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告訴你,“你有機會免費住在別人家,住滿12年還直接將房子送給你。”你第一個反應是什麼?
但是!最近在香港,還真有這樣的事情發生!
這一切都要源於香港的一個條例…
(圖:香港01)
根據“時效條例”(第347章)第7條中關於“逆權侵佔”的描述是:
“侵佔者只需霸佔私人土地超過12年,而物業業主在訴訟期限內沒有向法院提出驅逐侵佔者,原業主便會失去有關物業的業權,侵佔者則會成為新業主。”
簡而言之就是,只要業主失聯12年以上,現任住戶就可以“逆權侵佔”該單位成為“真正業主”!
這世界上竟有這麼奇葩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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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灣仔一幢舊樓街坊集體爆料:
指大廈內一個空置超過十年的房,被一名陌生男子闖入並霸佔居住。

(圖:有線新聞)
街坊們表示,原本這個房子是屬於一位已故、無後人的伍姓婆婆所有。
更離奇的是,根據土地註冊處檔案顯示,這個房子在2021年竟被人以伍女士名義申請抵押,貸款高達500萬元。

(圖:有線新聞)
而貸款簽名竟是出自早已去世十多年的伍女士…

根據街坊們回憶,伍女士在2008年4月去世,享年82歲,生前有一名姓鄭的養子。
但養子在15歲時赴加拿大多倫多讀書,其後在加拿大定居、結婚生子。
九十年代,他曾多次回港探望伍女士,但後來便失去聯絡。

(圖:有線新聞)
據瞭解,伍女士名下財產有不少,單單該大廈的住宅單位及地鋪已經總值約3,000萬元。
此外,她在九龍旺角砵蘭街還有商業地鋪等物業,銀行戶口記憶體款相當可觀,銀行保險箱費用每月由戶口自動轉賬繳交。

(圖:香港01)
伍女士離世後,房子便一直空置。
翻查大廈法團收支紀錄,伍女士去世17年來,其單位及地鋪累計欠下36萬的管理費及維修費,早年更因欠交差餉及管理費被“釘契”。

(圖:有線新聞)
一眾街坊曾試圖聯絡伍女士的養子,甚至求助加拿大警方,但最終因私隱問題被拒。
本來空置物業與欠費問題尚未引起太大關注,直到2019年,一名陌生男子突然闖入伍女士的單位。

(圖:有線新聞)
死者簽名貸款500萬
2019年,街坊發現一個姓胡的男子開始出現在大廈裡。
他將房子裝修、換門鎖、然後住了進去。
更離譜的是,他還大搖大擺以業主身份參加業主大會,聲稱:"我2008年就入住這裡了,我有鑰匙,不是非法闖入。"

(圖:有線新聞)
你以為他是房東?他說不是。你以為他是租客?他也不是。
他自稱是——伍女士的乾兒子!
這位男子身份也不簡單,網名叫“軍火佬”,是一名活躍於討論區的自媒體人,還自稱網媒記者。

(圖:有線新聞)
但這還不是最戲劇的部分。
在後續的調查中發現,姓胡的男子在2021年以伍女士名義將房子抵押借款了500萬。
簽名竟還是伍女士的筆跡。

(圖:有線新聞)
而檔案由一名叫“林欣芬”的律師處理,這位律師後來被查出,涉入一個專門假冒戶主非法抵押房產的犯罪集團。
另外,法庭紀錄顯示,胡先生在2022年就委託律師申請“逆權侵佔”這間房。

(圖:有線新聞)
他在檔案中自稱是伍女士的“契仔”,早在2007年已獲她交託鎖匙,不時出入照顧她,並在伍女士2008年去世後持續居住超過12年。

(圖:有線新聞)
而街坊一致反駁,指胡先生是2019年才出現,伍女士生前從未提及此人…

(圖:有線新聞)
最後,這位胡先生也被調查出,他曾因爆竊等罪名被判監,總共有31項定罪記錄,其中17項與爆竊有關…

“合法霸房”
這事不禁讓許多人陷入反思:擁有房產,但並不意味著就能穩穩地守住它?!
換句話說,如果業主或其繼承人長期疏於管理,這些不動產很可能在不知不覺中被他人"合法"侵佔。

(圖:香港01)
伍女士的案例就是最生動的警示——如果她的養子能及時處理遺產事務,哪怕只是辦理簡單的公證手續或委託專業律師管理,也不至於讓房產陷入今日這般境地。
可偏偏他就像人間蒸發了一樣,消失得無影無蹤。

(圖:有線新聞)
於是,便有人瞅準了這個空檔,鑽了法律的漏洞,上演了這出堪稱年度最戲劇性的“搶屋大戲”。

(圖:you tube)
香港真的還成功了一些這樣的案例。
比如業主突然離世,甚至移居海外後,未對香港的物業進行處理;還有一些地產商,因財產眾多,竟把自己的房產給遺忘了。

(圖:東網)
實際上,香港“逆權侵佔”這條法律,是在戰後人去樓空、市況蕭條的特殊背景下誕生的。

(圖:東網)
有人認為這是強取豪奪,損害原業主的應有權益,也有人認為這是不造成土地資源浪費的解決辦法。
那麼大家怎麼看待這條法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