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著鄉村振興旗號設騙局,“先建後補”背後是合同詐騙

2025.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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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目前,為了避免一些不法人員以“鄉村振興專案”名義實施騙局,不少地方政府還專門下發了通知,提出警示。
作者 | 第一財經 馬紀朝
開車行駛在河南南陽某鎮政府大門前的雙向車道上,吳軍關心的,不是道路是否擁堵,而是他為修這條路墊付的工程款,到底什麼時候能要回。
作為一名包工頭,吳軍和他的企業為了修建這條路,先後投入了300多萬元,但等他想要回工程款時,卻得知發包方是騙子,當地鎮政府也稱自己被騙了。
一條鄉間道路正在施工 視覺中國圖

騙局

在一份由吳軍提供、簽訂於2022年5月29日的《河南省鄉村振興專案承攬框架合作協議》(下稱“鄉村振興協議”)中,第一財經記者注意到,與吳軍簽訂鄉村振興協議的“甲方”,是陝西朗奧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山西第十分公司(下稱“朗奧十公司”)。“甲方將承攬的鄉村振興建設專案人居環境綜合整治工程的專案分包給乙方承建,由乙方自行墊付資金、組織施工。”
根據協議,該鎮政府大門前長度1.2公里的道路修繕、汙水管網鋪設工作由吳軍承包,吳軍需要向朗奧十公司支付居間費共計80萬元。
除了吳軍,還有另外20多名包工頭也以個人或公司名義,與朗奧十公司簽訂了“鄉村振興建設專案人居環境綜合整治工程”分包合同,並分別向朗奧十公司支付了數萬元至幾十萬元不等的居間費。
專案所在鎮的官員說,承攬該鎮鄉村振興建設專案人居環境綜合整治工程的正是朗奧十公司。
吳軍等分包商獲得專案後即投入施工建設,但後續未能如約從朗奧十公司拿到相應的工程款,而當地鎮政府的官員告訴他們:這些承包商與鎮政府都被騙了。朗奧十公司的相關人員隨後被刑事處罰,鎮政府也有官員因此受到處罰。
在未能如約收到工程款後,吳軍向當地鎮政府瞭解情況,得到的資訊卻是“你(吳軍)遇到騙子了,我們(鎮政府)也被騙了”。
那麼,朗奧十公司又是如何取得鎮政府信任的?
吳軍專案所在鎮的一名官員向第一財經介紹了該鎮政府與朗奧十公司合作的背景:朗奧十公司找到了時任鎮領導,並重點介紹了其“鄉村振興”專案的合作模式,即資金不需要鎮政府投入,而是先由承攬專案的施工隊墊付後,再由朗奧十公司把這些“鄉村振興”專案賣給央企,而央企則以“先建後補”的名義,向上級申請鄉村振興專項資金。該鎮時任主要領導瞭解後發現,確實有央企曾在一些地方開展過鄉村振興專案,因此最終打消顧慮,與朗奧十公司簽訂了《戰略合作框架協議》以及《進場施工通知書》。
當時,朗奧十公司在獲取鎮政府的工程相關蓋章檔案後,又以鎮村兩級基礎設施提升專案的名義,透過縣發改委,取得了該工程的河南省企業投資專案備案證明。
“依託陝西朗奧集團,利用鄉村振興專案資金,先建後補,實施立面改造、人民路改造、汙水管網配套工程。”該鎮政府時任鎮領導在將該工程作為“政績”彙報給縣領導時稱。
季長輝後來在接受警方調查時說,自己會先透過別人介紹,直接到鄉鎮政府找鎮長或者書記,然後用“先建後補”的名義與鄉鎮政府對接,“我就會跟領導說,我們公司來給村裡做汙水管網和路燈專案,資金由我們公司向國家申請專項資金,鄉鎮政府負責幫助我們辦理立項相關手續。主要就是汙水管網和路燈安裝工程”。這樣政府既能完成政績,又不用政府出錢,就願意簽訂框架協議,再找到鄉鎮領導讓鄉鎮給公司出具一份進場通知書,上面由各個鄉鎮加蓋公章,然後再把框架協議和進場通知書給分包的施工隊看。
一名曾與季長輝合作過的鄉鎮幹部說,當初,季長輝找來時,因為是朋友介紹,再加上對方又說,專案的整個過程不用(鎮)政府出錢,還能幫鎮上改善鎮容鎮貌,覺得這也是好事,就答應了與對方的合作。
在採訪此案時,第一財經試圖瞭解以下資訊而未果:這些基層鄉鎮幹部為何會對“鄉村振興”的專案、資金該如何正常運作完全缺乏瞭解,從而輕信騙子所言?這些後來帶來麻煩的專案在當時到底是怎麼形成的,是當地確實需要,還是量身定製或者“硬湊”出來的?這樣的專案從立項到實施,正規流程有哪些?

警示

事實上,朗奧十公司的這套“玩法”並非個案。
一份來自鄧州市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書顯示,朗奧十公司南陽專案負責人何旭在2021年10月瞭解到,中土華夏(北京)建設有限公司陝西第二分公司(下稱“中土華夏二公司”)手中有鄉村振興專案正在發包。何旭隨後從中土華夏二公司負責人季長輝口中得知,鄉村振興專案可以“先建後補”,專案建設投資所需的資金,可以先由施工隊墊資,之後,再透過“中”字頭公司向國家申請專項資金。
季長輝說,由於整個過程都不需要地方政府出資,因此,很多地方政府都願意配合。他們透過這種方式,已經先後與新鄉、周口、南陽等地的十多個鄉鎮政府簽署了《戰略合作框架協議》《進場施工通知書》等檔案。
之後,季長輝分別以協調費、圖紙費、設計費等名義,向何旭收取了40多萬元的“中間費”,而何旭的朗奧十公司,則因此承攬到第一個“鄉村振興”專案。隨後,何旭又分別把這些專案分包給了其他施工隊,並先後收取了70多萬元的工程質量保證金。
何旭之後又從季長輝及其關聯公司手中,分別承攬了十林鎮、王莊鎮等多個鄉鎮的“鄉村振興”專案。何旭共計向季長輝及其關聯公司、人員轉賬86.3萬元。
案發後,警方在調查中發現,身為被騙者的何旭,在不斷參與季長輝的“鄉村振興”專案後,又開始夥同他人,共同仿照季長輝的操作手法,實施新的詐騙活動。
事實上,一些曾與中土華夏二公司簽訂協議的鄉鎮,很快意識到了其中可能存在的騙局,並隨即叫停合作。
2021年12月8日,在與中土華夏二公司簽訂協議一個月後,河南省周口市西華縣的聶堆鎮、艾崗鄉與奉母鎮分別發表宣告,因專案沒有相關政府部門批覆,資金來源不明,未依法進行招投標,決定將與中土華夏二公司簽訂的與鄉村振興專案相關所有協議、檔案、承諾等予以收回,宣告作廢。
2023年7月,季長輝因涉嫌犯合同詐騙罪被警方逮捕。
警方查明,在兩年多時間內,季長輝透過假借國家鄉村振興戰略,虛構鄉村振興工程專案,並謊稱該專案採用“先建後補”模式,即先由施工工程隊墊資,後由“中”字頭公司向國家申請專項資金,不用地方政府出資,以此為由與地方政府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同時,在上述鄉村振興專案無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專案進行立項、審批的情況下,為獲取非法利益,向施工工程隊收取鉅額的協調費、圖紙費等相關費用,給施工工程隊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
2024年3月,鄧州市人民法院一審判處季長輝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個月,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並責令季長輝退賠受害人損失。2024年5月,南陽市中院對此做出了維持原判的終審裁定。
對於為何不支付下游分包商的工程款,季長輝等人對此的解釋是,自己一直在向上級遞交申請材料,希望儘快拿到鄉村振興的補貼資金。不過,法院在最後判決時,並未採納這一說法。
記者採訪獲悉,目前,為了避免一些不法人員以“鄉村振興專案”名義實施騙局,不少地方政府還專門下發了通知,提出警示。
目前,吳軍正在與該鎮政府就後續工程款的具體金額做進一步協商。
(文中吳軍、何旭為化名)
微信編輯 | 格蕾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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