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5日,吉林省高階人民法院在吉林省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原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吉林監管局巡視員高飛涉嫌受賄罪上訴一案。吳丹紅律師和王桂玥擔任高飛的辯護人,約二十人旁聽了本案的庭審。本人是其中一名非親友旁聽者。
上訴狀宣讀前的初次交鋒
在上訴狀宣讀階段,法官首次打斷辯護人王律師發言,並以法官已經閱讀過紙質上訴狀為由要求其不要進行全部宣讀,則要宣讀即可。而辯護人吳律師則提出,旁聽人員並沒有閱讀過紙質版上訴狀,應當儘可能保證旁聽人員對案件的知悉與瞭解。法官追問:“你的上訴狀內容最終不是會融入你的辯護詞中麼?”法官希望以此為由要求辯護人擇要宣讀上訴狀,從而快速推動審判程式進行。試問,如此重大的案件,在前期辦案階段就已經花費了數月時間來進行調查、收集證據,為何到了最終的法庭審理階段就要從快、加速審理了呢?辯護人吳律師再次反駁道:“但是我們還沒有宣讀辯護詞呀!”在辯護人的堅持下,法官最終妥協。
被告人高飛的控訴
在陳述上訴理由時,被告人高飛不斷控訴著辦案人員在辦案階段對其的恐嚇與威脅。例如,辦案人員指著其鼻子呵斥“就是要幹你!”“數額對於你來說已經沒有意義了!”“你要是不承認,就把你的老婆孩子全抓起來!”……高飛充滿悲傷與不解地說道:“我是一名一直忠於黨,忠於人民的老幹部,為什麼要幹我呢!憑什麼幹我呢!”說到此處,高飛情緒激動,幾度落淚。高飛稱,辦案人員在與其談話過程中不允許其說話解釋,每當其想要解釋一二就會遭到厲聲呵斥,並且辦案人員把提前已經準備好的筆錄提供給他,讓其一字不能修改地進行抄寫認罪供述。被告人高飛還補充道,在經歷了數月時間的審訊後,年過花甲的他身體狀況直線下降,但是辦案人員並不允許其得到足夠的時間進行休息,仍然進行疲勞審訊。當回憶起在拘留所為其爭取合法休息時間挺身而出的醫生時,其表示自己一輩子都不會忘記!如果此生有機會一定會兌現其當面感謝的諾言,並拱手送上“醫者仁心”四個大字!
除此之外,被告人高飛對排除非法證據表達了強烈的意願。據其稱,辦案人員透過威脅、引誘、欺騙、恐嚇等方式對其進行逼供,並且還以其家人為威脅迫使其認罪。高飛在法庭上顫顫巍巍地說出“我認為沒有什麼比人的生命更寶貴的了!我不能冤死在那裡!我是為了保命才按照辦案人員的要求寫下認罪供述的。”他還表示在辦案期間,他曾三次因為辦案人員的恐嚇與威脅出現身體突發情況並被送往急救中心進行搶救。並且其在最終離開看守所時,仍然受到辦案人員的威脅,被警告出去之後不要亂說話。
證人證言的矛盾
在二審控辯雙方舉證質證階段,辯方提交了新的證據——本案中幾名重要證人的證人證言筆錄。這幾份證言顯示,他們(作出這幾份證人證言的證人)之前都受到辦案人員的威脅、恐嚇與欺騙,因而被迫按照辦案人員的意思作出了虛假的證言。他們都有極強的意願出庭作證,以證明被告人高飛的清白。然而,對於這幾份可能影響到最終判決結果的重要證人證言,檢方稱,因為證人之前所作出的證言一直較為穩定,所以應當以之前穩定的證言為準。辯護人對此反駁道,雖然之前的幾位證人所作出的證言一直處於穩定狀態,但是穩定的背後也可能是“穩定的錯誤”,既然控辯雙方對這幾位證人所作出的新證言有異議,理應由法官通知相關證人到庭接受質證。同時,辯護人補充道,本案的自書材料或者相關證人證言以及部分筆錄證據與本案中的銀行流水等客觀證據之間存在許多矛盾之處,理應透過調取錄音錄影資料或者通知證人出庭作證的方式來對相關證據進行核查。面對爭議如此之大的證據問題,二審法官居然以合議庭需要回去之後進一步研究為由對此問題進行了迴避。試問,難道通知證人出庭作證,讓證人接受質詢不是最好的調查方式嗎?合議庭究竟是為了查清事實真相還是為了躲避事實真相呢?
證人的壓力
休庭期間,證人李某某稱,昨天剛剛向法庭提交了新的證言,第二天早上就收到了來自於其單位的降薪降職通知,而理由居然是錄用程式不合規!一個臨近退休的老幹部居然在退休之前因當初就職時錄用程式不合規而受到處分!而且這件事情發生的時間點偏偏是在他提交了新的證人證言的第二天。這種反常現象不免引起人們對背後原因的懷疑。
發表質證意見過程中,當辯護人說到“只有證人李某某、於某某在辦案人員的威脅、恐嚇之下頂住了壓力,不按照辦案人員的無理要求作出虛假供述”時,被告人高飛情緒高漲、失控,一度難以控制自己的情感,哭泣不止。同樣情緒失控、哭泣不止的還有聽審席上被告人高飛的家屬。
被告人高飛申請調取辦案人員採取威脅、恐嚇、引誘、欺騙等方式收集其供述的錄音錄影以及其被辦案人員折磨至送往醫院進行搶救的影片(據其稱辦案人員對於這一切都有全程的錄影)。但是法官回答道“就算我同意調取,他們(辦案人員)也不會給呀!”

高飛的為人
辯護人在庭審中說道,當然被告人高飛也並非是一個“一塵不染”的官員,其自己也承認在2010年前後曾向三四家銀行打招呼為其妻弟招攬工程。但是,即便是打招呼,被告人高飛也向銀行方面強調必須要在能夠保證基本條件都滿足的情況下才能對其妻弟生意進行適當照顧,如果其妻弟方面不能滿足基本條件或工作不達標,堅決不能特殊照顧。並且事後無論是其妻弟方面還是銀行方面都未曾向高飛彙報後續結果,其妻弟未曾因此而對被告人高飛表達感謝,銀行也未曾請託被告人高飛予以利益回報。
被告人高飛兒子高某昊稱,他父親這一輩的人非常看重名譽,高飛平時格外膽小甚微,生怕自己的名譽受到別人的攻擊與質疑。高飛本人為了避嫌,從來不過問其妻弟的生意經營情況,甚至在其工作調回長春之後還曾格外限制其妻弟的商業活動,導致二人關係一般,其妻弟對此也頗有怨言。
被告人高飛在進行自我辯護時說道,甚至連逼迫、恐嚇、威脅他作出有罪供述的辦案人員在進行相關調查之後都當面感嘆他對於黨的忠誠!高飛還回憶道,在一審庭審期間,他上學時的老師曾來到庭審現場參加聽審。其作為高飛的老師,亦是高飛的入黨介紹人,他始終堅信高飛並沒有也並不可能實施違法犯罪的行為。後來高飛在聽說他的老師回去之後接連幾天都未曾入眠時,他說心如刀絞,潸然淚下。
法庭上的衝突
法官認為高飛所陳述的內容與之前存在重複之處,多次提醒並打斷,但高飛卻依然渴望繼續向法庭傾訴他的委屈與冤屈。高飛的家屬們對於法官的行為頗為憤懣,此前的痛苦與悲憤在這一刻終於被一同釋放了出來。他們大聲呼喊“證人出庭!”“調取完整的錄音錄影!”“一審審判不公!”。場面一度陷入混亂。法警欲將幾名高飛家屬帶離法庭,在法官與法警的呵斥下,法警與高飛兒子高某昊產生肢體衝突,後者因身體原因導致暫時休克,倒地不起,用於高飛的120此時派上了用場。在高某昊接受醫護人員救助的過程中嘴裡仍然嘶啞地呼喊著“他是我的父親呀!我的父親呀!”“他冤啊!”……
在高某昊被醫院救護車拉走之後,法院繼續開庭審理案件。
在辯護人吳律師以“我還能再相信一次法律嗎?”一句話為辯護詞收尾之後,庭審席上突然爆發熱烈的掌聲。吳律師說出了這些極度渴望鳴冤,卻又因缺乏專業法律技能和素養而有苦說不出的被告人家屬們的心聲,他們的熱烈掌聲是一種認同,是一種感慨,亦是一種對內心委屈、悲痛與憤怒的發洩。即便冒著被處罰的風險,他們仍然不約而同地要以這種“無聲”的方式向法庭表達心聲。辯護人王律師在發表其辯護詞過程中幾度哽咽,努力強壓著痛苦與悲憤的情緒完成了對辯護詞的陳說。到底是律師故意作秀還是該案確有不公和冤屈,相信執業多年的法官一眼便知。公道自在人心!
作者:杜若
時間:6月26日
關鍵詞
辦案人員
高飛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