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德州邊境地區$200現金交易將觸發監管

休斯頓線上  美國財政部金融犯罪執法網路 (FinCEN) 本週宣佈了一項打擊現金交易的新規定,但僅限於某些地理區域。該規定將擴大政府對居民的監控。
據媒體Reason報道,金融犯罪執法局“釋出了Geographic Targeting Order (GTO),以進一步打擊墨西哥cartels組織和其他犯罪分子在美國西南邊境的非法活動和洗錢行為” 。GTO要求位於西南邊境附近加州和德州30個郵政編碼區內的所有貨幣服務企業 (MSB) 向金融犯罪執法局提交與現金交易相關的貨幣交易報告 (CTR),門檻為200美元。”
該命令涉及所有30個與美墨邊境相鄰的縣的郵編,如加州的聖地亞哥縣和帝國縣;德州的Cameron, El Paso, Hidalgo, Maverick和Webb縣。
一般情況下,觸發監管的門檻是存款1萬美元。聯邦法律要求銀行以及提供支票兌現或貨幣兌換等服務的企業填寫CTR,以防止洗錢等非法活動。每天現金總額至少為10,000美元的金融交易(包括存款、取款或兩者結合)需要填寫CTR,機構必須收集並記錄客戶的個人身份資訊,例如社會安全號碼或稅號。然後,報告將傳送給FinCEN。
但現在在這七個邊境縣,金融犯罪執法局已將報告門檻從10,000美元降至200美元。雖然ATM機存取款通常不符合條件,因為它們的提款限額通常要低得多,但它們在技術上也受CTR門檻的限制——這意味著在七個縣之一提取200美元現金可能很快就會成為聯邦財務報告的物件。
聯邦政府於1952年首次要求銀行記錄和報告所有10,000美元或以上的現金交易。1970年的《銀行保密法》確立了我們今天所知的CTR,1972年頒佈的財政部法規將門檻設定為10,000美元。
去年,金融犯罪執法局報告稱,2023財年企業和金融機構提交了約2080萬份CTR,平均每天57,000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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