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歷史沒什麼稀奇,歷史是千千萬萬人所組成的歷史,所以註定會展現出以“週期律”為表現形式的某些特定的客觀規律。就比如以北極鯰魚、周公子、孫小果、曲婉婷等為代表的群體——我們暫且把他們命名為“既得利益集團”的家庭成員,在大明王朝中就也展示出了一個比較鮮明的週期規律。
在大明王朝建立之初,整個王朝的氛圍還是比較積極向上的,處理官員的貪腐與官員家庭的貪腐毫不手軟,主要這也與朱元璋的個人風格有關係,殺人毫不手軟。比如最有名的就是胡惟庸案的突破口——胡惟庸兒子出車禍,胡惟庸怒殺車伕——這好歹還是一命換一命。等朱元璋死後,就開始有為非作歹、身背十幾條人命的利益集團家屬出現了。而到了大明王朝中期,就開始有殺人不償命瞞天過海的“官二代”出現了。
至於中後期,那更是崩壞到沒眼看,在朝為官可以“世襲傳承”,科舉制被破壞的千瘡百孔;在鄉其家族也是大地主、大鄉紳、大財閥。有些家族子子孫孫世代傳承甚至到了民國末年,直到新中國才盪滌了這些老殭屍。

本文就寫六個大明王朝“北極鯰魚”的例子,分別是楊士奇公子楊稷幾十條命案,梁儲公子滅門慘案,徐階家族如何成為“上海一霸”,張居正和他四個兒子踐踏科舉制,山西晉商家族的官商偉業,明末東林黨和背後的東南世代家族。
(一)楊士奇公子楊稷案
楊士奇是大名鼎鼎的“三楊”之首,五朝元老。我相信大多數人初步瞭解他是透過明史啟蒙書籍《明朝那些事兒》,這是一本好書,但僅僅適合作為啟蒙讀物,很多歷史背後的內容都需要我們自己去發掘。
就比如說“三楊”,書中不吝溢美之詞,而對於“三楊”的退場,《明朝那些事兒》中的講解很簡短——年紀大了,而且年輕的皇帝寵信死太監王振,就把老傢伙們紛紛趕走。
這個描述還是太簡潔了,其實“三楊”為首的文官集團在當時非常強勢,這幾位內閣大佬都有“退而不休”的意思在。“三楊”內閣交出自己的權力,其實是經歷了一些比較激烈的碰撞、或者說“政治鬥爭”——比如楊士奇的兒子楊稷打死十餘人的案件,比如楊榮的軍馬受賄案。
《明朝那些事兒》的問題,除了把明堡宗朱祁鎮這個千古帝王之屑粉飾成“一個好人”之外,主要還是對文官士大夫集團太寬容了,有點“春秋筆法,著而不述”的意思。比如楊榮,一直以來都有收錢替人辦事的爭議,他牽扯到最大的一個案子,是家裡蓄養了大量的軍馬。

這事就非常離譜,往小了說是收受將領賄賂,往大了說就是邊將結交內閣——夏言、袁崇煥都是死在這個罪名上的。結果楊士奇還替楊榮打哈哈,說他多年隨永樂皇帝北征,家裡有點軍馬很正常,而且我親自去看了,只有三五匹,不礙事。
但是明宣宗這個皇帝很英明,他直接懟了回去:楊榮每當家裡馬,就會拉去集市上賣,我早就知道了。而且他試圖幫邊關將領脫罪,有利益輸送的嫌疑,我早就懷疑他了。
這些都是私德層面的問題,楊榮還有一個“公德”上面的巨大爭議——力主放棄安南(越南)。紅河三角洲自漢唐起就是華夏政權的基本盤之一,三國時期都沒有分裂出去(交趾郡),結果就是從這時候徹底回不來了。
當然,說這麼多不是要把誰一杆子打倒、徹底否定、批爛批臭。舉這個例子,而是希望讓大家明白:歷史是複雜的,是有多個側面、多個維度的,拒絕用單一思考或者二極體思維去看待問題。
下面我們來看一看楊士奇兒子楊稷的故事。楊公子作為當朝首輔的兒子,多年來為非作歹、橫行鄉里、仗勢欺人、強搶民女、挖人墳墓,身上更是揹著幾十條命案——
士奇既耄,子稷傲很,嘗侵暴殺人。言官交章劾稷。朝議不即加法,封其狀示士奇。復有人發稷橫虐數十事,遂下之理。士奇以老疾在告。天子恐傷士奇意,降詔慰勉。

楊稷案非常值得分析的地方有兩點:第一,這是在明初吏治尚且相對清明的時候,有涉及到皇權和相權的爭端,所以楊士奇的惡霸兒子得到了應有的懲戒;第二,即便這是在明初,就已經有明顯的高官世襲化、世家大族勢力膨脹、地方宗族化、土地兼併加劇的鮮明趨勢了。
在史書中,對楊士奇多加美化,認為其受到了兒子的矇騙,“他自己的本意是好的,結果被兒子執行壞了”。但是,楊稷橫行鄉里的傳言,其實早早就傳到了楊士奇耳朵裡,他給楊稷的家書中勸兒子要好好做人——“果然,即改之”——如果是真的,趕緊改正。看這話說得就非常曖昧。
結果楊稷非為作歹的訊息還是不斷傳出,同朝為官的吏部尚書王文瑞就建議楊士奇借回想掃墓的理由親自去考察一下。結果楊稷在家裡僱了一堆演員,對楊士奇交口稱讚楊公子品德高尚、造福鄉里。然後看楊稷“氈帽油靴,樸訥循理”,家裡的佈置也很樸素,於是就放心回北京了。
這個故事的記載見於李賢的《古穰雜錄》和焦竑的《玉堂叢語》。然而這也僅僅都是表面故事,楊士奇是何許人物?五朝元老、內閣首輔、文官領袖,這是人精中的人精,怎麼可能會被他兒子這種小計倆騙過?這要能騙過別說當文官領袖了,怕是在連續劇裡都活不過三集。還首輔呢,這種小把戲都騙不過田縣丞和王牢頭的眼睛,怎麼可能嘛。

我覺得最可能的是,楊士奇當然對他兒子所作所為了然於心,只不過是不以為意、或刻意縱容罷了。我們再看一些更有說服力的史料,來自於楊士奇本人親筆自述和親筆家書。在《楊氏祠堂復建記》中,楊士奇親筆撰寫,講述自己童年時家境非常艱苦,幼年喪父,被母親一人拉扯大,然後考出了功名——“既壯而仕,積其祿入,始稍理田廬。”
這個“始稍理田廬”就顯得非常曖昧。楊士奇入仕是在洪武年間,眾所周知朱元璋的反腐力度是什麼樣的,那麼楊士奇是如何獲取“資本的原始積累”的呢?再來看另一份史料,楊士奇在《送歐陽允宣序》的書信中,對歐陽朋友稱讚家鄉宗族的規模:
“吾邑故家,亡慮數十姓,若今合族而居,有數千指之聚;旦暮堂上下會集,有數世尊卑之列;有漁稼之樂,有園林山水之趣,有祭祀賓客伏臘之資,詩書禮義之有襲,賓興仕進之有繼。”
這份史料體現的就是明初地方宗族化和土地兼併的趨勢:在經過元末戰亂之後,一旦家鄉或本姓有人在朝做官,就會有同姓、同鄉各種沾親帶故的人來投靠,逐漸變成“合族而居,有數千指之聚”,這明顯不是楊士奇“始稍理田廬”能夠達成的規模。隨著這些宗族的發展,逐漸把持著地方吏治、稅收、土地丈量、治安、法律、婚喪嫁娶、教育、宗族儀式,儼然是一方的土皇帝。

事實上,楊士奇非常關心自家產業的問題,說他對楊稷所作所為一無所知是不可能的,從他對楊稷的數封通訊來看,與宗族產業相關的內容佔據了相當大的篇幅,很明顯楊士奇對於家裡有多少屋、多少地瞭然於心,不可能單純是“受了劣子的矇騙”。比如他在給從弟的家書中,明確表達了對家鄉一個叫蕭所芳的人佔有了自家一口井表達不滿:
甚恨與賢弟別時忘言一事,蕭所芳所佔井至久不還,祖宗之物吾終不敢與人。煩吾弟面與所芳一言,誰家無祖業,望早分付為感。蓋某平生不敢分外佔據他人一毫,況所芳亦是親戚,吾豈敢輒為非理之求哉。越理妄求吾所不敢,但所芳亦須存此心,不可失親戚之歡耳。今不遣書令稷整理者,蓋慮其年少不曉事,激惱親鄰耳。吾弟是所芳兄弟素交,思貽兄是其外親,幸相與周旋明白,得復吾祖宗之舊,感德不淺也。
簡單翻譯一下是:按理說我跟蕭所芳沾點親戚,按理說不應該爭這一口井;但是他蕭所芳佔我一口井,這還是親戚的所作所為嗎?將心比心,他蕭所芳要把我當親戚,就不應該佔我這一口井……這個邏輯牛逼不,不愧為當朝首輔,文字遊戲玩得賊溜。
你說他一口井都這麼上心,不知道自己兒子幹了點啥?

這其實是明朝地方宗族化和土地兼併的一大特徵:家族中一旦有代表人物在朝為官,那麼地方上各種親戚都會攀附,其兒子、兄弟、族親就會仰仗官員的聲勢,在地方輕則土地兼併,重則危害一方。後文會講到的梁儲家族、松江徐階家族、山西張四維家族,都是一個路數。
所以楊士奇真的無辜嗎?楊稷和他背後的宗親,就是他的一個黑手套。他口口聲聲“心念祖產”“眷顧族親”,其實就是在朝為相落個好名聲,髒活爛活讓兒子親戚幹,既要又要,又當又立。
在楊士奇跟他兒子合夥演了一場戲之後,楊稷在地方為非作歹更加肆無忌憚,最後身上揹負了十幾條人命,終於伏法下獄。這其中我們可以看到,雖然明初土地兼併和宗族勢力已經出現了苗頭,但是地方官還是敢作敢為、不怕得罪當朝首輔的。這在本文後續的故事裡是看不到的,大家珍惜一下,獨此一份了。
而明堡宗和太監王振也借題發揮,透過楊稷案逼迫一直“退而不休”的楊士奇交出自己的權力。在楊士奇死後,楊稷才處斬,也算給了這位五朝元老一點面子,這個故事也算有了一個相對正義的結局。但自此之後,再無正義。

(二)梁儲兒子梁次攄滅門案
從這個故事我們可以完整地看到一個非常鮮明的、大明王朝向下滑落的過程:明太祖時期是正主償命,搞不好還得連帶全家;三楊時期好歹在老爹死後,兒子處斬;而在這個故事中,我們可以看到最噁心的、最赤裸裸的特權包庇與對法律的踐踏。
梁儲是明武宗時期的內閣大學士,無論是史書中還是《明朝那些事兒》裡都對他不吝溢美之詞,大致意思就是堅持原則,終於沒讓明武宗這個混世魔王把大明搞亂了——明武宗要建豹房,他反對;明武宗要出巡邊關,他帶頭擋路;明武宗要南巡,他領銜上書……
總而言之就是一個標準的“古之賢臣”的形象。《明朝那些事兒》中的評價是:如果沒有李東陽、梁儲、楊廷和這些賢臣,那大明朝就要被荒唐的明武宗玩爛了。
當然我也不是批評《明朝那些事兒》,這本書我上初中的時候就開始讀了,是我的歷史啟蒙讀物,它最大的意義就在於把歷史用“故事”串起來,同時啟發你去尋找故事背後的歷史。就比如同樣是梁儲這個人,在《明朝那些事兒》中後續也提到過,就是關於唐伯虎科舉的內容——
在這次的鄉試中,唐寅考得第一名。可能是他的文章寫得實在太好,當時的主考官梁儲還特意把卷子留下,給了另一個人看……一年前,南京主考官梁儲把唐寅的卷子交給了程敏政,之所以前面專門提到這件事情,是因為這個看似微不足道的細節卻極有可能蘊含著一種特殊的含義——潛規則。而這種潛規則有一個特定的稱謂——約定門生。

當時我還小,肯定不會對歷史有那麼深刻的認知。但是之所以對這個情節印象深刻,就是因為我當時在我們省最好的重點中學之一,也是最好的所謂的“實驗班”,而我們班裡至少有20%是那種形形色色神通廣大的“關係戶”。
當時我們作為小鎮做題家,對於中考、高考的看法都是很神聖的,但是各種手眼通天的關係戶真是重新整理了我們的認知——比如各種奇奇怪怪的競賽——那時候我才知道,做一個模型在所謂的“全國競賽”拿到名次,各大高校是可以降分錄取的;還有各種自主招生的後門;還有最樸實無華的“高考移民”……
現在想想當年我親眼見到的操作都很歎為觀止:比如平時考試年級倒數幾名,去北京高考直接考進北師大、北航;比如平時壓根不學習,高考隨便一考,然後被人大黨史專業錄取,不知道透過什麼手段運作的,然後第二年從黨史專業轉到金融,完美規劃;比如各種很神奇就通過了北外、北二外小語種自招。
再比如家裡是電網高層的,也不好好學習,你以為人家要走特招進華電,結果華電人家根本看不上,特招進了北京郵電,反正都帶個“電”字,都是“自己人”沒毛病;我就不說藝考相關的了,藝考的貓膩比自主招生還多,走藝考這條路還顯不出人家貴族“手眼通天”呢。

這就是當年一個做題家親眼所見,所以看到梁儲給唐伯虎科舉“走後門”的情節特別扎眼,別的咱不懂,但是這種事情有自己的親身經歷加持,很容易就產生了批判性、反思性:你說他是好人、賢臣,但是他還這樣走後門,那他真的是好人嗎?
於是就進一步地查梁儲的資料,這不差不知道,一查嚇一跳,查出了梁儲兒子梁次攄的滅門大案。
正如上文所述,楊士奇在朝為相,他的兒子和弟弟作為他在家鄉土地兼併的“黑手套”;同理,梁儲也是在朝為相,他的兒子和親族也是他土地兼併的“黑手套”,後文會分析徐階家族,也是一模一樣。
這就是封建王朝的一個固定模式:在朝為官,在鄉就是大地主、大財閥,這就是士大夫的一體兩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