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iversityofSydney悉尼大學學術誠信政策及申訴指南

悉尼大學(The University of Sydney),始建於1850年,坐落於南半球金融、貿易與旅遊中心——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州首府悉尼,是一所頂尖研究型大學。澳洲的大學對學術誠信非常重視,任何違背學術誠信準則的行為,都會受到學校的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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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尼大學
不誠信行為的定義
1. 抄襲:是指在沒有標明原始來源的情況下,使用非自己創作的作品。無論有意還是無意,都可能構成學術不端。抄襲的例子包括卻不限於:
  • 未經正確引用直接複製他人的想法、段落、公式、方法、證據、程式程式碼、圖表、圖片、藝術作品或樂譜
  • 未標明來源,直接複製其他學生的作業
  • 在參考書目中提到來源,但在正文中沒有正確引用,導致評審無法辨識哪些內容是原創
  • 改變從其他材料中摘取的詞語順序,但保留原有想法或概念,且未正確引用
  • 引用演講或講座內容而沒有標明演講者
  • 引用二手來源時未註明原始來源
2. 作業重複提交:重新提交之前的作業。如果是基於之前開發的概念進行進一步拓展是可以接受的,但直接複製貼上之前的作業內容是不允許的。如果學生在作業中,希望引用自己已經被評審的作品,應該和講師、輔導員或導師討論如何合規地進行。
3. 偽造資訊:在研究性評估中編造資料,例如實驗資料或訪談資料。
4. 串通作弊:與其他一名或多名學生非法合作,共同完成作業。比如和朋友合作完成本應為個人完成的論文/報告、與其他學生分享考試的題目和答案,或分享寫好的作業(如報告、論文等)。
5. 考試作弊:考試作弊涉及多種不同的行為,包括:
  • 在手臂、腿部或其他身體部位寫下作弊筆記
  • 帶入禁止帶入的材料,如筆記、教科書或未經批准的手機、計算器等
  • 在考試中與其他學生交流或抄襲他們的答案
  • 使用電子裝置(如智慧手機、智慧手錶)在考試過程中訪問與考試相關的資訊
  • 在考試進行時與其他人討論考試內容
  • 讓他人代替自己完成考試的全部或部分內容
  • 從考試場地帶走機密的考試試卷
6. 合同作弊:合同作弊是指讓他人代替自己完成全部或部分作業,然後將其作為自己的作品提交。合同作弊包括但不限於:
  • 從“輔導”或代寫公司購買已經完成的作業
  • 請配偶、朋友或家人代寫部分/全部作業
  • 支付私人輔導公司指導如何完成作業
  • 提交私人輔導或輔導公司提供的“模範”作業答案
  • 請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
  • 代替他人參加考試
  • 透過“共享”網站或社交媒體平臺購買、出售或交換完成的作業/答案
7. 其他與合同作弊相關的行為:以下行為與合同作弊相關,可能會被視為學術不端行為,甚至在某些情況下違反法律:
  • 上傳大學的版權教學材料,如課程大綱、講義幻燈片和作業問題到“學習資料”共享網站,以便自己能訪問其他學生上傳的文件
  • 將大學的教學材料出售或分享給私人輔導公司/代寫公司
  • 為私人輔導公司預約大學場地,這些公司非法使用大學的教學材料,向學生提供收費服務
  • 將自己的UniKey登入資訊提供給私人輔導和代寫公司,以便他們訪問Canvas中託管的教學材料
8. 未經授權使用數字技術,包括生成式人工智慧
只有在允許全班使用的情況下,學生才能使用自動化寫作工具,如翻譯軟體、改寫工具或生成式人工智慧工具(包括Microsoft Copilot或ChatGPT)。學生需要在腳註或致謝部分,標明自己是如何使用這些工具的。
未經批准在作業中使用AI工具,或未標明其使用,將被視為違反學術誠信。
02
悉尼大學
學術不誠信的處理流程
1. 輕微違規
學術誠信要求中的輕微違規,通常可以歸因於無意之舉或未完全理解要求導致的學術違規。如果是輕微違反,學生將收到一封郵件,其中將列出解決此問題的步驟。學生會被要求完成一個經批准的提升課程,可能會對學生的成績做小幅度修正,以消除透過不當學術行為可能獲得的優勢。
輕微違規可以由學生的課程協調員(unit coordinator)判定。如果學生之前有過學術誠信違規記錄,那麼此案件將會交由學院的教育誠信團隊進行評估。
2. 重大違規
更嚴重的學術誠信違規包括持續或忽視公認的學術誠信。兩次或更多輕微違規也可以構成重大違規。
如果問題涉及可能更嚴重的學術誠信違規,學院教育誠信團隊將進行調查。在確定指控是否成立之前,學院教育誠信團隊將以書面形式通知學生,通知內容包括:
  • 告知學生指控的內容
  • 提供回應的指導和回應的時間框架
  • 請求學生參加會議或提交書面回應
所有可用證據都會被考慮,包括學生提交的作業、Turnitin的相似性檢測報告、來源出版物、考試事件報告以及在考試期間被沒收的禁止材料。之後他們將決定對該指控採取的處理結果。
3. 學術不端
學術不端包括合同作弊、反覆違反學術誠信要求,或其他被認為應給予比“重大違規”更嚴重處罰的行為。在學生回應指控之前,無論是參加會議還是書面回應,學校建議學生尋求學生倡導服務的建議和支援。針對學術不端或重大違規行為,學生將面臨更嚴厲的學術處罰,包括但不限於留校察看,停學,甚至開除等。
03
申訴
1. 提交
學生在收到註冊主任的處罰通知後20個工作日內,可能根據以下理由,向學生紀律委員會(SDAC)提出上訴:
  • 學術不端的裁定不合理,或無法支援該裁定
  • 認為所處的處罰過重或不恰當
學生要向SDAC提交上訴,需要登入並填寫學術不端上訴表格,並提供一封書面上訴信,以及所有相關的支援檔案。如果是本科生,可能聯絡學生代表委員會(SRC)尋求幫助;如果是研究生,可以考慮聯絡悉尼大學研究生代表協會(SUPRA)尋求關於上訴的指導。
可以在上訴信中附上支援檔案,如病歷證明、品格推薦信、減輕情節的詳細說明、相關的大學政策條款、表格或與大學的通訊記錄。
如果學生需要超過20個工作日的時間來提交上訴,則需在截止日期之前聯絡學生事務部(郵箱:[email protected]),提供延遲提交上訴的理由,並附上支援延遲請求的檔案。如果延遲請求被批准,將會收到關於新截止日期的書面通知。
2. 聽證會
如果申訴順利進入SDAC聽證會階段,學生將在聽證會前至少10個工作日收到通知,並應當親自出席聽證會。學生可以邀請一名支援人員參加聽證會。支援人員可以是父母、朋友等,但不具有代表發言的權利。不過學生紀律審查委員會(SDAC)的主席將考慮是否允許支援人員代為發言。
SDAC會在聽證會前審閱所有書面提交材料。聽證會本身是正式的,主席有靈活性來管理聽證會的程序。小組成員可能會就學生的提交材料提問,以便獲取更多細節或進行澄清。SDAC的主席會給予學生回應這些問題和/或提供口頭陳述的機會。
聽證會可以線下進行,也可以透過Zoom或Skype等技術方式進行。如果學生的支援人員或法律代表沒有親自到場,學生可能在聽證會期間有機會與他們私下討論相關問題。SDAC會考慮所有呈交的資訊,並進行審議後做出決定。這個決定可能會在同一天做出,也可能需要在聽證會後的幾周內作出。
3. 結果
聽證會結束後,申訴協調員會向學生提供SDAC決定報告的副本。這大約需要10到15個工作日。SDAC的決定是最終的,且沒有進一步的內部申訴途徑。
如果想了解更多名校的學術政策以及申訴要求,可以聯絡我們,專家老師會根據您的實際情況,給出最佳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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