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開展的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主要圍繞鋼鐵、煤炭、建材、有色、化工等產能過剩、盈利壓力較大的行業展開,意在減少“殭屍企業”,釋放生產要素投入高階產能和新經濟。產能治理以嚴格控制新增產能、嚴格淘汰不合規產能、推動合併重組等為主要抓手,同時輔以產能海外轉移、傳統產能升級、差別化金融支援和員工安置財政支援等多種手段。
本輪“內卷式”競爭綜合整治的背景與上一輪不同,源於部分行業“價格戰”和各地產能重複建設,導致工業品價格持續下行和產能過剩,由此本輪綜合整治的措施或也將有所不同。我們將行業PPI(衡量“價格戰”)和產能利用狀況(衡量產能是否過度擴張)相結合,發現農副食品加工、石油煤炭加工、化學原料及製品、非金屬製品、汽車、電氣機械、電子裝置7個行業當前“內卷”的程度可能更深。梳理有關部門與行業協會倡議,主要“反內卷”措施包括嚴守成本底線,引導價格自律;強調因地制宜,管控新增產能;強化科技創新,尋找增量需求空間。
從對盈利和PPI的影響來看,兩輪產能治理所處的環境存在重要的差異:第一,上一輪供給側改革中,產能過剩行業與非過剩行業之間的盈利、價格差異都較大,而當前存在結構性矛盾行業與其他行業之間盈利和價格的差距更小。2014-2015年產能過剩行業對利潤和PPI增速拖累的平均值較其他行業分別低10.5和2.1個百分點,2023-2024年存在結構性矛盾的行業則較其他行業分別低5.0和0.7個百分點。第二,上一輪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中,非產能過剩行業的盈利增長情況較好,而當前不存在結構性矛盾的行業盈利也有待提振。可見,當前工業企業盈利承壓,除了產能利用率之外還存在其他深層次原因,綜合整治“內卷式”競爭對於促進良性競爭、改善企業盈利有重要的積極作用,但對於盈利和PPI的影響程度可能小於上一輪供給側改革。
從存在結構性矛盾的行業的區域分佈來看,吉林、重慶、廣東、海南、上海、遼寧、湖北工業經濟中相關行業佔比更高。但需要注意的是,本輪綜合整治“內卷式”競爭並非要全盤管控新增產能、清退過剩產能,而是強調“因地制宜”,因此當前規模較大,且競爭力偏低的“區域+行業”更值得關注。結合興魔方“區域+行業”製造業競爭力評價體系,海南、雲南、吉林的農副食品加工;海南、內蒙古、甘肅的石油煤炭加工;福建、海南、遼寧的化學原料及製品;廣西、貴州、西藏的非金屬製品;青海的電氣機械;河南、重慶的電子裝置更值得關注。
2024年7月中央政治局會議提出“要強化行業自律,防止‘內卷式’惡性競爭”;12月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2025年政府工作報告均提出要綜合整治“內卷式”競爭。2025年3月國家發改委主任鄭柵潔在十四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經濟主題記者會上表示,將分行業出臺化解重點產業結構矛盾的具體方案,推動落後低效產能退出,擴大中高階產能供給,讓供給側更好適應市場需求變化。
本文嘗試梳理上一輪供給側改革和本輪綜合整治的背景與特徵異同,判斷當前哪些行業可能需要整治“內卷式”競爭,以及哪些地區受到的影響更大。
一、上一輪供給側改革回顧
上一輪供給側改革於2015年末啟動,2016年圍繞鋼鐵、煤炭等重點行業的產能治理政策陸續出臺。2015年11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十一次會議上,首次提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要求“在適度擴大總需求的同時,著力加強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著力提高供給體系質量和效率,增強經濟持續增長動力”。2015年12月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著力加強結構性改革,在適度擴大總需求的同時,去產能、去庫存、去槓桿、降成本、補短板”,明確“三去一降一補”的五大任務,“去產能”位列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五大任務首位。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著力化解過剩產能和降本增效。重點抓好鋼鐵、煤炭等困難行業去產能,堅持市場倒逼、企業主體、地方組織、中央支援,運用經濟、法律、技術、環保、質量、安全等手段,嚴格控制新增產能,堅決淘汰落後產能,有序退出過剩產能”。2026年3月16日釋出的《“十三五”規劃》中提出,“積極穩妥化解產能過剩,綜合運用市場機制、經濟手段、法治辦法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大政策引導力度,實現市場出清。……加快鋼鐵、煤炭等行業過剩產能退出”。
從具體行業的去產能政策來看,在鋼鐵行業方面,2016年2月,國務院印發《關於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提出從2016年開始用5年時間再壓減粗鋼產能1億-1.5億噸;主要任務包括:嚴禁新增產能、依法依規退出、引導企業主動退出產能、嚴格執法監管、推動行業升級。在煤炭行業方面,提出從2016年開始用3至5年的時間,煤炭行業再退出產能5億噸左右、減量重組5億噸左右;主要任務包括:嚴格控制新增產能,加快淘汰落後產能和其他不符合產業政策的產能,有序退出過剩產能,推進企業改革重組,促進行業調整轉型等。此外,2016年國務院還分別印發了《關於促進建材工業穩增長調結構增效益的指導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石化產業調結構促轉型增效益的指導意見》、《關於營造良好市場環境促進有色金屬工業調結構促轉型增效益的指導意見》等,對化解建材、石化、有色金屬行業的產能過剩問題提出了實施方案。
上一輪供給側改革中治理產能的主要手段包括:
一是嚴格控制新增產能,各行業指導意見中都明確不得新增產能,規定確要新增產能的,要嚴格落實產能等量或減量置換方案。
二是嚴格淘汰不合規產能,嚴格執行環保、能耗、質量、安全、技術等法律法規,對達不到標準的產能關停退出。為落實鋼鐵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2016年發改委聯合多部門開展了國土、環保、能耗、質量、安全聯合執法專項行動,對違規企業均予以立案查處或責令停產整頓[1]。
三是透過重組、合併等方式引導產能退出,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實施跨行業、跨地區、跨所有制減量化兼併重組,提高行業集中度。
四是推動傳統產能向海外轉移,鼓勵有條件的企業結合“一帶一路”建設,開展國際產能合作轉移部分產能。
五是推動裝置更新和行業升級,支援企業引入清潔技術、智慧製造促進產能最佳化升級,提高綜合競爭能力。
六是實施差別化金融支援政策,2016年2月人民銀行釋出的《關於金融支援工業穩增長調結構增效益的若干意見》提出,落實差別化工業信貸政策,對產能嚴重過剩行業未取得合法手續的新增產能建設專案、“殭屍企業”、環保安全生產不達標且整改無望的企業,堅決壓縮退出相關貸款;在產能併購重組、產能技術改造、不良資產處置等有利於化解產能過剩的方面加大金融支援。
七是對職工安置工作予以支援,中央財政安排1000億元專項獎補資金,重點用於職工分流安置;產能退出後的工業用地,地方政府收取的土地出讓收入,可按規定用於職工安置和債務處置;對距離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內的職工實行內部退養;透過技能培訓、職業介紹等就業服務和就業創業扶持政策,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或自主創業。

在各項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措施的作用下,主要產能過剩行業較快地完成了制定的去產能目標。截至2018年底,煤炭行業累計退出煤炭落後產能8.1億噸,淘汰關停落後煤電機組2000萬千瓦以上,提前兩年完成“十三五”去產能目標任務[2]。鋼鐵行業也提前兩年完成“十三五”鋼鐵行業去產能1.5億噸目標,累計退出“殭屍企業”的粗鋼產能6474萬噸[3]。
二、本輪“內卷式”競爭綜合整治的情況
對於上一輪供給側改革,虧損和盈利是過剩產能的重要指徵。供給端,無效和低端供給過多,鋼鐵、煤炭等傳統中上游行業的產能利用率偏低。需求端,由於有效和中高階供給不足,居民對高品質商品和服務的需求難以得到滿足。與此同時,已處於虧損狀況的過剩產能處置緩慢,導致生產要素無法及時釋放,影響了新產品和新服務的供給潛力。因此,虧損多、盈利低的行業成為重點最佳化方向,核心措施在於減少“殭屍企業”以出清過剩產能。
對於本輪綜合整治“內卷式”競爭,抵制低價競爭和產能過度擴張是關鍵。一方面,當前的“內卷式”競爭體現為“價格戰”,應對工業供給能力充裕而有效需求不足,部分行業“低價搶量”“以價換市”,擠壓了企業利潤空間乃至虧損,進而影響了專案質量和研發投入,影響了行業的良性發展。另一方面,地方招商引資同樣存在“內卷式”競爭,在熱點行業領域存在拼補貼、重複建設的情況,加劇了部分行業的同質化競爭。
因此,除了與上一輪相似的產能利用率走低,價格也是本輪綜合整治“內卷式”競爭的重點方向。自2024年7月中央政治局會議提出防止“內卷式”惡性競爭以來,部分行業協會積極響應、出臺相關自律舉措,既包括水泥、化纖等傳統產業,也包括風光電、鋰電等“新三樣”新興產業。綜合來看,目前有關部門與行業協會提出的“反內卷”的主要措施與上一輪供給側改革也有所不同:
一是嚴守成本底線,引導價格自律。國務院研究室副主任陳昌盛表示“價格戰背後有深層次的原因,要透過強化標準、強化監管、強化行業自律、規範政府招商引資行為等措施,使得價格反映質量,‘一分價格一分貨’,防止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的情況”。如光伏行業探索由中國光伏行業協會牽頭編制釋出價格指數、成本指數以更好反映光伏產品當期價格,並作為調價機制的重要依據,並基於此最佳化光伏電站建設招投標機制;風電行業實施自律公約後,多地專案實現了非最低價中標。
二是強調因地制宜,管控新增產能。2025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在新興產業、未來產業佈局上要“加強產業統籌佈局和產能監測預警,促進產業有序發展和良性競爭”;同時,強化市場優勝劣汰機制,暢通落後低效產能退出渠道。如工信部在《光伏製造行業規範公告管理辦法(2024年本)》(徵求意見稿)中引導光伏企業減少單純擴大產能的光伏製造專案,避免低水平重複擴張;滌綸長絲行業倡議企業投資專案以現有產能的升級改造為主,新增產能要充分考慮資源稟賦、市場容量、環境容量、產業基礎等因素,分階段實施、與最新技術同頻。
三是強化科技創新,尋找增量需求空間。光伏、風電、鋰電、滌綸長絲等行業均倡議企業主動推進裝置裝備升級改造和技術創新突破,增加產品功能性和附加值,開啟新產品市場空間,以高質量供給引領需求、創造需求。

那麼,從價格和產能利用率兩個維度來看,哪些行業更可能會是本輪綜合整治“內卷式”競爭的重點?
價格方面,我們採用PPI來衡量行業的價格變動情況,篩選2024年PPI累計同比低於全部工業品均值的行業。產能利用率方面,由於國家統計局公佈的產能利用率未包含所有的製造業大類行業,我們採用上市企業的固定資產週轉率[4]來衡量行業的產能利用率現狀,篩選2024年第三季度固定資產週轉率處於歷史50%分位數以下的行業。以上兩個篩選標準取交集,資料顯示,農副食品加工、石油煤炭加工、化學原料及製品、非金屬製品、汽車、電氣機械、電子裝置7個行業,目前處於相對較低的價格水平和產能利用率水平,“內卷”的程度可能更深。


三、行業盈利和PPI在產能治理後的回升路徑
3.1 上一輪產能治理對盈利與PPI的影響
我們進一步探討在上一輪產能治理後,過剩行業的產能利用率恢復如何影響整體工業企業盈利和PPI。根據圖表1中頒佈去產能政策的行業領域,我們將上一輪去產能行業的範圍劃定為:煤炭(煤炭開採和洗選業,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業)、鋼鐵(黑色金屬礦採選業、黑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建材(非金屬礦採選業、非金屬礦物製品業)、有色(有色金屬礦採選業、有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石化(石油和天然氣開採業、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製造業)。
從對工業企業利潤的影響來看,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實施當年,去產能行業利潤便不再對整體利潤增速形成拖累。在2016年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前,去產能行業連續兩年對整體利潤增速形成拖累。2014和2015年去產能行業分別拖累規上工業企業利潤同比3.3和6.6個百分點,其他行業則分別拉動利潤增速6.3和4.8個百分點。而在2016年開啟產能治理後,當年去產能行業的利潤增速便由負轉正,且對整體利潤的拉動升至4.9%,高於其他行業的3.4%,去產能行業對2016年整體利潤增長的貢獻率達59.4%。2017年去產能行業利潤進一步回升,對2017年整體增速的拉動達9.3%,貢獻率為100%[5]。

從對PPI的影響來看,去產能政策實施當年,去產能行業的PPI便快速恢復。我們以各行業上一年的營業收入佔比作為權重,得到去產能行業和非去產能行業對PPI同比拉動的情況。在2016年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前,去產能行業對PPI同比的拖累幅度顯著大於其他行業。2014年和2016年,去產能行業平均拖累PPI同比1.5和4.0個百分點,其他行業分別拖累0.4和 0.9個百分點。而在2016年去產能開啟後,產能過剩行業PPI同比快速回升,在2016年9月去產能行業對PPI的作用便由負轉正,其他行業則仍拖累PPI增長。2017年去產能行業對PPI的平均拉動作用進一步上升至4.9%,對PPI增長的貢獻率達84.0%,成為帶動PPI反彈的主要因素。

3.2 當前“內卷式”競爭對盈利和價格的影響
將視角轉回至當下,我們進一步考察當前存在結構性矛盾的行業對整體利潤和PPI增速的影響。根據前文的分析,當前存在結構性矛盾問題的行業主要為:農副食品加工、石油煤炭加工、化學原料及製品、非金屬製品業、汽車、電氣機械、電子裝置7個行業。
從上述行業對當前利潤增速的影響來看,2023和2024年上述行業對整體工業企業利潤同比的拖累分別為6.5和4.4個百分點,其他行業在2023年對整體利潤增速的拖累為2.1個百分點,2024年拉動1.1個百分點。從對PPI同比的影響來看,上述存在結構性矛盾的行業在2023和2024年對PPI同比的拖累分別為1.7和1.6個百分點,2025年1-2月拖累PPI 1.3個百分點,其他行業2023、2024和2025年1-2月的拖累值分別為1.4、0.6和0.7個百分點。
可見,兩輪產能治理所處的環境存在重要的差異:第一,上一輪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中,產能過剩行業與非過剩行業之間的盈利、價格差異都較大,而當前存在結構性矛盾的行業對利潤和PPI增速的拖累程度相對較小,與其他行業之間的差距也更小。我們用存在產能問題的行業同其他行業對利潤和PPI增速作用的差距來衡量拖累程度。2014-2015年產能過剩行業對利潤和PPI增速拖累的平均值較其他行業分別低10.5和2.1個百分點,2023-2024年存在結構性矛盾行業則較其他行業分別低5.0和0.7個百分點。


第二,上一輪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中,非產能過剩行業的盈利增長情況較好,而當前不存在結構性矛盾的行業盈利也不強。2014和2015年非產能過剩行業分別拉動利潤增速6.3和4.8個百分點。在2023年,不存在結構性矛盾的行業對整體利潤增速的拖累為2.1個百分點,2024年轉為拉動1.1個百分點。
可見,當前工業企業盈利承壓,除了產能利用率之外還存在其他深層次原因,綜合整治“內卷式”競爭對於促進良性競爭、改善企業盈利有重要的積極作用,但對於盈利和PPI的影響程度可能小於上一輪供給側改革。
四、整治“內卷式”競爭的區域影響
本輪“內卷式”競爭綜合整治的影響範圍不僅涉及傳統產業,也可能涉及汽車、電氣機械等新興產業。
單從規模角度而言,根據最新公佈的《中國工業統計年鑑2023》(資料時間為2022年),從全國產能分佈看,當前產能利用率較低且價格競爭激烈的7個大類行業主要分佈在廣東、江蘇、山東、浙江4個經濟大省,分別佔全國的17.1%、12.6%、8.6%、8.0%;上海、四川、安徽、湖北、福建等佔比在4%左右。從對當地工業經濟的重要性來看,吉林、重慶、廣東、海南、上海、遼寧、湖北7個地區規上工業總營收中有超過50%由上述7個大類行業貢獻,如廣東、重慶的電子裝置,海南的石油煤炭加工單一產業便佔到當地工業總營收的20%以上,吉林的汽車佔比更是高達41.6%。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前文所述,本輪綜合整治“內卷式”競爭並非要全盤管控新增產能、清退過剩產能,而是強調“因地制宜”,支援自主創新能力強、市場容量好的高階產能佈局,而避免單純擴大產能的重複投資。因此,在上述7個行業中,當前規模較大,且競爭力偏低的“區域+行業”更值得關注。
我們篩選在全國的佔比居前十或在當地工業的佔比高於全國水平,且2023年度製造業競爭力評價居D-E等的“區域+行業”,包括海南、雲南、吉林的農副食品加工;海南、內蒙古、甘肅的石油煤炭加工;福建、海南、遼寧的化學原料及製品;廣西、貴州、西藏的非金屬製品;青海的電氣機械;河南、重慶的電子裝置(詳見我們2024年7月釋出的《2023年度中國省級地區製造業競爭力評價體系》和興魔方“區域+行業”模組)。上述地區的相關行業或需要最佳化產能結構,在價格自律、產能引導等方面出臺相應的支援政策。

注:
[1]中國政府網,發展改革委:鋼鐵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聯合執法專項行動取得階段性成果,2016-09-26 [2025-03-17],https://www.gov.cn/xinwen/2016-09/29/content_5113558.htm
[2]國家能源局,能源革命起筆新篇章──寫在能源安全新戰略實施五週年之際,2019-06-17 [2025-03-17],https://www.nea.gov.cn/2019-06/17/c_138149752.htm
[3]央視網,源革命起筆新篇章──寫在能源安全新戰略實施五週年之際,2021-03-01 [2025-03-17],https://m.news.cctv.com/2021/03/01/ARTIoEt27CiYJJI3zLbVlR3e210301.shtml
[4]固定資產週轉率的計算方法為營收/平均固定資產淨值,營收資料使用四季度滾動求和。
[5]注:由於2017年工企經營狀況的統計口徑發生變化,以利潤累計值計算的利潤同比和統計局公佈的累計同比資料存在較大差別。由於部分行業存在利潤為負的狀況,無法透過累計同比推算的方法得到利潤總額的累計值,因此本文計算分行業工企利潤同比時仍然採用統計局公佈的分行業利潤總額累計值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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