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財經》特派香港記者 焦建編輯:蘇琦來源:《財經》雜誌
全文1531字,預計閱讀需2分鐘。
巴拿馬港口公司方面此次回應共有十點內容,包括其與巴拿馬政府在合約、投資、稅務豁免、經濟貢獻等多個方面的關係。
4月9日晚間9時左右,作為長江和記實業有限公司(0001.HK,下稱“長和”)子公司的巴拿馬港口公司(PPC),正式出面回應其兩港口特許經營權問題。

此次回應源於此前巴拿馬政府相關部門表示:長和在2021年續簽港口合約時違規。
《財經》於3月5日曾對此進行報道:巴拿馬港口公司在1997年取得巴拿馬政府授權25年,在當地經營巴拿馬巴爾博亞和克里斯托瓦爾兩個港口,並於2021年屆滿後自動續約25年。
前述一系列相關事態的出現,被普遍認為與近日長和方面出售相關資產有所關聯:3月4日晚間,長和方面釋出的公佈訊息:將以228億美元向相關方出售其所擁有的一系列港口及相關業務。
前述《財經》報道此次交易將由兩部分組成:一、和記港口持有的巴拿馬港口公司90%股權(“巴拿馬交易”),該公司持有和營運巴拿馬巴爾博亞和克里斯托瓦爾兩個港口(“巴拿馬貨櫃碼頭”);二、其附屬公司與相關公司持有的80%有效控制權益(“和記港口交易”),包括於23個國家43個港口擁有、運營、發展共199個泊位,連同所有和記港口的管理資源、營運業務、貨櫃碼頭系統、資訊科技及其他系統,以及其他涉及用於控制和運營有關港口的資產(“和記港口出售資產”)。
根據長和方面在港交所披露的“內幕訊息”顯示:長和此次交易的具體過程,涉及其出售Hutchison Port Holdings S.a r.l.(HPHS)全部股份及 Hutchison Port Group Holdings Limited(HPGHL)全部股份。正是HPHS及HPGHL合共持有長和方面於和記港口之全部80%的實際權益。
巴拿馬港口公司則是前述HPHS的子公司,因此也被稱為長和旗下子公司。
相關交易引發的巨大爭議已持續月餘,目前並未傳出交易簽約資訊,此前長和方面亦未進行任何回應。直到近日巴拿馬政府相關部門表示長和續簽港口合約時違規,被認為可能會嚴重拖延前述巴拿馬港口的交易程序。
4月9日晚間巴拿馬港口公司的回應,共涉及十點內容,包括其與巴拿馬政府在合約、投資、稅務豁免、經濟貢獻等多個方面的關係。該公司透露的相關內容及表達的觀點,可大致梳理如下:
2005年,巴拿馬港口公司與巴拿馬共和國自願簽訂了特許經營合約的附加協議。巴拿馬港口公司承諾投資超過10億巴波亞幣(巴拿馬法定貨幣),並且為其在1997年接管巴爾博亞港和克里斯托瓦爾港之特許經營權時繼承的基礎設施,支付額外1.02億巴波亞幣。
在接管後,巴拿馬港口公司已投資超過16.95億巴波亞幣,這一數額超過原本特許經營合約要求的5000萬巴波亞幣投資金額,也超過附加協議中的10億巴波亞幣投資金額。相關投資於2020年獲巴拿馬共和國總審計長在歷時約四個月的徹底審計後確認。
“因此,任何關於巴拿馬港口公司應根據1997年簽訂的特許經營合約支付若干款項的言論,都必須包括相應已有效執行,並且透過法律批准的附加協議。”巴拿馬港口公司稱,“任何聲稱指巴拿馬港口公司未有向巴拿馬共和國支付約12億巴波亞幣,絕對是違反事實的謬論。”
巴拿馬港口公司還透露:其是巴拿馬共和國唯一一家當地政府持有股份的港口公司(10%股權)。在過往的28年中,其向巴拿馬共和國支付共1.26億巴波亞幣的股息;在特許經營期間,巴拿馬港口公司向巴拿馬共和國繳納了6.68億巴波亞幣。
“根據巴拿馬共和國總審計長,巴拿馬港口公司透過各項附加價值、間接效應、向巴拿馬共和國繳款,以及各項投資,為當地經濟貢獻逾59億巴波亞幣。”巴拿馬港口公司指出。
為提供佐證,巴拿馬港口公司還在此次回應中多次提及符合巴拿馬共和國審計署、巴拿馬海事管理局相關要求、合規的一系列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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