問自己哪裡做錯了,甚至問我:“康律,是我的錯嗎,我相信醫生我錯了嗎?”
我建議她從經濟角度看這個案子,多拿點賠償不比爭個對錯更實在。
但李楓時不時就會回到爭個對錯的怪圈。
我跟李楓說,鑑定機構很專業,你把你的疑問都在聽證會丟擲來,專家會給你解釋。
李楓似懂非懂地點了點頭,但是也預設了如果鑑定結果不理想,她要去北京二次鑑定,要請北京的醫生幫她作證……“我主觀上就是就兩條路,要麼前期解決,要麼死磕到底”。
我頭一陣疼,李楓就像個小刺蝟,她先把醫院定義成一個大怪物,覺得自己打不過先豎起滿身的尖刺,她還提出在委託司法鑑定前要和嚴主任好好談一次,我覺得沒啥意義,想勸她趕緊委託司法鑑定比啥都重要,有啥意見去聽證會上說。
但是李楓說一定要當面問問嚴主任,讓他給個說法。我拗不過李楓,給法務老師去了電話。
結果沒隔兩天,李楓哭著跟我說,嚴主任給她打了電話,話裡話外還是認為自己沒錯,我早就預料到是這個結果,也勸過李楓沒意義。
“我要個態度,要個道歉,我過分嗎?”
李楓在電話裡哭了很久,再也不要求面談了。
對方的態度讓她覺得,醫院死不承認錯誤,百般抵賴。李楓也沒工作,鑽進這個事兒不出來,心裡百般論證醫院哪有問題,天天琢磨,怨恨累積。
後來李楓不斷地在微信上給我發小作文。
說實話我有點煩躁,李楓確實很慘,但至少她還年輕。
我平時接的醫療糾紛多數都是患者去世的,有50歲的患者心梗去世,留下兩個7歲的雙胞胎兒子,有37歲的患者腦梗去世,留下父母白髮人送黑髮人。
死了才是什麼都沒有了。
我告訴李楓,走出來,你的人生還很長。李楓回覆我:“康律,您應該能明白,這場病帶來的一隻眼失明,我自始至終都覺得當時可能死了是解脫,活著才是痛苦。我放棄過生命,但是生活放不過我和我的家人。”
我把話咽回肚子裡。

第一醫院一如既往地配合司法鑑定。
我們透過醫調委辦好手續,辦手續那天,醫院的法務老師讓鑑定機構一定要明確醫院和患者失明到底有沒有關係,醫院還是覺得腫瘤是女孩自己長的,他們可以承擔後續女孩住院的費用,但是腫瘤長得那麼隱蔽總不怪醫院吧。
法務還給我轉達了嚴主任的意見:“病灶離著視神經太近了,哪怕早發現做手術也很難保證視力。”言外之意還是,李楓失明和他沒關係。
李楓聽了很生氣,她不斷地給我重複,後來化療時找第一醫院耳鼻喉的醫生一下子就看出她鼻子有東西,為什麼眼科看不出來?
沒看出來導致我眼睛丟了,這個因果還不夠明確嗎?說我自己治病的錢我自己擔,不用醫院假好心。
“為什麼嚴主任這麼權威的專家看不到?他是不是在抵賴,哪怕我都瞎了,也覺得不是他的錯嗎?”
李楓設想了很多方式,她想找醫生鬧,或者想拉橫幅。
李楓大概把醫院想成可怕的敵人,腦子裡一直在設想,第一醫院一欺負人她就要拼個你死我活,豎起渾身的尖刺,想給自己增加勝算——和我最初代理醫療官司時一樣:
那是我第一次和第一醫院對案子,才執業一年多,在醫療糾紛領域還是個菜鳥,我琢磨他們醫院的法務肯定特別牛、特別強勢,會瘋狂打壓患者和患方律師。
沒想到,他們客氣地詢問了我代理的患者的意見,甚至說讓患者選鑑定機構。賠償的時候一點沒推諉,還多給了患者一點。患者對我千恩萬謝,我想說你真的該謝的其實是醫院。
李楓和當初的我一樣。
她只以為自己作為個體是渺小的,卻不知道,世界上存在負責任的醫院。
萬幸的是,她雖然口口聲聲要去鬧,但還沒付諸過行動,選擇相信法律相信律師。這也讓我有機會從醫院那邊,帶來一些好訊息,告訴她,這個世界沒有那麼壞。
我一次次地跟她說案子的風險,也是想告訴她,鑑定的結果出來了,只要合理,咱們就認。
也不知道李楓怎麼想的,她只是對我說:“不要有壓力,盡力就行”。

聽證會安排12月。
鑑定機構請了眼科、耳鼻喉還有影像學的專家,第一醫院則是來了四個人,除了嚴主任,還有影像科的醫生。
嚴主任身量不高,比我還矮一些,穿著厚實的棉服,看著他其實想象不到他是在全市乃至全省都有名的眼科專家,眼下都是青黑,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這個案子一直沒睡好。
影像科的女醫生,短頭髮的,很瘦,看起來眉眼溫和,看著30多歲的樣子。我跟他們打了聲招呼,“患者在實在太年輕,所以想搞搞清楚這個事”。
女醫生溫和地說:“應該的”嚴主任他只是來回踱步,看起來很緊張,“法務跟我說,能來做司法鑑定的都是好病號了,但是……”嚴主任嘆了口氣。
其實我也一樣緊張。
李楓想為自己的眼睛討個公道,勝負的關鍵就是一張2毫米厚的影像學片子,幾個老專家現場模擬看病,看能不能查出李楓的病灶,如果他們都查不出來,那麼醫院就沒有錯。
李楓說她已經連續2個晚上睡不著了,她腦子裡一直以為今天要和醫院“決一死戰”。
聽證會上,李楓先講了她在第一醫院治療的經過,又講了在北京醫院發現惡性腫瘤摘除後也沒恢復視力。
“我覺得我本來可以不失明的,但是嚴主任一直跟我說是視神經炎,我真的特別信任他……”李楓哽咽,她想哭但是生生忍住了,我接過話茬,指出了醫院的過錯:
醫院為什麼不考慮是壓迫導致的視力下降?這是明確的誤診,而且也沒組織多學科會診,導致未能及時發現患者病灶。
最後,我下了結論:“醫方病史詢問不詳盡、症狀把握不準確、體格檢查不全面、臨床思維太侷限,診斷錯誤,直接延誤患者病情,給患者帶來了終身痛苦。”
我們患方說完意見後,緊接著由嚴主任答辯:“根據指南,我們是排除了浸潤性視神經病變、壓迫性視神經病變才考慮視神經炎”
緊接著讀了一長串課本上的內容,聽得出來嚴主任很緊張,聲音都有些顫抖,他覺得他完全是按照課本上的方法治療的,但是他也不知道為什麼患者的病灶竟然是在鼻竇,他還想再讀一遍的時候被專家打斷了。
影像學專家很犀利地指出問題的核心:“患者2月7號的核磁,您有看過原片嗎”
“鼻竇位置是有增強的反應的,你們有請過影像科會診嗎?” 會診就是幾個不同科室的醫生共同診斷疑難病症。
嚴主任明顯一愣,嚅囁道:“我們科室從來沒有和影像學會診過……”
影像科女老師緊接著說道:“專家,我們確實看到了患者鼻竇處有增強,也描述了,但是這是個年輕女性,我們考慮到是鼻竇炎,這麼年輕的病號很少往惡性腫瘤方向考慮。”
原來醫院不是不知道,是發現了,但是隻是沒考慮腫瘤。
我對定下醫院過錯更有信心了。
專家嚴肅道:“從片子上看,右側視神經眶尖部增粗,周圍片絮狀模糊影,內側相鄰篩竇內團塊狀不均勻強化灶,病灶與視神經之間骨壁顯示欠清,都提示患者右側篩竇有病灶,但影像科僅報右眼視神經稍粗,考慮視神經炎,右側篩竇、雙側上頜竇炎,這肯定是不夠的。”
專家的意思再明顯不過了,你們做錯了。
李楓在一旁認真地聽專家意見,時不時記錄著。
眼科專家緊接著問:“為什麼沒考慮給患者做CT”
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嚴主任,嚴主任有點慌:“我記得我下了,我應該下了的。”
專家正色道:“長期醫囑、臨時醫囑裡都沒下CT。”
“如果能做CT進一步評估骨壁情況,也是有可能查出患者病灶的。”
“這個病號雖然臨床症狀不典型,但是,發生醫療糾紛的往往都是非常規病例,而且這個病號,一直都挺相信你們醫院的,三個多月也沒去別的地方看看。”
嚴主任張了張嘴,他好像聽懂了專家說的意思,張了張嘴,但最終也沒有再解釋什麼。

開完聽證會,我和李楓都聽出來了,如果再仔細一些,醫院應該在2月份就看出李楓的病灶在鼻部,那時候李楓的右眼還沒完全失明,也許還有救。
李楓在鑑定機構的大廳裡哭了,她很努力地壓低自己的聲音,但是眼淚還是大顆大顆地砸下來,“直到現在,嚴主任還是不承認他有問題”
“難道就是我活該嗎,我活該沒了一隻眼。”
李楓想要一個道歉,但是說實話,要道歉比要賠償還難得多。
我當律師後,曾經問過我當醫生的同學,如果你給患者治死了或者治殘了,是你的錯,你會道歉嗎?
這個心內科的醫生回覆我說,很想道歉,但是醫院法務和醫務科不讓,我也不知道為什麼。
“也許是領導覺得,道歉的話,病人會變本加厲的索要更多。”
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醫院都是這麼想的,我從業以來打過幾十個醫療糾紛,從來沒有遇到醫院、醫生向患者道歉,不管醫院的過錯大還是小,不管患者是死亡還是殘疾。
鑑定人出來跟醫患雙方說專家沒有問題了可以離開的時候,給李楓帶回來一個好訊息:如果腫瘤不惡化,李楓的眼球是能保住的,不用摘除,也不用帶義眼。
李楓又哭了起來。
李楓實在積攢了太多、太久的壓力,她其實一直非常恐懼摘除眼球、安裝義眼,鑑定人耐心地給她解釋著,她抬起頭,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盯著鑑定人,聽著。最後她長長地鬆了口氣。
她向我和鑑定人道了謝,出門離開了。
鑑定所外,已是黃昏。
嚴主任遠遠站在大廳的另一端,我臨走的時候去跟他打了個招呼。
沒想到他跟我打開了話匣子:“剛才在聽證會上,包括剛剛,我很想跟這個患者說,我感到非常遺憾和非常抱歉”。
他兩手交叉放在身前,是個非常端正的姿勢,眼睛看向別處,說了兩遍非常抱歉。
“但是我一直沒找到機會跟她親口說。”
“等下來報告,有過錯會全院通報,挺丟人的。”他嘆了口氣,拳頭握緊了又鬆開。
“但還是很抱歉”嚴主任扯出一個侷促的笑,黃昏的霞光明明暗暗地打在他臉上。
我是第一次,見到醫生,還是一位行業專家這樣鄭重地向患者道歉——
很多時候患者跟我提訴求是道歉,包括李楓,我都搪塞過去:“醫院肯賠錢其實就相當於道歉。”但是我心裡知道,法律能夠讓醫院賠償,但是不能給患者一句“對不起”。
包括李楓,她維權、找醫院、找嚴主任對質,她想要醫院給一個態度,哪怕就是一句“對不起”,她可能都會好過很多。
此時此刻,雖然李楓沒有親耳聽到,但這個道歉真實發生了。
嚴主任面對我這樣一個年紀小了他近20歲、剛在聽證會上不留情面地攻擊過他的律師,他誠摯地一遍又一遍地道歉。他剛剛可能一直在做心理建設,最後李楓走了,還是沒敢追出去。
但他還是想通了,給到我們一個很“珍貴”的道歉
“嚴主任,您不要有壓力,您的話我一定帶給患者。”
“這個事,走到這兒,就快要結束了。”
嚴主任好像鬆了口氣,走的時候跟我揮手示意,我感到他身上一些緊繃的東西緩和了一些。
我知道李楓非常在意這個道歉,我離開鑑定機構後,趕緊給李楓打了個電話,轉告了嚴主任的歉意,“嚴主任其實不是不認錯,可能也是不好意思,但是他說對你很抱歉,讓我轉告你。”
李楓在電話那頭沉默了,良久,我聽到她說:“我可以不原諒嗎,我現在真的沒有辦法原諒。”
我沒說什麼,“這個,沒關係,我們做這些,是希望你能走出來,你的人生還很長。”
但這一次,李楓第一次沒有反駁我,沒有再陳述她有多麼慘,多麼恨醫院。

聽證會10天后,我拿到了鑑定結果。
鑑定機構給了一個同等責任,也就是說,醫院要給李楓的失明買單50%。
出乎我意料的高,我立即給李楓打過電話,上來第一句話就是:“李楓,咱倆一人買柱高香,咱倆都燒燒去。”
李楓很高興地說她也沒想到。
我算了25萬多的賠償發給醫院,雖然李楓丟了工作,但我仍然按照原公司的軟體行業,誤工費狠狠地按私營行業標準拔高了好幾萬。
簽完協議,法務老師才說出來,“誤工費你多算了好幾萬,她都沒工作了……”
我的小伎倆被發現,我吐了吐舌頭地說:“照顧照顧嘛,小姑娘,挺可憐的。”
法務老師好氣又好笑地說“就這樣吧”。
看到李楓的身份證,發現李楓就是河南人,法務老師說他就在河南上的大學,說河南有很多好吃的,李楓和法務老師暢聊起河南的小吃,李楓笑得特別開朗。
我覺得這才是李楓原本的、真正的性格。
拿到了25萬多的賠償的那天,李楓給我打了電話,她說,之前爸爸為了給她治病,賣掉了老家縣城的房子——17萬,她永遠記得這個數。
她說要用這筆賠償,買回爸爸之前為了籌錢治病賣的房子,當時賣了17萬,現在十三四萬就能買回來了。
她想還給60多歲的父親一個晚年的將養之所。
我問李楓,你還生醫院的氣嗎?
李楓說,她早在嚴主任道歉的那晚,就差不多消氣了。
她說聽了我轉達的道歉,自己又哭了,但那天是個轉折點,之後再也沒有因為這件事哭過。
後來每一天她的狀態都會更好一些,她告訴自己已經畫上句號了。
還有,李楓說,之前一直是我在說醫院解決問題態度很好,她沒有感受到,包括醫院同意給25萬的賠償她也沒有感覺。
而是籤協議那天,法務老師說,籤協議之後哪怕後面有醫藥費,醫院也願意擔,這時候她長長的鬆了口氣,她才發現醫院確實像我說的那樣,是為患者考慮的。
她決定不再恨醫院和醫生了。
微信上,李楓說她想辦殘疾證,沒辦下來,我查了一下檔案,發現得兩隻眼都看不見才行。
李楓心態明顯好多了:“沒事,想開了,說明國家認可單眼失明的人具備生活能力,挺好的,辦不了殘疾證我就不是殘疾人!”她還說現在在餐廳幹兼職,年後想再找份工作。
李楓發來微信:“康律,這段時間謝謝您支援我!您讓我覺得這個世界對於我們底層人來說相對公平是真的真實存在的!真的很感謝您”後面還帶著三個愛心。
我回復她:“你一定記得,這個世界沒有那麼差的,你看整個案子下來,醫院沒有欺負人,反而是一直在配合解決問題,這個世界還可以再愛一下的。”
李楓說:“是的,醫院態度很好,他們積極處理的結果我也很滿意,可能我一路走來的過程心埋怨氣了,積累太久。不過都過去了,心存感激,謝謝,我們都越來越好。”
李楓終於不用再被怨氣折磨,終於能抬起頭再看看這個世界。
從人品的角度,李楓其實沒有選錯醫生,哪怕有一時的疏忽,但是嚴主任願意去承擔錯誤,願意拋下一切作為專家的面子,認認真真地向患者道歉,他是個人品很“正”的醫生。
我常常覺得,人這一輩子肯定會攤上那麼一兩件大事兒, 讓我們不由得懷疑世界,懷疑自己被冷落,被特殊對待。這時候我們會選擇恨,而不是溝通與愛。
我寫下這個故事時,常常想起李楓哭的樣子,不少次心裡吐槽:“真是一個小哭包。”
尤其是她說起那些還關心自己的人,父母與男友,她哭得更厲害。她想到的只是自己會成為這些人的拖累,否定自己的價值,否定這個世界還有善意。她不會想到,幸好還有這些人。
我鮮少去直接安慰她,官司上的對錯已分,剩下的難過交給時間。
如果有天我倆再相見,我會告訴她:“不用急著否定這個世界,你今天可能只是心情不好。”

分享這個故事的過程中,康不醫跟我講了一個完全出乎意料的資訊——
作為醫療律師,她常年需要和醫院專門處理醫療糾紛的醫務科打官司,但她與對方的關係並非劍拔弩張。
恰恰相反,案件結束,如果醫務科的老師們能有條理地打官司,照顧到當事人情緒,她還會請對方吃一頓飯表示感謝。
在康不醫看來,醫療律師的工作更像一座橋樑。
她能幫醫務科緩和矛盾,阻止患者醫鬧;也能幫患者去理解那些複雜專業的醫療知識,降低溝通成本——更重要的,是相信這個世界上有能溝通講道理的好醫院,繼而相信法律程式是值得走的。
我希望康不醫能夠堅持去搭這座“橋”,哪怕慢一點,也要搭得牢固,幫更多患者和醫生渡過艱難的河。
(文中部分人物系化名)
編輯:小旋風
插圖:大五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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