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西網編譯報道:BC省最高法院法官判給一名婦女 260 多萬美元,以補償她遭遇的四起機動車事故。
這些事故發生得頗為密集,分別發生在2018年2月10日、2018年2月19日、2020年6月11日和2020年12月16日。法官夏農·拉姆齊 (Shannon Ramsay) 在 4 月 1 日的判決中表示,瑪麗亞·羅多拉·巴納達·托馬斯 (Maria Rhodora Banada Thomas) 聲稱事故所受傷害的累積效應導致她患有慢性疼痛和嚴重的心理症狀。拉姆齊說:“她說,她的傷勢導致她完全喪失工作能力,並嚴重損害了她個人生活各個方面的能力”。“原告選擇的職業對她來說已經不再適合了”,法官說,“她再也不能參加她以前喜歡的那種體育活動了。她現在變得孤僻、不快樂,很難相處”。拉姆齊說:“被告均承認責任”。第一次事故發生時托馬斯42歲,她在溫哥華的克拉克大道上被追尾。法官稱當時托馬斯有全職工作、維持家庭、照顧兩個女兒和繼子女,並幫助滿足大家庭成員的需要。“她熱愛核醫學技術工作,並有遠大的職業目標。她也熱愛運動;她非常喜歡健身,甚至還獲得了專業瑜伽教練認證”。九天後,她在亞歷克斯弗雷澤大橋上被追尾,當時一名司機變道。拉姆齊說,托馬斯此後無法重返工作崗位,因為這項工作需要穿戴厚重的防護裝備,而且經常需要以尷尬的姿勢坐著,繞過防護屏障來測量和混合放射性物質。拉姆齊說:“儘管在第一次和第二次事故後接受了所有建議的治療,她的身體症狀並沒有改善到可以履行工作職責的程度”。在 2020 年 6 月的事故中,托馬斯在兩次就診之間開車時,再次被追尾。第四起事故發生在托馬斯的女兒變道時,她前一天剛拿到駕照,與一輛小型貨車追尾。托馬斯坐在後排乘客座位上。拉姆齊說:“原告稱,她淡化了這起事故的重要性,因為她不想讓女兒因為原告的傷勢加重而感到難過”。賠償金額中最大的部分是未來收入損失 1,269,448 加元。過去收入損失金額為 528,000 加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