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克大學(York University),位於加拿大多倫多北郊,是安大略省規模第二,加拿大規模第三的綜合類大學。York University一直以來把學術誠信作為建校根本。每一位在校的學生和科研人員都應當遵守並維護校園的學術誠信準則。任何違反學術誠信準則的行為都將受到嚴厲的處罰。

01
約克大學
不誠信行為的定義
1. 作弊——試圖在學術評估中,透過不正當手段獲得不公平的優勢。作弊的形式包括但不限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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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未宣告或未引用的內容生成器,包括人工智慧(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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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考試中獲得未經教師允許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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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考試前獲取考試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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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襲他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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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完成考試時查閱未經授權的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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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以任何方式干擾學術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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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成績、分數或評估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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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相關教師事先允許,將一門課程或專案的作業提交到另一門課程或專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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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由他人部分或全部完成的作品,無論是否付費,並將其作為自己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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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被教師授權協作的情況下,提交與第三方合作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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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他人完成部分或全部用於評估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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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場或遠端考試時規避反作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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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稱他人協助的作品為自己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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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使他人違反學術誠信的行為

2. 抄襲——未正確註明來源的情況下,盜用他人的工作。抄襲包括但不限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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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他人的全部或想法作為自己的成果,包括但不限於文字、程式碼、技術和創意作品以及其他形式的智慧財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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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正確引用他人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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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他人的藝術、技術作品或創作稱為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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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註明出處而重複使用自己此前提交過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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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註明來源或未正確註明來源

3. 個人身份的虛假陳述包括但不限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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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部分或全部來源於網站或其他學生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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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他人或讓他人冒充自己,以獲取未經授權的學術優勢,無論是書面還是電子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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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個人身份、學術記錄或其他與入學相關的材料,用於申請大學、課程或重新註冊

4. 欺詐行為包括但不限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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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提供或分發論文或其他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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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偽造的醫療證明或其他檔案,以虛假理由申請延期或其他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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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評分後篡改成績或讓他人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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篡改、竊取或銷燬他人的學術作品,以獲取學術優勢或使他人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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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授權訪問、竊取或篡改與課程相關的材料或圖書館資源

5. 學生研究中的不端行為包括但不限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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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創研究或課程的活動中虛假報告調查結果或篡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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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許可使用他人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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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虛假資訊,包括偽造或捏造資料、不給予合作者身份認可或列出未參與工作的人員為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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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許可,發表或展示他人的研究資料或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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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允許使用或釋出他人在保密預期下提供的想法或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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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同意列出潛在合作者

02
約克大學
學術不誠信的處理流程
1. 舉報
認為存在可疑的學術不端行為時,所有人都有責任舉報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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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課程的課程主任,並由課程主任將該事項報告給學院學術行為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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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學院或單位的學術行為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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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學院的學術行為負責人,並通知相關的研究生導師或研究生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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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懷疑偽造個人身份、學術記錄或其他與入學相關材料的情況下,應將此事項報告給大學註冊辦公室

2. 調查
一旦確定有合理的理由,學術調查將啟動,並且在五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透過電子郵件或掛號郵件)通知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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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控及可用證據的概要,以及可能會施加處罰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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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不允許退課,並且其記錄將被凍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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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有權書面或親自回應指控,或與調查人員討論指控。如果學生在10個工作日內未提供回應,學術行為負責人可以繼續並完成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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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有權選擇獲得支援人員的協助,支援人員可以提供支援和建議,並代表學生髮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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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調查過程中,如果有任何新的證據出現,學生將有機會回應這些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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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或學術行為負責人可以將此事提交給學院申訴委員會,審查調查結果

一旦調查完成,學術行為負責人將根據機率平衡原則判斷是否存在違規行為。如果學術行為負責人認為收集的證據表明學術行為足夠嚴重,可能會導致暫停學籍、開除或其他具有重大影響的處罰,學術行為負責人將首先將此事轉交給學院申訴委員會進行審查。在這種情況下,將啟動學院申訴委員會的程式;否則,將繼續由學術行為負責人按流程進行。
如果確認發生了違規行為,學術行為負責人將開始檢查學生過去的違規記錄,並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適當的處罰措施。決定將以書面形式通知學生。如果學生在10個工作日內未確認收到,決定將自動生效。

3. 可能的學術不誠信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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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面警告或訓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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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性的處罰(要求學生完成補救性教育活動,例如學術誠信工作坊、相關學習任務或評估。如果未完成該活動,可能會施加更嚴厲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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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提交學術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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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補充任務或其他形式的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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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或取消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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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課程總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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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不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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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成績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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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指定時間內禁止使用大學的某些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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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停學籍(暫停期限為一個學期至連續六個學期,最長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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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除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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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發或撤銷學位、文憑或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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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入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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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單備註

4. 申訴
學生有權對根據學術不端行為政策作出的決定提出上訴,具體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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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權利:學生可以對學術行為負責人的決定向學院上訴委員會(Faculty Appeals Committee,FAC)提出上訴。上訴必須在收到決定後的10個工作日內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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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與回應:FAC會通知學術行為負責人,給予其機會,對上訴通知進行回應。學術行為負責人通常會在10個工作日內提交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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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準備:FAC和學生將收到由學術行為負責人審查的所有檔案。雙方可以在聽證會前至少兩個工作日提交額外證據。FAC將提前至少10個工作日,通知各方聽證會的時間和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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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會程式:聽證會可以親自或透過視訊會議形式進行。各方必須在聽證會前至少5個工作日向FAC提交證人名單。如果學生無法出席且未能提前提供合理理由,聽證會可能繼續進行,FAC會做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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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策過程:FAC將根據“可能性平衡原則”(Balance of Probabilities)審查案件的事實和情況。可以維持原判、修改或推翻原裁定或處罰。如果處罰涉及更改學生的學術記錄,決定將提交給大學註冊辦公室,由其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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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錄與進一步上訴:聽證會的完整記錄將儲存在學生所在學院院長辦公室的學生檔案中,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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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不端指控及相關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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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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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的最終決定

學生可根據參議院上訴委員會程式(Senate Appeals Committee Procedures)規定的理由,將FAC的決定上訴至參議院上訴委員會(SAC)。

如果想了解更多名校的學術政策以及申訴要求,可以聯絡我們,專家老師會根據您的實際情況,給出最佳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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